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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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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刑法对未成年人监护权相关犯罪的调整范围较窄,主要体现在虐待罪、遗弃罪等少数几个罪名中,在当下已不能满足对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的要求。相较而言,菲律宾刑法对未成年人监护权的立法范围则较广,除了打击虐待、遗弃行为外,将监护人滥用监护权、严重监护失职及利用监护权的性侵行为都纳入了刑法的调整范围。同时,该国刑法还规定了对不当监护人之监护资格的剥夺。借鉴菲律宾对未成年人监护权的刑事立法规定,我国刑法一方面应扩大不当监护入罪的范围,另一方面也有必要增设剥夺监护资格的资格刑规定。  相似文献   

2.
中国刑法对未成年人监护权的规定较为薄弱,有失于对未成年人权益的充分保障。监护不当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有必要用刑法加以规制。在借鉴国外现有立法的基础上,对中国未成年人监护权的刑事法律进行完善势在必行。刑法应扩大虐待罪的主体范围,将"家庭成员"修改为"具有监护责任者";将监护人之滥用监护、失职监护及基于监护权的性侵行为认定为犯罪;同时在刑法中增加资格刑的规定,以剥夺不适格监护人行使监护权的资格。  相似文献   

3.
结合具体案例,从指定监护的成立条件、委托监护与诉讼代理的关系、监护资格的否认等三个方面,探讨精神病人涉讼时代理人的确定问题。在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没有放弃监护权、或者没有被依法剥夺监护权时,其他人是不享有监护权的。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即使将参加诉讼的权利委托给其他代理人,其作为该无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的身份也仍然不会改变,被委托人也只能以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参加诉讼。  相似文献   

4.
论监护与亲权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在我国的法律制度中,并未把亲权人和监护人分开。亲权的行使以亲子关系为基础,但关于监护权的归属并不当然地授予亲权者,即父母。由此可见,从法律制度上把亲权和监护加以区分,把亲权人和监护人区别开来,是很有必要的。  相似文献   

5.
监护人的权利与责任是成年监护制度的核心内容,但在我国立法上还没有全面系统的规定,需要通过完善立法,明确规定监护人对成年被监护人所享有的人身监护权、财产监护权、民事行为和民事诉讼代理权以及监护人自身所享有的获得报酬权、监护人的辞任权和拒任权,并细化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侵权责任和成年被监护人致人损害时的监护人责任。  相似文献   

6.
实证调查表明,在子女监护权争夺时父母的意愿直接影响监护权归属、机械的平均分配主义等问题。子女监护人确立之所以出现这些偏颇,直接原因是没有形成专业化的家事司法梯队,没有设定标准化的判断基准;深层原因是男权、父母本位思想仍然在无形中发挥着作用。要实现儿童利益最大化,需要在立法中明确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将自由裁量的原则模式变为遵循实施细则的准则模式,构建子女监护权评估机制,形成四维的判断标准,增强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的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7.
关于监护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监护制度是一项重要的民事法律制度 ,是婚姻家庭法的一项重要制度。民法典专家建议稿婚姻家庭法部分中专章对监护制度作了规定。设未成年人的监护及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二节。与《民法通则》中关于“监护”规定的比较 ,建议稿从监护的设置、监护人、监护人的欠格、监护监督人、监护人的职责和费用、监护权的中止与丧失、监护监督人的职责、监护的终止 ,以及对被监护的成年人的监护特点等各方面作了补充修改 ,初步形成了我国亲属监护制度的框架。  相似文献   

8.
监护人教育制度是通过法律制定赋予民事主体一项特定权利.美国经济与社会的快速发展与老龄化社会的到来促进了成年监护制度中的监护人教育制度的改革与发展.目前我国对监护人教育制度的认识与重视程度严重不够,急需在理论上和实践中明确监护人教育制度的功能与重要性,并从立法上完善监护人教育制度的有关法律规定.美国完善的监护人教育制度对我国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9.
南通切除智障少女子宫案中,被告被诉故意伤害罪。然而,本案中存在明显的法律漏洞,被告不能因国家法律的漏洞而承担刑事责任。根据民事主体法律规范的立法意图,应通过相关的司法审查程序赋予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有限人身处分权,监护人从被监护人利益出发切除被监护人子宫的行为应排除在故意伤害罪的定罪范围之外。  相似文献   

10.
阿诤 《社区》2005,(13):22-22
近来,一个在社会上被称为“社区孤儿”的未成年人群体的“监护权”问题,引起了媒体的关注。这个问题看起来是“儿童福利”的问题,但首先要解决的却恐怕是“社区孤儿”的法定权利的问题。在《民法》中,明文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而“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㈠祖父母、外祖父母;㈡兄、姐;㈢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同时,《民法》还规定,“对担任监护人有争…  相似文献   

11.
南通切除智障少女子宫案中,被告被诉故意伤害罪。然而,本案中存在明显的法律漏洞,被告不能因国家法律的漏洞而承担刑事责任。根据民事主体法律规范的立法意图,应通过相关的司法审查程序赋予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有限人身处分权,监护人从被监护人利益出发切除被监护人子宫的行为应排除在故意伤害罪的定罪范围之外。  相似文献   

12.
儿童忽视是对儿童的伤害.保护儿童避免受到忽视的举措需要遵循儿童最佳利益原则和必要时剥夺不合格监护人的监护资格的原则.儿童忽视保护机制涉及刑法、未成年人法庭、强制报告和保护服务四大内容.现阶段,在我国构建儿童忽视保护机制应着力完善儿童忽视保护制度的政策法律,强化儿童忽视强制报告和咨询决策制度,加强公众有关儿童忽视的专题教育和获得社会支持.  相似文献   

13.
《反家庭暴力法》有诸多创新之处,为我国反家庭暴力实践提供了重要依据。但现行的法条中将受暴妇女设想为积极的行动者,认为她们会利用各种手段直至离婚改变受害状态。这一隐藏假设体现在反家暴法中过于将婚姻暴力的起诉权、监护人资格的撤销申请权和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权交给受害者。解构受暴妇女的积极行动假象后,发现受暴妇女受到多种结构性限制,很难离开施暴者。应当修订完善反家暴法,赋予家暴公益诉讼权,同时放宽监护人资格和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资格,以真正维护受暴妇女的权益。  相似文献   

14.
《民法典》第36条所确立的监护权撤销制度系保护心智能力不足的自然人的制度.但对撤销事由等具体内容的规定仍不乏争议.就撤销事由中的监护人失职而言,不仅理论上尚存在是否需要结果要件的争议,而且实务中也存在不同的审判路径以及"同案不同判"的问题.通过对立法逻辑以及司法判定逻辑的反思,发现单独采用任一审判路径并不能够完全解决司法适用存在的问题.应当通过阶层认定的方式,合理依序安排各个判定要件,从而实现保护被监护人的目的.  相似文献   

15.
未成年人监护制度是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的核心制度。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现行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的规定显现出对监护人资格、义务规定的不适宜,监护诉讼程序不符合司法效益原则,对诉讼当事人有不当限制等不足。因此,应根据国情并借鉴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若干规定,对该制度在监护人资质及权利、加大公权力介入以及建立亲权制度和监护监督机制等方面予以充实和完善。  相似文献   

16.
面对当前社会中监护人严重失职行为,现行有关法律却难以规制。文章从未成年人权利和父母权利、家庭自治和国家亲权、情理与法理的反思等方面进行分析,确证监护人失职应承担包括刑事法在内的法律责任。立足于我国家庭文化传统,借鉴域外有关监护失职的法律规定考察失职监护人责任承担的形式,建议应建立相应的保安处分与刑罚处罚并存的二元化刑事治理模式,真正实现未成年人的权利保护。  相似文献   

17.
根据我国现行《精神卫生法》自愿及非自愿住院治疗条款,我国非自愿住院治疗条款存在监护权的滥用、医疗服务可及性的削弱、对他人及公共安全保护的不足三个缺陷.现有条款不仅不能充分地保障精神障碍患者的健康权,还有懈怠国家亲权及国家治安权两大制度目标之嫌.针对这些缺陷,应修改《精神卫生法》相关条款,以达到患者、监护人、国家三方利益的平衡.  相似文献   

18.
未成年人的权益是以法律的名义通过确定监护人的方式予以保障的,未成年学生在学校事故中发生侵害与被侵害事实,权益受到损害,则因时间地点的确定性易于使人混淆监护人与非监护人的职责,导致问题的复杂化和责任的不确定性,使未成年人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出台及相关监护人的明确界定,于法有据,又较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  相似文献   

19.
我国立法中关于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保护不够,损害了未成年子女的利益。国外在离婚后监护权的确定、行使、变更等方面突出了保护未成年子女利益的问题,确立和实施了保护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原则,这对我国有一定借鉴作用。建议完善我国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监护立法,在确定未成年子女直接监护人时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建立监护监督制度,使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能够得到保证。  相似文献   

20.
完善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现行民法监护制度尚不完善 ,尤其是缺乏对监护人未履行监护职责、甚至存在损害被监护人的权益的行为缺乏监督条款。法律的滞后 ,致使权利得不到保障 ,也难以达到确立监护制度的初衷。为此 ,必须解放思想 ,转变思路 ,完善监护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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