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0 毫秒
1.
我国实行统一司法考试必将对司法公正和法学教育产生深远的影响。我们应努力构筑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的良性互动关系。随着司法考试的推行 ,为了满足提高法律职业素养的需要 ,法学教育应致力于培养具有人文素质、法律专业知识和实际应用能力的优秀法律人才  相似文献   

2.
论统一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的关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之间存在一种多层面相互作用的关系,二者既具有紧张冲突的一面,也具有协调一致的一面.社会需求与教育的职责要求我们建构"法学教育一司法考试一法律职业[1]三方互动的新型关系,充分发挥其互动的一面,以此推动法律职业的规范化发展.  相似文献   

3.
司法考试制度的改革给大学法学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司法考试和法学教育存在着紧密的联系,同时二者也存在较大的差别。因此,如何处理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的关系,以及如何改进法学教育做到二者相辅相成,成为法学教育界研究的一个重要问题。通过更新法学教育理念,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改革课堂教学方法等来改进和完善大学法学教育,实现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的紧密结合,促进二者共同发展。  相似文献   

4.
刘兰  全亮 《天府新论》2004,(Z1):172-173
我国现行司法考试制度下存在法学科班生考不过非法学科班生的怪现状,主要原因在于现行考试制度未能从入文素质、专业素质和道德品行等多方面对考生进行符合法律职业本质要求的合理考核.另外,法学教育长期以来轻实践的倾向也是重要原因.  相似文献   

5.
张蹇 《兰州学刊》2012,(4):187-192
彭宇案、许云鹤案等案件的主审法官都是受过正规法学教育,通过了司法考试,然而其作出的判决不但没有定纷止争,反而广受公众的诟病,甚至引发公众对司法裁判公平公正性的质疑,这不能不促使人们反思我国的法学教育,以及司法考试对法学教育的影响。本质而言,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并不冲突,但急功近利的心态使得有些法学院沦为司法考试的考前培训班,培养出来一些"法匠"——只知道通过司法考试,然后机械适用法条,却不具备法律人所应该有的人文关怀、公平正义等法律素养。法学教育和司法考试有其各自的目标和手段,只有当其各司其职,才能少生产出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的"法匠"。  相似文献   

6.
关于高等法学教育的几点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马秋  孙斌 《理论界》2007,4(4):117-118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等法学教育有了长足发展。但是距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和国际社会发展需要还存在许多不足和缺陷。本文对我国高等法学教育的法学理论基础、教育成果的衡量和高等教育分类等方面进行了探讨,分析了目前法学教育所面临的局面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改善的建议,以期我国高等教育在交流中前进,在创新中发展,形成中国特色的高等法学教育模式,促进我国法学教育的繁荣。  相似文献   

7.
赵洪军  张志利 《理论界》2005,(6):111-111
随着经济的发展,教育也在不断前进。在今天机遇和挑战并存的背景下,如何培养出高质量的法律人和法学人是中国高等法学教育面临的重大挑战。这就要求我们从法学教育课程改革入手,找出一套适合中国高等法学教育的课程体系。  相似文献   

8.
随着人类社会历史的延续发展,人类各种科学文化知识积累越来越多、分支越来越细,社会分工也越来越具体。作为服务于社会时代的高等法学教育事业,必须把握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有针对性地培养社会需要的时代人才。  相似文献   

9.
在2002年我国首次开始实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同时,日本也正在进行新一轮的以新司法考试为核心的司法改革.这次司法改革被称为日本法律史上的"第三次司法改革".新司法考试制度的主要内容有两项:一是改革应试资格,在2002年(平成14年)对报考司法考试的应试资格进行了法律修改,规定原则上必须是法科大学院毕业才有应试资格,并限定了应试次数;二是改革考试形式,在2006年根据修改后的<司法考试法>施行了首次新司法考试,旧司法考试制度也将分阶段最终于2011年废除.改革的目的是将原来的选拔型方式的司法考试制度改为教育培养型的制度,注重通过法学教育过程、司法考试、司法实习的有机结合,来确保职业法律人才的素质.新司法考试自2006年度实施,在两年多的实践中暴露出了许多制度本身存在的问题,同时也为我们提供了许多崭新的视角.  相似文献   

10.
在新世纪来临之际 ,高等学校的法学教育正经历着一场深刻的变革 ,无论是教学设置、教学方法 ,还是教学手段等都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需要从多方面进行改革  相似文献   

11.
从大陆法系模式反思我国法学教育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通过对法国和德国的法学教育和法律职业的考察,可以发现,大陆法系法律教育虽然从总体上还是重视系统传授和概念分析,但已不限于此,开始融入了实践性的培养方式,如法国的法官职业学校的设置,德国的双轨制教学等。而我国法学教育却还是单一的院校教育,这种情况下,法律专业毕业生很难快速适应工作。  相似文献   

12.
关于法律职业化与法学教育改革的思考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法律职业化是建设法治国家的重要条件,法学教育的现代化、规范化对法律职业化起到关键的推动作用,是实现法律职业化的基础和条件;法律职业化要求我们必须对法学教育进行彻底的改革,明确法学教育的目标,对法学教育进行科学分类,合理设置法学教育的内容。  相似文献   

13.
我国法学教育必须适应法律实践和社会现实的需要进行全面改革。改革应从宏观和微观两方面着手进行,即确立人本法律教育理念,培养受教育者尊崇法律的基本精神,树立开放意识和世界眼光,设置科学、统一和专业化的教育体制,加强复合教学和实践教学力度。  相似文献   

14.
在我国法治建设进程中,法学教育扮演着重要角色。然而,我国现行的法学教育机制存在着种种问题,以致无法有效地应对当今社会的挑战。为此,通过与美国法学教育进行比较,提出借鉴西方先进国家的教育经验,从培养目标、培养模式和职业定位,以及课程设置,教学方法,教师管理体制等诸方面进行改革,以完善我国法学教育机制,从而回应社会的要求。  相似文献   

15.
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司法考试对法学基础教育带来了一定的消极影响。这些消极影响防碍了法学基础教育目的的实现。从国外的情况来看,大多数国家的司法考试都是在法学基础教育完成后进行的。我国应当反思是否继续允许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司法考试。  相似文献   

16.
孙丽君 《兰州学刊》2012,(12):145-149
中国法学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传统因素导致法学教育目的异化,而游移不定的教育目的又导致法学教育内容和教育方式的不确定。这两个因素导致中国法学教育理论与实践的脱节,法学毕业生不能很快适应社会。因此,必须理清教育目的,确定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在此基础上形成中国特色的法学教育传统。  相似文献   

17.
韩国法学教育的转折——论法科专门大学院的设立方案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法科专门大学院的设立,使韩国开始了新的法学教育之路.现介绍和分析韩国法科专门大学院的设立方案,旨在为中国的法学教育的改革与法律人才的培养提供一些启示.  相似文献   

18.
法律教育与法律职业之间存在一种紧密的关联性,法律教育的发展方向之一是职业教育,法学教育培养目标之一是有职业倾向的基础型法律人才。司法考试是国家统一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通过司法考试,是法学毕业生迈向法律职业的第一道门槛。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在考试的形式、科目、内容以及通过率等方面,都会对本科教学中的民事诉讼法教学产生影响并提出挑战。  相似文献   

19.
地方法学本科院校是我国法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时期的发展中法学本科院校会面对种种问题。地方法学本科院校只有充分地了解自身所处环境,掌握中国法学教育发展趋势才会长久繁荣。  相似文献   

20.
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是在对法学教育模式僵化、单一导致法科学生实践能力不足进行反思的基础上形成的,其目标意在加强对法科学生的职业能力培养;作为国家法律职业准入制度的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对当前的法学教育模式产生了深远影响,其与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目标之间具有内核上的一致性;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与司法考试制度应分别通过不同层次的培养模式以及考试内容、方式等的改良,以法律思维的培养为基础进行有效融合。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