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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公正及时处理劳动、人事争议,规范仲裁办案程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公布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则》对其适用范围、仲裁方式、仲裁时效、受理范围、结案方式等都做出了详细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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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突出了劳动争议仲裁,避了劳动争议诉讼 出仲裁程序的有利之处,在于可以进一步发挥这一制度的作用,为劳动争议的处理提供快速途径。但是,劳动争议处理是一个完整的程序,从国务院的《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到《劳动法》,都对劳动争议处理的调解、仲裁、诉讼三个阶段作了相应的规定。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从名称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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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是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之间关于劳动权利、义务的争执.因此,高效公平的劳动争议解决制度和公开简洁的劳动争议处理程序是广大劳动者所呼吁的.然而我国的劳动争议解决制度及其处理程序却不容劳动者乐观,特别是劳动者欲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劳动争议时.一般的民事纠纷当事人可以直接诉之法院,请求法院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对于劳动争议,当事人必须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处理所设置的这样一个仲裁前置程序从<劳动法>颁布以来的众多的事实看,确实存在种种弊端,通过对仲裁前置弊端的分析,重建最利于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合法权益的劳动争议处理程序是本文的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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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日趋复杂,案件的仲裁请求事项也层出不穷,企业不仅仅要为解决劳动争议花费相当多的人力和财力,而且在劳动争议仲裁案中还常常败诉,部分败诉原因是企业自身的劳动人事管理制度不很完善。为了使企业更好地建立规范的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和有效的防范机制,特邀请专家针对“事故频发”点,给人力资源经理几点忠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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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和规范劳动争议仲裁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自1949年底初建立至今己逾半个世纪。经不断发展、完善,取得了很大成效。但随着市场劳动关系的复杂化、劳动争议案件的日益增多,劳动争议仲裁制度也面临进一步规范、发展的必要。下面,笔者就我国现行劳动争议仲裁制度的基本内涵、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提出自己的粗浅认识和思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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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随着我国经济进入转型期和改革的不断深化,传统的劳动人事争议解决模式已不能较好的适应维护社会主义公平公正、化解社会风险,建设和谐劳动关系的需要。重新审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的得失成败、梳理我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的历史沿革、调查研究分析我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现状以及针对存在的问题构建完善我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的对策,对于促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业务操作及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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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洋 《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2022,(8):41-43
<正>劳动关系是基本社会关系之一,是社会治理的重要部分。笔者从2017-2021年四川省成都市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数据出发,总结该市应对劳动关系领域风险挑战的治理实践,探索劳动关系长效治理新路径。从争议形势看风险挑战仲裁案件走势、分布及其特征是对劳动关系和谐程度最直接、客观的现实反映。近年来,成都市劳动争议案件呈现出如下特征,值得重点关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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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方案规则》最大的亮点是,统一了劳动争议仲裁和人事争议仲裁的办案规则。对于该规则的公布施行,业内人士认为,两机构合并是大势所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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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可否适用约定管辖
2012年6月,黄某与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黄某工作地点在重庆市渝北区.劳动合同同时载明:“发生劳动争议,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只能向上海市徐汇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复议,对仲裁、复议裁决不服的,双方可以向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起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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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作为我国仲裁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借鉴民商仲裁。劳动争议仲裁的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经过人才流动争议仲裁的发展而建立起来的。《人事争议处理暂行现定》的出台是人事管理工作走向法制化的标志之一。目前,全国已初步形成了人事争议仲裁工作体系,备地人事部门都积极开展了人事争议仲裁工作, 但在具体人事争议处理过程中也遇到了不少问题, 亟待解决。人事争议仲裁的性质问题 有的地方立法把人事争议仲裁界定为人事行政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依照《行政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依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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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以来.潢川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效能建设上下功夫。一是解决劳动争议基层调解工作基础薄弱、能力不足问题.在各乡镇、事业单位、中小型企业建立了调解委员会.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二是提高仲裁员素质和能力。通过参加省、市仲裁员培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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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所在单位曾多次改制.名称也更换过几次。我能否申请仲裁确认我的连续工作年限?
答: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有关规定,职工要求确认工龄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受案范围。但若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停工医疗期和经济补偿等争议,涉及职工工作年限的.可作为劳动合同争议通过仲裁途径处理。因此.在双方未发生实质纠纷的前提下,不建议通过仲裁确认工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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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是一种在世界范围内被广泛承认和采用的解决争议的有效方式。人事争议仲裁是指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申请仲裁的人事争议案件依法进行调解或裁决的活动。1995年国家人事部正式提出,要建立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明确提出,要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公务员法》的出台,从法律的层次上明确了要建立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使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有了更加充分的法律依据。结合吉林省人事厅人事争议仲裁一年多的工作实践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学习,有以下几点体会和认识: 一、建立人事争议仲裁制度的现实意义一是开展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是人事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