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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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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传统的行政法学过度偏重于作为行政过程最终结果的行政行为,仅仅从静态上定点地考察行政行为,忽略了各个连续的行为形式之间的联系,但在现实的行政中,各种行为形式常被结合起来连续使用而形成作为整体的动态行政过程.因此,行政过程论认为,对于行政程序的考察应当以宏观行政程序为对象,不仅限于特定行政行为的程序,而且应当考察行政活动中的各种行为形式的程序,并注重各种行为形式程序之间的关联.以这种观点为基础,笔者认为我国正在制定的行政程序法应当采用宏观行政程序法作为立法模式,其中不仅规范特定行政行为的程序,而且规范行政活动中各种行为形式以及各行为形式之间的程序.  相似文献   

2.
问责官员的去向与安置作为行政问责最后一个环节既体现行政问责的执行效力,也反映行政问责制度本身完善与健全的程度。问责官员"悄然复出"、"迅速复出"、"神秘复出"甚至"无痛复出"等失范现象,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中国的行政问责制在制度设计与制度运行过程中存在着诸多漏洞,如缺少对行政问责客体的后续跟踪和监督机制,问责标准模糊、范围狭窄,问责程序启动的内生动力不足,制度合法性自我消解等。重视并规范问责官员的复出机制、细化并统一行政问责标准、强化异体问责及加强行政问责制度的执行力度是修复行政问责制度漏洞、促进行政问责制度建设、深化行政问责制度改革的有效途径和手段。  相似文献   

3.
徐信贵 《创新》2012,6(3):119-122
立法实际上是对利益的分配,是一个利益博弈的过程,行政立法则是一种特殊的利益博弈过程。行政立法参与者的言论免责与行政立法的合理性之间存在一种共生关系,没有言论免责权,行政机关所立的法规、规章的实体合理性往往难以保证。基于行政立法参与程序的差异性,应在行政立法中建立一种准免责与免责相结合的制度。  相似文献   

4.
刘春萍 《求是学刊》2003,30(4):74-79
行政程序制度是俄罗斯联邦行政法学体系中正在形成和完善的一部分内容 ,相对于前苏联的行政程序制度已经有了较大的发展。俄罗斯行政法学者从研究行政程序的基本概念入手 ,从理论上和词语规范上理清了行政程序、行政司法程序、行政诉讼程序等基本问题 ;以 2 0 0 1年制定的《俄罗斯联邦行政违法法典》为范例 ,行政程序的原则经历了由维护国家管理向规范行政权、保障公民权的回归 ;与俄罗斯联邦建设法治国家的目标相统一 ,必将尽快结束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程序合而为一的状况 ,制定独立的行政诉讼法典 ;建立具有特色的行政法院体系或在普通法院体系中建立相对独立的行政法庭 ,是未来俄罗斯联邦行政程序制度的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5.
论行政法治的法制基础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法治作为法治国家建设系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不可或缺的,而且被认为是实现法治工程总体目标的关键。要实现行政法治的目标,必须强化制度建设:要完善和推行公务员制度,为建设高素质的行政执法队伍提供保障;要加强行政组织立法,创建行政机关科学合理的体制结构,保证行政权配置的正当性;要建立一套公平、公正和科学的行政程序法律规范体系,从法律程序上规范行政主体的权力行使,维护行政权运行过程的正当性。  相似文献   

6.
利害关系人参与行政程序是指在一国行政程序构建中,通过法律赋予利害关系人参与行政程序的主体资格进而影响行政程序进行的一种法律制度。该制度可以使行政程序更加公正化和民主化。但是,由于中国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典还没有制定出来,所以学者们对该制度的研究还有所疏漏。利害关系人参与行政程序具有身份的特定性,是对已进行的行政程序的参与,是对行政行为有所主张的参与。利害关系人参与行政程序使得传统意义上的行政程序中多了一个新的当事人,其可以作为一个独立的因素对行政程序起作用,从而使行政程序最大限度地接近于司法程序;利害关系人参与行政程序将会促使行政程序更好地和社会机制相契合;利害关系人参与行政程序还能使公民权利保护更全面化。确立行政程序当事人制度、行政行为介入制度、行政过程开放性制度是利害关系人参与行政程序的法制保障。  相似文献   

7.
行政主体义务设定的失衡及价值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主体义务设定是指行政主体在行政执法的过程中为相对一方当事人确定禁止规则或强加负担的行为 ,它是行政权的延伸。与其它类型的行政权行使一样 ,义务设定必须符合法定条件 ,同时又要符合行政合理原则 ,这也是行政法治、依法行政的要求。然而 ,行政法治实践中行政主体义务设定的失衡现象非常普遍 ,如对程序负责不对实体负责的失衡 ,以经济利益为重而以社会利益为轻的失衡等。因此 ,必须探讨义务设定中的合理价值选择 ,即有利于建立法律秩序、有利于实现公民权、有利于行政管理过程有效实现、充分体现行政伦理准则等四个方面的价值选择。  相似文献   

8.
行政应急过程中的责任具有多元性。各责任主体都必须担当起应该承担的责任,且应该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协调配合。行政应急过程中,在权力与权利的关系上虽然权力可以克减公民的权利,但是必须遵循法治行政原则、基本人权保障原则、比例原则、政府主导原则。行政应急责任体系的模式选择应当采取以政府主导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同时应当通过法律层面的程序规范与符合地方性需求的地方性规范的有机统一来实现行政应急责任的体系化,进而符合法治的要求。  相似文献   

9.
行政计划制度之比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延  杨建生 《社科纵横》2006,21(2):35-37
西方国家如法国、德国、美国、日本等国分别在其行政程序法中就行政计划作了明确规定,主要规范了行政计划的内容,行政计划的制定、确定、裁定、变更、监督程序,行政计划的救济途经。借鉴西方国家经验,对完善我国立法和建立、健全行政计划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0.
孔祥发 《学术交流》2012,(12):65-68
行政指导作为现代政府的施政中心与有效管理手段,必然含有正当程序的内容。重实体轻程序的价值取向的状况,在行政指导的设立、运行及其效果的各个方面都有体现。显然,缺乏程序保障的实体推行,其结果往往是"法制"存而法治亡。在以行政指导的程序价值、行政指导程序的逻辑结构、行政指导程序保障的表现形式为组成结构的框架下,揭示了行政指导所应有的自然正义、正当法律程序的内涵,着重强调了程序理性、程序中立、程序公开也是行政指导逻辑结构的必然要求,在此基础上提出并论证了制定行政指导程序、运行行政指导程序为行政指导程序保障切实得到实施的表现形式。从法理学视角,诠释了行政指导保障的应有之义,希能为行政指导的制定、运行等实务行为提供理论参考,也希望通过程序重塑实体公正,全面推行和谐社会的构建。  相似文献   

11.
章剑生 《求是学刊》2023,(4):89-101
行政争议诉前调解是最高人民法院借鉴民事诉讼“先行调解”的解纷方式,通过发布司法文件推动行政诉讼制度的一次变革。从弥补判决不足、减少官民对立和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等角度分析,行政争议诉前调解具有可接受性。通过法解释方法,可以得到行政争议诉前调解的规范基础;从诉源治理、法院现状和原告诉求等面向,可以找到行政争议诉前调解的事实基础。行政争议诉前调解制度的构造要义可以从范围、程序和终结方式等方面证成。行政争议解决方式多元化是国家治理策略的一种必然趋势,而权利保护和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则是这一趋势过程中不可缺失的两个基本点。  相似文献   

12.
公正与效率作为行政立法价值目标最为重要的两个方面,对二者关系的不同理解决定着行政立法的发展方向.传统观念往往将二者绝对对立,其实质是将权力与权利相对立.实现行政立法的价值取向的核心应当是更有效率地保护行政相对方的合法权益,这就要求对行政立法进行科学引导:既对其进行严格的限制以保持其公正性,又在此基础上最大限度地提高其在处理公共事务方面的效率.我国当前的行政立法仍呈现出"重权力、轻权利、低效率"的特征.应当在并重公正与效率的基础上,形成一套完备的制度规范体系,创制旨在提高行政立法公开度以及透明度的程序法,同时对其内容展开严格的合法性审查,提高其在调整社会公共事务方面应有的效率,切实有效地实现与保护行政相对方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3.
韦静 《创新》2008,2(4)
由于我国没有建立完善、规范、统一的行政听政制度,有关行政听证制度的规定散见于各个法律法规之中,具体操作规则不统一,产生诸多弊端。因此,应从听证代表的遴选程序、听证代表意见的信息反馈、听证程序、听证过程中的信息披露、听证笔录的效力、听证权利的救济途径等六个方面积极完善我国现行听证制度。  相似文献   

14.
理性的行政程序要求其在制度设计及运行中必须遵循行政法治的精神,注重行政相对人权益保护,以追求效率作为内在价值等。实践中将行政程序虚无化、绝对化、脱节化和苛刻化都是非理性表现。为此,应当合理定位行政程序,把它作为工具性要素附着于公平价值;通过行政程序典则化,对目前分散的行政程序规则予以整合并进一步规范;设计行政相对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深度参与的行政程序规则;建构行政程序运行的监督体制机制,以矫正非理性行政程序;将行政程序运行的效果和结论交于司法程序最终裁判。  相似文献   

15.
本文认为,在中国这一传统的“重实体、轻程序”的国家已经掀起了一股“程序热”的研究浪潮。文章通过对近些年行政法学界的几大热点问题行政程序含义、行政程序价值、行政程序法概念、行政程序法地位、行政程序法模式、行政程序法基本原则、行政程序法目标立法模式和立法步骤的归纳探讨,表明了自己的观点。在此基础上指出,应尽快制定一部适合我国国情的行政程序法典。  相似文献   

16.
关于建立和完善行政调解制度的对策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调解作为诉讼外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制度内容之一,其规范有序的运作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由于传统权力行政的深度影响,我国的行政调解制度建设很不完善.应当通过加强立法、适当扩大行政调解范围、整合行政调解组织、完善行政调解程序和明确行政调解效力等环节,构建规范的行政调解制度,发挥该制度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17.
邓和军 《社科纵横》2008,23(3):81-84
当作为诉讼客体或虽不是诉讼客体但对诉讼客体有重大影响的行政行为出现在诉讼中时,法院必须审查其真实性,但不一定审查其合法性.法院惟有在行政诉讼中才能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法院在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时,除非法院依法另行裁定该行政行为无效,该行政行为仍然有效.  相似文献   

18.
宪法是立法规范行政程序的基础.我国宪法设定的"责任链"模式无法充分保障代议机关对行政行为的约束,因为无论用人手段还是治事手段均存在局限性.在行政程序中遵循公民参与和程序公开原则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弥补法律对行政权约束的不足,增强代议机关对行政权的控制,更多地满足宪法民主原则的要求.  相似文献   

19.
近年来,中央和地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与行政问责相关的法律法规,使中国的行政问责制度日臻完善。然而,从整体而言,中国的行政问责制仍处于起步探索阶段,其制度设计还不完善,存在着诸如行政问责立法滞后、问责内涵界定模糊、问责主体指向单一、问责客体规定不明、问责范围涵盖不广、问责官员复出机制不明确、问责惩罚标准不统一、问责启动方向单一等问题。因此,中国立法部门应尽快制定统一的《行政问责法》,对行政问责主体、行政问责客体、行政问责范围、问责官员的复出机制、行政问责方式和行政问责程序给予明确规范。  相似文献   

20.
论裁量视角下的行政契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郑春燕 《浙江学刊》2007,33(5):136-142
对行政契约是否存在的回答,既要回应契约协商能否融入公权行政的质疑,又要解析契约手段与行政处理的博弈关系。而在梳理这两条脉络的过程中,行政裁量是一个不可回避的隘口:对于前者,行政裁量权的授予,为行政中的协商创造了空间,并使行政裁量下产生的行政关系成为划分"公""私"契约的标准;对于后者,行政裁量权的运作,为行政契约成为行政活动方式提供了可能,又使命令式管制外发展协商式行政成为必然。而在划清行政契约与民事契约、行政处理的界限后,对行政契约自身合法性的追问,更应依对行政裁量审查的方式进行,具体包括裁量逾越即行政契约限制相对人权利的界限划分、裁量怠惰即行政契约束缚行政主体权力的范围厘清、裁量滥用即行政契约背离立法目的的程度判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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