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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在当前网络经济背景下,网络直播行业发展迅速,网络主播应运而生。然而,我国在网络主播与直播平台间劳动关系上存在立法局限,以致实践中对其认定出现司法分歧,学界对此也尚未形成一致意见,争议焦点在于网络主播与直播平台劳动关系如何认定。事实上,网络主播与直播平台间能够析出从属性特征,但从属性较弱。研究结论:应当重新界定适合的劳动关系认定标准,在平衡网络主播与直播平台双方利益的基础上,降低传统劳动关系从属性认定标准,实行分层保护;拓展劳动关系从属性认定中部分概念的内涵与外延,以适应实际需要。  相似文献   

2.
在直播热潮的影响下,直播平台凭借其极低的门槛和极强的交互性,深深吸引广大青年参与其中,开启了中国社会的"全民直播"时代并催生了"网络主播热"现象.本文以淘宝主播为例,阐述了淘宝主播的含义、类型和特点,重点运用青年亚文化相关理论分析淘宝主播与青年的关系建构,并揭示了淘宝主播对青年造成的双重影响,从而提出了规范化管理网络主...  相似文献   

3.
颜值,网络流行语,即对个体外貌的评判.网络直播为"颜值"赋予了可读性和观赏性,受众感官、心灵上的慰藉为其搭建了通往精神世界的可能.本文以斗鱼网络直播平台为载体,对女性颜值主播进行虚拟民族志研究,并对部分颜值主播及其忠实、稳定的受众进行深度访谈,从而对虚拟场域中的颜值崇拜、颜值消费现象进行阐释.作为颜值主播,青春身体、情感劳动和虚拟消费空间的建构刺激了受众的消费行为.作为直播受众,现代社会所诱发的群体性孤独、情感空虚、欲望匮乏进一步刺激了受众消费行为;网络直播平台"桥"的建立,将不同圈层的个体集聚,在直播狂欢中完成个体压力的释放、欲望的诉求和身份的重构.  相似文献   

4.
直播作为新兴的社交方式已引发新一轮媒介革命,迅速成为新媒体营销的新阵地.直播的全民风潮直接促使了网络主播的火爆.在围观女主播的网络直播场域中,借助于围观者与被围观者的视角,分析围观者与被围观者之间的权力博弈——包含权力、欲望、主动性等广泛意涵的博弈,呈现直播场域中的博弈状态,深化对网络直播行业的理解,从而促进对直播行业以及相关领域职业的正确认知和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5.
网络直播作为一种新兴的媒体传播方式受到了大学生的青睐,正在改变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方式。“网络直播+思想政治教育”融合发展具有突出的应用优势,高校理应充分重视并开展好思政直播。然而在实践中高校尚未建立成熟运作体系,在政策支持、内容供给、团队建设、效果评价诸多方面存在不足,因此要采取布局校园思政直播平台、精心设计优质直播内容、培养校园思政主播“网红”、完善直播效果评价机制等措施来占领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阵地。  相似文献   

6.
平台经济模式下,劳动者利用信息通讯设备可以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随时随地提供劳动给付。劳动控制策略带来了数字劳动“异化”的危险,劳动者的法益保障受到挑战。以网络主播这一新就业形态为例,签约型网络主播看似拥有更多的用工自主权,但实际上极易产生过劳问题。平台经济模式下,签约主播受到更高强度的劳动控制,劳动时间延长,劳动空间延伸。为了应对技术进步带来的劳动环境变化,须分析签约主播的过劳困境成因和当前法益保护制度的不适配性,建立与网络直播工作相适应的工作时间管理体系,保障签约主播的劳动权益。  相似文献   

7.
针对近年我国直播电商食品安全问题,搜集整理了2018—2021年发生的518个直播电商食品安全事件,利用失效模式和影响分析法分析直播电商食品安全问题的关键控制点,构建SC-RC判别与定位矩阵识别直播电商食品安全的薄弱环节。研究表明:直播电商食品安全问题的关键控制点为卫生环境不规范、主播选品不严格、使用不合格原料、平台检验不当;薄弱环节为直播销售环节的虚假宣传、主播选品不严格、检测制度不健全、造假。据此,提出加强直播平台对主播的审核查验、创新直播电商行业监管方式、建立直播电商食品安全的跨界合作治理体系等建议。  相似文献   

8.
随着直播平台的不断涌现和直播场次的不断增长,很多旅游景点直播出现“冰火两重天”现象,如何吸引到足够多的用户参与成为一个重要的研究问题。本文基于信息性社会影响视角,采用情景式问卷调查法探究主播作为影响源和观众作为影响源对旅游景点直播用户参与意愿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分析景点熟悉度的调节作用。研究发现,主播专业性、主播吸引力、主播可信性、主播和其他观众的互动、弹幕质量以及其他观众之间的互动通过信息性社会影响的中介作用对旅游景点直播用户参与意愿有显著正向影响;而景点熟悉度在主播专业性、主播吸引力、主播可信性、主播和其他观众的互动以及弹幕质量对信息性社会影响的影响过程中有显著负向调节作用。本研究为促进旅游景点直播用户参与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9.
使用赃款向网络主播打赏的案件近年来频繁发生,此种打赏是否可被司法机关追缴、还是由网络平台和主播善意取得,对此问题在学术界尚未形成通说,司法裁判的结论也各不相同。直播打赏涉案犯罪罪名种类多,主要涉及财产类犯罪;犯罪主体限于自然人,以青年男性居多;在被打赏的平台和主播中,泛娱乐直播占比较高。从中国刑事追缴制度的立法沿革可知,立法机关对于民法上的善意取得制度持肯定态度。司法机关对于赃款用于打赏是否可追缴存在分歧,对打赏行为的法律性质存在不同认知。用户打赏行为不是无偿赠与合同,也非附义务赠与,而是属于“用户平台”和“用户主播”之间的服务合同关系:平台提供技术支持,主播付出直播服务劳动,打赏用户获得精神回报。在服务合同关系中,不考虑货币特殊属性对赃款的影响时,打赏行为属于民法上的无权处分,在无相反证据时,应当推定平台和主播具有善意,正常打赏的对价有其合理性。因打赏礼物给主播而完成赃款打赏的交付,符合善意取得规则。因此正常的网络打赏即使是赃款在刑事程序中也一般不应被追缴。  相似文献   

10.
网络直播平台活跃度最高的当属青少年群体。本研究以赤峰市青少年(12—25岁)作为研究对象进行问卷调查,从青少年作为观众、主播的不同视角了解这一群体参与网络直播的平台、类型、动机等,并分析其对青少年价值观形成的影响,探讨在网络直播视域下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引导的可行性对策,如从加强“青少年模式”有效应用、加强实施监管及响应、分年龄段差异化功能设置分类引导等方面着手加强思想政治引导。  相似文献   

11.
电商直播是技术推动下媒介商业功能的又一次迭代发展,其本质是通过推动受众媒介消费实现商品购买的再次消费。传播样态与消费方式形成的逻辑呼应是电商直播快速发展的重要原因,其具体表现包括表演传播下的观赏娱乐式消费、互动传播下的情感链接式消费、场景传播下的沉浸体验式消费、群体传播下的价值共创式消费等。网络直播赋予了主播(销售者)和用户(消费者)更多角色、权利和表现方式,与已有商业模式形成明显差异,带动产业结构、商业模式、购物形态、主体角色、销售规律、消费体验等方面的变革。  相似文献   

12.
网络电商直播的"场景"有别于实体购物场景,商业资本在选择和建构网络电商直播"场景"时赋予其独特的符号意义与逻辑方式。网络电商直播通常呈现三种场景框架:主播私人场景、购物临场场景、生产溯源场景。主播私人场景通过主播IP的象征意义获得粉丝的情感认可,购物临场场景基于符号的布景实现虚拟的情境消费,生产溯源场景则诉诸情怀,唤起受众的民族集体记忆。网络电商直播场景建构以情感形塑信任,使受众在信任中获得认同感与归属感,进而影响受众在直播场景中的停留行为与消费行为。网络电商直播场景的建构体现了现代商业文明在消除信息不对称,增强消费信任上的努力,商业资本应加强关于商品质量与售后保障的信任能力建设,同直播带货的信任增强形成同步联动。  相似文献   

13.
直播带货行业“野蛮发展”,滋生出诸多乱象,如偷税漏税、价格紊乱、饥饿营销、主播素质良莠不齐和监管不严等。以薇娅偷税漏税等为典型案例进行分析,秉持事前管标准、事中管检查、事后管奖惩、建立信用修复机制来构建直播带货行业全程信用治理机制。事前建立信息共享管理系统、制定信用标准,设定平台、主播和商品质量准入信用门槛,签订信用承诺;事中加强税收管控,各部门联合执法,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和区块链技术来构建信用评估模型和监测;事后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加强信用联合奖惩制度等。最后为完善直播带货行业信用治理机制提出了加强信用立法、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建立红黑名单数据库、成立直播带货行业协会、畅通投诉渠道、积极推行信用奖惩制度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4.
网络直播被广泛应用于电竞、秀场、电商等行业中,已经成为人们重要的娱乐方式和信息传播渠道。作为直播的核心人物——网络主播也随之变的炙手可热,引起了业界和学界的广泛关注。目前的研究结果相对分散,缺乏系统性整合框架。对这一领域的研究进行梳理,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文章通过对国内外关于网络主播特征的研究文献进行述评,研究发现,网络主播主要通过三方面特征——形象特征、胜任力特征以及行为特征,对顾客在线行为产生重要影响。并且,文章对这一领域的相关理论基础与研究方法进行了梳理总结。最后,结合国内网络直播发展现状和智能时代新的技术现象带来的机遇,给出了今后研究的议题。  相似文献   

15.
《南都学坛》2019,(5):120-124
新媒介时代背景下微博、微信、直播等信息传播手段备受追捧,网络直播以实时互动的优势成为诸多品牌营销关注的焦点。通过分析新媒介时代出版业网络直播消费行为及直播营销优势,探索出出版业网络直播营销模式:从合作方式角度来看,营销模式分为出版直播和电商结合模式、出版直播和社交媒介结合模式、出版业和专业直播平台合作模式、出版业独立开发直播App模式;从直播内容角度来看,直播营销模式分为名人主导与活动主导两种模式。不同模式支持下,出版业为获取持续性的网络直播营销效果,应合理利用互联网思维、展开多平台直播营销,培养专业直播营销人才、提升直播品质;同时增加受众与直播平台的互动环节,向受众展示优质的直播内容。  相似文献   

16.
鄢汇琳 《国际公关》2023,(14):182-184
网络直播是媒体时代的产物,其独特的形式和丰富的内容快速吸引了大学生。以网络直播为媒介,遵循网络直播信息传播的发展规律,创新大学生价值观培养模式,使培养更具有针对性和时效性,发挥网络直播的积极作用,推动大学生培养工作的创新发展。大学生正确价值观培养要充分发挥媒介的积极作用,通过构建“线上+线下”培养体系,积极开展大学生正确价值观培养活动,切实促进大学生意识形态领域的健康发展。本文分析了网络直播的影响,提出应对网络直播消极影响的具体措施。  相似文献   

17.
划定网络直播平台帮助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形态和刑事责任边界,应当转变一刀切、等同化的认知模式,采取类型化、个别化的处置模式.依据网络直播平台帮助犯罪行为的积极性、主动性程度,可以将其帮助犯罪的行为划分为对犯罪行为的单纯不作为帮助、对犯罪行为经责令改正后仍不作为帮助、对犯罪行为的作为帮助三种类型.在此基础上,才能进一步澄清网络直播平台帮助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形态与具体边界.虽然,在刑事责任形态上,网络直播平台单纯不作为帮助行为应当承担所帮助犯罪的共犯责任;经责令改正后仍不作为的帮助行为,应当承担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的正犯责任;网络直播平台作为帮助行为,原则上应当承担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正犯责任,例外的应承担所帮助犯罪的共犯责任.但是,在刑事责任追究上,如果网络直播平台的单纯不作为帮助行为成立中性业务行为的,经责令改正后仍不作为帮助行为在正常运营上缺乏义务履行可能性或者在技术上缺乏结果回避可能性的,以及作为帮助行为符合不追诉条件的,应当阻却对网络直播平台的刑法处罚.  相似文献   

18.
正花名:爱丽丝职业:网络主播受欢迎程度:一场直播最多围观量17万4如果不是亲眼见到,很难相信眼前这个瘦瘦小小的女生,就是传说中顶着一张装饰过度的锥子脸在镜头前唱歌跳舞卖萌互动吸引注意力的网红主播。隔了一个摄像头,对大多数以直播为生计的姑娘们来说,网络里外是两个不同的世界,甚至,是两种不同的人生。  相似文献   

19.
排污权和环境权的冲突是以环境问题为媒介的。由于环境问题是人类生存和发展所面临的最重要、最迫切和最复杂的问题,从而使得这种权利冲突较之一般的权利冲突面临更为严重的制度困境和道德难题,也因此得到了经济学、法学和伦理学等不同学科的极大关注。法律经济学从一个独特的角度为排污权交易制度的设计提供了重要的思想和理论资源,提出了通过权利交易来解决相关权利冲突的现实方案。但法律经济学有其内在的道德局限性,使得我们有必要反思法律经济学的道德前提,划定经济学帝国的道德边界,为相关制度的设计提供道德指导。  相似文献   

20.
直播经济时代,数字劳动场景产生了行业劳动群体之底层循环流动与顶层固化格局并存、劳动个体之“本我”与“人设”经营本末倒置以及劳资关系之资方占据强势寡头地位的系列主体性问题。劳动客体在技术革新下与劳动主体相结合,显露出劳动工具数字化、劳动产品虚拟化和劳动对象互动化的新特征。劳动场景的时空连通、时空延伸功能在增强劳动总势能的同时使劳动主体陷入了平台资本操控的罗网。为此,需完善对虚拟劳动行业的保障制度,厘清网络主播与平台的劳资关系,加强对平台资本和中介资本的监管,净化网络环境,维护以主播为代表的一批新型数字劳动者的正当权益,推动数字劳动场景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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