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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15 毫秒
1.
公司法人成立侵权责任的理论根据为机关说,即董事作为公司的机关,其执行职务的行为已构成对第三人的侵权,则公司应对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公司成立侵权责任应具备三个要件:行为人必须是公司法人的董事;董事的行为须因执行职务而发生;董事的行为须具备一般侵权行为之要件。  相似文献   

2.
董事作为公司法人机关,执行职务过程中造成第三人的损失,应当先由公司承担责任后,再向有过错的董事追偿。实践中,第三人往往面临公司欠缺偿付能力,而又不向董事索赔的窘境。立法机关为维护第三人合法权益,在《公司法(修订草案)》中引入董事对于第三人责任制度,第三人直接向董事主张损害赔偿变得于法有据。第190条在性质上应当被界定为特别法定责任,而非特别侵权责任。责任成立需要满足董事针对职务懈怠行为存在主观过错,第三人遭受直接或间接的损失,侵害行为与损害之间存在相当因果关系等条件。责任形式上董事对第三人的直接损失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对间接损失仅负有补充责任。  相似文献   

3.
董事有"使公司守法经营的义务",因此,在公司违法时,即使董事没有直接违反以其作为义务相对人的法律、行政法规,也应按照公司法第150条的规定对公司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董事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仅要遵守以董事作为直接义务相对人的法律、行政法规,而且还应遵守以公司作为义务相对人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相关外国法律.董事守法义务是董事善管注意义务的内容之一.在追究董事违法责任时,应慎用损益相抵规则.  相似文献   

4.
公司收购中,目标公司董事处于利益冲突的中心。为了保证公司收购的公正,目标公司董事应严格履行对公司的信义义务。我国现有法律在规范目标公司董事行为方面,应在充分考虑国情的基础上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对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出修正:在公司法中增加董事信义义务的一般规定;在收购办法中完善董事信义义务的具体内容。  相似文献   

5.
竞业禁止是董事的一项重要义务 ,但并非任何情况下董事都不能进行竞业行为。作为竞业禁止义务规制对象的交易 ,应属公司现实的营业项目 ,但又不能完全拘泥于现实的营业项目。董事在任职期间内在其他同类公司中的兼任行为并非一定违反竞业禁止义务。同时 ,董事离职后也有可能对公司承担竞业禁止义务  相似文献   

6.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德力西案"的裁判摘要认为股东应对本应由董事会负责的减资通知行为负注意义务,这违反了公司法关于股东与董事权利配置的规定,容易诱发道德风险,驱逐消极股东,最终损害债权人利益。相反,"十三冶案"要求股东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这既符合法律规定,亦能保障债权人利益。基于法律解释学和法律经济学的分析,应当确立股东自己责任原则,摈除基于股东身份或者股东对公司控制关系的存在要求股东对公司行为或者债务负责的规则。  相似文献   

7.
公司社会责任探析——以国有企业为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司社会责任已明确写入我国公司法。但社会各界对公司社会责任的认识尚存各种疑虑。本文从公司社会责任产生的历史背景入手,明确其法律原则的定位,结合公司社会责任最新的立法进展,提出推动国有企业履行公司社会责任需要进行公司治理再造,包括引入独立董事制度,完善国有企业职工任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建立相应的考核体系等。  相似文献   

8.
董事与公司间的利益相反交易规制是董事忠实义务制度的内容之一。董事必须以公司利益为重,不得将董事自身利益置于公司利益之上;董事应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在利益相反交易中,公司利益与董事利益相互冲突,因而董事具有损害公司利益的潜在危险性。确立利益相反交易的批准或许可制度,可将其危害性控制在最小程度。  相似文献   

9.
我国引进设立独立董事的目的依据是解决委托人同代理人由于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代理人的机会主义行为,借以弥补我国现行公司治理结构的缺陷。然而,在实践中独立董事的种种弊端一一暴露出来,说明独立董事制度同我国旧的公司治理结构并非完全兼容。  相似文献   

10.
对公司董事义务与责任的认定乃至追究,往往因公司结构的不同以及侵害对象的差异而产生不同的结果。在单一性公司中,关于董事义务与责任的范式通常表现为违反善管义务责任型与违反忠实义务责任型两类,但在关联公司混同经营情形下,董事义务与责任范式应另作厘定,可以将其划定为不法经营责任型、违反善管义务责任型、违反忠实义务责任型。在实施关联公司混同经营之下,公司董事应对债权人承担责任,但在责任认定上,应界定为一种特殊的民事侵权责任。  相似文献   

11.
论董事责任的豁免机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强化董事责任有助于形成公司良好的治理结构,但也会影响到公司的管理效率。建立董事责任的免除机制,可以保障董事责任制度体现各方利益的总体平衡。公司应向董事提供责任免除机制以便其对公司的经营作出判断和进行决策。从而使公司经营活动具有活力。董事责任免除机制可以分为三类:法定免除机制、意思免除机制、董事责任保险机制。  相似文献   

12.
公司社会责任立法的目的是减少或防止公司不当与不法行为的发生,避免不必要的社会纠纷,破坏和浪费各种社会资源,是一种与法律责任的事后救济不同的事前要求与救济。因此将公司社会责任践行的视线主要对准公司董事是很好的承认与发挥了公司法律人格,公司董事地位与作用,公司社会责任的事前要求与救济的自身特性,是将三者的有机结合。在这一大的方向的前提下,可以借鉴有关学者做法,运用正当程序原理构建非股东利益相关者参与公司治理机制,以有效践行公司社会责任。  相似文献   

13.
独立董事是英美法国家在一元制公司治理模式和高度分散股权结构下的一项制度选择。目前我国引入独立董事制度已进入全面实施阶段,但独立董事制度与我国现有的公司治理结构存在冲突。因此在引入这一制度时,要顾及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现状,协调好独立董事与公司监事会的冲突,合理地构建我国的独立董事制度。  相似文献   

14.
独立董事效益之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通过建构理论模型,诠释了独立董事具监督动机时,聘用不同比例的独立董事对于董事会投票行为的影响;依据模型推导结果,设计了董事会投票行为的实验。理论与实验结果皆证明,聘任独立董事比例愈高,董事会效率愈佳,公司价值愈高。另外,政府法令的完备与独立董事人力市场的健全发展,将促使独立董事具监督动机,使其利益与股东一致。  相似文献   

15.
随着董事会中心地位的确立以及董事权力的扩张,必然要求强化董事的义务、责任。根据权责利相统一的原则,应规定董事对第三人的民事责任,即公司和董事共同地和连带地对公司侵权行为的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这有利于防止董事权力的滥用和第三人利益的保护。其中董事对第三人的民事责任应分为董事法定责任和侵权行为责任,这有利于明确董事责任的认定和承担,切实保护第三人的权益。  相似文献   

16.
行为问题在公司治理方面非常重要.米尔格拉姆实验在社会心理学方面表明,人性中包含人们应该服从合法权力的顺从反应.米尔格拉姆实验表明,道德上的概念如忠诚、信任和责任等所造就的对于权威的顺从,经常会使人们的行为变得完全不道德,但人们却经常依赖这些道德概念来支撑他们的行为.这与董事们以他们对首席执行官的忠诚来支撑他们对明显错误的公司战略的默许相一致,首席执行官相信董事,董事也对首席执行官负责.因此,对于那些致力于改善公司治理结构的人来说,有效的公司治理改革必须在公司治理中弱化米尔格拉姆实验所揭示的这种人们于权威者的顺从反应.  相似文献   

17.
试论公司董事第三人责任的性质、主观要件及归责原则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我国近年暴露出来的公司治理问题中,中小股东及公司债权人的权益频遭侵害而不能得到有效救济的情况最为严重。其原因虽多,但公司董事第三人责任制度的缺失,对其责任性质、主观要件及归责原则的模糊认识,社会公众无法得到正确引导以及司法审判处于混乱状态等,为其几大根源所在。考虑到我国商法一般规则尚未确立,公司法处于民法特别法的地位,因此公司董事第三人责任的性质应当属于特别法定责任,主观要件应当有恶意或者重大过失,归责原则应当为过错责任以及特定情形下的推定过错责任原则,而不宜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相似文献   

18.
英美法上的公司机会理论是英美公司法关于董事忠实义务的重要规则,其禁止公司董事利用属于公司财产的公司机会。公司董事作为公司的委托人或受信人,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该义务要求董事正当行使董事职权,不得与公司发生利益冲突。而董事利用本应属于公司的机会,则是与公司发生了利益冲突,董事应根据忠实义务规则承担责任。  相似文献   

19.
各国公司立法对法人是否可以担任公司董事有不同的规定。我国现行公司法并未规定法人董事制度。法人董事制度对于维护法人股东合法权利、完善董事责任制度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存在一些弊端。我国公司立法应吸取我国台湾地区法人董事制度的立法经验,建立适合我国公司实践的法人董事制度。  相似文献   

20.
三鹿奶粉事件对受害人的侵权赔偿提出了严峻挑战,但由于目前立法中的法人替代责任的规定,追究董事在行使职务过程中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实施侵权行为而承担赔偿责任是比较困难的。为了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董事应对自己职务行为中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而导致的侵权行为,在公司破产时与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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