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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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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农地流转、规模化进程中的农地制度创新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目前农地制度的框架下,农业与非农产业的边际效益悬殊仅使农地流转成为可能,农地的流转收益低以及农地的保障功能较重严重地束缚着农地的流转,农地的规模化、产业化、现代化经营仍不可能得到实现。农地制度一定要重新安排。"股权农地+保障农地"的农地制度创新可提高农民农地的流转收益同时又能兼顾农地的保障功能,这样,农民流转农地的经济驱动力加强了,也没有了土地流转的后顾之忧,农地流转、农地规模化经营可顺利进行。  相似文献   

2.
通过利用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与估算后发现,我国东中西部地区农地流转均滞后农村劳动转移,且原因具有区域差异性;东部地区农户间农地流转供给充足和需求不足,农业经营大户需求与农户供给之间存在障碍;中部地区农户间农地流转供求均不足,存在农业经营大户需求;西部地区农户间农地流转需求充足和供给不足,农业经营大户需求偏低。依据农地流转与农村劳动力转移统筹发展要求,东部地区重点应是促使农户土地向农业经营大户(企业)流转;中部地区应将劳动力选择行为分类,采用逐步转化的农地流转策略;西部地区的重点是提高劳动力转移非农收入就业水平和就业稳定性,增加农户土地供给意愿。  相似文献   

3.
左平良 《云梦学刊》2004,25(1):36-39
农地所有人不享有土地流转的交换价值、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独立物权地位的确认以及作为农地所有人的非民事主体构造性,决定了农地所有人在土地流转中不应以主体(当事人)的身份出现。但农地所有人对土地经营的管理权的享有、土地作为权利客体所承载的社会共同利益性对农地所有人所产生的社会义务与责任以及农地所有人在国家与农民关系格局中的特殊作用的存在,又要求农地所有人介入土地流转。农地所有人介入土地流转的具体角色定位应是监督者与服务者,为保障农地所有人在介入土地流转中不偏离自己的角色定位,有必要对其在土地流转中的参与权利进行具体限定。  相似文献   

4.
中国农地流转市场的现状及完善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地流转是实现农业规模经营的重要途径,对农地流转市场进行研究具有理论和现实意义。农业部关于河北等7省(区)2015—2016年的调研数据表明,中国农地流转市场发展迅速,而且在土地配置方面发挥了较为明显的"公平性"作用。同时,土地流转形式多样,流转范围突破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趋势逐渐明显,流转土地的经营主体仍以农户为主,流转土地的非粮化经营问题逐步弱化,流转规范性日益增强。为进一步提升流转土地的使用效率,在鼓励流转、推动流转的同时,更应规范流转,加快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等各项改革,提升流转土地的产权特质,创造利于土地流转并提高流转土地使用效率的政策环境。  相似文献   

5.
促进农地流转必须提高农业比较收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基本制度下的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出现和发展并没有产生预期的诱致性的制度变迁结果.农业比较收益低下是农地流转的根本性制约因素,只有提高农业比较收益,才能带来农地流转状况质的改观.  相似文献   

6.
农户的禀赋特征及其选择偏好对农地流转具有重要影响。基于广东的农户问卷调查,采用logit模型和多元logit模型进行计量分析,结果表明:(1)农地的细碎化与分散化,加大了农地流转的难度;(2)改善农业的机械化水平,能够有效诱导农地的流转与农业的规模经营;(3)强化农地的用途管制,能够激励农户的土地转入;(4)经济发展水平越高的区域,农户越倾向转出土地,欠发达地区的农户则更倾向于扩大农地经营规模;(5)培育农业龙头企业,推进农业经营的组织化,有利于加快农地流转的进程。  相似文献   

7.
从农地流转方式中转让、出租、转包、互换、抵押、入股等各方面的比较分析来看,各种流转方式各有利弊。在选择农地流转方式时应遵循因地制宜、农民自愿、政府引导、适度规模、确保收益的原则,从放开转让、合并转包、建立抵押、完善入股、健全服务等方面对农地流转方式进行法律完善。  相似文献   

8.
农地在国民经济社会中的特殊重要性决定了农地流转必须在政府的主导下完成,这是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切实维护农民权益、确保农村社会稳定的必然要求.农地流转中政府主导作用的发挥应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原则、适度规模原则、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原则及合理划分地方政府与市场边界原则.政府要积极引导农地合理流转、依法规范农地有序流转、着力保障农地高效流转以实现其在农地流转中的主导作用.  相似文献   

9.
实现农业生产方式的变革以带动农民生活方式的变革,必须构建既有利于推动土地流转又保护农民权益的农地现代产权制度,着力推进农地经营权流转以使农民转变为二、三产业以及农业工人。要全面推动农地流转,必须实现农地流转模式创新,按照保护农民土地权利、实现农地产权市场交易、促进土地规模经营和走向现代农业等基本要求,构建以依法租赁与股份合作为主要内容的农地流转崭新模式。  相似文献   

10.
我国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体系构建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9年的"中央1号文件"提出健全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这使稳定农地承包关系,发展规模化经营,成为一个重大而紧迫的课题.从农地承包经营流转权的前提、主体、形式、融资和保障措施方面,提出进行农地的确权、尊重农户的土地流转主体地位、创新农地流转形式、完善农村社保机制、盘活农地融资方式等措施,从而促进农地集约化发展,建立现代农业.  相似文献   

11.
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是我国首家农村土地交易市场,其成立对于推进重庆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交易市场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对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基本管理体系、运行框架、交易品种以及历次地票交易情况等的调查分析表明,应充分发挥农村土地交易所市场平台作用,进一步丰富交易品种和服务内容,按照地票的商品特性和市场供求关系建立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构建合理的地票收益分配机制,进一步完善交易所内部管理机制。  相似文献   

12.
对"全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验区"温州市5个市(区)下辖的12个乡镇进行入户抽样调查,运用Logistic回归分析法,分析影响农户流出和流入耕地承包经营权意愿的微观因素,结果表明:农户人均收入的增加、非农收入比重的提高、农地流转中介组织的建立、农业经营能手的培育是农村耕地承包经营权顺利流转的基础;同时,城镇近郊农户的农地流出意愿要低于远郊地区。因而,在经济条件尚未成熟的地区强行推进农地流转可能会导致当地农户的反感甚至强烈反对。  相似文献   

13.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与退出机制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建立健全农村宅基地流转与退出机制,对于改革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制度、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缓解城镇化与工业化进程中建设用地供给紧张局面具有重要意义。经济利益驱动、多方需求旺盛、政府强制征收及政策环境驱动、文化传统驱动构成宅基地流转与退出的动力机制,而制度不完善、农民传统观念浓厚、具体退出机制缺失、监督管理工作乏力阻碍了宅基地的流转与退出。宅基地的流转与退出可分层次、分情况进行。  相似文献   

14.
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与经营权三权分置是今后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主要方向,也是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的重要制度条件。“三权分置”背景下,土地经营权流转将成为未来农地流转的基础模式,即通过土地经营权的流转以实现土地的“成方连片”,农户对承包权的保有以实现财产性收益。从法理上,以“经营权流转”为基础的流转方式能够适应家庭农场、龙头企业、农业股份合作社、土地信托等典型的农业规模化经营模式,也能够化解在农业规模化经营中,土地流转与农民失地这一矛盾。  相似文献   

15.
土地资源是人类生产和生活的物质基础。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过去的土地制度已经不再适用于今天。在“三农”问题被提上议事日程之际,农村土地的使用制度显得越来越重要,重庆市作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各区县在农村土地流转方面作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农村土地市场已经形成,然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模糊使得农村土地流转管理不规范,并由此带来了一些问题。因此,如何使农村土地流转向合理化、规范化、合法化方向发展,已成为急需解决的现实问题。  相似文献   

16.
通对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呈现的现实问题和影响市场化进程内外因的综合考察,为中国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制度构建提供一种可借鉴的思路。农地流转的制度创新应当将效率与长远经济发展相结合,将总量增长与社会的长远发展相结合,进而从法律制度上找到经济效率与社会保障之间的契合点,通过农地流转法治化的途径对中国农业经济的发展和"三农问题"的解决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相似文献   

17.
张钧 《学术探索》2010,(3):13-18
农村土地法律在云南的实施遇到了种种问题。在土地权利意识上,农民缺乏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的高度认同,这是因为农民有自己的一套权利分类体系,忽视这一点会影响法律的实施;在土地调整中,法律设置了较高的门槛,与农民强烈的土地调整需求产生矛盾;在土地流转中,过于原则的法律规定为基层政府不当推行土地流转留下了空间。弥补法律缺陷,需要立法者要认真倾听农民群众的呼声,在立法中真正体现农民群众的利益。  相似文献   

18.
宅基地使用权取得的法律结构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物权法》存在法律漏洞。填补这一漏洞的方式为类推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规则,设定该权利取得的法律结构。农户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律结构以农村村民的成员权为逻辑基点,以合同机制为逻辑线索,具体构成为:农村村民行使成员权与其所属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宅基地使用权合同,该物权合同以行政审核与审批为生效要件,宅基地使用权因合同生效而当然设立,不需要履行登记等其他程序。  相似文献   

19.
宋从越 《阴山学刊》2005,18(4):115-119
目前法学界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仍存在一些模糊认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仅是物权,而且是与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平等的独立物权;同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物权并非传统大陆法系的私权,而是融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于一体的财产权。  相似文献   

20.
当前,我国的法律法规虽对农村土地所有权流转制度作了规定,但在实践中存在着农地非农化过程中产生巨额价格"剪刀差";"公共利益"范畴肆意扩大,致使征地范围过宽;土地流转补偿机制存在缺陷;失地农民正当权益难以保障等问题。这就需要通过建章立制杜绝"土地财政",规避政府自利行为;明确"公共利益"范围,完善土地征收制度;建立失地农民土地补偿长效机制,保障其生活质量等对现行农村土地所有权流转制度纠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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