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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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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破产清算人制度的若干问题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破产清算人(我国称破产清算组)是破产程序中最重要的一个机构,在我国目前有诸多因素妨碍破产案件公正、迅捷和有效处理的情况下,建立一套完善的破产清算人制度就显得非常必要。本文试图围绕有关破产清算人的法律地位、破产清算人的任职条件、破产清算人的一般职责和义务以及建立我国的临时破产接管人制度等若干基本问题,结合我国现行企业破产立法的实际作一些分析。  相似文献   

2.
论破产管理人制度的立法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破产程序能否公正、公平和高效率的顺利进行和终结,与破产管理人即清算组的活动密切相关。然而我国现行破产清算人制度有着强烈的“政府主导型”色彩,存在称谓不统一、职责权限不明确、缺乏有效监督等问题。本文着重从破产管理人的法律地位、破产管理人的称谓、临时破产管理人的设立、破产管理人的职责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加以剖析,提出构建我国破产管理人制度的设想。  相似文献   

3.
破产监督人设置必要性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公正和效益是学界普遍公认的程序的内在价值目标或目的性价值,在破产程序设计中,应始终以这两大价值目标为衡量标准。破产监督人是保证公正清偿,实现程序效益不可或缺的重要机构。破产程序中的法院、债权人会议和清算组都难以担当日常监督的重任;和解程序为不法债务人提供了实施侵害债权行为的可乘之机,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也难以准确到位;在破产程序开始后至指定破产管理人前,债务人财产实际处于无人监管状态;破产犯罪呈现日益上升趋势,危害巨大。因此,为防止权力的滥用和失控,优化各利益主体间的相互关系,加强日常专职监督,防范破产犯罪,在新破产法中增设破产监督人制度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4.
从我国的实际出发,探讨了加强对国有企业破产程序检察监督的必要性,提出构建破产程序检察监督机制的设想,认为包括破产申请在内的整个破产阶段,对于不当的行政干预,破产审理程序,破产主体违法犯罪行为,检察机关都应当行使 必要的法律监督权; 产程序检察监督机制应当包括对破产申请与整顿的检察监督,对清算组的检索监督,对法院审理的检察监督,对破产违法犯罪的检察监督等。  相似文献   

5.
旨在分析对破产管理人的监督思考,对破产管理人的选任和履行职责进行有效的监督能够促进企业的有效整合及清算,发挥破产程序的作用.  相似文献   

6.
从我国的实际出发 ,探讨了加强对国有企业破产程序检察监督的必要性 ,提出构建破产程序检察监督机制的设想。认为包括破产申请在内的整个破产阶段 ,对于不当的行政干预、破产审理程序、破产主体违法犯罪行为 ,检察机关都应当行使必要的法律监督权 ;破产程序检察监督机制应当包括对破产申请与整顿的检察监督、对清算组的检察监督、对法院审理的检察监督、对破产违法犯罪的检察监督等等  相似文献   

7.
破产管理人既要维护债务人、债权人的利益,同时又要减轻法院的负担,破产管理人的决定直接影响到破产双方法益及社会公共利益,破产程序能否在公正、公平、高效的基础上进行和终结,是紧紧地与破产管理人联系在一起的。破产管理人法律地位的独立,有利于现实诸多问题的解决。完善我国破产管理人法律制度的设计,从实务上看,还能减少破产程序中的阻力,使破产程序更为顺畅。  相似文献   

8.
市场退出是农村合作金融的最后一道安全防线,有助于维护农村金融安全,保护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我国有关农村合作金融市场退出的规定过于简单,行政干预过度且缺乏风险合理分担机制。应根据互助社发放农业贷款比例的高低,灵活适用市场退出标准;从破产程序、申请主体以及破产管理人和破产清算人等方面构建农村合作金融破产制度;通过完善农业保险体系、建立风险补偿基金、推进存款保险制度等,加强风险分担机制。  相似文献   

9.
个人破产程序包括庭外程序和庭内程序,二者相辅相成。在我国个人破产的制度构造和司法实践中,庭内程序趋于完备,庭外程序有待完善。个人破产庭外程序的性质认定应当以民诉基本法理为依据,采取和解程序。为减轻司法压力,同时提高申请门槛,个人庭外程序宜采取和解前置主义,未经庭外和解不得进入庭内程序。我国个人破产庭外程序以债务咨询和债务人教育作为前置要件,并设立破产管理机构作为行政机构主导程序开展。个人破产庭外程序的开展分为申请、和解和履行三个阶段,破产事务管理机构应对每个阶段进行监督,确保庭外程序与庭内程序的有效衔接。为保障个人破产庭外程序实施的可行性,还应健全社会配套制度,与个人破产庭外程序形成良性互动。  相似文献   

10.
《企业破产法》第43条4款规定,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该条规定使得破产程序的进行陷入了窘境。通过对破产法立法目标的分析得出结论:"无产可破"的案件继续破产程序是必要的,可以通过利害关系人垫付破产费用、建立破产基金的方法维持破产程序,以实现破产法维护多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目标。  相似文献   

11.
浅析破产管理人制度的若干问题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企业破产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它是市场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利用的内在要求,也是促进社会竞争力提高的有效途径,而破产管理人在整个破产程序中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破产管理人制度的完善与否直接关系到破产程序目的的实现乃至全体债权人的利益.我国目前的破产法制已滞后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社会需求,因此文章在比较分析各国破产管理人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国情,探讨了如何修改、充实、完善我国破产管理人制度的问题.  相似文献   

12.
破产程序与执行程序的冲突及其协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破产程序与执行程序之间存在显性与隐性两种冲突。现行立法处理显性冲突的基本原则是破产程序优先于执行程序,但在司法实践中,债权的性质各不相同,对此应针对具体问题作具体分析。在发生隐性冲突的场合,则应区分被执行人为法人和非法人的不同情况予以协调。  相似文献   

13.
一国破产整顿程序的结构直接影响其运作效果 ,程序的结构与功能有着一定的联系 ,其背后蕴含着立法者深刻的意图。我国破产整顿程序虽很不完备 ,但也有自己的特色。在完善我国破产整顿程序立法中 ,理应把现代破产整顿程序的时代精神贯穿其中。  相似文献   

14.
极端个人债务纠纷主要有暴力逼债、涉黑讨债、自残要债、抢先要债、霸道拒债、恶意逃债、消极避债、择亲还债等,这不利于社会和谐与稳定,也不利于社会公平与再生。建立个人破产制度不失为化解极端个人债务纠纷的有益探索。个人破产制度要着重关注破产原因、程序启动与法院受理后的效力、失权与复权制度、免责制度与自由财产制度等问题。完善的个人破产制度和理性的个人破产文化,可以有效地避免有清偿能力的债务人以破产为借口来逃债。  相似文献   

15.
破产重整制度的本质是司法性破产预防制度。该制度的立法目标是通过司法程序帮助困境企业实现再建和清理债权债务。中国现行破产法的破产重整制度作为立法失败的典型受到广泛批判,其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当时没有理清该制度的理论基础和运作机制。在中国破产法重新修订之际,笔者重新认识了破产重整制度的功能价值和内在机理,提出建构有效的中国破产重整制度的战略思路。  相似文献   

16.
执行转破产程序(以下简称执转破)作为司法解释下的经验性活动,对于纾解执行难和破产启动难确有裨益。但现行执转破主要以地方性实践为主导,存在整体规范低阶化、法律规则难统一、具体实施细则模糊、配套的硬制度供给和软文化建设尚付阙如、案件受理量低迷,实效乏力等问题。执转破制度关涉到多重主体关系的形塑与多种利益的调和,活化执转破制度需要从制度、文化和细则三维度建构:制度供给,打造破产审判的专业化与信息化、加强府院合力和查控分析;文化建设,转变思想观念,构建尊重市场失败者的企业破产文化以及市场主体自负风险的意识;规则精细,确定依职权启动的准入条件、增设财产地法院与跨行政区法院的破产管辖权、完善管理人报酬的司法解释、限定执转破适用、建立执转破监督机制、区分不同主体激励机制。司法程序只能提供事后救济,治本的关键在于事前预防,从更宏大的视阈考量,构筑社会信用机制是解决人案矛盾论域里执行难和破产难命题的题中之义。  相似文献   

17.
从破产法的角度进行分析,认为我国现行破产法制度体系的不完善是推动郑百文走上破产法制度体系外重组之路的一个重要因素;在郑百文重组过程中出现的种种问题,表明了完善我国现行破产制度体系尤其是破产预防制度体系是十分必要的;同时,郑百文重组也为我国新《破产法》中重整制度的实施提供了一些有益的启示。  相似文献   

18.
破产制度是当前我国市场主体合法、高效退出市场的制度保障。为提升我国破产司法能力,优化营商环境,通过对世界银行《全球营商环境报告》中关于司法破产能力各项指标进行数据分析和法律分析,发现我国破产制度存在破产时间长、破产成本高、破产回收率低和破产架构不全等问题。为了改进和完善我国的破产制度,可以借鉴英国、我国香港地区个人破产制度中的自由财产保留制度和破产依法免责制度以及德国的余债免除制度,建立健全我国个人破产制度;学习美国、韩国专业的破产法院制度,设立我国破产法院;分析日本的司法破产规定,设置依职权启动破产程序,进而提高司法破产效率、降低司法破产成本,解决“执行不能”问题。  相似文献   

19.
我国的破产立法应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破产是市场竞争的必然结果,而我国现行有关破产的法律规定中关于破产主体的规定难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所以,应该扩大破产主体的范围,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从自然人破产的国外立法比较中可以看出,自然人破产制度的存在具有可能性和必要性,同时也应相应建立自然人破产的危险防范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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