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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我国虽然已经正式启动了商业银行的市场退出机制,但是,现行商业银行市场退出法律制度还仅仅是一个初步的框架,必须尽快完善我国商业银行市场退出监管法律制度。本文针对我国在商业银行市场退出方面的缺陷,重点从完善商业银行市场退出监管法律体系、建立风险预警体系、建立健全商业银行市场退出保障制度这三个方面来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2.
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是金融发展中不可避免的现象,也是金融稳定和提高金融市场效率的客观要求。目前,我国金融机构市场退出问题尚处在探索实践阶段,现行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法律制度尚存在诸多的空白和缺陷,必须加快建立和完善我国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运行性法律机制。[第一段]  相似文献   

3.
我国经济不断深化发展的同时银行业风险在不断增加,有的还出现了违法行为,从而导致银行业金融风险堆积,更有些银行已经退出了市场。2015年出台及正式实施的存款保险制度使银行业风险监管、预警、定价和处置机制逐步完善。本文通过对国内外问题银行市场退出机制的比较,对存款保险制度下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的分析,提出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监管的一些政策措施。  相似文献   

4.
风险投资退出机制是风险投资健康发展的核心环节。我国系统的风险投资法律体系目前依旧缺位 ,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对风险投资的各种退出机制更是构成了诸多的法律障碍。建议根据我国现实情况及国外立法的成功经验 :开辟二板市场 ,恢复并规范原有的场外交易市场 ,完善产权交易制度 ,同时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修改 ,以构建我国的风险投资退出法律制度 ,保障风险资本顺畅退出 ,促进我国风险投资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5.
冯玲  文璐  肖阳 《中国管理科学》2020,28(11):43-50
取消政府隐性担保或将成为未来政策重点,这将引起隐性担保退出的市场预期,导致金融机构违约风险的重定价。在金融机构自身资产价值随机运动的情形下,文章分别分析了离散时间隐性担保与连续时间隐性担保下金融机构总资产价值的动态随机运动规律,在结构化模型框架内构建了考虑政府隐性担保预期的违约风险模型,度量了政府隐性担保退出过程中不同风险状态金融机构的违约概率与预期损失。研究表明:(1)随着政府隐性担保逐步退出,金融机构违约概率逐渐增加,预期损失呈现先增加后递减的过程。(2)金融机构资产价值波动率越大,杠杆率越高,在政府隐性担保退出过程中其违约概率与预期损失越大。  相似文献   

6.
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对相关配套法律法规的需求不断增大。目前我国金融机构破产法律制度尚未正式出台,不利于风险防范和金融效率的提高。本文着重介绍和分析美国金融机构破产法律制度,并从中借坚对我国金融机构破产立法有益的内容。  相似文献   

7.
本文在分析证券业金融机构洗钱风险和证券业反洗钱工作成绩的基础上,分别从对证券机构反洗钱工作内部管理的监管和相关反洗钱监管制度角度剖析了我国证券业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完善我国证券业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管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8.
问题银行的市场退出于金融系统稳定及国家经济发展至关重要。本文采用成本最小化假说对我国问题银行市场退出效率进行了衡量,并从整体与个案两个方面与美国问题银行市场退出状况相比较,得出我国问题银行市场退出效率低下的结论。为提升效率,建议建立显性存款保险制度、择机使用行政手段及完善银行退出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9.
随着房地产持续高位运行以及国家调控力度的不断加大,商业银行巨额房地产开发贷款的系统风险不断聚积,其中潜在的法律风险不可忽视。本文拟结合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形势和政策环境的变化, 从法律工作角度深入剖析商业银行房地产开发贷款存在的主要风险点,并就如何防范房地产开发贷款的法律风险提出对策。  相似文献   

10.
王奇 《决策与信息》2011,(10):283-283
近年来,私募股权基金(简称“PF”)逐渐成为引领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重要力量。资本退出是PE整个运作流程申十分重要的一环,PE产业发迭的国家,其退出渠道是多元且顺畅的。然而目前我国在PE退出的法律制度方面尚不完善。本文分析中国法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自己的建议。  相似文献   

11.
本文尝试从法律经济学角度,探讨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监管问题。在对有关金融控股公司风险监管文献进行综述的基础上,运用成本收益分析方法,分析了现阶段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存在的主要风险问题,并给出了风险监管意见。  相似文献   

12.
金融机构由于其规模性和关联性对金融系统稳定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本文基于金融机构异质性风险下的收益,通过Granger因果引导关系构建金融部门的关联网络,从机构中心性、关联性和系统紧密性分析不同市场状态下银行、证券、保险和信托部门内和跨部门间的关联网络动态演化,并在关联分析的基础上引入规模指标,对金融机构的系统重要性进行综合评价。研究发现,我国金融系统的整体性和关联性日趋增强,系统内各部门之间和单一部门内金融机构联系都日趋紧密,跨部门间系统共振效应不断增强;银行和证券部门的影响力显著高于保险和信托部门,银行和保险部门的Granger影响力在熊市时相对增强,牛市时相对减弱,证券和信托部门的影响力则恰好相反;从多角度分析金融共振效应,最终给出我国金融机构系统重要性的分层级评价。结果不仅可以为金融机构的监管和系统性风险的控制提供参考依据,也可以对资本市场投资提供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3.
目前 ,我国风险投资领域纷纷讨论有关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 ,有人认为在我国不建立二板市场就不能发展风险投资 ,也有人认为风险投资的退出并非只有在二板市场上市这一条途径。本文是想探讨一种风险投资公司发展的新模式 :风险投资公司“不蜕资模式”。这种“不蜕资模式”并非否定退出机制的重要性 ,特别是我国风险投资公司还不成熟的时候 ,建立退出机制有利于加快风险投资公司的发展 ,但并不是说风险投资公司投入的资金必须要退出。笔者认为 ,对于风险投资家看好、发展潜力很大的项目 ,风险投资公司可将其归为自己的产业 (如成立子公司 ) ,这…  相似文献   

14.
本文将极值理论引入到系统性金融风险度量中,通过极端分位数回归技术估计我国33家上市金融机构对金融系统整体的风险贡献,并识别出我国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研究结果表明,我国金融机构的市场价值总资产收益率呈现明显的非正态分布特征,使用极端分位数回归技术可以更准确的度量尾部的风险联动性;银行类金融机构的系统性风险贡献水平最高且波动变化最大,系统性风险贡献排名前十的金融机构基本为银行类机构;证券类、保险类、信托类金融机构的风险贡献水平相对较低;通过与其他研究的对比发现,考虑到极端情形下的尾部风险联动性时,股份制商业银行对金融系统的风险贡献上升。本文的研究为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宏观审慎监管提供了实证依据。  相似文献   

15.
上海正在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企业,而高新技术企业要有一笔风险资本的投入。风险资本投入后以什么方式退出,对风险资本的持续发展,意义很大。由于我国资本市场还处于发展阶段,上海乃至全国还不具备设立二板市场的条件,因此有一种意见认为在现有上海城乡产权交易所的基础上,  相似文献   

16.
衍生金融工具是在原生金融工具基础之上发展起来的新兴金融工具,它不同于原生金融工具之处在于它的风险特性,包括市场、信用、流动性、营运和法律风险。本文在对衍生金融工具的风险特性研究的基础上,从会计角度提出了相应对策。  相似文献   

17.
近年来,为了有效解决农户和农村企业发展资金短缺问题,发展农村经济,加快新农村建设,农村小型金融机构得到迅速发展。但其仍面临着一定的风险,本文通过分析农村小型金融机构面临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自然风险、市场风险及其成因,结合面临风险的特点,从内外部两方面提出了控制风险的相应措施。  相似文献   

18.
王纲金  徐梓双  谢赤 《管理科学》2022,25(5):109-126
在后危机时代如何准确地测度金融机构的系统性风险贡献以识别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是宏观审慎监管的重要任务.采用2010年至2019年中国32家上市金融机构数据以及宏观特征变量,通过TENET模型构建尾部风险溢出网络以度量金融机构关联性,并引入公司规模、杠杆和流动性指标,基于改进的PageRank算法提出网络-市场-账面相结合的系统性风险贡献测度思想,具体从系统整体、部门行业、机构个体三个层面对网络关联性展开实证分析.研究结果表明:1)金融系统总体关联性在危机与下行时处于高位水平,尾部风险溢出网络能有效捕捉极端风险事件;2)行业内的关联性水平总体而言高于行业间的关联性水平,但在极端情况下跨行业风险溢出强度会增大;3)银行和保险机构相对证券机构而言对系统性风险的贡献程度更高.  相似文献   

19.
正房地产贷款目前是我国商业银行贷款的主要组成部分,我国主要金融机构人民币房地产贷款期末余额截止2012年底达到12.11万亿元,房地产贷款期末余额占金融机构全部贷款期末余额的比例为19.23%。房地产抵押贷款在商业银行贷款中的高比例使房地产抵押贷款对于商业银行抵押贷款的风险很关键。房地产市场大都会经过复苏、繁荣、衰退、萧条阶段,而我国房地产市场正处于繁荣的顶峰,没有经历过房地产市场的衰退阶段,商业银行没有经历过大量的违约风险,而将来我国房地产市场会随着政策调控慢慢回落,房地产抵押贷款的风险也会慢慢体现出来。所以在这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繁荣期,商业银行更要加强房地产抵押贷款的贷前  相似文献   

20.
随着经济全球化、资本流动国际化及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洗钱活动已成为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和热点问题,并日益呈现出专业性的、复杂性、隐蔽性等特点。目前,利用保险业洗钱在我国尚无法律上的明确界定,笔者认为从我国保险业洗钱的主要方式角度分析,可以初步将保险业洗钱概括为通过地下保单洗钱、利用团险业务洗钱、利用违规退费洗钱、利用中介机构洗钱等旨在为投保人利用保险机构使非法收益合法化。这种界定方式将利用保险业洗钱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法律意义上的将非法所得及其收益合法化的洗钱行为,另一种是非法侵占国家或集体资金的行为。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创新,近几年来,保险领域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和《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规定》正式颁布实施后,我国保险业反洗钱工作才被正式纳入金融监管体系。鉴此,笔者从法律角度对保险业洗钱方式进行分析,为保险业反洗钱法律体系的构建和完善,逐渐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保险业反洗钱法律体系奠定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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