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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的商业价值不断凸显,在个人信息人格权基础上明确个人信息财产属性并以此确立个人信息财产制度的观点层出不穷。然而,个人信息具有不同于知识产权客体的特殊属性,劳动财产理论、人格权财产理论以及经济激励理论等信息产权构成理论并不能成为构建个人信息财产制度的基础。产权制度注重个体支配而淡化了个人信息的公共利益属性,不仅难以激发企业的内在驱动力,还限制了信息主体人格自由发展,并由此催生新型不平等关系。个人信息保护应侧重于公共利益考量,涵盖“公共人格属性”和“公共产品属性”两部分,前者为人格属性的升华,后者则为财产属性的本质。公共利益属性内涵下的个人信息保护应以正义原则为指引配置权益,回归法律保护弱势群体利益的正义价值。一方面,法律应当在信息主体人格权益优位保护的前提下确保信息企业无偿且平等地获取个人信息,事前个人信息保护可类比环境治理,以技术规范信息处理方式;另一方面,为修复公众对数字环境之信任,个人信息事后司法救济应采取民主途径,并将信息处理者的制造权益风险与其举证责任相关联。群体性信息主体的权益保护与信息处理者的信息利用二者并非处于对立面,个人信息的公共利益属性也表明,双方可据之促成共善发展。  相似文献   

2.
经济法中社会公共利益界定的法哲学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当前,随着我国公益危机的凸显,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成为法学界广为关注的热点话题.经济法作为直接以社会公共利益为法益的法律,理应对社会公共利益的保障做出制度安排.但目前经济法学界对社会公共利益界定的研究不多,这严重影响了经济法对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本文从法哲学角度对此进行探析,研究表明,经济法中的社会公共利益可以理解为社会公众基于当代社会经济发展而企求满足的共同的、正当的、具有经济性的欲求.它具有主体的广泛性、内容的经济性和社会性、生成价值的社会合理性和确定的程序正当性等特征.  相似文献   

3.
政府信息公开与公民隐私权的保护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在现代社会,随着行政权力向私人领域的全方位渗透,相当数量属于公民个人的隐私掌握在行政机关,成为政府信息的组成部分。在构建“阳光政府”的过程中,协调政府信息公开与公民隐私权保护之间的关系,应坚持国家及公共利益原则、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原则、价值平衡原则、正当程序原则,同时,应完善隐私权保护的立法和相关制度,以达到政府信息公开与公民隐私权保护的平衡。  相似文献   

4.
知识产权法本身作为平衡知识产权人的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而做出的制度设计,旨在激励知识创新和促进知识产品需求的社会利益之间实现理想平衡。但知识产权保护中存在的利益失衡,导致了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合法性质疑。由此,必须防止私权保护不足或私权保护过度而损害知识产权人的个人利益或公共利益。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正当性分析需要考察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哲学基础和经济学基础。  相似文献   

5.
反倾销立法中的公共利益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了避免反倾销成为片面保护国内产业利益的手段,将公共利益原则纳入反倾销立法是现代反倾销制度的发展趋势之一.WTO<反倾销协议>和欧盟、加拿大等成员方的反倾销法律都对公共利益原则作了规定.如何确立和完善公共利益原则,对于反倾销法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我国在反倾销立法中应借鉴各国的成功经验,完善相关制度,以保护国家利益,维护社会整体利益.  相似文献   

6.
董新凯 《学术界》2023,(4):89-103
对于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进行正确的定位,有助于实现个体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平衡,提升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形象,推动我国知识产权治理现代化。当前,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应当定位为“公正合理”,这不仅基于知识产权的法律属性,还源于知识产权的政治属性、经济属性和社会属性。“公正合理”标准的价值取向是“人民利益至上”,“公正合理”的判断方法是“以我为主”,“公正合理”的核心内容是“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确保公共利益和激励创新兼得”。“公正合理”标准在我国的推行,需要知识产权保护理念的及时转变,知识产权法律的准确表达和相关法律的有机协调,知识产权执法的及时跟进和相关法律适用的密切配合,以及我国对全球知识产权治理的深度参与。  相似文献   

7.
公共利益贯穿着人类社会发展的全部过程.在古希腊时期,“公共利益”仅仅是作为一个整体的城邦的“共同利益”即“共同善”.在理性启蒙时代,人们相信理性有能力设计一种个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相互协调的政治社会结构,公共利益成为一种社会构建原则.但功利主义认为,社会政治秩序是在个人不考虑公共利益的情况下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无意而自然形成的.及至当代,公共利益观念呈现价值纷乱的多重景观.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认为,公共利益只有在“自由人的联合体”中才能得到真正实现.  相似文献   

8.
论政治国家的限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政治国家有着自身无法克服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政治国家淹没公民社会,社会被高度政治化,无法形成良性结构;背离公共利益,导致“制度僵化症”,以维护公共利益之名,行侵犯公民基本权利之实;权力寻租,导致两极分化、官民对立,乃至社会动荡。政治合法性危机是世界各国面临的普遍问题,表现为“实在的合法性危机”和“潜在的合法性危机”两个层次。  相似文献   

9.
周琳静 《理论界》2006,(12):91-92
专利权的过度保护,引致经济、社会等各方面的冲突与摩擦,在国内与国际方面均早已显露端倪。专利权的过度保护将会产生高昂的专利交易成本和社会成本,不利于技术进步和创新,有损于社会总体福利。因此,应尽快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的专利权适度保护制度,以实现专利权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平衡。  相似文献   

10.
弱势群体的民法保护,不仅具有民法制度演进的历史必然性,而且具有政治、经济、社会、文化、人权及法律制度发展的逻辑必然性。《民法典》保护弱势群体在制度理论、理念、性质、结构和内容方面的中国特色,体现在解决不同类型弱势群体民事权利保护诸多民法规范设计中“中国问题”的“中国方案”。在全面实施《民法典》和推进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中国建设的新时代背景下,未来《民法典》保护弱势群体制度体系完善,应遵循“两个联动”的总体思路,采取在“四个结合”中落实“四个范畴”的思路与对策。  相似文献   

11.
“政府悖论”问题不仅存在于经济增长的过程中,同样存在于服务型政府的建设过程中,特别是像目前政府主导下服务型政府的建设,“政府悖论”问题显得尤为突出。供给的对立矛盾:管制供给过剩与服务供给不足;主体的双重属性:建设的主导者与改革的对象;建设目标的并存:保护与损害公共利益。社会文化的支撑与价值理念的转换;公民社会的发展与民众的参与;制度的重塑与政府发展战略的转型。  相似文献   

12.
李丹林 《南京社会科学》2012,(1):105-111,134
在发达国家,广播电视法律制度与其民主政治、经济自由与管制密不可分.在英国、德国、法国和美国等主要西方发达国家,广播电视法律制度经历了一个世纪的发展历程,公共利益始终是其广播电视法律制度的核心问题,广播电视法律制度的价值目标、立法宗旨、具体规范都是围绕公共利益而确立.如今,在媒介融合时代,管制面临的挑战仍然是属于传统广播电视制度中的“公共利益”在新的形势下应该如何保障的问题.  相似文献   

13.
强化宪法对公民私有财产的保护是必要的。但是宪法在对公共财产和私有财产予以保护时 ,对前者以优先地位 ,符合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征收公民私有财产应该给予“公正补偿” ,“完全补偿”之说难以概括全部情况。  相似文献   

14.
陈伟 《学术界》2023,(3):80-94
贯彻落实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需要具体化的制度保障,这是从抽象的“保护理念”到可操作性“制度落实”的法治体现。《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从业禁止的制度设置蕴涵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理念遵循,是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背后的社会原因进行深入剖析的反映,具有从规范层面进行风险防范与前置保护的价值彰显。立足未成年人保护的从业禁止制度是预防性理念和价值权衡的产物,需结合宪法基本权利与未成年权益进行综合评判。在现有的制度规范中,对从业禁止的查询主体、已入职者是否从业禁止、严重侵害程度的判断、密切接触的范围划定、从业禁止的期限、未成年人主体是否适用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厘清,以保证立法宗旨的深入贯彻与实践操作的规范贯通,从而把立足未成年人保护立场的从业禁止这一“制度优势”切切实实地转化为“实践效能”。  相似文献   

15.
“麦金太尔难题”与合理性;中突反映出并不存在一种具有普遍有效性和合理性的伦理道德,这是发展中国家对西方法律体系进行法律移植时所必须注意的。规则正义与美德正义的联系与区别实际上指出了仅有体现规则正义的法律是不够的,法律背后的人必须具有美德正义才能真正体现正义。麦金太尔主张回到亚里士多德的德性传统,强调人的善与公共利益,为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就是善,反之就是恶..法律在保护个人、个体的利益的同时,也必须注重社会整体的公共利益。  相似文献   

16.
高志宏 《江西社会科学》2021,41(10):183-193
在社会转型期,存在公共利益泛化和弱化两种错误倾向.以公共利益为视角,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70多年的立法大致经历了公共利益统合一元立法、利益多元化立法、公共利益独立化立法三个阶段,立法本位实现了从国家利益到个人利益再到公共利益的转变.科学公共利益观应当是一种和谐包容利益观,要求客观看待社会利益多元化,科学处理各种利益之间的矛盾和冲突,既要充分肯定个人利益之合理诉求,也不能无限夸大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共利益.保护公共利益是我国未来立法的重要导向之一,为此要厘清公共利益内涵外延、规范公共利益立法表述,创新公共利益立法模式,尤其是要通过类型化立法方法和民主程序科学界定公共利益范围,明确行政实现公共利益的比例原则,进一步完善公益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17.
陈艾  李雪萍 《江汉论坛》2022,(11):130-136
社会治理共同体是以公共利益为主旨,多主体在共同认可的规则下,共有共用资源并集体行动的有机体,有着主体、认同、规则、行动等基本要素。民族地区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在治理主体结构、公共性的具体特征、规则运行、资源状况等诸多方面都有其特殊性。在“理念—场域”“主体—规则”“资源—行动”的结构下,民族地区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需要在“公—共—私”的双向转化中,持续生产、拓展公共性;在政府引导下实现市场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共同生长与发展,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双法”融合并形塑积极行动者;治理资源的输入与内在资源的转化并重,在社会生活实践中共有共享并集体行动。  相似文献   

18.
违法犯罪信息公开对于推动司法公开,实现违法犯罪预防、违法犯罪风险评估等具有积极意义。违法犯罪信息兼具公共信息和个人信息的属性,使得以维护公共利益为基本价值取向的违法犯罪信息公开在一定程度上对违法犯罪人回归社会形成制度性障碍。因此,有必要科学界定违法犯罪信息公开的功能,在此基础上明确违法犯罪信息公开的程序、途径、期限等,以平衡公共利益与违法犯罪人权益保护,实现违法犯罪信息公开的制度价值。  相似文献   

19.
高志宏 《学术界》2023,(7):122-137
新技术的发展弱化了以知情同意机制和匿名化机制为主的传统个人信息保护手段功效,公共数据的需求推动着个人信息保护模式的创新变革,公共利益的相对优位更是限制了个人信息保护的内容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对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面临的重大挑战作出了制度回应,并在基本原则、调整范围、保护模式等方面呈现出诸多亮点。数据时代的个人信息财产权属性日益增强、公共属性日益明显、积极权利属性日益突出。从隐私向个人信息再向数据的发展演进过程中,立法理念和价值导向亦发生了相应变化,即从严格保护隐私到个人信息保护和自由利用并重,再到鼓励大数据开发和数据产业发展。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客观上增加了个人信息保护的难度,以隐私权或自决权为主要内容的个人信息权保护模式受到重大挑战甚至陷入困境。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制度,必须实现个人信息保护与促进经济发展之间的利益平衡。具体而言,要将个人信息保护事先预防和事中控制确立为主模式,在对信息主体赋权的同时更要强调企业、社会组织、政府机关等在个人信息保护中的义务和责任,采用“积极确权+行为规范”规范模式,完善公共数据和公共利益规则体系。  相似文献   

20.
黄少洪  李超 《理论界》2005,(11):56-57
公共利益的含义不明、补偿标准不科学是现行土地征收补偿制度的两大不足。鉴于开放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市场弊大于利,只能通过国家征收满足经营性建设使用农地的需要,建议对公共利益的严格界定问题暂予回避,主要通过建立“公平市场价格”补偿标准来达到控制国家征收行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的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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