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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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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三人异议之诉的性质关系诉讼标的的识别以及既判力问题,意义重大.学术界先后有形成之诉说、确认之诉说、给付之诉说、命令诉讼说、救济诉讼说以及新形成之诉说等众多学说,但均有一定的局限性.纠纷的双重性与诉讼目的的双重性,决定了第三人异议之诉非传统单一诉讼类型所能解释,其兼有确认之诉与形成之诉之双重性质,应为兼有之诉.  相似文献   

2.
婚生子女否认诉讼是人事诉讼程序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基于其诉讼标的的特殊性,德国、法国等大多数国家都相应建立了这种诉讼程序。并且,贯彻子女最佳利益原则,已成为当前指导亲属法的一项重要原则。反观我国亲属法和民事诉讼法,婚生子女否认诉讼还付之阙如,即便学界在制度的设计上有所见解,但仅该诉中适格原告和被告问题就无法达成一致,其性质、诉讼时效等也有待明确。借鉴德国、我国台湾地区等比较成熟的立法经验,为满足司法实践的需要,实有必要构建婚生子女否认之诉,并对其性质、适格当事人等作出合理界定。  相似文献   

3.
王嘎利 《学术论坛》2005,(9):102-105
诉的主观预备合并是共同诉讼的一种特殊形态,确立这种诉讼既是实体法上的必要,也有利于诉讼经济的原则,防止裁判的相互矛盾。文章围绕对此制度的争论,通过对若干理论问题的探讨,提出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确立主观预备合并之诉。  相似文献   

4.
以单一的诉讼标的概念统一解决诉的合并与变更,重复起诉的禁止,民事诉讼核心的确定,以及既判力客观范围的根据等问题难谓有效。更为务实的做法是以其他更为明确具体的多元概念寻求上述问题的分别解决:把诉讼标的识别理论还原为诉之特定理论,以诉讼请求取代诉讼标的作为民事诉讼的核心,以裁判标的概念作为确定既判力客观范围的根据。另外,在我国诉之特定理论的构建上,应以案件事实作为诉之特定的基本标准。  相似文献   

5.
凌雯 《南方论刊》2012,(6):42-43
诉的构成要素,是指一个完整的诉(或案件)所必备的内容或因素。完整的诉通常由三方面要素构成:诉的主体、诉讼标的和案件事实。诉的要素对于诉的识别具有重大意义,此问题之关键即是诉讼标的这一要素。本文通过分析新旧诉讼标的理论之利弊,尝试提出恰当的诉之识别标准。  相似文献   

6.
既判力相对性原则与第三人撤销之诉在案外第三人救济上部分功能重叠,在既判力相对性原则下,第三人撤销之诉适用于既判力相对性原则扩张情形下的第三人救济。结合立法背景、体例安排和制度规定,我国第三人撤销之诉兼具救济第三人和防治虚假诉讼的功能,应当定位为有别于再审程序的特殊救济程序。在适用层面,主体范围上应放宽至一般案外第三人;竞合问题的处理上,第三人撤销之诉与执行异议竞合时应当适用执行异议,与再审程序竞合时应当适用第三人撤销之诉。随着既判力相对性原则的逐步建立,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价值功能将回归至没有受到程序保障案外第三人的权益救济,进而实现既判力扩张情形下既判力相对性原则的重置。  相似文献   

7.
适格的社会组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限于环境公益可能或已经受到损害的场合,并非指特定多数人实际受到环境损害,而是指不特定多数人可能受到环境损害。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类型应限于行为之诉,不包括环境损害赔偿之诉。考虑到环境公益诉讼的适用范围和基本类型受到严格限制,应从制度层面处理好环境公益诉讼和环境私益诉讼、环境公益诉讼和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之间的关系,并充分尊重环境公益诉讼的特殊性,进一步细化环境公益诉讼的适用规则。  相似文献   

8.
我国民事诉讼法较为粗疏,对当事人转移涉诉标的没有单独的程序规定。从学理上及域外法律规定来看,当事人恒定主义与诉讼承继主义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方法。以诉讼承继主义为基础处理涉诉标的转移有现实的意义,具体应用时应注意诉讼承继的适用范围,处理好与诉讼第三人制度、保全制度的关系。在民诉法中也应当明确增加处理涉诉标的转移问题的规定。  相似文献   

9.
我国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权利行使中存在两个缺陷,其一,法院在设立责任基金的程序审中认定责任限制权;其二,以抗辩权界定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法律属性。应以形成权界定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法律属性,以形成之诉界定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诉讼类型。我国现行立法中没有关于海事赔偿责任限制诉讼的规定。要构建这一诉讼制度,必须突破现有的立法结构,并且协调好新设制度与现有法律之间的衔接关系。  相似文献   

10.
在我国,司法变更仅限于显失公正的行政处罚,行政裁决诉讼司法实践决定了应扩大司法变更的适用范围,以解决行政裁决之诉作为行政诉讼残留的固有缺陷———不利于及时保护当事人的利益,易发生程序回转、不符合诉讼经济原则。本文分析了行政裁决之诉中适用司法变更的不同情形,提出了完善《解释》第六十一条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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