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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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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惩罚性赔偿制度规范较为繁杂,条文各自为政且不协调,有体系化之名而无体系化之实。一般规则的缺乏,使得现有的惩罚性赔偿法律规范体系既不能为司法实践提供明晰的指引,亦无法为未来之立法指明方向。我国惩罚性赔偿制度一般规则的建构,应在惩罚性赔偿制度之目的导向下,从三方面进行:其一,我国惩罚性赔偿制度在适用范围上仍不符合制度目的,宜在一般规则的指引下,通过制定或修改法律或是出台新的司法解释的方式予以拓宽;其二,我国惩罚性赔偿一般规则之主观要件,原则上可以“故意”统领与限定,体系下可以“重大过失”展开并有序扩张;其三,我国惩罚性赔偿一般规则之损害后果要件,应当与“损失”脱钩,代之以“情节严重”,我国惩罚性赔偿损害后果要件的三类规定,其实均可作“情节严重”之解释。  相似文献   

2.
惩罚性赔偿制度作为一般民事赔偿制度的例外,在英美法系得到普遍的承认。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对此制度也有所涉及。本文在对惩罚性赔偿制度分析之后,对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适用条件等进行探讨,并针对当前该法所引起的一些问题提出解决办法,以期对该条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3.
简论惩罚性赔偿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惩罚性赔偿具有补偿、惩罚、预防三大功能 ,当然 ,它也存在一些不足。国际社会采取四种措施对其进行完善 :1.较高的证明标准 ;2 .分离原则 ;3.最高数额限制 ;4 .征收税收。鉴于中国有关惩罚性赔偿实践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本文就中国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具体适用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4.
通过对294份裁判文书进行研究发现,著作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自运行以来,呈现摇摆适用、消极适用、机械适用和竞争适用等现象,反映制度存在功能定位不一、成本收益失衡、适用范围偏离、证明计算困难等问题,需要明确制度在多维度下的功能定位、激发制度的适用动力、回归制度的适用范围、破解制度的证明计算瓶颈,在打击著作权侵权过程中,用足用好惩罚性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5.
惩罚性赔偿具有多方面的功能,对稳定市场秩序,维护受害人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我国惩罚性赔偿制度已经初具雏形,存在的问题主要在于相关规定未能协调一致,多采用固定倍数的确定性赔偿而忽略损害的大小,而且适用范围过窄,考量因素未明确.在这些方面借鉴域外立法经验对我国惩罚性赔偿制度进行完善,将利于该制度功能的有效发挥.  相似文献   

6.
环境侵权的特殊性决定了传统的环境侵权赔偿制度已不能保护受害人的合法利益和规制某些恶意环境污染行为的发生。因此,在传统民法理论的基础上和框架内,有必要在环境侵权中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本文试图从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建立的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三个方面入手,对我国环境侵权中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正当性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7.
2009年6月1日我国《食品安全法》正式生效,该法第九十六条十倍赔偿的规定看似极大的保护了食品侵权中消费者的利益,然而,这一条款却在司法实践中招致了盛名之下其实难副的批评。文章首先介绍了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基本理论。其次,结合实际案例分析2009年《食品安全法》中惩罚性赔偿制度的不足。然后,对2015年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分析和评价。最后,结合《食品安全法》、《侵权责任法》以及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食品侵权中的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讨论。  相似文献   

8.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最新修正案相继正式颁布,我国知识产权领域全面确立惩罚性赔偿制度已成既定事实.笔者建议在搁置理论争议的同时,应理性思考和深入探讨其整体制度的规范设计,特别是如何在司法实践中使之有效落实运行.在对我国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的立法和司法现状进行梳理、分析的基础上,对目前的司法适用困境进行分析,并对我国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法律适用提出具体完善建议,从主观要件和客观方面厘清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条件,提出完善侵权损害举证规则,合理确定赔偿数额,去除法定赔偿对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发展所造成的阻碍,以保障知识产权惩罚性制度能够在我国落地实施.  相似文献   

9.
我国惩罚性赔偿制度评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惩罚性赔偿最初是对侵权行为适用的责任制度,后被广泛适用于合同纠纷中.从<消法>和最高法院的<解释>规定的内容看,我国采用的是限制性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在现有法律制度中,惩罚性赔偿责任仅适用于消费合同和商品房买卖合同,其它合同和侵权行为均不适用.这说明目前我国对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还处于探索阶段,对其理论研究还有待进一步深入.  相似文献   

10.
惩罚性赔偿制度是损害赔偿制度中的一种特殊赔偿制度,它具有补偿、制裁、遏制功能.我国于20世纪90年代确立这一制度.近年来,惩罚性赔偿制度在我国有扩大适用范围的趋势.我国惩罚性赔偿制度有自己的特点,但存在适用范围狭窄、赔偿数额单一、缺乏灵活性等问题.适当扩大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惩罚性赔偿数额不规定具体的倍数或数额、由法官自由裁量确定等方法,可以健全我国惩罚性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11.
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英美等普通法国家开始极力扩张惩罚性赔偿金的适用范围,使其能够较好地发挥出惩罚被告与遏制他人实施相同侵权行为的功能.美国、日本、韩国等将其适用于专利权保护与侵权救济,形成了专利侵权之诉的惩罚性赔偿金制度.在对故意侵权的认定、裁判程序、评估方法以及对惩罚性赔偿金额度控制等方面,西方国家的司法实践和立法经验为我国确立专利侵权惩罚性赔偿金制度提供了一定的借鉴.我国《专利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应大胆移植惩罚性赔偿金制度,使之成为惩罚侵权行为和鼓励创新的一种机制.  相似文献   

12.
2012年8月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作为其亮点之一,惩罚性赔偿的规定备受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赞赏者有之,反对者亦有之。经过实证考察发现,目前中国法院专利侵权损害赔偿多采用补偿性赔偿,难以适应复杂多变的侵权样态及整个社会对公平正义的要求。现代侵权责任法的发展为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提供了法理学基础,惩罚性赔偿的引入可以弥补补偿性赔偿之不足,充分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有效遏制侵权行为,激励守法行为。结合中国现实国情,现阶段专利侵权领域可以审慎地引入惩罚性赔偿,但应严格限定适用条件、细化赔偿标准、限制赔偿数额,以发挥其最佳效果。  相似文献   

13.
网络时代,诋毁商誉的侵权主体更加隐蔽、分散,且损害后果非常严重.侵害商誉权的结果往往具有不可逆性,且存在责任几率的问题.诋毁商誉的损害赔偿责任不仅要能够恢复受害人遭受的损失,更重要的是要能够预防和遏制侵权行为的发生.惩罚性赔偿可以实现上述目的.惩罚性赔偿的数额应参考侵权行为人过错的性质、程度和侵权行为的动机、手段、持续期间以及责任几率确定.  相似文献   

14.
为遏制猖獗的专利侵权,必须引入惩罚性赔偿,将故意侵权作为惩罚的对象。专利侵权的惩罚性赔偿数额以赔偿基数的两三倍为宜。在确定惩罚性赔偿的具体数额时,需要考虑侵权后果,包括直接物质的损失,也要考虑商誉损失及社会影响;要考虑侵权人的侵权获利情况和侵权人财产状况、支付能力;要考虑侵权的时间长短、侵权的频率;要考虑侵权手段、方式、场合。专利侵权的惩罚性赔偿应与我国的科技实力、经济水平和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防止权利滥用、制度滥用和制度异化。  相似文献   

15.
论惩罚性赔偿在我国侵权法领域的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惩罚性赔偿制度是一项早期仅适用于英美法系国家的特有制度,具有补偿受害人的损失、惩罚和威慑不法行为等多重功能.通过考察惩罚性赔偿在英美法系国家侵权领域适用的变迁,本文就其在我国侵权法领域适用的合理性与适用的条件、范围、赔偿额度等若干问题略作探讨.  相似文献   

16.
本文认为现在大同的一些地方,与北魏平城的某些人物、事件有关,并以音训的方式,结合史实和考古遗迹,给予了合理的解释,有助于北魏平城历史的研究。  相似文献   

17.
环境污染具有范围广、潜伏期长、通过生物链富集、随生态环境发生动态变化等特点,所以应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是"环境污染致害侵权",而不包括侵犯自然资源用益物权的情况。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中的赔偿机制已经难以弥补环境污染受害者的损失,导致环境侵权案例中违法者违法成本远小于其所获的经济利益,受害者的维权成本却相当高的现象。因此有必要在环境侵权法中适用惩罚性赔偿,以惩戒污染者,遏制污染行为,进而保护我们的生态环境。  相似文献   

18.
惩罚性赔偿是以损害补偿为核心的我国侵权责任法中的一个亮点。虽然其在侵权责任法中只有一个条文,但对大规模的产品侵权案件能起到一定的遏制作用。我国产品责任的惩罚性赔偿规定在适用时存在着与其他法律的适用协调、主观条件限制过窄、损害结果不明、赔偿标准不确定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对于惩罚性赔偿的赔偿标准,可以通过划定基准范围、设定最高限额、增加参考因素的方式予以确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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