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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深圳“电子眼事件”引发了人们对宪法保护公民隐私权利的思考。考察公民隐私权利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到,美国和以德国、法国为代表的欧洲国家高度重视公民隐私权利保护工作,立法和司法实践都对隐私权利作出了具体规定:宪政发达的国家将隐私权利作为公民实现自我、发展自我的一项重要权利,将隐私权等同于自由、基本人格和人的尊严,视隐私权为一项基本人权:相比之下,我国宪法在保护公民隐私权利方面从基本内容到程序保障均亟待完善:因此,改革现行宪法,保护公民隐私权成为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  相似文献   

2.
刘红春 《南亚研究》2022,(3):1-23+155-156
境外直接投资保护是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的重要路径之一,根据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的需要以及国际形势变化科学制定境外直接投资保护制度至关重要。近年来南亚地区的一些海外投资项目失利反映出投资保护实践成效不够理想,其中一个重要症结在于当前境外直接投资保护制度的内生结构性短板的本源性。从宪法中确立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可知,中资企业南亚直接投资活动的内核是“投资自由”这一基本权利,在中资企业与国家之间构建起一种以“基本权利—国家义务”为核心的宪法结构模式并从中解构中资企业南亚直接投资的国家保护义务,,通过法治化定位来处理国家与中资企业之间的关系,为境外直接投资的制度设计提供有效的合宪性指引与评价,积极建构“立法+行政+司法”协同合作的以制度性保障为基础,贯穿事前—预防、事中—排除、事后—救济全过程的投资保护体系,回应中资企业南亚投资保护的诉求,夯实境外直接投资法治保护的基石,妥善化解旧全球化的掣肘,寻求后疫情时代及国际投资格局与秩序巨变中的中资企业海外投资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的法治路径。  相似文献   

3.
我国现行宪法第十三条:“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在此,宪法的用字十分讲究,不是提“保护公民的劳动收入”,也不是提“保护公民的合法的劳动收入。”而是提“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按笔者的理解,合法的收入可以是合法的劳动收入,也可以是合法的非劳动收入。前者如教师每月领到的工资,后者如个人在银行存款所获的利息。而劳动收入可以是合法的,也可以是非法的。一个人种植大麻,尽管也是辛勤劳动,当他把劳动果实(毒品)按市场价格出售所得钱款,虽可称为劳动收入,却未必是合法的收入,倒有可能犯贩毒罪。  相似文献   

4.
王玉 《探求》2023,(1):114-120
2022年进行的《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修订将网络平台运营者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等情形纳入网络安全审查。参照2021年“滴滴出行”赴美上市并受到严厉处罚事件,互联网平台企业境外上市存在着较大数据安全风险。其中平台数据权属界定模糊、企业数据保护责任感缺失、中美管理层对互联网平台企业数据要求的差异是导致互联网企业境外上市数据安全风险的主要原因。由此结合我国互联网平台企业数据安全管理现状和国外关于数据安全保护的举措,提出了加快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设与完善、增加境外上市的监管及与国外部门合作、提高企业与个人的数据安全保护意识、促进数据安全保护新技术应用的监管建议。  相似文献   

5.
我国境外投资立法存在的问题与完善措施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伴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加入WTO后的前进步伐,我国的境外投资越来越多。境外投资立法是我国涉外立法的组成部分,对我国境外投资起着保护、鼓励与管理的作用。但目前我国的境外投资立法存在着缺乏统一立法、透明度不够、缺少对民营与私营企业的立法以及鼓励与支持措施不健全等问题。为此,应改革和完善我国的境外投资管理制度,建立和健全境外投资企业的服务制度,完善我国海外投资的鼓励制度,借鉴发达国家的通行做法建立我国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以促进我国海外投资活动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6.
宪政视角下的公民基本权利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公民基本权利是社会成员的个体自主和自由在法律上的反映,是对于公民不可缺乏不可取代的母体性权利。对基本权利的保障是宪法精神的终结所在,也是宪政的核心价值。我国现行宪法对公民的基本权利作了列举性的规定,修正案将“尊重和保护人权”“公民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载入宪法则表达了对公民基本权利保障的关注。但由于我国宪法运行机制缺陷,造成了对宪政实现的阻碍。面对我国的现实情况,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应成为当代中国宪政的起点,作为一种途径和手段,基本权利诉讼是中国宪政实现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7.
西方政治传统中,共和主义与自由主义蕴涵着两种不同的甚至相互竞争的公民传统.哈贝马斯的“三位一体公民模式”试图整合并超越公民传统的二元对峙.“利益性公民”、“认同性公民”和“共同性公民”三维度的理论构建,丰富了现代公民身份的内涵、明确了我国社会管理的主体特性;对交往理性和“认同性公民”的重视,有利于充实公民教育的目标和内容;话语民主的建构功能有益于增进公民参与的有效性.  相似文献   

8.
战后日本公民馆发展述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夏鹏翔 《日本学刊》2002,(2):113-128
公民馆是日本战后开展社会教育的中心设施,是在追求自由、民主、和平理念的基 础上进行教育改革,保证国民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和“受教育的机会平等”而创建和发展 起来的。半个多世纪以来,公民馆为日本的国民创造了“自我教育”和“相互教育”的广阔 天地,在战后恢复生产、改善生活特别是丰富国民的文化生活等社会教育具体活动的开展过 程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相似文献   

9.
2005年10月11日党的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了“十一五”发展规划,再次强调“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出“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表明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本目的是实现可持续发展。可持续发展作为一个经济性、社会性口号提出,根本目标是既要保障当代民众权益也要保障后代民众权益,实现公民个人和整体人类的可持续发展。在当代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与资源的开采、利用、生态的保护等形成突出矛盾。特别在一些地区,每届任期内的地方政府官员为了自己的政绩,追求短期的经济增长指数,异变公共利益…  相似文献   

10.
顾丽梅 《浙江学刊》2013,(1):109-115
本文针对网络社会的公民有序参与,尤其是公民参与人大立法的路径进行了研究.文章在梳理既有研究的基础上,指出网络社会公民有序参与人大立法的现状、参与的形式以及网络社会公民有序参与人大立法的挑战与困境.针对这些困境,本文提出了应对策略:培养公民参与型文化;发展“E人大”,进行人大制度的创新;规制网络参与;以及推行“E提案”,公民有序参与人大立法路径的创新等.  相似文献   

11.
作为信息传播技术的一种新兴总体范式,环境智能的重大创举是把日常生活再造为“实世环境智能系统”传播模式,借此影响由公民包容、公民教育、公民参与这三类实践组成的公民身份,衍生基于环辅型生活方式的公民包容、泛在学习环境中的空间公民教育、环治术助推的公民参与。理想状态下,该变革可使民事行为能力受限者免遭社会排斥,用地理媒介提升全民素养,让公民能自由且不失科学引导地求索发展目标。但日常生活的高度技术化或将制造并驱逐大量边缘人,催生数字商民和实世环境茧房内的“快乐公民”,令公民参与充满盲情、偏见动员和“被同意”。上述风险在布局新基建的中国兼具可能性与特殊性,应警惕技术解决主义,以保卫公民身份之健全。  相似文献   

12.
公民是伦理治理或善治的主体和关键要素.一个持久和正当的伦理治理行为,既是公民施行的治理,也是对公民实行的治理,因而就可以理解成是公民的“互治”.公民身份的共和主义解释所涵括的积极生活、爱国主义以及勇敢、宽恕与承诺等美德,能够最大限度地克服当下以个人权利为导向的“公民私人化”倾向,更加符合当代政治社会的公共性和重叠性情境.  相似文献   

13.
基于国家利益的中国企业境外投资的战略思考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随着经济全球化速度的加快,国际直接投资正逐步成为推动全球经济持续增长的主导力量,世界经济日益成为投资主导型经济。由于战略性资源短缺、利用外资与境外投资比例失衡等诸多问题的困扰,突显中国企业境外直接投资的必要性与紧迫性。目前,中国企业境外直接投资虽然取得不小进展,但存在许多问题。基于国家利益的中国企业境外投资,必须明确中国境外投资的战略目标取向,选择与培育适合境外投资的主体,建立和完善统一高效的宏观管理组织机构及政策体系、服务体系,加强对境外投资企业的监管和保护。  相似文献   

14.
光焕竹 《社会福利》2007,(12):22-25
本文作为民政部政策研究课题,从公民责任的视角探讨了中国殡葬行业存在的问题.借鉴“企业公民”理论设定了殡葬单位的公民责任框架,在“行业持续发展、社会和谐文明”的目标下,提出了中国殡葬的发展战略及其指导思想,并阐述了中国殡葬发展战略具体的实施纲要.对促进和谐殡葬的实现具有借鉴意义和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15.
“非常事故损失特约保险”的推出,不仅具有商业价值,而且有社会价值。通过对人身权的保护,可以调动生产力主体劳动者的积极性,将有效地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推进中国的法制建设。  相似文献   

16.
公民的人身权如同公民的财产权一样是民法保护的一个主要对象。我国民法通则对公民的精神损害是否予以物质补偿的保护?公民的精神损害之物质补偿额如何确定?这类问题难度较大,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对此都未达到统一的认识。本文作者对此作了探索。认为:公民的精神损害可以适用我国民法通则所规定的“赔偿损失”条款来加以弥补;公民的精神损害之物质补偿额的确定可以采用数学模型对侵权行为的每一个因素和其赔偿金额进行量化处理,最后由法官根据实际案情对模拟赔偿额作一定幅度的选择,从而解决精神损害之物质补偿额的确定问题。  相似文献   

17.
徐峰 《北京社会科学》2015,(10):103-110
对“应得”概念的讨论可以追溯至古希腊时期。亚里士多德等人认为所谓“应得”是根据公民的“德性”分配公共职务,启蒙运动宣扬的自由、平等与民主等理念改变了“应得”的历史传统,它赋予公民以“自治”和权利意识,让人们意识到可以依凭个体的自主行动来“应得”社会的基本益品。当代正义理论家罗尔斯等人区分了“应得”和“反应得”,将超出个人控制、受运气因素影响的“应得”(如自然天赋、社会地位等)排除在分配正义之外。罗尔斯等人的区分深化了“应得”理论的思考。当代社会对“应得”的讨论还进一步扩展到人类与动物、当代人与未来世代以及民族国家和全球共同体之间。  相似文献   

18.
朝鲜移民迁入中国后,经历了中朝边界纠纷、沙俄入侵镇压义和团运动、中日“间岛”问题等诸多重大政治事件.面对中外不同政治势力,在不同历史阶段,朝鲜族移民在政治认同上都有亲华与非亲华派别、阶层之分,时此朝鲜移民自身也坦然承认,从不避讳,在反抗日本侵略斗争中也从未停止过对亲日派的打击.中国对于亲华的朝鲜族垦民或人士也尽己所能做到了“保护其公民的生命安全和基本权利的使命”,如对玄德胜、李同春等人的任用与保护.因此,当“间岛”问题出现时,部分朝鲜垦民喊出表明其领土、身份归属认同的“中华之地”、“中华之民”等呼声是其真实的心声,而非取悦于清廷的应景口号.  相似文献   

19.
文化权是一项国际公认的基本人权,也是中国宪法所规定的一项公民基本权利。正确解读宪法上的文化权,对于促进公民文化权的实现、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中国宪法所规定的文化权包括科学研究和文艺创作权、文化生活参与权和分享权、文化成果受保护权等内容。宪法上的文化权具有主观权利与客观法的双重性质。国家对公民的文化权负有尊重的义务,并负有给付义务、制度保障义务、组织与程序保障义务以及保护义务等保障义务。国家应当在积极保护与充分尊重之间取得恰当平衡,切实保证每一个公民充分享有宪法所规定的文化权。  相似文献   

20.
谈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老年人作为社会群体当中的一部分,具有双重身份。他们即是公民,又是老年人,因此对于其合法权益的保护,即有普遍性,也有特殊性。首先,老年人是社会成员中的一个分子,作为普通公民,其合法权益在法律的普遍保护之内。我国宪法、民事法律、刑事法律等法律对公民基本权益保护,均包括对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其次,老年人作为社会成员中的特殊群体,相对处于社会弱者的地位,因此法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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