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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我国和韩国的刑法在法人犯罪的处罚上都采用双罚制,即既处罚法人组织体(处以罚金刑)又处罚法人的直接责任人员(处以自由刑或罚金刑).双罚制虽然在两国的法律中反映出一些明显的共同特征,但是由于两国刑法对法人犯罪的承认度上存在较大的差异,导致双罚制在责任依据、结构模式、处罚内容方面体现出各自不同的特征.在韩国,“两罚规定”中对直接责任人员一律处以与自然人犯罪相同的自由刑和罚金刑,而且“两罚规定”对法人组织体和直接责任人员规定判处的罚金刑都是限额罚金刑,尤其是在食品卫生法、建筑法等重要的经济法领域对法人组织体判处独立且高于直接责任人员的罚金,以此来提高对处罚法人犯罪的综合效果,进而达到预防与遏制法人犯罪的目的.因而韩国双罚制的具体内容对我国具有较大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2.
赎刑制度是中国古代重要的一种法律制度。古代的思想家对赎刑制度有不同的看法,持否定态度者认为应“重德轻刑”、“重义轻利”,因此反对“贫富异刑”。持肯定态度者以“明德慎刑”为武器,认为赎刑是宽恤之政,并且赎刑也是能防止犯罪,故主张赎刑制度。《吕刑》就认为“罚惩非死  相似文献   

3.
戴羽 《兰州学刊》2014,(4):74-79
西夏附加刑主要包括籍没刑、罚金刑、黥刑、戴枷刑,是西夏刑罚的重要组成部分。西夏籍没刑、铁枷刑适用范围较广,用刑较重;黥刑以刺字大小区分刑罚轻重,较有特色;西夏无罚铜,但罚马刑发达且与减赎罪制度相结合,为罚畜刑立法之首创,具有鲜明民族特色。与宋附加刑相较,西夏附加刑具有重刑化、民族化的特点。另外值得一提的是,西夏附加刑立法较为详备,特别是违法责任规定上,具有较强的可执行性。  相似文献   

4.
《行政处罚法》修订后不予处罚情形一变为三。需要全面准确分析其内在法理,为不予处罚制度的成立与运行提供更加有力的法理支撑。从《行政处罚法》上关于行政处罚目的的规定,参考刑法“无罪不刑”的理论和制度,得出“无危害性不罚”之法理;从处罚便宜主义理论出发,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及“包容审慎”监管执法的政策背景,得出“首违可以不罚”之法理;运用责任主义理论,结合现行《宪法》第38条,得出“无过错不罚”之法理。同时,“当事人证明”不能视为过错推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也并非以例外条款剥夺当事人的证明权利。  相似文献   

5.
毛晓燕 《中州学刊》2006,(4):170-172
中国传统恤刑思想内容丰富,在中国古代法律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恤刑思想在狱治实践中主要表现为教化、颂系、优待女犯、法外行仁等。恤刑思想在狱治实践中,一方面体现了儒家“明德慎罚”的思想,一方面也揭示了中国封建社会法制伦理化的特点。封建社会的恤刑实践主要是为了维护封建统治和封建伦理道德。  相似文献   

6.
政府审计处理处罚有两种模式,一是单罚制,也就是只对违规单位或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理处罚;二是双罚制,也就是既对违规单位进行处罚,同时还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罚。从理论上来说,双罚制的效果好于单罚制。基于全国地方审计机关数据的实证分析显示,单罚中的上缴财政和归还原渠道资金对抑制被审计单位违规行为有显著作用,而减少财政拨款、应调账处理、移送处理都不具有显著作用,各种双罚措施都不具有显著作用。出现上述悖论的主要原因是单罚措施特别是对人的移送处理力度太小,从而对抑制被审计单位的违规行为没有显著作用。  相似文献   

7.
我国现行税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立法存在诸多不完善与不明确之处,使得有案难移、以罚代刑、“刑事优先”与“先行后刑”争议以及一事二罚等衔接实践中的困境依然存在。考虑到税收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两项程序在目的、处罚的理由和种类以及行政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构成条件、证据、认定的结果方面存在差异,确立明确两项程序相互独立的双轨制有着必要性,并可作为平衡“刑事优先”和“先行后刑”冲突立场的选择。同时,又因对现行税收行刑衔接相关规则具有包容性以及来自意大利税收行刑衔接相关立法的借鉴,双轨制也有着可行性。为完善税收行刑衔接立法,增加法的确定性和明确性,税收征管法应修改的内容包括以下几大方面:确立双轨制,在此基础上处理好两项程序的关联,包括优先考虑以报告义务替换移交义务以及确保实体的一事不二罚和特定情况下的行刑并罚,同时在必要的方面增强税收违法行为行刑界定、处罚范围的一致性。  相似文献   

8.
明代赎刑制度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赎刑或赎罪,是我国古代法制史上统治阶级规定犯人可用财物折抵刑罚的制度。它由来已久,《尚书·尧典》有“金作赎刑”的记载。《吕刑》中规定,墨刑“其罚百锾”,劓刑“其罚惟倍”,大辟“其罚千锾”。《国语·齐语》载管仲“制重罪赎以犀甲,轻罪赎以(?)盾”。秦时广泛适用赎耐、赎黥、赎迁等规定。汉承秦制,亦允许以钱赎罪。魏、晋、南北朝至隋,赎刑逐渐形成制度。唐初实行“明德慎刑”政策,赎罪进一步法律化,经宋、元至明代,赎罪的规定更为详尽。《明史·刑法志》称明代“赎法比历代特详”。本文拟就明代的赎刑制度作一初步的探讨。公元1368年,朱元璋建立明朝后,为巩固新王朝的统治,重视立法工作。洪武三十  相似文献   

9.
中国法制史研究的可喜成果──评《中国行政法制史》赵馥洁西北政法学院教授中国自古就颇重行政管理,春秋时代已有“德立、刑行、政成、事时、典从、礼顺”的主张,以政与刑、德并列。在以后漫长的封建时代,更形成了甚为严密的行政管理制度和行政法规范,构成了中国古代...  相似文献   

10.
唐代官刑论     
中国自古以来的“鞭作官刑”的古训,一直是封建时代惩艾官吏失职违法的不易警言。自东汉诸帝杖罚郎官、九卿之后,出自皇帝特旨的鞭杖朝士的事例,在历朝均屡见不鲜。与之相伴而行的各官署官长杖罚僚属的事情,也在传统的基础上发展起来了。在有的时候更给以特别的提倡。但随着对官吏杖笞之事的制度化,尤其笞杖刑在刑种上被纳入五刑之后,这种官刑似乎被泯灭了治官的纯粹性质,既难以与对百姓施用的笞杖刑相区别,又难以与对官吏适用的徒流刑划一条明显的界限。因此,对作为古代治官,治吏的一种重要手段的官刑,仍有分离出来进行专门研究的必要。本文仅就唐代施用于官吏的笞杖刑,作些探讨。  相似文献   

11.
皋华萍 《理论界》2007,(8):98-100
行政处罚公正原则作为一项处罚基本原则,有着深厚的法理基础和现实意义;处罚公正原则要求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的统一;贯彻处罚公正原则就必须坚持设定处罚以公正为标准,正确认识“过罚相当”,坚持“一事不再罚”,建立、遵循处罚惯例制度,构建、遵守科学的处罚程序等。  相似文献   

12.
吕丽  倪晨辉 《学术研究》2012,(11):50-55
慎刑作为中国古代主流的司法观,被历代统治者所倡导督励,也为各朝良吏循吏奉行传承。甚至在晚明乱世,依旧是普通司法官折狱理刑的基本理念,这一点在颜俊彦所辑的判语与公牍专集《盟水斋存牍》中有突出体现。该书的慎刑理念主要可以归纳为四个方面:"明慎用刑,衿疑改遣"的罪疑惟轻理念;"哀矜折狱,衿恤为怀"的恤刑理念;"事干大辟,不厌详慎"的慎杀理念;"斟酌礼法,情理为断"的情法结合理念。可见,在审判实践中,司法官对待刑罚权运用的态度还是非常审慎的,尽可能严格地控制刑罚尤其是死刑的处罚范围和处罚力度,这与当今所倡导的刑法谦抑、刑罚节俭的精神相契合,对当今中国的司法改革有启示与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3.
关于单位犯罪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从四个方面对单位犯罪问题进行了探讨。第一,单位犯罪主体的范围界定问题。单位犯罪的主体,无论是不是法人,都必须是依法成立的组织。第二,单位犯罪的主客观特征。主观上有故意和过失两种。客观上是行为人以单位的名义实施了由单位集体决定或者由负责人员决定的危害社会的并由法律规定的犯罪行为。第三,对单位犯罪的处罚应严格执行双罚制,对罚金刑标准应遵守刑法分则的规定,不能采取以罚代刑的办法。第四,对单位犯罪的处罚采取两罚制为主,单罚制为辅的方式。  相似文献   

14.
我国1997年刑法规定了单位犯罪刑罚制——以双罚为原则、以单罚为例外。对我国单位犯罪的单罚制,鲜有学者提出疑义。我国刑法中只处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犯罪,不是单位犯罪,仍是自然人犯罪。因为其不具有犯罪应具有的最基本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基本特征,也不符合刑法"罪责自负"原则。对我国单位犯罪的刑罚原则,最合理的选择应是双罚制。因为双罚制具有理论上的正当性。双罚制既符合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基本特征,又符合刑法"罪责自负"原则,应成为单位犯罪刑罚原则的唯一选择。  相似文献   

15.
以“责令”方式作出的制裁性行政行为,具有适用广泛性与实施灵活性的特点,形成了一种不同于以内容为划分标准的新型处罚,即“责令罚”。责令罚有广义、狭义之分,通过对相对人作出行政命令的方式,来限制或禁止经营主体的违法经营行为,具有行为、方式和结果三项构成要件。相较于其他处罚种类,责令罚的威慑力更具附带性和补充性,发挥着“以威慑为表,以恢复、治理和预防为里”的制度功能以及“与其他处罚种类相辅相成”的体系功能。责令罚在适用时,一方面需遵循不当联结禁止的“入罚”原则、合乎比例的“幅度”原则、正当程序原则和目的正当的“出罚”原则,以防止处罚权的滥用和对相对人权益的侵害;另一方面应根据不同情形,分别作为:违反禁止性规定时的直接罚、无法进行资格罚时的替代罚、作为资格罚后续的补充罚、违法行为无法纠正时的从重罚和情节严重时的加重罚,以更好地平衡威慑与预防的处罚目的,实现恢复与治理的行政目标。  相似文献   

16.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之说出现于多种古典文献中,而围绕此一问题多有争议。近代以来学者批评此为法律的阶级压迫性。然而深入考察文献会发现,这一问题在汉代经学内部就已经有过非常充分明晰的讨论。"礼不下庶人"实际上处于对庶人的经济考虑,不责庶人以礼,并以此引导其向"士"人看齐。而围绕"刑不上大夫",产生了三种观点,今文家认为不刑大夫是为着尊贤,而许慎则以"古周礼"驳难,认为大夫仍受刑责。郑玄借《周礼》构建起一个严密的系统来调和了两种观点,既维护了公正又保证了尊贤。古代儒者关于这一问题的讨论实际上都指向了更高的德性原则。  相似文献   

17.
论单位犯罪的处罚及其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修订后的《刑法》在明确单位犯罪刑事责任的基础上,规定了“单罚制”和“双罚制”的处罚方式。处罚单位犯罪必须严格遵循新刑法规定的三个基本原则,同时还须注意单位犯罪过程中的几种特殊形态、数罪并罚、自首和立功、共同犯罪及追诉时效等。对单位犯罪的处罚,诸如罚金额度的明确、单位累犯的处罚和处罚标准的统一等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8.
罚金刑适用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我国 1 997年刑法大幅度增加了罚金刑的适用规定 ,但司法实务中存在的应罚不判、判而不缴、数额失衡等问题 ,导致了司法有失公正、法律判决有损法律权威的后果。原因有二 :在立法上 ,我国罚金刑规定以并科为主 ,以选科为辅 ,但没有规定罚金刑的换刑制度 ,导致罚金刑的执行存在问题 ;在理论上 ,对扩大罚金刑适用的价值目标、并科时罚金刑与自由刑的关系等问题研究的不够细致。改善罚金刑现状应从如下方面入手 :明确罚金刑立法意图、统一罚金刑适用标准、增强罚金刑适用意识  相似文献   

19.
宫刑为中国古代五刑之一.虽然宫刑不与中国古代社会相始终,但其别称颇多.试考述如下:一曰椓刑.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一六二《刑一》谓:"苗民费用灵,制以刑,……劓、刵、椓、鲸."由此,知?刑始于上古之有苗氏.》尚书·吕刑》有"劓、刵、椓、鲸",《诗·大雅·召旻》曰:"昏、椓靡共."孔颍达疏:"此?毁其阴,即割势是也."今本《诗经全译》唐莫尧注释说:"椓,宫刑."按孔疏,椓刑殆因木制的刑具"椓"而得名.许慎《说文解字》说文六上《木部》谓"椓,从木".刑具椓,后世不传,据《说文》载,仅知其为木制品.  相似文献   

20.
传统型和政策型诉讼欺诈在民事诉讼中频繁发生,并呈现出类型集中、抗辩弱化、结案特殊、事实虚构等特征。国内外对此类行为的定性存在争议,我国刑法也缺少明确界定,司法实践主要按无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处理。由于社会危害性符合犯罪的本质特征,刑事可罚性符合成本收益均衡原则,制裁手段的失效、法律制度间的衔接化等共同决定了其入罪的正当性。要结束"同罪不同罚"的乱象,需要构建统一规则下的司法解决模式:侵财性诉讼欺诈以目的行为定罪处罚,但未达到诈骗罪法定数额的以行为手段定罪处罚;非财产性诉讼欺诈以行为手段定罪处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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