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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03 毫秒
1.
作为诉讼主体之一,诉讼代理人应遵守其基本伦理内涵包括真实义务、忠实义务.无论是否属于法律职业者,只要担任诉讼代理人,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就理所应当的承担维护法律秩序的义务,否则不应适合充当诉讼代理人.原告非律师诉讼代理人应当具备诉讼代理人的基本共性:真实义务、忠实义务,还应正确认识与律师诉讼代理人的专业差距,从诉讼代理人有限司法机关的职能出发,合理权衡公益与私益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2.
论辩护律师的人权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现行法律在刑事辩护制度方面存在着一系列缺陷,致使律师在刑事辩护中面临着会见难、阅卷难、取证难和较高的执业风险,律师自身的人权得不到有效保护,刑事辩护率呈下降趋势。因此,必须尽快完善刑事辩护的制度建设,可以借鉴联合国《关于律师作用的基本原则》的有关规定提高辩护律师的诉讼地位,明确赋予辩护律师应有的诉讼权利,切实保障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人权和执业安全。  相似文献   

3.
在导致刑事错案发生的诸多因素中,律师辩护机制的压抑和弱化是重要的原因之一。辩护制度的性质和功能决定了其必然成为保障被告人权利和保证司法机关公正裁判的基石。通过对因辩护机制弱化而导致的错案的实证分析,可以看到律师辩护在预防刑事错案中所起的重要作用。为有效防范刑事错案的发生,必须健全和完善律师辩护机制。  相似文献   

4.
律师刑事诉讼调查取证权,是指在国家刑事诉讼活动过程中,为了保障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地位和作用,而由国家以法律(一般是程序性法律)形式赋予律师的一项的权利,其内容主要是,办案律师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取证据,了解情况,而被调查者则有义务予以协助,否则可能构成违法,并导致  相似文献   

5.
律师辩护权在刑事诉讼的审前程序中的意义举足轻重,全世界对律师辩护权都备加重视,但在我国审前程序的律师辩护制度中,却存在诸多缺陷,如介入时机规定不当、律师的刑事辩护权不充分等等,因而在刑事诉讼法的再次修改中应加强对律师在审前辩护权方面的改革和完善,对律师介入刑事辩护的时间作出合理规定,并加强律师辩护权的具体权利方面的立法。  相似文献   

6.
本文试从刑事辩护的价值与制约因素的角度进行分析,主张尽快赋予我国律师的刑事辩护豁免权,从而更加充分地体现刑事辩护的真正价值,切实有效地保障人权,实现国家的刑事司法公正。  相似文献   

7.
刑事诉讼法再修正为我国刑事辩护制度的改革完善提供了历史性的机遇.我国刑事辩护制度改革的重点应当是加强律师的权利保障,切入点应当是强化律师的程序参与.  相似文献   

8.
《江西社会科学》2017,(3):203-210
在刑事法律援助中,合同制度是政府与律师通过合同形式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辩护服务的制度体系。合同制度有助于实现普遍辩护与有效辩护,破解刑事司法中辩护权之不彰。合同制度本土化的条件包括刑事法律援助国家义务一元性的立法规定、公民律师辩护权的基本人权属性、律师职业的发达与法律服务市场的规范化,以及政府良好的合同治理能力。合同制度可以作为我国现有刑事法律援助体系的有益补充,以促进多元化刑事法律援助模式的形成。合同项目主要通过招投标和协商方式订立,一个完善的辩护合同应当包含合同双方当事人合同标的当事人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必备条款  相似文献   

9.
赵旭光  侯冀雁 《理论界》2005,(12):110-113
律师的作证拒绝权,是指辩护律师因保守在执行职务过程中而获得的秘密的需要,在刑事诉讼中享有的可以拒绝作证的权利。律师作证拒绝权的根据在于律师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职责,与律师辩护过程中的保密义务密切相关。赋予辩护律师保守职业秘密的义务、拒绝作证的权利会带来这样一个问题,就是有可能会导致一些事实上有罪的被告人因此而逃避法律的制裁。但无论从辩护律师的职责、立场还是从刑事诉讼的人权保障价值来看,赋予辩护律师作证拒绝权还是具有充分正当性的。  相似文献   

10.
彭真明  陆剑 《社会科学》2008,5(6):111-120
证券律师的专业人士职责性及其社会责任的存在,是其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根据.律师对第三人民事责任属于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法律专业人士责任.在归责原则上,采用一般过错推定原则.在因果关系认定的层面,宜借鉴美国的做法,引入事实因果关系与法律因果关系的双层结构;在律师过错的认定上,应将"勤勉尽职义务"视为一种"合理的注意义务";在责任的承担主体上,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直接负责人)应对第三人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11.
法律原则是一种形而上的价值抽象,法律规则指采取一定的结构形式具体规定责任主体的法律义务以及相应法律后果的行为规范。承担侵权责任的规则具有基本原则强度大的显示性特征和更强的确定性和可操作性,即相对于原则法官不容易偏离规则作出裁决。承担侵权责任的基本规则主要有有过错就有责任、严格责任法定承担、自己责任自己承担、共同侵权共同承担连带责任、非责任人致害责任人替代承担和受害人有过失减轻加害人责任等规则。  相似文献   

12.
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物品罪中的宣扬是指以非否定的评价对恐怖主义内容予以不合理的展示,只有当涉及恐怖主义的内容通常会对阅读者产生刑法所禁止的负面影响,才属于宣扬恐怖主义物品。宣扬恐怖主义物品包含传统物品与网络物品两种形式,在定量模式的运用上,应当秉持传统物品与网络物品危害性区分的原则。对于网络物品,存在着因软件原因而使软件用户被动获取的可能,当软件用户被动获取的系完全独立的网络物品时,则负有删除所获取网络物品的义务,不履行删除义务的属于持有。基于正当目的而持有宣扬恐怖主义物品的行为不具有刑事违法性,不应认定为犯罪。行为人非法持有后又实施宣扬行为的,如持有行为与宣扬行为所指向的物品具有同一性,宜以包括一罪处断。  相似文献   

13.
检察官制度是国家为维护法律秩序与社会正义所做的制度安排,从检察官制度的基本法理中就可以引申出检察官的客观义务。现阶段,研究客观义务的关键并非在于承认其存在与否,而在于能否客观地审视此种义务在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差距。检察官负有的客观义务,是人们对检察官本身的信赖。只有将这种对人的信赖转化为对制度的信赖,才能保证刑事司法制度的正当性以及公众对刑事司法机制的认同,这应该是我们对待客观义务的基本态度  相似文献   

14.
徐峰 《北方论丛》2020,(1):57-66
长久以来,我国海商法中船货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是不平衡的,它更偏向承运人利益,并表现在船货双方权利义务总量不对等以及权利与义务不对应两个方面,形成海商法下的“正义”。《中国海商法》的相关条文有待补充与完善。回顾海商法发展史,从罗德—罗马法到国际商人法,从海牙—维斯比规则到鹿特丹规则,船货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历经了一条从货方“义务本位”发展至“权利义务本位”的发展道路。《中国海商法》的修改也应遵循这种精神,平衡船货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形成民法上的“正义”。  相似文献   

15.
纳税担保制度的确立足以影响税收法律关系的性质,促进依法治税目标的实现。但是,由于法律的不完善导致纳税担保制度在实践中的落空,这不仅仅影响了立法目的的实现,也损害了法律的权威性与实效型。  相似文献   

16.
医师如实履行告知义务,是患者知情同意权实现的前提和基础。通过对《执业医师法》中医师的告知内容、告知方式、告知对象的同意权顺序以及违反医师告知义务的法律责任等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修改建议,以完善医师告知义务制度,从而更好地保护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相似文献   

17.
先合同义务是合同生效前缔约双方当事人基于诚信原则所负的附随义务。先合同义务因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是一种法定义务。在合同生效之前,当事人因故意或过失违反先合同义务,致使合同不成立、合同无效或被变更、撤销的,均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相似文献   

18.
后契约责任制度作为一种新的合同责任制度,我国合同法对此作了简要规定。然而,对于此项制度的理论基础、发展脉络、性质的界定以及具体的构成内容,学术界研究较少。本文试图在构建新的合同责任制度体系的基础上,对完善我国的后契约责任制度作一番探讨。  相似文献   

19.
不真正连带债务是大陆法系国家普遍认可的一种多数人债务。这种债务与连带债务不同,两者不能混淆。鉴于不真正连带债务具有许多独立的价值,且适合当前司法实践需要,我国应当建立该制度,在民法典中对之做出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20.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任何知道案情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为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国家立法以及学者研究都在努力通过各种措施维护证人权益,包括人身保护和经济补偿等,但证人面临权益受损的潜在威胁是不可忽视的,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将作证作为了解案情者的法定义务,应当找出其法理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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