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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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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文对城镇化背景下成渝地区两种农业产业化组织形式——“土地股份合作社”和“微型企业”进行研究。两种组织形式在利益分配上存在差别:土地股份合作社通过土地折股将产业化经营的收益按股均分;微型企业则通过反租倒包由资本扶植建立小型农业公司,不以农业经营收益为主,其间产生大量的其他利益由地方政府与资本共享。相比土地股份合作社,微型企业数量更多、规模更大,这是因为在微型企业的运行中,地方政府与资本产生了合作共赢的关系:政府通过与资本合作,获得资金、捆绑项目,以谋发展;资本通过与政府合作,获得政策补贴、项目集聚的实惠,并可以通过整理土地获取建设用地指标。政府与资本的合作关系也进一步影响了当地城镇化的建设样貌。  相似文献   

2.
当前我国农村改革呈现新的可喜局面,土地流转力度加大,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经济组织蓬勃兴起。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为深化农村改革指明了方向,即从土地承包环节的改革到土地产权制度的改革,从冲破传统经营制度的改革到建立现代经营制度的改革。为了搞好农村改革,推动制度创新,应积极引导和推动农村土地制度和基本经营制度创新,实现由政策农业向制度农业的转变,必须打破"土地私有化"和"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这两个禁锢的束缚,坚持"四化"同步和城乡一体化。  相似文献   

3.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组织形式,它将分散的农户有效组织起来,在小生产化的家庭经营与社会化大市场之间架起桥梁,切实保障了农民的经济利益。它还有效解决了土地流转之后土地包给谁、土地保增值和农民增收等问题。与其他地方相比,杨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种以土地流转为先导、以产业规划为依托、以设施建设为重点、以政府资金为支撑、以帮农富农为宗旨、以涉农帮扶为创新的新型合作社模式。近年来杨凌的合作社发展迅速.形成了众多模式,并在不同阶段拥有不同职能,但也存在政府干预过多导致发展乏力、发展保障体系亟待健全等问题,并结合实际针对上述问题提出相应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4.
在微观的农业改革实践中,村社组织发挥集体统筹优势,采取“社区本位”的原则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园,解决了多元化农业经营主体融合发展的难题。实践中“三权分置”的土地制度赋予多元化农业经营主体参与的制度空间,村社组织提供多元主体需求整合和利益协调的组织基础,二者共同奠定多元化农业经营主体融合发展的社会基础。此外,多元化农业经营主体得以融合发展的关键在于政府-社会-市场的协同治理营造的社会生态。该社会生态的形成主要依赖政府的农业经营改革氛围营造与物质基础改造、村集体落实地方政策的“社区化”调适和农业服务市场的竞争与发展。因此,在多元化农业经营主体参与的农业强国建设过程中,政府需要重视发挥村社组织的能动性和统筹优势,更需要重视营造与之相匹配的社会生态,为村庄发展和产业兴旺奠定良好的基础。  相似文献   

5.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继家庭承包制后农业基本经营制度领域的又一次制度创新。在其发展过程中存在组织形式的多样性,运行机制的不规范性,发展中的不稳定性等特征,并向企业化经营,股份合作社,行业合作组织等方向发展。  相似文献   

6.
农业产业化过程中如何保证农户的经营绩效是至关重要的.以常州立华家禽有限公司的"公司+合作社+农户"农业产业化独特的制度创新模式为例,分析了该模式创建的动因、制度创新亮点和运行绩效.结果显示,该模式通过制度创新,保证了农户在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的主体地位,提高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绩效.因此,农业产业化发展必须切实保证农户的主体地位,而通过合作社来协调公司与农户之间的利益冲突是可行的,若能真正落实合作社的市场主体地位,其制度创新的效果将更好.  相似文献   

7.
随着农业经济的发展,传统的小农经济已经不能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种粮大户、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成为农业发展的核心力量。对太湖县融资状况调研发现,新型农业发展主体面临管理水平低、融资难等一系列问题。为解决经营主体融资难题,应积极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内部管理机制,促进金融机构体系创新。  相似文献   

8.
农村土地资本化改革是盘活农村土地资产、实现农业集约化生产、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以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有效制度创新。通过对农村土地信托、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以及农村土地抵押三种现阶段农村土地资本化改革的主要路径进行梳理比较,指出现行法律限制、土地产权主体模糊和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等是抑制农村土地资本化改革发展的制约因素。结合局部地区的改革试点经验,从法律保障、基础制度、抵押制度和风险补偿等方面提出推动和完善我国农村土地资本化改革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9.
近年来,阜阳市农村土地流转日益活跃,其原因是长期松散的小农经营模式已不能适应生产力发展需要;农村劳动力日益短缺;种养能手、创业能人需要流入土地;政府的积极引导和扶植。目前阜阳市土地流转主要有租赁经营、合作社带动、技术承包、示范园区四种模式。阜阳市的土地流转催生了大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实现了集中连片种植和集约化、规模化经营;节约了生产成本,促进了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最后,提出了加快土地流转步伐的建议:成立土地流转中心,健全土地流转机制;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增强农民参与土地流转的积极性;改革农村土地制度,健全农村保障体系;加大投资力度,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相似文献   

10.
家庭农场是我国农村经营体制的制度创新,这一制度创新必将极大地解放农业生产力,加速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我国家庭农场具有的主要特征是:建立在公有产权基础上的农业经营组织;一种有效率的农业经营组织;大、中、小农场共同发展是我国家庭农场发展的趋势。当前家庭农场发展面临的"瓶颈"是:家庭农场土地流转集聚难;家庭农场主文化程度偏低;农业科技有效供给不足;家庭农场融资困难;农业信息化服务水平低。破解我国家庭农场发展"瓶颈"的对策是: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和家庭农场主;有效供给农业科技;创新农村金融,强化政府扶持政策;提高农业信息化服务水平。  相似文献   

11.
建国以来,我国农村土地经历了运动式的规模经营、家户制的个体经营和市场化的规模经营三次大的农业经营制度变迁,村庄治理结构也相应地发生了三次嬗变。农地规模经营背景下,内生型工商资本对村庄治理的影响具有多样性,而外来资本对村庄治理结构的冲击,使得村庄经历了治理主体的非对等性进出、治理资源的非均衡性流动和治理方式的非规范性建构。研究发现,村组织、地方政府和国家政策是影响现阶段村庄治理结构的重要变量。因此,本文拟从坚持村社自主性、健全利益协调机制、发展基层治理体制、优化惠农政策的实施细节、培育内生型新型经营主体和追踪总结试点经验几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回应村庄治理结构的变迁。  相似文献   

12.
1978年到2013年,我国城镇化高速度发展的同时也衍生了需求膨胀、分配不公、地方治理失效等诸多社会问题,而新型城镇化中地方政府治理更面临着治理理念落后、治理主体单一、治理能力和治理工具有限等诸多发展滞后的问题.分析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这一政府治理转型的典型案例,可以总结城镇化发展中的成功和约束因素,并获得新型城镇化中地方治理转型的诸多启示:治理理念要由从“物本”转向“人本”;要厘清不同层级政府的财权事权,保障地方财政收支平衡;治理工具和社会整合方式需要创新,治理主体更需多元化.  相似文献   

13.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元模式、内在逻辑与区域案例分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和资源环境约束的日益加剧,小规模、分散化的传统农业经营模式弊端日益显现,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来破解“谁来种地”“如何种地”困境显得尤其紧迫。分析了传统农业经营模式的缺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元发展模式及其内在逻辑关系,并通过案例分析得出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需要因地制宜、政府有力推动、政府财政政策支持、农村金融制度创新和法律保障等经验启示。  相似文献   

14.
基于安徽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概况分析,从微观角度利用家计调查数据实证分析农业经营主体的影响因素及其地区差异。结果表明:个人因素、家庭负担率、现有土地面积正向影响农业经营主体;而食品支出比重、非农因素负向影响农业经营主体,土地流转意愿对农业经营主体的影响有所差异;皖南、江淮地区和皖北的农业经营主体影响因素之间存在差异。基于此,提出提高农民农业生产技术水平和非农技能、政府建立有效的土地流转平台、因地制宜发展农业经营主体等建议。  相似文献   

15.
以山东供销社改革中发展起来的舜耕合作社为案例研究对象,分析了交易成本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之间的关系。研究表明:山东供销社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的经济合理性在于降低了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服务外包的交易成本,提高了耕地的经营效益;农业社会化服务供需双方通过选择紧密程度较高的垂直协作模式,可以降低服务外包的交易成本,最终在提高服务质量、降低服务成本的基础上提高土地生产率。而为了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与其服务需求方的协作紧密程度,政府应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建设;村社组织应通过适当的制度安排,挖掘自身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潜力;农业企业、高校与科研机构等则应不断提升科研水平,以供给更加优质、高效、低成本的农资和农机作业等社会化服务。  相似文献   

16.
党的十八大以来,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逐渐成为党的“三农”政策总纲领.本文在厘清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内涵的基础上,提出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然选择,系统分析了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过程中在思想认识、运营机制、发展环境、土地流转和社会化服务体系等方面将会面临的一系列现实困境,从明确政府职责、发挥比较优势和完善要素市场等方面提出路径选择,以更好地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现代农业发展.  相似文献   

17.
推动农业规模经营进而促进农村社会发展,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议题。鹅镇的经验表明,村社本位的农业规模经营是农业规模经营内生发展的重要机制,该模式实现了现代农业与村庄社会的有效融合。这一模式的实践运作依托三个重要机制:一是地方政府引导,即通过制度供给、政策激励、风险防控等方式引导村社集体发展农业规模经营;二是村社集体统筹,即统合分散土地以实现整体流转,从而统筹协调农业规模经营实践;三是农民自主参与,即农民自主确定农业经营主体,民主协商地租价格,与农业经营主体共享利益、共担风险。在该模式下,农业经营规模适度且经济效益较高,农业经营的社会效应溢出,农业经营的村庄治理效应较为显著。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和农业规模经营发展,应当注重农业规模经营与村庄社会的有效融合,以促进农业与农民福利、村庄社会同步发展。  相似文献   

18.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指家庭农牧场、农牧民合作社、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农业技能和专业服务的现代农业从业者,是新时代高素质农牧民培育的对象。地方高校在充分发挥人才科研优势,助力新时代高素质农牧民培育工作,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把农牧民培育与学历提升教育结合起来,在扎实有序做好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工作,健全乡村建设实施机制,带动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增收,健全农村党建工作,切实维护农村社会平安稳定等方面做出了大量的实践探索。  相似文献   

19.
当前新农村建设与城镇化进程中存在一些结构性问题, 如“土地与人口”“土地与收益”“土地与城镇化”“土地与‘家’在何处”等关系问题。在各地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丰富实践中,广东“叶屋模式”与山东“东斟灌模式”具有制度创新的比较意义。广东叶屋村的土地整合,基本是一个土地重新分配、调整和置换的过程,是由村民自主发动、自主协商、自主整合的自治实践,是基于反复协商讨论、民主决策之上重新组织化的自我行为。而山东寿光东斟灌村,以蔬菜大棚种植为主导型产业,以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土地入股制度为核心,加之果蔬合作社、资金合作社一体联动,走出一条合作化规模农业发展之路。二者反映出一条共同规律:土地制度仍是新农村建设中的核心制度,土地仍是城镇化进程中最后的保障制度。 未来,要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大视角下,推动城乡一体进步的“一体化制度安排”,必须思考以下问题及其所催生的制度性变革:农业现代化与当地城镇化、城市国有土地与农村集体土地、农民-农民工-市民三个方面的“一体化制度安排”。  相似文献   

20.
现有政策希望通过促进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发育和发展来推进化肥减量施用,但是其效果仍然受到质疑。基于2015年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数据的实证研究发现,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发展并不必然带来化肥减量效应,而主要决定于其匹配的服务对象:当服务的经营主体为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时,匹配效应才能达到更优,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发展能有效地起到化肥减量的效果。研究也表明,在达成化肥减量目标上,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存在协同作用。因而,中国农业的减量化有必要关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的“匹配性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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