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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英文版)》2005,(6)
算盘起源于中国,人们常常把算盘的发明与中国古代四大发明相提并论,认为算盘也是中华民族对人类的一大贡献。在近代,算盘被用作早期电子计算机的数学模型,因此有人称它为“最古老的计算机”。在电子计算器和计算机已经普及的今天,古老的算盘受到了巨大的冲击,但是它并没有被废弃,反而因为其灵便、准确等优点,在许多行业领域内仍然发挥着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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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是一家专业从事劳动法律援助与劳动法研究的民间机构,出版了《无忧劳动合同151条精解》《员工维权实战兵法》等多部劳动法专著,与全国各地劳动法界专业人士有着广泛的联系。其每月定期召开的“典型劳动争议案件”研讨会,邀请劳动法专业人士参与讨论,每每有智慧火花进发。应《职业》杂志之邀,义联将“典型劳动争议案件”研讨会成果撰写为专栏文章,供读者分享借鉴,也欢迎广大读者提供劳动争议案例、发表评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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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是一家专业从事劳动法律援助与劳动法研究的民间机构,出版了《无忧劳动合同151条精解》《员工维极实战兵法》等多部劳动法专著,与全国各地劳动法界专业人士有蓿广泛的联系。奠每周定期召开的“典型劳动争议案件”研讨会,邀请劳动法专业人士参与讨论,每每有智慧火花进发。应《职业》杂志之邀,从本期开始,义联将“典型劳动争议案件”研讨会成果撰写为专栏文章,供读者分享借鉴,也欢迎广大读者提供劳动争议案例、发袭评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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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传统健身行业相比,平台型健身模式中青年团操教练的情绪劳动发生了新的变化.健身平台和技术可供性消解了线上和线下的界限,延伸了工作场景,使团操教练和学员在情绪劳动中呈现出多样的关系,不再是霍克希尔德所认为的面对面的线性服务.根据团操教练对于平台的管理制度和技术浸入感的不同程度,其情绪劳动可以被划分为交换关系、教学关系、支持关系和圈层关系四种类型.同时,专业性较强的服务行业平台的介入意味着标准化、专业化的工作模式正在规制着情绪劳动过程和逻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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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8日是北京奥运会一周年的纪念日,也是我国第一个“全民健身日”,全民健身日宣传口号是“天天健身天天快乐”、“好体魄好生活”、“全民健身你我同行”。当天,珠海市、香洲区、斗门区、金湾区体育节同时启动,各种群众喜爱的体育赛事和活动陆续展开。珠海市体育局、各区体育局和部分学校向广大市民免费开放了部分体育场馆进行体育锻炼,在市体育中心还设点为市民免费进行体质测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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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健身房健身是好事,可是,不少健身房里空气污浊、细菌超标、用品不卫生,再加上健身者健身方法不当,使得本可让人强身健体的健身房变成了“伤身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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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许多国家正悄然兴起“轻体育”这样一种体育健身的新时尚。“轻体育”,也称“轻松体育”或“快活体育”,是大众体育的一种形式。它注重精神调节与心理调适,既健体又健心。“轻体育”具有以下健身特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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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主体,即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劳动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三条规定“企业与职工为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 一、作为劳动争议的劳动者主体的法律适用 “劳动者”必须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劳动权利能力是指依法享有劳动权利和承担劳动义务的能力和资格。《民法通则》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而公民的劳动权利能力则从16周岁开始,终于退休,这与民事权利能力明显不同。劳动行为能力是指能够以自己的行为行使依法取得劳动权利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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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退休后我被某单位返聘,并签订了5年合同。日前该单位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在裁员时把我减了下来。请问我可否按《劳动法》向返聘单位提出经济补偿?云来云来同志:《劳动法》第二十七、二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其适用对象,是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签订了劳动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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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创新和提升高校大学生体育健身的环境、体质测试的成绩为出发点,以学校实施体育教学为平台,以国家号召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为依托,认为高校单靠体育课堂教学来满足高校学生的生理、心理的健身需求比较局限,应该在此基础上充分利用“大学校园半个社会”的资源来开辟高校阳光体育运动的多元化健身模式途径,即“等腰三角形”模式,为进一步促进“惠生、惠校、惠国”的阳光体育运动的长效发展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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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析]对于这起因企业变相扣除员工工资引发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是错误的。其错误在于,没有查清事实,没有抓住争议的本质。该公司和仲裁委员会都认为,从工资中扣除一部分作为期薪是公司工资管理制度规定的,而这一理由是根本不能成立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14号)第19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而在本案中,该公司的工资管理制度…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