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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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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 改土归流是指清王朝废除土司代之以流官,变间接统治为直接统治.清雍正年间,清王朝对土家族土司进行了改土归流.改土归流是土家族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的一次重大变革,在土家族历史上具有深远的意义.它对于土家族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都产生了巨大的促进作用,使土家族地区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相似文献   

2.
土司制度是元明清时期中央王朝在我国西南民族地区普遍实施的一种“以夷制夷”的政治制度.土司制度时期,土司上层或通过壮大武装势力,或通过整肃民风,或通过采借汉文化等措施来实现社会稳定、政权稳固的目的.鄂西南地区容美土司作为西南地区较大的土司之一,通过整肃礼制、加强交流、发展教育等一系列文化策略的实施,最终实现了土司社会有序发展以及国家认同的双重目的.容美土司的文化策略是土司时期少数民族社会自我治理的典型个案.容美土司以文化构建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治理措施,在一定程度上为中央王朝“改土归流”政策顺利实施以及“改土归流”后土民社会良性发展奠定了基础.  相似文献   

3.
从人民生活状况的改善看改土归流的进步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清王朝在南方土司地区进行了改土归流,其目的不仅是加强中央政府对这些地区的直接统治和经济剥削,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说,也是为了减轻土司地区少数民族人民的痛苦。总的看来,改土归流后,少数民族人民的生活状况有了很大的改善,表现在清政府废除了土司的各种苛派和陈规陋俗,发展文化教育事业,促进了南方少数民族社会的发展。这都体现出了改土归流的历史进步性。  相似文献   

4.
壮族土司制度起源于汉、唐时期的羁縻制度。壮族土司制度在历史上有其存在的必然性,但发展到明朝中期已经日益腐朽没落,改土归流政策势在必行。清初的改土归流对壮族的政治、经济、文化都造成极大的影响。研究清政府对壮族地区的改土归流政策及其对壮族人民的影响,有利于对壮族的历史和现在的发展有更好地认识,还可以以史为鉴,为当代的民族政策服务。  相似文献   

5.
土司制度贯穿元、明两代。元代全面实行土司制度,边疆民族地区出现了一种“土流并治”的格局。但土司制度在封建王 朝统治者心目中,只是一种手段、一种安抚边疆民族地区的权宜之计。土司制度在明代达到鼎盛时期。明代的土司政权在政 治组织形式上已经被纳入了明王朝中央集权的统一管理,而在土司的统治区域内,在政治、经济结构上仍然保留了地方的民族 特点。明朝中期以后,随着封建中央集权统治对西南彝族地区的进一步加强,逐步开始了所谓的“改土归流。”  相似文献   

6.
伴随着改土归流的进程,壮族土司社会的社会结构、地方经济、文化意识、民族关系等各个方面,都在壮汉民族交往的历史背景下不断地演进和转型.其过程体现了制度文化存在的普世性意义,具体表现为在文化嬗变中彰显国家、地方、民众之间的互动与制衡;民族文化在社会变迁中融而不合,呈现出生态审美的壮族文化特质;文化边界变动下土司社会各群体固有自己的内在秩序.当我们把壮族土司制度作为一种民族文化来看时,就会对改土归流后土司势力长期延续的历史有一种更深刻的理解.  相似文献   

7.
拉祜族在发展的历史过程中,形成了一套具有自身民族特色的职官制度。最初是以游猎游耕生产方式为基础的古老的"卡些卡列"职官制度。其在组织与家庭结构关系上与拉祜族双系大家庭制度相适应,虽然已显现出某些社会政治功能,但并没有形成完整的职官体制,管理机构也不完备,属于原始民主管理制度。当以皇权为中心的国家政治行政制度在拉祜族地区确立后,"卡些卡列"制度被纳入土司统治下的职官制度体系之中。而随着拉祜族地区的"改土归流"与保甲制度的建立,拉祜族的传统职官制度也随之发生变化。  相似文献   

8.
土家族地区“改土归流”之我见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土家族地区“改土归流”之我见苏晓云清雍正年间在土家族地区实施的改土归流是土家族社会经济发展史上的重大事件,它使土家族地区结束了长达数百年的土司统治,促进了土家族与汉族的经济文化交流,对土家族社会的进步产生了深远影响。本文就土家族地区改土归流的原因、特...  相似文献   

9.
土司制是封建王朝统治阶级在西南、西北少数民族地区推行的一种民族政策,它是一种过渡性的管理策略,因而改土归流是历史发展的必然。清代的改流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其实施存在着地域、民族间的差别。从鄂西、川边地区的改土归流运动来看,二者同为少数民族聚居区,但改流的背景、目的及影响却大不相同。以史为鉴,鄂川两地改流的比较研究或可为我们当前民族地区政策的制定、实施提供一些有益的启示。  相似文献   

10.
改土归流既有土司的一面,也有土民的一面。从土民的视角来看,改土归流虽是国家力量对土司地区的变革,但这一变革并非单向,土民在改土归流过程中也并非被动的"接受者"。无论是土司阶层的改土归流还是土民阶层的改土归流,土民都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不能忽视来自民间的力量。在改土归流过程中,既有汉文化对土家族文化的吸收和融合,也有土家族文化在汉文化强势影响下的自我传承与发展,二者并行不悖。土民社会并未彻底成为汉人社会的一部分,土家族文化也并未完全整合进汉文化当中。应多关注改土归流历史进程中土民的选择和土家族文化传承与延续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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羌族地区的土司制度与“改土归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明代四川岷江上游的羌族地区,相继推行土司制度,清初又进行了“改土归流”,由此,羌族社会从封建领主制逐渐过渡到封建地主制,成为羌族历史上极其重要的阶段。关于土司制度及“改土归流”的性质和作用,史学界、民族学界的认识并不一致,因此,有必要对这一措施予以科学地评价。现仅就文献及实地调查材料,谈谈我们的看法。  相似文献   

12.
改土归流是鄂西历史上的一项重大改革,本文对鄂西改土归流的经过及其前因后果作一概述。 据一些史志记载,从元代起,中央王朝在部分少数民族地区,对愿意归附的少数民族首领,采取招抚政策,给以土司官职,以统治本族人民,这种制度,史志上称为土司制度。土司制度是元朝统治者在总结了前代封建王朝;对西南少数民族实行羁縻政策的基础上,也就是在总结了“以土官治土民”的基础上,制定出承袭、考核、朝贡、征调等制度。土司官职按等级分为宣慰、宣抚、安抚、长官或蛮夷长官。元代在今日鄂西自治州境内仍设施州,除了汉族聚居的清江(后并入州)、建始二县设流官外,在土家族聚居的地方,普遍设置了土司,计有施南道宣慰司等十四个土司。明初中央王朝对待元代土司,凡来归附者即以原官授之。其后为了便于控制,还采取将大化小,遂使鄂西土司数目增加到三十一个。这三十一个是:宣抚司四、安抚  相似文献   

13.
土司制度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土官”与“土司”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土官”一词是自古以来就有的词语,宋代开始成为统治少数民族的官职、官员的称呼。“土司”一词的原意是指统治少数民族的官府衙门,明代嘉靖年间开始出现。“土司”分为文武两个系统。明代中叶以后“土官”与“土司”被混同了起来。土司制度是以设置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地方行政机关——土司为中心而实施间接统治的政治体制,因此它不应称为“土官制度”,而应称为“土司制度”。  相似文献   

14.
我国的西南地区是一个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在元明清的历史时期,由于我国西南边陲地方的内部以及名族之间的矛盾和问题层出不穷,而且各民族之间的发展不平衡,导致西南边陲地区社会不稳定。西南地区虽然远离朝廷,但是仍然受到朝廷的统治,因此,中央政府针对西南边陲地区当地的具体事情采取不同于内地的政策。即改土归流政策。改土归流是在土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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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土归流与湘西土家族地区封建地主制经济的最终确立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正> 在土家族历史研究中,史学界对土家族地区封建地主制经济出现和确立的时间问题存在着很大分歧.有人认为“土司时期土家族地区应是封建地主经济”;也有人认为“湘西各土司一开始就是建立在地主土地私有制的经济基础上的”;还有人认为“改土归流后,……使地主经济逐渐取代了领主经济”.众说纷坛,莫衷一是.本文试图就改土归流与湘西土家族地区封建地主制经济的最终确立问题谈谈自己的粗略看法,不妥之处,望史学界前辈指正.  相似文献   

16.
容美田氏土司在明清时期崛起成为湘鄂渝黔四省边界地区实力最强大的土司,也是清朝湖广土司"改土归流"中唯一用兵的地区。田氏土司对容美地区具有很强的社会控制力,主要从政治、军事、刑法、经济等方面控制地方社会,并利用宗教信仰、民俗文化、传统地方性知识等影响民众,巩固其统治。  相似文献   

17.
自宋元至明清,随着土司统治的确立及改土归流的实施,湘西地区的社会政治秩序发生了剧烈变化,并对该区域的社会生活变迁产生了多方面深刻的历史影响。改土归流是湘西地区社会政治秩序的重构,由分散割据的土司统治转化为封建王朝统一的国家统治,社会生活环境、社会生活主体、社会生活内容及质量、社会生活方式等均发生了历史性变迁,区域社会生活的开放性、主体性、结构性、社会性明显改善。改土归流对湘西社会生活变迁的历史影响,折射了区域政治秩序变动与社会生活变迁的互动关系,包含着深刻的历史蕴义。  相似文献   

18.
长期以来,学界习惯于把改土归流作为土司制度的落幕戏加以研究,但若细心查核改土归流后的当地史料,却总能发现被罢废土司的后裔们可以长期在当地担任各种行政要职,对当地的社会生活产生深远影响。可见,对土司制度而言,实行改土归流仅仅意味着用人制度的转型,因而及时和适度地实施改土归流,恰好是整个封建王朝官僚体制有效和灵活运转的标志。  相似文献   

19.
改土归流在明代永乐年间即已开始,但这时是一种被动举措。清雍正年间,中央政府对西南民族地区的改土归流大规模进行,湘西土家族苗族地区的改土归流在雍正朝初期先后结束。湘西土家族苗族地区的改土归流在经济方式、文化模式、社会变迁和族际关系等方面存在很大的差异性,凸现了两个族群的社会特征。  相似文献   

20.
改土归流不仅仅是国家体系范围内的权力再分配,也是中原文化与少数民族文化冲突的调适过程。中央王朝经过数百年的管理实践和经验积累,已经逐渐具备对土司地区的掌控能力,权衡利弊,中央王朝决定废除土司,改设流官,实现政治一体、经济整合、文化同质的目标。改土归流没有使水西彝族社会秩序产生断裂式的突变,而是在缓慢的文化适应和生态适应进程中经历了较长时期的调整,逐步完成了权力体系、经济秩序和文化秩序的重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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