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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1 毫秒
1.
商事仲裁以当事人意思自治和契约自由作为基础,缺乏司法活动所具有的强制力,为了保障仲裁协议与仲裁裁决能顺利执行,法院既应对仲裁给予必要的支持与协助,亦应施以必要的监督和司法审查.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正在起草中的仲裁司法审查新规定,以支持仲裁作为基本方向,区分国内仲裁与涉外仲裁,就法院对仲裁协议效力的认定、申请法院撤销仲裁裁决、请求法院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等案件的审理作出了明确的规范.  相似文献   

2.
当今实践中各法域对于仲裁制度的司法监督程度不尽相同,《纽约公约》对于被撤销裁决能否承认执行之规制又语焉不详,导致国际裁决被仲裁地法院撤销后能否在另一法域得到承认与执行,已然形成多种体系。究其本质在于承认执行国法院是否对于被撤销国际商事仲裁享有独立司法审查之自由裁量权。我国应明确被撤之裁的承认执行问题,赋予法院自由裁量权以承认执行被撤销仲裁裁决,通过实体法与冲突法相结合的方式构建被撤之裁的承认与执行制度,同时此种制度应当受到相关制度、比例原则的限制,以促进我国仲裁制度强健发展。  相似文献   

3.
仲裁裁决被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达成新的仲裁协议再次申请仲裁,也可以另行起诉。但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裁定确有错误的,当事人应当有权申请执行异议或者通过执行监督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司法实践中存在一种误区,即法院以《民事诉讼法》第237条的规定为由剥夺当事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25条之规定申请执行异议的权利,亟待立法规范。仲裁裁决不予执行制度有其存在的独立价值,但需要立法重造,一是将之与仲裁裁决的撤销制度进行明确界分,二是协调好仲裁裁决不予执行救济与执行异议制度的关系,三是对不予执行裁定的异议进行立法完善,四是加强对不予执行裁定的执行监督,赋予当事人对不予执行裁定的上诉权、申请再审权。  相似文献   

4.
论仲裁员的法律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仲裁员的法律责任是指在仲裁活动中,仲裁员因违反法律的规定而对仲裁协议当事人所负的责任.责任论和责任豁免论都有其合理成分,基于仲裁的契约性和准司法性属性,有限的责任豁免应当属于较为符合仲裁性质的仲裁员责任承担方式.仲裁法律责任体系中应当包括民事责任、刑事责任以及包括撤销仲裁裁决、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更换仲裁员等对违法仲裁的否定性责任.  相似文献   

5.
仲裁员的法律责任是指在仲裁活动中,仲裁员因违反法律的规定而对仲裁协议当事人所负的责任。责任论和责任豁免论都有其合理成分,基于仲裁的契约性和准司法性属性,有限的责任豁免应当属于较为符合仲裁性质的仲裁员责任承担方式。仲裁法律责任体系中应当包括民事责任、刑事责任以及包括撤销仲裁裁决、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更换仲裁员等对违法仲裁的否定性责任。  相似文献   

6.
本文拟通过对仲裁制度的性质 ,仲裁机构的性质 ,仲裁当事人、仲裁员、仲裁机构之间的关系的论述 ,探讨在我国建立仲裁机构责任制度的可能性 ,以便当事人在仲裁裁决被法院撤销或被裁定不予执行时有救济的途径  相似文献   

7.
仲裁机关依法做出的裁决具有既定效力,是法院执行的依据之一。在仲裁裁决执行过程中法院可以基于法定事由或当事人的申请追加仲裁案件的案外人为被执行人。仲裁程序更加关注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仲裁被执行人权利救济的特殊性可能导致个案中被追加执行人权利救济困境。基于方法论的视角,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有关“当事人”的含义进行界定,在虚假仲裁难以避免的情况下,将该司法解释中的当事人界定为仲裁当事人,赋予被追加执行人和案外人同样的救济权利,有利于维护被追加执行人的合法权利,更好地彰显司法公信力。  相似文献   

8.
仲裁作为一种解决民商事争议的有效方式,由于具有意思自治性和效率性等特点和优势,在现代经济社会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仲裁权的不当行使势必会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甚至会危害社会公共利益.基于对仲裁权进行制约和监督的需要,为了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权益,促进仲裁事业的可持续性发展,有必要对仲裁进行司法审查.在仲裁司法审查的范围方面,应实行全面审查模式.在仲裁司法审查的内容和形式方面,一要更加重视仲裁协议的司法审查;二要健全撤销仲裁裁决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制度;三要更加重视重新仲裁.  相似文献   

9.
法院对仲裁进行司法监督是世界各国仲裁立法中所普遍采用的制度,如何调整发源于仲裁的关系,法院在多大范围、何种程度对仲裁进行监督是理论和实践中一直存在争议的问题。法院监督仲裁裁决的范围不应局限于“全面监督”还是“程序监督”的讨论,应当采取以当事人扩大司法审查协议为基础的法院监督仲裁实体模式。  相似文献   

10.
执行许可是仲裁裁决得以执行的前提,其依据体现在生效法律文书、执行力、强制执行请求权与执行名义的关系上,更与仲裁私法自治与国家公权强制间的张力有关。为体现司法对仲裁的适当监督,仲裁裁决执行许可程序的法律路径应当围绕书面审查进行,而非口头辩论,这不仅契合执行许可的规范价值,更与我国集中式执行体制相得益彰。我国仲裁裁决执行许可程序实际呈现出“债权人申请—法院职权审查”的单线结构,法院只需对仲裁裁决事实进行确认。由于仲裁裁决执行许可程序与执行立案审查混合在一起,在适用上也要调和好它们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11.
论司法自由裁量权及有效监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市场经济中不断涌现出的新问题对我国现阶段的法制建设与完善提出了极大挑战,法院以“法无明文规定”为由拒绝对当事人权益提供法律保护的做法也屡受责难。如何发挥法院的司法自由裁量权,使法院成为一个能动的司法者,在遇到“法律缺位”时,运用法理精神和法律原则,及时做出判决就显得十分必要。本文试图通过对法院司法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及有效监控的论述,强调法院应在我国法制建设与完善中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相似文献   

12.
论民事诉讼费用的成本补偿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为保障当事人的诉权,作为为社会提供处理各类民事纠纷公共服务的司法裁判应该是免费的。但是在国家财政投入不能满足实现司法救济权利保护普遍化的情况下,向当事人收取一定的诉讼费用可以补偿国家财政对司法裁判投入的不足,有利于扩大司法救济的范围。作为司法裁判的成本补偿,法院确定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应与具体案件所消耗的司法裁判成本密切联系。因此,建立一个依照不同的程序以及程序的不同展开阶段为标准确立收费金额的收费体系可以更直观地体现诉讼成本的投入变化,并能更好地实现当事人的基本程序选择权和处分权。  相似文献   

13.
民事诉权是当事人请求司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民事权益的一种权利。民事诉讼的私益性、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的支配、主导作用,决定了民事诉权对审判权的制约关系。我们应当以正确的民事诉权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民事诉权理论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国民事审判程序。  相似文献   

14.
行政处理对于环境纠纷的解决具有重要性,但我国对于环境纠纷行政处理的内容和性质的争议导致实践中的困惑,因而有必要在《环境保护法》修改之际加以明确。环境纠纷的行政处理应包括行政调解和行政裁决,环境行政裁决是具体行政行为,该具体行政行为应接受司法审查,当事人不服的,可提起行政诉讼。同时在此基础上考虑构建新型的环境诉讼,将对环境纠纷行政处理的司法审查和解决环境纠纷结合起来。  相似文献   

15.
互文性作为语篇的重要特征,常用来对语篇进行分析和解读。文章通过分析比较中美法庭判决书中存在的具体互文性现象,探讨中美两国判决书在语言运用上各自不同的特征,诠释中美法庭判决书中所蕴含的法官和诉讼当事人之间的权势关系,为司法文书写作提供一定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6.
论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审理对象的形成和证据的提出层面实行辩论主义是我国民事司法改革的方向,但是在强调当事人自我责任的同时,也不应忽略法院的作用。如果过分限制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的权力,既不利于法院在诉讼中发现真实,也不利于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程序权利与实体权利,可能造成诉讼能力薄弱者无法实现实体公正。从有利于发现真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实体公正的角度考虑,有必要适当拓宽我国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的范围。  相似文献   

17.
通过对S省M区法院2013-2015年公诉案件审理情况的实证分析,查找出可适用刑事和解但未适用的案件比例较大、刑事和解适用的成功率不高、适用和解的案件类型相对单一等现实问题。其原因在于刑事和解主导机关的不明确,立法规范的相对粗疏,法治土壤的相对贫瘠以及民众认识存在偏差等现实因素。建议将法院确立为刑事和解的唯一主导机关、科学界定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建立以法院和当事人主体的双核启动模式、细化刑事和解在公诉案件中适用步骤、将是否和解作为量刑参考要件,以期优化刑事和解在公诉案件中的适用。  相似文献   

18.
证明责任是独立于具体的诉讼而由法律事先在涉案当事人之间进行预置的。从动态上看,只要诉讼一经发生,已经被预置的证明责任分配就制约着当事人双方的提供证据的行为,影响着诉讼的进程。并在辩论终结而有关要件事实仍处于真伪不明时现实地发生作用,即承担证明责任的一方当事人承受败诉的结果。从静态上看,证明责任作用于要件事实或曰争点事实,这不仅包括实体法上的事实,也包括程序法上的事实。同时,出于诉讼经济或者公平的考虑,在一些特定的情形下,有关当事人需要承担的法定证明责任获得了免除。  相似文献   

19.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审判活动对互联网技术的应用已经十分普遍的同时也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要明确在互联网上公开审判信息的限度,从而有助于避免在网络环境下隐私权受到更为严重的冲击,以及为实现有效的舆情管理提供依据,同时也有利于避免审判公开流于法制宣传。不过,审判公开并不是要向所有人公开所有的审判信息。根据互联网环境下审判公开的限度之要求,结合审判公开的各类对象的特点,可将审判信息分别向当事人和现场外旁听人员两个体系进行公开。由于这两类对象所获取的审判信息的完整性不需要等同,因此在遵守绝对不公开审理和相对不公开审理的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需要将审判信息有层次地公开。  相似文献   

20.
刑讯逼供一直以来是司法实务中的顽症之一.本文试图从法律制度层面来探讨我国防治刑讯逼供的措施,即真正确立无罪推定原则,建立有限的沉默权制度,完善当事人获得律师帮助制度;确立直接言词原则,明确警察和证人等出庭作证的义务;完善我国证据立法,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强化监督特别是重视检察监督和法院的司法审查监督,切实落实对刑讯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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