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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宇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4)
在庚子事变后的“惩凶”问题处理中,为了规避近代国际法中的“邦国惩罪由其自身”原则,联军积极援引海牙《陆战法规和惯例公约》,确立了“依靠中国当局”和“尊重当地法律”的两大原则,或直接设置法庭,或通过与地方当局合作,以惩办其占领区内的涉事中国官民;在未占领地区,他们利用“反人道”、“反文明”等自然法罪名定罪,通过清政府之国内法来加强其合法性,并假由清政府之手来实现对涉事官民的惩处。实质上,列强之行为只是以国际法原则之名行压制清廷之实,其对中国法律的“尊重”和“援引”不过是一种技术性的利用。相比之下,清政府所能引用的国际法词汇非常泛化,对公使团的抗议也绵若无力,坠入“势不如人理亦亏”的双输境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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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3年发生的苏报案激化了朝野矛盾、中外矛盾以及清政府内部强硬派和温和派之间的矛盾.这三对矛盾纠结在一起,影响了苏报案的进程和处理结果.革命者借助上海租界挑战清政府,为维护政府权威,朝廷一意镇压,下旨严惩.负责处理的官员却各怀心思,导致朝廷旨意执行效率不高.章太炎等人被捕后,清政府又与列强交涉,要求交犯,出于维护既得利益和西方价值,列强以尊重已达成的程序为由拒绝清政府的请求.苏报案的发生和交涉反映出晚清政府应对政治危机的无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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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清末禁烟的顺利进行,清政府有意识地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调动民众的参与热情。在官方政策的激励下,民间蕴藏已久的禁烟热情迅速得到释放,组织禁烟会社、从事戒烟宣传、并且赠药医施,凡有利于禁烟的举措皆不遗余力的实行之。这种官督民辅、官民合作的禁烟模式有力的保证了清末禁烟运动的顺利进行。然而,随着运动的深入,这种官民同心同德的禁烟局面却出现了不和谐的音符,在是否废除鸦片条约,争取恢复禁烟主权这一问题上清政府与民间禁烟会社之间产生了严重分歧,也正是对于这一问题的处理使清政府在禁烟初期所凝聚的民心迅速流失,为清政府的大势所去添上了又一个注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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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9年清政府派出代表团参加在荷兰海牙举行的第一次保和会,会后清政府决定批准1899年海牙公约中的三个。但由于1900年的庚子之乱,清政府未能完成批准条约的工作。1904年,为了通过红十字会救助日俄战争中的东三省难民,清政府开展外交努力,完成了加入国际红十字会与批准第一次保和会三约。1907年第二次保和会召开,清政府再次参与。会后清政府经仔细研讨,批准第二次保和会十四约中的八个。清末两次保和会之参与,是中国外交现代化的滥觞,并推动了中国红十字人道主义事业的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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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慈禧去逝后,留日学生朱增澹等人冒用杨度所创立的宪政公会之名向国内各地寄送传单,攻击袁世凯弑君谋逆,影射醇亲王载沣谋子即位大做手脚,号召国人兴兵入京杀袁世凯为光绪皇帝报仇。传单引起清廷内部极度恐慌,下令对来自海外的信函严密检查,并请求日本政府协助调查传单的制造者。日本政府警告朱增澹等人停止寄发传单,但并没有将调查结果通报清政府。清政府虽怀疑是侨居日本的中国人印制并传播了檄文,但究竟何人所为,清政府始终未能获悉实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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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十年,革命派、立宪派与清政府三大势力角逐于中国政治舞台。革命派与立宪派相互冲突抵牾,又从革命与立宪两个方面左右夹击清政府。清政府欲避免革命,则不得不立宪,遂与立宪派有相呼应之势。但清政府之立宪,昧于大势,反应迟钝,且力图在政治变革中最大限度地维护既得利益,立宪派于失望中日益分化、倒戈,清政府成为制造革命党的大工场。在此格局中,每一方的动作,都对其他两方造成影响,三方形成冲突与博弈的复杂关系。大致说来,革命党的每一激烈举措,必然推动立宪主义向前推进一步。而凡是清政府对于立宪消极应付,立宪主义遇阻,革命主义则必然前进一步。最后打破三方博弈格局,使历史天平倒向革命一方的,既不是革命风潮,也不是立宪派,而是清政府自身。辛亥年(1911年)爆发的"武昌起义",不过是易千年之帝制以共和的历史因果长链中的最后一个环节。而"辛亥革命"一词中的"革命"二字,也应从"改革"、"变革"的含义上去理解更为贴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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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世纪清政府禁教政策的确立与实施宝成关18世纪的中国,即清中叶雍正、乾隆、嘉庆三朝时期,清政府一反清初对耶稣会士的优容礼遇,采取严厉禁教政策,西方传教士被全部驱逐出境。其影响所及,不仅使以传教士为主要传媒的西学东渐潮流为之断落,并导致清政府再次颁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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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地处亚洲腹地,地势高且干旱少雨,气候条件远逊内地。自古河渠的修浚与管理状况不仅决定着宁夏农业经济的发展规模,实则对整个宁夏之经济社会面貌起决定作用。明清两代,宁夏河渠之发展远承秦汉唐宋,而多有开发。河渠网络形成与地理布局的扩大,使当时农业在宁夏的主导地位进一步得到了确立与发展。明清两代河渠的开发与管理对后世乃至现代宁夏产生了深远影响。 相似文献
10.
建国以来,学术界对上海租界的研究没有充分开展。迄今为止,有些论著在谈及上海租界发展过程时,对清政府如何出卖主权的腐败之态叙述较多,而对其为维持大清帝国的统治所采取的对策和措施没有予以足够的重视。本文仅就十九世纪六十年代清政府在上海租界的征税史实作一考察,使人们从一个侧面对清政府争夺上海租界管辖权有更深 相似文献
11.
冯智 《西藏民族学院学报》2011,(3):1-7,17
清雍正初年,西藏发生了噶伦内讧和卫藏战争的严重事件,对清政府边疆和西藏地方的安宁构成了严重威胁,但同时又为清政府进一步加强西藏地方的施政提供了绝好机遇。雍正帝以高屋建瓴之势运筹对藏的施政,其问题之复杂、事务之繁多、酝酿之繁复,都前所未有。然而能以变通之方针原则,通盘筹划,严厉治乱,其步骤之周详、措施之适当、制度之深入、影响之深远,也是前无所有,是清代治藏史上的一个里程碑。本文除积极肯定雍正治藏的业绩之外,重在对其产生的思想、动因、影响和历史启示及评价作一探讨,以补前人之些许漏遗。 相似文献
12.
清末"新政"时期,清政府在沿用以往对基督教的宽容政策的基础上,以"辑和民教"为基本出发点,对基督教政策作了部分调整.这些政策变通多少弥补了传统基督教政策的不足,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但由于西方列强的侵略本质和清政府的妥协态度,这种修修补补的应对之策不可能给清政府带来真正的"辑和"效果. 相似文献
13.
中外各方如何认识和因应革命,是辛亥革命研究值得拓展与深化的重要问题。辛亥广州起义尽管未能实现起义目标,却在清政府、广东当局及地方社会、中外舆论多个层面引起系列反应,不仅为清政府、广东当局的政治改革"造因",而且冲击了广东新出台的税收与金融措施。尤为关键的是,中外舆论逐渐对"文明的革命"给予肯定,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则是对清政府的失望,这为武昌起义后的新局面奠定了舆论基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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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末,经过宪政准备和天津自治实验,清政府颁布《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和《城镇乡地方自治选举章程》等法规,在全国城镇乡、府厅州县实行地方自治,建立基层民意机关。清政府有关基层民意机关的法规内容较为翔实,组织构成较为完整,给予了一部分士绅的参政议政权利,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但是,由于清政府设置基层民意机关"辅佐官治之不足"的立意明确,又辅以许多条款限制民权的行使,所以,它的局限性也很明显,加之当时的历史文化背景等因素的影响,清末基层民意机关基本没有建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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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都澳是晚清首批自开商埠之一,其开埠实质工作是在许应骙出任闽浙总督之后进行的。厦门鼓浪屿是甲午战争后清政府唯一主动开辟的租界,许应骙欲借美、英等国势力牵制日本,藉收保护中国利权之效。三都澳开埠与鼓浪屿公共租界设立,虽然性质不同,但均是晚清福建对外开放之举,又体现了一个共同的特点,即清政府官员"被动之中力求主动"的发展观。但是,许应骙等地方官员的主动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又是被迫而为,并受制于当时不平等条约体系。"被动的发展"和"发展中的无奈",正是这一时期许应骙等清政府有识官员面临的一个悖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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鸦片战争前,清政府对中西通商贸易实行一套基于"严华夷之防"思想基础之上的管理制度。在这套管理制度中,有一个身份地位很特殊的角色,即从明朝嘉靖年间就开始租居澳门的葡萄牙人。一方面,他们是被清政府严格管制的对象;另一方面,作为"久已涵濡圣泽"的"归顺天朝王化的向化之夷",他们又被清政府视为"外臣",对与澳门有关的其他西方人士负有管理约束的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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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天国1853年建都南京,这是继鸦片战争之后,中国近代史上的又一影响深远的历史事件。一个于草莽间揭竿而起的农民武装,二三年间即建立了与清政府赫然南北对垒的政权,并蓄势待发,随时有挥师北上,直捣黄龙之势,这一事变对清政府来说,是比海外骚扰、五口通商更为直接严峻的生存威胁。清政府迅速调动军队,在南京附近设立江南江北大营,封锁长江沿线,组织对大平天国的防范与围剿。这种政治与军事的对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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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锦麟 《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1986,(2)
鸦片战争的失败,其根本原因在于清政府的腐败、落后,这是毫无疑问的定论.本文仅从信息论决策论的角度,来论证清政府战败的另一方面的原因.一、中英双方信息传递功能之优劣所谓信息传递功能系指上情下达或下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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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国家商会发展体制被类型化为英美模式、大陆模式以及东方模式,其核心乃为政会关系之疏密。作为西风东渐产物的商会于20世纪伊始在晚清政府的直接推动下登上中国历史舞台。在大力扶持的同时,晚清政府亦通过《商会简明章程》等法律规范建立了相对较为严格的商会管制体系。扶持与管制并行的发展策略使晚清政府与商会之间形成相对较为密切的协作关系。虽然二者之间亦会因管制而生争执乃至冲突,但总体而言,晚清时期中国商会在政府有力支持下不仅增长迅速而且也在经济领域发挥出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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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卫明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5)
马江海战之后,中法关系进入实质上的战争状态。清朝官员纷纷提出局外严守中立,禁止向法国提供战时物资与代传电报,达到逼迫法国屈服的目的。然而,在要求中立国严守中立的同时,清政府却逐渐意识到中立法阻碍中国争取国际援助和欧美列强对中立法的依违不定。貌似公平的中立法,对处于军事劣势的中国而言其实并不公平,反而有"作茧自缚"之害。于是,清政府提出活用中立法规的"不援之援"策略,在要求局外中立的同时,秘密争取各种外援。在中立问题上,从墨守成规到阳奉阴违的转变,表明清政府并非完全信奉国际法,反而从本土情境和国家利益出发,对国际法加以灵活运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