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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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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刑法修正案(十一)》对洗钱罪的修改具有积极意义,但未充分回应以第三方支付为代表的金融科技创新对洗钱罪提出的立法修改要求。以洗钱罪重灾区之第三方支付为领域进行场景化分析可知,洗钱罪应继续在上游犯罪范围、行为方式、主观心态等方面进行制度创新。未来再次修改洗钱罪时,立法者应考虑将传销犯罪、赌博犯罪、税收犯罪等典型类罪扩充为上游犯罪,将获取、占有与使用行为扩充为洗钱罪行为手段,删除"为掩饰、隐瞒"之立法表述,以解决第三方支付场景下洗钱罪主观方面认定困难的问题,并谨慎考虑是否增设过失洗钱罪。  相似文献   

2.
《刑法修正案(十一)》修改完善了洗钱罪的刑法规定,删除了"明知""协助"等表述,从而改变了洗钱罪的内涵和外延.一方面,"明知"表述的去除使得洗钱罪可以由间接故意构成;另一方面,"协助"表述的去除将自洗钱这种新的犯罪类型引入洗钱罪中.在自洗钱罪名认定时,要严格区分自洗钱行为与不需要处罚的事后行为,从而实现在扩大洗钱罪合法适用的同时保持其教义学的自洽性.  相似文献   

3.
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将洗钱行为犯罪化的国家。《美国法典》第18编第1956、1957节的规定被视为美国反洗钱刑事立法的核心。其在洗钱罪主观要素的规定凸显了犯罪对象性质明知的开放性,主观罪过包括“蓄意”和“明知”的多样性,“明知”样态包括“推定明知”和“故意不知”的实用性等特点。与我国《刑法》第191条洗钱罪上游犯罪圈明知规定的封闭性,主观故意规定的单一性,主观要素规定不能涵盖洗钱类型等问题形成鲜明对比。  相似文献   

4.
刑法国际化对我国刑法中有关洗钱犯罪的规定提出新的挑战。该文从洗钱罪上游犯罪的范围、主体、主观方面及客观行为方式方面提出我国洗钱罪的刑事立法完善的设想。  相似文献   

5.
论洗钱罪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洗钱罪是我国现行刑法规定的犯罪之一.对于我国控制洗钱犯罪以及在控制洗钱方面进行国际合作具有重要的价值和作用.但是,洗钱罪的规定尚有不完善之处.本文从扩大洗钱罪上游犯罪的范围,对洗钱罪主观方面"明知"程度进行界定,以及对洗钱罪主体范围进行讨论等几方面,对完善我国洗钱罪的立法提出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6.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和犯罪发展的态势,增设了许多新的罪名。本文对洗钱罪这一新罪名作了初步探讨。介绍了洗钱活动的由来、国际上有关洗钱犯罪的立法状况及我国有关洗钱犯罪的刑事立法,从犯罪客体、客观方面、主体、主观方面详细阐述了洗钱罪的四个构成要件,着重谈了关于洗钱罪的犯罪对象问题、洗钱罪与其他罪名的区别及如何认定“情节严重”的问题,分析了洗钱罪与窝赃罪、非法将外汇存放境外、转移境外罪的区别,并对如何认定情节严重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7.
我国洗钱罪刑事立法产生于我国签署维也纳公约之后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之中,在1997年之后又历经了两次修改,在《刑法修正案(六)》中达到一个相对完善的境界。洗钱罪上游犯罪从一开始就处在不断扩充的状态下,在列举式、概括式等模式中,我国采取了列举式立法,并与2006年修改后的刑法第312条的窝藏、转移、收购、销售、掩饰、隐瞒赃物罪建立了衔接。随着2006年末《反洗钱法》的出台,对"洗钱"理解不同,导致了洗钱罪上游犯罪空白罪状刑事立法的思维触角,引入空白罪状的同时并加以反思使得该种洗钱罪上游犯罪刑事立法模式有了更充实的理论底气。  相似文献   

8.
我国现行刑法下的洗钱罪存在缺陷,应该重新界定洗钱犯罪的概念。具体讲,洗钱犯罪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客观行为必须体现实行行为的特征;其主体是包括上游犯罪行为人在内的自然人和法人;主观要件既包括故意又包括过失。  相似文献   

9.
洗钱犯罪目前已成为国内危害最大的金融犯罪,针对该情况,我国《刑法》曾两次对洗钱罪进行修改,并制定了《反洗钱法》,与此同时,我国的反洗钱机构也陆续建立和完善。然而现实的情况却是洗钱罪犯罪没有得到有效遏制,这说明我国的反洗钱机制存在重大缺陷。本文将通过对洗钱的方式和基本流程的分析,论述如何预防和控制洗钱行为。  相似文献   

10.
论洗钱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洗钱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管理制度和金融管理制度,主要是司法管理制度。洗钱罪的上游犯罪应该扩大到任何有非法所得及收益的犯罪,洗钱罪的主体也应该扩大到包括上游犯罪人在内,洗钱罪的主观方面应包括间接故意。  相似文献   

11.
洗钱罪构成要件探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我国新刑法规定的洗钱罪,作为对某些特定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和来源进行掩饰、隐瞒的犯罪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追究犯罪行为的正常管理活动;本罪的主体是上游犯罪分子及上游犯罪共犯以外的人,属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客观方面,洗钱就是对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走私犯罪的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不法性质和来源进行掩饰、隐瞒的行为,其手段和方式多种多样;在主观方面,本罪属故意犯罪,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相似文献   

12.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国内外交流的深入,国内洗钱犯罪日益猖獗。我国现行刑法虽明确规定了洗钱罪,但反洗钱立法却显得相对简单。参考国外立法内容并结合国情,可从刑事立法和金融立法两方面完善我国的洗钱罪立法,具体内容包括:扩大“上游犯型”范围、完善洗钱罪罪名体系、增加“资格刑”处罚单位犯罪以及健全金融机构内部控制机制等。  相似文献   

13.
洗钱罪是1997年刑法设立的新罪名,我国刑法学者及司法工作者对此罪的理解多有分歧,针对此分歧,作出了较为详细的梳理,深刻地阐述洗钱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相似文献   

14.
我国《刑法》新增设的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是指违反信用卡管理规定,严重妨害信用卡管理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单位不能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其中,“持有、运输伪造的信用卡”或者“持有、运输伪造的空白信用卡”的,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明知。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刑法》第177条之一规定的四种具体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为金融机构的信誉以及金融机构和公众的合法利益;正确认定本罪必须明确其与伪造金融票证罪、信用卡诈骗罪以及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资料罪的界限。  相似文献   

15.
单位犯罪历来为刑法学界所关注。随着新刑法典的颁布和实施,有关单位犯罪的热点问题发生了转移,其中的争议之一就是单位犯罪应在何种范围内成立。作为分析问题的两个不同视角,相关的领域界定和主观形态界定就成为不可或缺的话题。  相似文献   

16.
2011年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修正为污染环境罪,2013年“两高”发布对污染环境罪的司法解释,二者的出台对于打击环境犯罪具有重要意义.但是,有关本罪主观罪过、共犯形成、严格责任等方面的评价、认定与适用仍是问题.从本罪的罪状描述和司法解释看,本罪的罪过形式应同时包括故意和过失,污染环境共同过失犯罪有其存在的法理依据和现实需要,同时在本罪中适用严格责任也是中国刑法应予采纳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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