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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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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亚农同志最近发表了新著《中国的封建领主制和地主制》一书,內容是和他过去四部著作——《中国的奴隶制和封建制》、《殷代社会生活》、《周族的氏族制与拓跋氏的前封建制》、《西周与东周》连贯的。有许多方面进一步阐释了他自已的看法,同时重点的探讨了中国历史上领主制转变  相似文献   

2.
十年以来,著者陆续发表了五本著作,即《中国的奴隶制与封建制》、《周族的氏族制与拓跋族的前封建制》、《殷代社会生活》、《西周与东周》、《中国的封建领主制和地主制》等,其目的在于依照一般社会发展的规律来划分中国历史的发展阶段,并尽可能依照具体的史料来阐述各阶段的人民的生活情况。经过十年的努力,著者认为自己总算替四五千年来的中国历史划了一个框框。至于这个框框是否比他人划的框框更圆一些?结论就不应该由著者来做,而是应该让读者来做了。(中略,省略部份仍保存于《欣然斋史论集》中——著者)  相似文献   

3.
編輯先生: 讀貴刊一九五七年第四期徐薺甘先生“历史科学的研究和批評問题”一文,內容有涉及我在一九五六年十月十七日光明日报“史学”双周刊发表的“对李亞农先生‘中国奴隶制与封建制’与‘殷代社会生活’二書的几点意見”一文者,謹提出一点答辯。  相似文献   

4.
李亚农先生在他所著的周族的氏族制与拓跋族的前封建制后编中说,北魏时期中国北方由封建社会改变成了“前封建制”社会,“这种前封建制”是由“氏族制的土地制度与封建制的剥削方式混合而成的”社会制度。我认为这种看法在观点上很有问题,这里特提出几个问题来讨论,错误之处尚  相似文献   

5.
楊寬同志在最近发表了“論中国古史分期問題討論中的三种不同主張”(見本年八月九日《文汇报》一文),富有启发性。他辨明了“民”、“庶民”、“庶人”的身份不是奴隶,“井田”制度是“村社”土地制度,是我完全同意的。尽管如此,看起来我們之间对分期問題还是有分歧的。目前还不知道他的分期意見如何,应等待他的全面主張发表以后,經过仔細研讀,再作全面商榷。在本文中,我仅能就楊文所涉及的若干理論問題,提出个人意見,請楊寬同志和讀者指教。过去,我对古史曾有一些誤解,也利用本文可能涉及的地方,进行自我批判和更正。 楊同志的文章,粗粗一看,很令人惊訝,他既否定了西周是封建領主制社会,又否定了西周是古代东方型的奴隶社会,更否定了西周是典型(希腊、罗馬)奴隶制社会。讀了以后,使我徬徨无主,不知是怎么一回事,世界史上有这样一种特殊的社会嗎?西周是不是原始社会或資本主义社会呢?显然不是,那怎么办呢?幸而楊同志在結語中說:“西周該是奴隶制社会”,这才使我心上一块石头落了下来。但既說西周是奴隶社会,却又認为西周既不是古代东方型,又不是古典奴隶制型,在我們看,是很难說通的,就从这里談起罢!  相似文献   

6.
吴于瑾先生在1990年出版的《中国大百科全书·外国历史卷》上发表了一篇题为“世界历史”的总论,提出了目前我国世界史学界的新理论:人类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应分三个形态,即原始无阶级社会、阶级社会(奴隶制、封建制、资木主义制)、高级无阶级社会(社会主义制、共产主义制).传统的“五阶段论”以阶级斗争为主导,把“亚细亚社会”称为原始公社制,把古代社会称为奴隶制.“三形态论”从个人与共同体的关系出发,认为“亚细亚社会”不专指原始社会,而是指在东方存在的自然经济社会.亚细亚生产方  相似文献   

7.
上海史学界最近开始集体編写中国通史,在討論编写大綱的过程中,对中国古史分期問題又展开了热烈的討論。爭論的关键,首先在于西周的社会性质問题。目前史学界对这一問題有三种不同主張,即西周封建领主制論、西周“古代东方型”奴隶制論、西周典型奴隶制論。作者最近写了“論中国古史分期问題討論中的三种不同主張”一文,对这三种主張作了簡要的比較和分析,認为三說对中国古史研究都曾作出有益的貢献,但都存在着问題。我們認为,西周封建领主制論者忽视了生产力发展对生产关系变更的作用,不能确切說明新旧生产关系代謝的过程,也不能具体証明当时剝削制度和国家政权属于封建性貭,相反地,它具有奴隶制性质是很显著的。又認为西周“古代东方型”奴隶制論者过分强調了“村社”存在的特点,他們主張当时只有家內权隶,主要生产者全是“村社”农民的說法,是可以商榷的。如果只有家內奴隶,没有确立奴隶制生产关系,是不能認为奴隶社会的,相反地,西周确有相当数量的奴隶从事主要生产。同时又認为西周典型奴隶制論者过分把社会結构看得单纯化了,他們把“庶民”和“庶人”解釋为下等奴隶,否認“井田”是变了质的“村社”土地制度,否認有变了质的“村社”农民的存在,是不合当时实际情况的,相反地,从古文献上記述“井田”制的內容来看,非“村社”就不能解釋;从古文献上的“庶民”和“庶人”来看,也不能解釋为人身完全被占有的奴隶。因为上述三说都有难通和不合实际之处,我們就提出了一种新看法,認为西周还是和殷代一样,主导的生产关系是奴隶制,奴隶主貴族及其国家奴役着大批的生产奴隶,但由于社会发展极端不平衡,有较多地区原始“村社”殘余形式被保存下来,被奴隶主及其国家利用、改变为奴役和剝削的单位,使农民实质上奴隶化,和生产奴隶受到相同的奴役和压迫。本文将根据可靠史料进一步提出论据,阐明这个主張,請大家討論和指教。  相似文献   

8.
尚钺先生主编的“中国历史纲要”,根据我所读过的先秦和宋代部分看来,确是一部很好的书。自然,缺点是不可能没有的,现在就分两部分略加评论: 第一部分,先秦之部:这一部分的社会分期,与我个人的看法,基本上是一致的。可是尚先生们把殷王认为“部落酋长”,说他们还没有脱离生产,似乎是把殷代认为原始社会的末期,这种看法,可能还有问题。因为根据殷墟的发掘看,殷代已入青铜器全盛时期,它的社会阶段至少可与印度的达罗毗荼人时代,苏美尔早期和埃及早期相比,不会尚在原始社会的阶段。但是,我也承认殷代的奴隶社会是十分原始的,比之周代的原始奴隶制还要原始些。又如尚先生们把秦孝公认为“大氏族”“家长”,更是不妥。我们知道:秦国在春秋时已有相当的文明,已是一个原始型的专制主义和贵族奴隶主统治的国家,决不可能到战国时还只是个大氏族或部落。除了以上两点以外,在先秦史的社会分期上,我就没有多大的异议了。  相似文献   

9.
殷代的社会生产和奴隶制特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 殷代是奴隶社会,已多为史学界所公认。但因为大家对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关于古代社会理论的依据和认识有不同,对我国有关古史分期的史料解释也不一样,所以在具体论述到殷代奴隶制的实际情况时,就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本文仅从殷代的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作了一般的考察,认为在这一时期氏族制虽还严重存在,但以血缘为纽带的氏族公社已为以地域和近邻相联系的农村公社所代替;奴隶虽已用于生产,但在生产中占支配地位的仍为农村公社的成员。因之我国在殷代还处于早期奴隶制,亦即家长制奴隶制的阶段。不妥之处,请大家指正。  相似文献   

10.
中国经济史是一门边缘学科,它和中国通史有密切关系。经济史可以有自己经济范围内的分期标准,但属于五种生产方式或生产关系类型的分期,不能也不应和通史两样。因此,中国通史关于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划分问题,经济史也认为是自己范围内的事情,应该重视和应该进一步研究解决。目前史学界对古史分期问题,又展开了争论,关键集中于西周的社会性质问题。《学术月刊》1960年第九期杨宽同志在“论西周时代的奴隶制生产关系”中提出一种新的看法,“认为西周还是和殷代一样,主导的生产关系是奴隶制,奴隶主贵族及其国家奴役着大批的生产奴隶,但由于社会发展极端不平衡,有较多地区原始‘村社’残余形式被保存下来,被奴隶主及其国家利用,改变为奴役和剥削单位,使农民实质上奴隶化,和生产奴隶受到相同的奴役和压迫。”我的看法和杨宽同志不同,认为西周和殷代不一样,西周不是奴隶社会。我所根据的材料是极普通的,且属于常识范围,看法是一般传统的看法。这看法可能是错误的,提出来和杨宽同志商榷。兹分述如下:  相似文献   

11.
周灭殷后,在对待殷民的处置上,明显地反映出西周奴隶制的时代特点。 西周初年,周统治者确实曾一再强调“敬德”、“保民”,并提倡无逸和体恤下民。不过,这些话主要是讲给周族民众及周王朝管辖下的其他自由民听的,而对待原来“大国殷”的民众则动辄用“明致天罚”、“予其杀”来威胁,并常常付诸实施。  相似文献   

12.
西周是奴隶社会还是封建社会,多年来学术界有很大争论。由于文献不足、理解各异,一时还难作出定论。最近,在党的“百家争鸣”方针的指引下,这个问题又被重新提起。我从经济史研究角度提出的初步看法是:西周总的说来不能算作封建社会,而应属于奴隶社会的范围,西周初期在最重要的生产部门——农业中,奴隶制的生产关系是占主导地位的;但后来在奴隶社会里逐渐产生了封建制的萌芽,到西周末期封建制的生产关系已有相当的发展。提出来供大家参考。  相似文献   

13.
我在去年的“历史研究”第六期上,发表过一篇文章“与范文澜同志论划分中国妇录社会与封建社会的标准问题”对范文澜同志的“中国通史简编”修订本第一编中的将西周划人封建社会的理论根据提出了不同的意见。拙文发表后,我曾在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的“教学与研究”杂志上先后看到郑昌淦同志所写的“中国封建社会是从西周开始吗?”以及及由王忍之同志执笔的集体创作“对中国通史简编的几点意见”等文。这些文章中也都曾对范同志的区别一个社会形态与另一个社会形态的标准问题提出了批评。可见国内学术界人士对范  相似文献   

14.
中国历史上的周王朝,分西周(约公元前1066年至公元前770年)和东周(止于公元前256年),长达七八百年。李亚农《西周与东周》、赵光贤《周代宗法制研究》、孙作云《诗经与周代社会研究》、杨东晨《周人秘史》等专著,各有偏重。江西教育出版社1997年12月出版的《周源流史》,计59章,120万字,是著名农民史学家何光岳力作《中华民族源流史丛书》的第10分册。经反复研读,觉得这部史书对周王朝的研究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之处。在周王朝的社会性质和历史纪年两个大问题上,作者敢于鲜明地亮出自己的观点。始于公元…  相似文献   

15.
家族宗法制是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延续的重要原因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家族宗法制是中国古代社会独特的社会结构。中国原始社会中以婚姻和血缘关系组合而成的家族制度,在阶级社会中发展为维护剥削阶级世袭特权的家族宗法制。殷代奴隶制在血缘关系基础上形成为种族奴隶制国家,周代“封诸侯,建同姓”把家族宗法组织作为奴隶制国家的组织形态。封建制取代了奴隶制,家族宗法制的社会组织并没有改变,原来适应奴隶制的家族宗法制度又继续适应着封建制。战国秦汉以来的乡、里、聚、邑、连、闾组织或伍、什编制,以及里正、父老、廷椽、啬夫等基层属吏,仍然代表着社会上广泛存在的家族宗法制组织的统治。历代封建皇朝不断更迭,家族宗法制却基本上以不变应万变(形式上和部分的质有所衍变,但其社会细胞的内核基本不变)。家族宗法制始终是中国古代、中世直到民主革命前中国社会结构的基本细胞。中国封建社会的生产方式、社会组织形式、阶级关系和阶级斗争特点、上层建筑,无不受到家族宗法制的制约和影响。家族宗法制的稳定性、顽固性和不变性,是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延续的重要原因。  相似文献   

16.
江泉先生在一九五六年七月四日人民日报上“关于中国歷史上奴隸制和封建制分期問题的討论”一文中,对中國歷史上奴隸制和封建制分期問題的討論,作了一个全面性的总結,并指出了各家共同的論点:“中國是經过了奴隸制时代的。”但就是这一点,据我所知,尚有很多学者对它不完全同意,或取保留态度。按中國歷史上有过奴隸制时代之說,首先提出來的似是郭沬若先生。他的主要論据之一是:“我們今天既承認了馬克思学說是真理,社会發展可以划分五个时期,在我們中國就不能要求例外。”他說:“在國家初成立的时候是純粹的一种奴隸制。”他在批評周代为封建社会說时說:“周代的社会歷來以为是封建制度,然与社会進展的程序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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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爱的約瑟夫維奇同志: 讀到您的來信,真使我非常高兴。謝苗諾夫同志所提出的看法,有些地方是和我相同的,我愿意就他的看法提出我自己的意見,請您和謝苗諾夫同志指教! (一)首先应当討論的,是“亞細亞生產方式”的問題。我觉得这个名詞是在五种生產方式之內,而不在五种生產方式之外的。要理解这个名詞的含义,应当首先参考馬克思本人的著作。馬克思在政治經济学批判序言中提出“亞細亚的生產方式”,把它序列在“古典的生產方式”之前,如果說“亞細亞的生產方式”是所謂原始公社制到奴隸  相似文献   

18.
在一九五六年十月号的“歷史研究”上讀到了弗·尼·尼基甫洛夫同志的“論不同國家从奴隸占有制向封建制过渡的几个共同的規律性”一文后,使我深深地对苏联專家同志的学識的淵博与态度的謙虛產生了很大的敬意。这篇文章对我們全國研究古代史分期問题的同志們來說,应該說是有極大帮助的。我个人,就曾从这篇論文中学習到了很多东西。从这篇文章中所提到的全部理論問题來說,我  相似文献   

19.
一、从战国土地制度谈起过去和现在,都有一些同志完全否认中国与亚细亚生产方式有过瓜葛。他们认为,中国的夏商周三代属于奴隶社会,三代以后则是封建社会,而出现过奴隶制社会的国家和民族,就不存在亚细亚生产方式。也有的同志认为,如果说中国古代具备亚细亚生产方式的一些特征的话,那也只是指西周或西周以前的时期。这些说法都是值得商榷的。  相似文献   

20.
甲骨文中的“众”字是否奴隸,在殷代社会史的研究上变成了重要的間題。据我們所知,除了董作宾、胡厚宣而外,其他的甲骨学專家大都認为“众”是奴隸。可是前些日子“光明日报”的“史学”上却有人說:相信“众”不是奴隸的人,越來越多了。所以我們有必要來重新温習一下过去人們关于“众”字的研究。根据过去的研究,“卜辞”中習見“告土方”一类的辞例,这是告土方作乱之事,而我們在“卜辞”中亦習見“告众”的辞例,这就証明“众”亦有作乱之事。这些“众”是什么人呢?是氏族成員么?氏族成員为什么会暴动呢?是農奴么?殷代要有了農奴才奇怪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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