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刘志强 《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9(11):18-23
国家是人权实现的最主要的义务主体。国家义务在人权既对抗又合作的博弈中,不断把人权保障提升到更高水平。国家义务,从类型来说,主要有道德义务、法定义务和国际义务。国家应适时把人权形态之间的权利进行转化。从国家义务主体与人权主体模型构造来看,典型说明了公权力和权利之间的博弈关系,从而揭示了公权力在履行国家义务时对人权影响的两面性。 相似文献
2.
蒋银华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65(2):47-50
国家理性的根据有赖于对个人自由和权利的尊重。立宪的理性使得国家安全和秩序成为政治生活的主要内容。宪政的有效实施内含着分权原则,通过对人权的有效保障,通过构建国家义务体系并予以法定化、程序化,并切实有效履行,这为构建现代理性国家奠立了正当性基础与可行性方案。国家义务论具有构建现代理性国家的型塑功能。 相似文献
3.
孔润年 《宝鸡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20(1):28-32
中国伦理思想史上的"道义论"有两大支派:德性论的伦理学说和义务论的伦理学说.它们各有自己的理论特点、代表人物和历史演变过程.考辨此问题有重要理论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4.
贾锋 《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1):109-117
社会救助权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生存权的核心内涵之一,在社会保障权体系中处于最基础的地位。保障公民社会救助权的顺利实现,是解除贫困群体的生存危机、维护社会底线公平、体现政府公共责任的有效路径。社会救助权的保障仰赖国家履行相应义务,国家义务是社会救助权实现的根本保障,具体涵摄国家尊重义务、保护义务和给付义务三个层次。对于社会救助权的保障,国家尊重义务是基础与前提,保护义务是后盾,给付义务是核心。 相似文献
5.
论国家义务的基本内涵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蒋银华 《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9(5):38-44
国家义务的基本内涵意指国家在调和冲突和潜在利益的场域中,通过共同政治形式的良性运行,使得这些利益能够得以充分表述,使其民众能够得以安定有序共存,过上优良的、自由的生活;其本质特征体现为政治性与道德性、自律性与他律性、普遍性与适足性等几层面;其类型上依不同标准大致分为禁止义务、安全义务与风险义务,积极义务与消极义务,尊重义务、保护义务、实现义务与促进义务等三种、: 相似文献
6.
刘耀辉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2):45-52
基本医疗服务国家程序给付义务对应于健康权的程序保障功能,具有社会法和客观法性质,是基本医疗服务国家给付义务的基本构成要素。基本医疗服务国家程序给付义务的适当履行,是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的保障。现行基本医疗服务国家给付实践中,存在给付程序缺位和错位导致的公权力行使恣意、给付对象基本医疗服务获得感不足等问题。应构建国家给付基本医疗服务的义务性程序、保障获得基本医疗服务的权利性程序,以及基本医疗服务给付过程中的参与程序等为基本要素的国家给付程序体系,以完善基本医疗服务给付制度和确保该制度的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7.
朱军 《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20(1):128-135
国家义务是保障公民权利不可或缺的工具。确定国家义务内容主要诉诸基本权利功能、人权保障和规范主义3种路径。但以上路径过于强调国家义务内容的组成,从而带来理论层级设计混乱、语词选择不一、内部逻辑不明、理论功能不完善、整体性建构缺失等弊端。欲解决以上诸问题,层级化、递进式的国家义务构造理论为可行方案。其中,自由权向社会权的转向决定其实质内容,需求层次理论形塑内部层级结构,而融贯体系化和系统构造论则提供外部理论支持。功能主义系统论和内容理论的积淀最终建构了以尊重、保护和给付为基本要素的“二元三层次多位阶”的国家义务构造论。 相似文献
8.
范军 《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1):136-141
先合同义务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合同义务,其产生于缔约双方产生合理信赖之时,终止于合同生效。先合同义务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与相关的合同义务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文章将先合同义务与法定义务、附随义务等概念进行比较分析,较为全面地揭示了先合同义务概念的内涵与外延。 相似文献
9.
《济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2):63-67
国家对于公民健康权的尊重义务,需要国家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通力协作,方可履行。立法机关应当承认健康权,并且不得制定侵犯公民健康权的法律。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妨碍公民享受应有的健康服务,更不能直接侵犯公民的健康权。对于公民的健康权,司法机关不得违法裁判或者滥用司法裁量权。国家对于公民健康权的尊重义务应当立即履行,而非逐步实现。 相似文献
10.
廖艳 《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4):91-95
传统上生命权被视为消极权利,相对应的国家义务是尊重义务,这种观点忽视了国家义务的复合性。事实上,生命权的实现依赖于尊重、保护和实现三重国家义务的履行,自然灾害时期也是如此。灾害不同阶段生命权相对应的义务重心是有区别的,灾前预防阶段是尊重义务和保护义务,灾中紧急救援阶段是保护义务和实现义务,灾后恢复重建阶段是实现义务。当国家不履行自然灾害时期生命权的保障义务时,权利被侵害者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获得救济。 相似文献
11.
青维富 《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3)
社会公平原则下有关的基本权利和义务问题既是社会学、政治学和法哲学的基本命题,同时也关涉到社会学、政治学和法哲学的基本方法问题.运用这种基本方法能够有效地分析个人进入政治社会后,作为政治社会组织的成员所应享有法律上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在政治社会的自然人、公民和国家之间特殊的关系.基于此,诺齐克作为权利的正义理论无疑是对罗尔斯作为公平的正义以及哈特的公平理论的反思和完善,从而使我们深刻地理解西方社会正义理论下的公平规则. 相似文献
12.
聂卫锋 《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43(3):26-32
社会商业化加剧引发的债法改革浪潮席卷全球,对中国民商法影响深远的几个主要国家都先后卷入其中,对各自的传统债法进行局部或整体的修正。欧盟范围内的私法一体化运动在官方和民间两个层面同步进行,最终的结果尚不可知,但已有的法律文件或研究文献预设了欧洲债法发展的道路。中国债法的发展必然会跟进世界债法发展的趋势,即将制定的中国民法典必须在法律观念、具体制度设计和法典架构规划方面,形成清晰的判断。 相似文献
13.
郭兴利 《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37(1):5-8
党章文本中关于党员及预备党员的义务与权利、开除党员、自行脱党、党员退党、入党介绍人职责的规定等体现着党员义务本位的价值理念,即党员义务一律一样,党员义务是目的、党员权利是手段,可以作出党员应当履行义务的推定,但党员义务本位并不是党员唯义务论等。党员义务本位与公民权利本位之间是相互统一的,并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 相似文献
14.
根据新《水法》的规定,我国对流域水资源实行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由于流域水资源的特殊性及其在流域内失衡分布等诸多前置不平等条件,对流域内的各管理主体在法律面前产生了形式平等权利义务关系问题。需根据流域水资源的自身特性,从造成流域管理困境中寻找根源,厘清权利义务,探寻合理配置多元利益主体的权义关系途径,以期使流域水资源管理更加科学,实现水域资源公平、公正合理利用,实现水利用的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15.
试论国家利益的内涵与特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家利益是一国制定外交政策的重要依据,亦是一国对外交往与合作的重要参考。国家利益并不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而是在独立的民族国家出现后,在对外交往中逐渐形成了国家利益的雏形。国家利益和国家一样,具有阶级性和民族性。除此之外,国家利益还具有动态性的特点,会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变化。从国家及其本质入手,阐述国家利益的起源、内涵及其特点,对国家利益的研究进行了一个基本的概述。 相似文献
16.
魏腊云 《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8(9)
检察官客观义务是检察官协助法官发现真实、守护法律、维护公正的义务,其价值取向是公正,包括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在立法中,检察官客观义务作为制度已成为国际趋势,在大陆法系国家、英美法系国家及中国均有相应的规范。在司法和执法中,检察官客观义务突显了人权保障功能,主要通过制约国家公权力对私权利的侵犯,客观公正保护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客观公正收集、审查证据等途径来实现。 相似文献
17.
社会转型期弱势群体保护的法理探析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社会转型期由于体制等因素使社会中一部分群体相对的成为弱势群体。本文主要是从法理角度分析保护弱势群体的必要性 ,保护弱势群体是对人权的保障也是社会公正、正义的体现 ,这与法治社会的价值与终极目标相一致 相似文献
18.
陈焱光 《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27(5):113-117
作为社会弱势群体的生存权在经济危机中面临着比其他群体更严重的威胁,国家必须更切实地履行对弱势群体生存权保障的义务,其中尤其要优先保障社会弱势群体的适当生活水准权、受教育权和老人、病人和残疾人的物质帮助权。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