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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专业法官会议是一项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已在司法实践中广泛实施的一种审判咨询制度。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具有公平正义的价值属性,契合司法改革内容,有利于培育专家型法官。它作为司法改革的一项重要的辅助制度,对推进司法改革具有重大意义。优化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应当客观分析研究制度运行效果,积极回应法官质疑,吸纳合理建议,从性质、设置、功能等静态要素和人员组成、议事范围、提起和决定、议事规则、意见的效力及校正等动态要素两大方面进行完善,以期建构顺应司法规律、能够为主审法官及合议庭独立办案提供有效智力支持的制度。  相似文献   

2.
对我国法官独立审判制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司法是一种裁判,裁判应当保持中立。而我国现行的司法体制决定了司法机关处于既无人权、又无财权的被动地位;司法机关时常受到行政的干预。在这种法院无独立地位的情况下,法官判案也谈不上独立。法官不独立判案,具体案件无人负责,这最易导致司法腐败。所以,应改革当前的司法体制,让人民法院、法官真正站起来。应给法官以实际权力,让其凭良心、经验和法律,独立地做出公正判决。要改革法官的选拔形式,提高法官的综合素质,强化对法官独立审判的监督,实现真正的法官独立审判。  相似文献   

3.
解决纠纷、化解矛盾、惩罚犯罪是司法最基本的功能。提升司法公信力对于实现司法功能具有重要作用,其突破口在法律、体制和机制保障上。应当从任务分配随机化、办案过程公开化、监督环节配套化、裁判文书精致化、法官队伍现代化和裁判执行有效化等方面加以整体配套,形成提高司法公信力的整体合力。  相似文献   

4.
实行法庭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是确保“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有益探索,有助于解决司法行政化、司法责任的承担和办案质效低的问题。目前基层法庭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试点还存在办案机制亟待进一步细化和规范、主审法官独任案件范围亟待明确、办案责任的内部监督和惩戒存在缺失、办案责任的保障机制有待健全等现实困扰,亟待在主审法官办案机制、裁判案件范围、内部监督和保障制度上多管齐下,辩证施治。  相似文献   

5.
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是我国新一轮司法改革的重点。当前审判权运行机制行政化主要表现在案件审批制度行政化、法官地位行政化、上下级法院关系行政化等方面。审判权运行机制行政化降低了审判效率、影响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利于司法公正的实现、不利于构建健康的审级监督关系,造成"作出裁判的人不审理案件,审理案件的人无权裁判"。审判权运行机制去行政化要着力于转变思想观念,提高"去行政化"认识;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以司法公开为手段,监督审判权独立公正运行;完善配套措施,约束和保障法官独立司法这四个方面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  相似文献   

6.
法官公开裁判理由是法治国家原则的内在要求,也是裁判权受法律拘束的具体体现。虽然我国一直在倡导并推动裁判理由公开方面的司法改革,但是经过十几年的运作,裁判理由公开的现状却令人不甚满意。在法官说理意识和说理能力有所提升的今天,制约法官公开裁判理由最主要的因素是,法官缺乏说理的制度环境和职业保障。更为深层的原因在于,案件分流机制不健全、法官评价体系不科学、法官说理空间有限。因此,当下的司法改革应该注重构建和完善案件分流机制,合理设定法官的评价标准,拓展法官的说理空间。  相似文献   

7.
中国的《宪法》及相关法律并未明确规定法官个体的独立地位,法院内部对审判权行使的行政化干预时有发生。独任法官或合议庭应当执行审判委员会的决定,法院行政管理者也可以假借裁判文书审批的权力左右裁判结果。司法实践中产生了审判权限分离以及附带的责任主体模糊的问题。主审法官责任制改革旨在打造"让审理者裁判"的权力运行架构以及"由裁判者负责"的责任承担机制。主审法官责任制的构建可以从赋权与明责两个维度加以展开:其一是赋予主审法官行使从主持庭审、作出裁判直至签发裁判文书的完整的裁判权力。主审法官与审判委员会、合议庭其他成员之间的关系面临重塑。其二是明确主审法官违法审判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形式以及追责主体。法官惩戒免职权的配置应遵循司法规律、司法原理的要求,重点解决权限内部化问题。在法官群体中选拔精英担任主审法官只是特定时期的权宜之计,最终目标应该定位于法官走向精英化并赋予所有法官相同而完整的审判权。  相似文献   

8.
一个国家司法制度的状况,根本上取决于运行这一制度的人,尤其是法官,法官的专业水准和道德素养,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司法制度是否公正、有效地运作,决定了判决释理的水平。所以切实提高法官自身素养、加快法官制度改革,是我国现行司法改革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提高裁判说服力和公信力的重要途径。  相似文献   

9.
司法对人权保障需要几个环节,即接近司法的机制、程序保障机制、司法环境“净化”机制。民事审判与人权保障是紧密联系的,主要表现为:程序权利、实体权利内在一致,人权的存在是民事审判的前提,民事审判为人权保障提供发展空间。当前民事审判中人权保障还存在不尽人意之处,如法院内外不适当的引导,司法权威和法官胆略不足,制度障碍造成人权保障失衡,观念错位导致民事权益保障不力等等。因此,需从推动民事审判改革、提高法官司法能力等方面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0.
论司法权的被动性——以民事诉讼为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司法权被动性是司法权的重要特征。法官不能主动启动司法程序,也不能擅自变更当事人的诉请内容。司法权的被动性能有效防止审判权的专横擅断,确保裁判公正。现行民事诉讼中常有违反司法权被动性的表现。必须充分认识司法权被动性的价值,树立司法中立的观念,完善立法,规范司法运作,加强对司法权行使的监督和考核,同时又要辩证地看待司法被动性,防止观念和行为的片面性。  相似文献   

11.
执行专业法官会议制度是落实司法责任制、优化执行资源配置以及完善执行权力运行机制的一项有益探索,也是执行权力“去行政化”改革的有效载体。通过样本分析发现,目前执行专业法官会议制度本身带有浓厚的“行政化”色彩,表现为运行上的“制度行政化”和司法人员的“心态行政化”。针对执行权力运行改革,发挥执行专业法官会议的预期作用,不仅应从规则设定和制度设计上进行形式改革,更要注重从权力架构重塑和职业伦理提升上进行实质改革,唯有如此才能达到司法“去行政化”的总体目标。  相似文献   

12.
法官是司法活动的主体,法官制度具有相当的重要性。随着中国司法改革的推进,法官制度改革尤其是法官职业化建设成为中国法官制度发展面临的一大课题,基于中国法官问题的特殊性,法官员额制度作为一项改革试点逐渐提上日程。在实践中,中国法院法官员额制度是与法官助理的设置制度密不可分的,试点法院运行法官员额制度和法官助理制度已取得初步的成效,不同试点法院的运作模式也各有千秋。但同时,法官员额制度试点实践中也存在着一些难以克服的问题,因应之道也是并非完善的。对此,本文针对实践中显现出来的几个突出难题,包括法官员额的制度合法性问题、法官员额数量计算标准问题、法官员额制度实施中法院党务以及司法行政后勤人员的问题、法官员额制度的社会认同问题进行了思考,提出了应对思路。  相似文献   

13.
法官员额制度比较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的法官人数多、素质良莠不齐、地位低、待遇薄。提高法官素质,塑造精英化的法官群体,是司法改革最基本、最迫切的任务之一。而科学的法官员额制度则是实现法官精英化、专业化不可缺少的前提条件,是法官制度的基础。对中外法官员额制度进行比较分析,有助于完善我国法官员额制度。  相似文献   

14.
本文以民国初年(1912—1928)的法官制度改革为主要研究对象,以充实的史料为依据,论述了民国初年实行司法权与行政权分离的一系列新式法官制度,推进了司法独立的进程,使法官能够恪守中立,严格依法审判,选用精英出任法官,使法官能够严格职业操守。同时,对其中某些制度实现程度的有限性和弊端也进行了客观评价。  相似文献   

15.
法官制度改革是当前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但改革的进程离不开现代司法理念的指引。现代司法理念的根本含义是司法公正和司法效率,其对法官制度的要求就是法官精英化和法官独立,因此,应当从法官的选任和职业保障两个方面来改革我国的法官制度。  相似文献   

16.
审判委员会是中国司法制度中一个独具特色的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审判委员会存在案件审理简单化、法官选任待遇化和司法思维行政化三个缺陷。对此,已经开始摸索诸如细化审判委员会的讨论案件的范围、建立摆脱官职论位的专业委员会和完善开会制度等完善举措。此外,本文还探讨了完善审判委员制度的立法思考。  相似文献   

17.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加快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法治工作人员管理制度,作为法官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我国现行法官 惩戒机制存在着主体中立性不足、程序设计对法官权益保障不充分、公正性不强等问题,严重制约着我国法官职业保障水平和 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亟待改革、完善。改革我国法官惩戒机制,应该在有效监督法官不当行为的前提下加强法官职务保障和 有利于法官公正独立行使审判权,具体而言,需要设立中立性和专业性的惩戒主体,实现惩戒程序对程序公正的追求,并完善 救济渠道  相似文献   

18.
主审法官负责制是人民法院为实现司法公正解决司法独立问题所进行的内部结构性改革,在推行时须注意五大实现条件和解决好当前存在的三大问题。在实现条件上,要求主审法官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政治道德素质,为此,应搞好法官的选任工作,在此基础上,建立完善的法官任职保障、物质保障制度和落实主审法官职务上的权利和义务。而须解决的三大问题是,当前应对现有法官队伍进行选拔淘汰并合理分流,对已任或新任法官加强培养工作,增强其业务技能,对行政化的审判业务运作机制应予以消除,实现主审法官独立办案。  相似文献   

19.
判决理由改革论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下载免费PDF全文
裁判文书改革的重点是判决理由的改革,它不仅是一个技术问题,更重要的还是一个制度问题.应明确判决理由作为判决合法性证明的功能;重视对改革过程中对司法独立等相关制约因素的分析;通过判决理由的改革,以抑制司法腐败、提高法官素质并促进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形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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