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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吕汇 《淮海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1(1):9-11
刑法司法解释是我国司法机关就刑法规范的适用问题所作的阐明,在刑事司法活动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在不少司法实践中,尚存在违背立法意图、超越立法权的越权解释现象,对此进行分析讨论,充分肯定其作用,并提出对解释主体进行必要的制度限制和体现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精神,以解决其超越立法权和越权解释的问题。 相似文献
2.
刘召 《牡丹江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3):3-5
本文通过对我国刑法解释现状的反思,指出刑法解释的必要性及现行解释所存在的缺陷,主要表现在:法定的解释主体不能充分发挥其解释职能,造成了我国刑法解释不统一,文章认为,引发这一问题的原因在于司法解释主体内部的多重性,并对这一现状结合有关理论作出了相应的法理思考。 相似文献
3.
荣晓红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1):72-75
在刑法司法解释实际工作中,我们要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解释立场,充分发挥社会学解释资料对刑法解释方法的完善作用;同时,科学适用各种解释方法,做到解释立场和解释方法相互促进,从而切实保证我国刑法司法解释办件得以高质量地完成。 相似文献
4.
郑厚勇 《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27(4):52-55
根据刑法第 9章渎职罪各条文规定 ,渎职罪主体 ,除个别犯罪外 ,都是特殊主体 ,即具有特定身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是渎职罪的主体 ,不能构成渎职罪。司法解释和立法解释扩大了渎职罪主体的范围。这违背了刑法关于渎职罪主体的规定 相似文献
5.
黄烨 《长沙铁道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1)
罪刑法定由绝对向相对的演变,为刑法解释的诞生提供了契机,二者追求的终极目标是一致的,而在实施过程中二者的关系并不协调。而且,刑法解释内部也存在冲突。应该在坚持罪刑法定原则的前提下,加强刑法立法解释的作用,规范刑法司法解释。 相似文献
6.
论法官为刑法解释的应然主体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刑法适用的生命在于解释。我国现阶段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客观上对刑法解释的需求更为紧迫。基于世界各国通行的观点及我国的实际情况,将视点主要放在审判领域内的刑法解释,提出刑法解释的应然主体是法官,并分别从我国的政治体制、刑法思想的客观说,以及社会发展变化和成文法相对稳定之间的矛盾等方面加以探讨,进而完善我国刑法解释,对促进我国的刑法建设具有重大价值和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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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苏永生 《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54(1):69-75
晚近的相关司法解释把《刑法》第338条中的"严重污染环境"解释为包括造成严重污染环境之危险的各种情形。从刑法解释和确定刑法文义的基本原理来看,这一解释显然意味着文义解释的崩溃。从形式上看,这一解释虽然遵循了目的解释的基本原理,但实质上是对目的解释的滥用,并且映射出把刑法与刑事政策之基本功能等同看待的思维方式。这一解释结论虽然对有效惩罚环境污染犯罪具有重要意义,但它突破了文义解释这一刑法解释的基本界限,对刑事法治的破坏作用是巨大的,因而应当由刑事立法来代替。 相似文献
9.
王炜 《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0(1):39-45
随着罪刑法定原则的演变,有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已不再被禁止,但对于不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刑法学界却持一致的否定态度。不过不容否认的是,我国颁布的相当一部分刑法司法解释中却着实存在着类推解释现象。同修改刑法和法官造法相比,刑法司法解释中的类推解释在填补法律漏洞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笔者认为应当正视类推解释在刑事司法解释中的客观存在及其积极作用,承认其合法地位,并完善其监督机制。 相似文献
10.
刑事政策在刑法有权解释中的功能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刑事政策在刑事立法、司法领域的指导作用十分突出,在刑法有权解释方面亦发挥着重要作用。刑法立法解释是刑事政策得以表达和实现的工具;如何表达刑事政策,如何处理好刑事政策与刑法规定的关系,则是刑法立法解释制定过程中所必须予以考虑的关键问题。刑法司法解释是刑事司法活动的重要内容,从我国目前的刑事司法体制看主要包括规范性刑法司法解释和个别性刑法司法解释。在规范性刑法司法解释中,刑事政策的贯彻是自觉的,从一定意义上说,最高司法机关本身就是制定刑事政策的主体之一,作为国家权力的重要行使机关,它必然要通过各种司法手段来体现国家的基本刑事政策。在个别性刑法司法解释中,法官解释法律往往自发地与刑事政策相适应。 相似文献
11.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目前实行二元一级司法解释体制,即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分别对法院审判工作中和检察院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法规的问题具有解释权。本文从司法资源、司法效益及公正、法制统一及检察机关职能等角度出发,认为应取消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权,并提出建立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一元二级司法解释体制的设想。 相似文献
12.
黎志慧 《上海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26(4):57-59
本文对刑法司法解释的溯及力所涉及的三个方面问题进行了探讨和剖析,即:(一)刑法司法解释对所解释的刑法规范颁布以前的案件是否有溯及力;(二)刑法司法解释对所解释的刑法规范实施以后自身颁布以前的案件是否有溯及力;(三)刑法司法解释对解释的刑法规定实施以后自身实行以前。已有的生效司法解释正在实施,新的司法解释是否有溯及力。笔者主张,在这三种情况里都应该坚决贯彻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并提出了立论依据。 相似文献
13.
王琴华 《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28(2):91-94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了高等学校依法制定章程的要求。我国高等学校章程制定主体的确定要综合考虑制定权兼具行政权力与民事权利的性质,制定权的确定必须有法律法规的来源或授权。章程制定主体包括申请设立高等学校时的章程制定主体和补报高等学校章程时的章程制定主体两种类型。 相似文献
14.
温和的司法能动主义——刑法解释的一种可能路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吴丙新 《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5)
司法能动主义和克制主义体现了司法意识形态的两种不同姿态.在刑事司法领域,倡导温和的能动主义将有利于实现法官的精英化,并通过能动地对事实与规范之间裂隙的弥补,最大限度地实现刑法所追求的实体正义.哲学解释学为司法能动主义提供了哲学上的理论支援,它可以有效地缓解司法能动主义与罪刑法定主义间的紧张关系,而法学上的类型思维又为司法能动主义提供了方法论上的支持.在司法能动主义的姿态下,一种实用主义的刑事司法观具备了实现的现实可能性. 相似文献
15.
“网络诽谤解释”以实质解释论为立场,扩张了诽谤、寻衅滋事等罪的成立范围。特别是“网络诽谤解释”借助“累积犯”理论解释诽谤罪的“严重情节”,本质上创制了一种新型的刑事责任承担方式。而网络诽谤公诉情形的增加为公权力介入言论自由打开了缺口。形式解释论以法律条文为中心,禁止司法机关的入罪解释,但不排斥有利于被告人的解释。坚持形式解释论可防止传统犯罪网络入罪的异化,平衡名誉权与言论自由权保护之间的关系,彰显罪刑法定原则的人权保障精神。 相似文献
16.
论WTO与我国反倾销法中的司法审查制度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吴喜梅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36(2):69-73
我国的司法审查制度基本符合WTO协议的规定,但亦存在需要完善之处,尤其是与WTO《反倾销协议》相联系的司法审查制度十分薄弱。我国应该改革反倾销法的立法体例,由全国人大制定反倾销基本法并在基本法中专章规定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不仅要设立反倾销司法审查的专门管辖法院,明确司法审查的诉讼主体,拓宽司法审查的受案范围,而且要将正当程序纳入司法审查标准之列,从而建立起完善的反倾销法体系与独立公正的反倾销司法审查程序。 相似文献
17.
司法解释是法律适用的基础和前提,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应能保证刑事诉讼法的正确实施。基于此,本文从法理学的角度,探索了现行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在解释主体和解释权限方面存在的种种严重问题以及对刑事诉讼法本身的影响,提出了完善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权的具体出路。 相似文献
18.
近年来,对我国司法解释制度进行改革的呼声在法学界日渐高涨,但一直没能在实践中有所突破。《澳门刑事诉讼法典》中的统一司法见解制度融合了两大法系在适用法律方面的制度优势。它专门为统一法官对法律的不同解释而设立,在功能上与司法解释类似;又由于该制度根植于个案之中,对我国目前“同案不同判,同法不同解”现象有很好的遏制作用;且该制度符合我国目前的制度构架和司法技艺:值得我国在司法解释制度改革中予以借鉴。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