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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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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票据利益偿还请求权基于平衡当事人的利益,是救济票据权利人的一种特定请求权,在实务中,为实现此种权利,必须对票据权利消灭、利益偿还与原因关系抗辩等进行认定。持票人与票据债务人之间是否有原因关系抗辩等对人抗辩事由,并不影响利益偿还请求权的成立,而票据债务人获得额外利益的举证责任应在持票人。  相似文献   

2.
我国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的性质应采法定特别请求权说。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的成立无须将票据权利的有效存在及"票据义务人实际受有利益"作为必要构成要件,"丧失票据权利"的表述应修改为"因票据欠缺必要记载事项而不能享有票据权利的",票据利益偿还请求权的义务人应为出票人或承兑人,特殊情况下也可为背书人。此外,应明确是否必须占有并提示票据、可以请求返还的利益范围;与原因债权的权利竞合问题及诉讼时效、管辖权及举证责任等问题。  相似文献   

3.
票据权利的保护是为了使票据权利人顺利实现其付款请求权所采取的救护措施,它不同于票据权利的保全与票据法律责任。票据权利的保全是为使票据债权人的利益免受损失而规定的一种特殊制度;票据法律责任则是违反票据法规定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票据权利的保护有两种具体方法,即票据丧失的补救与票据抗辩的限制。1.票据丧失的补救。票据丧失的补救,是指票据丧失之后,为保护持票人的权利不受损失而采取的法定保护措施。持票人丧失票据,在未恢复占有之前,不但无法行使票据权利、提起给付票据金额的请求,而且票款还有被人冒领的可能。为…  相似文献   

4.
物权请求权究竟应否成为消灭时效的客体不能一概而论,应区别各类物权请求权,分别对待。将未登记财产和已登记之不动产的返还请求权纳入消灭时效的客体范畴有助于实现物尽其用、地尽其利的社会价值目标,并有利于降低诉讼成本,维护交易安全,同时也是生存利益优先保护的价值理念在时效制度上的体现。妨害排除请求权和妨害预防请求权不适用消灭时效的制度安排使静态安全和动态安全一体获得保护,实为最佳之立法选择。  相似文献   

5.
物权请求权究竟应否成为消灭时效的客体不能一概而论 ,应区别各类物权请求权 ,分别对待。将未登记财产和已登记之不动产的返还请求权纳入消灭时效的客体范畴有助于实现物尽其用 ,地尽其利的社会价值目标 ,并有利于降低诉讼成本 ,维护交易安全 ,同时也是生存利益优先保护的价值理念在时效制度上的体现。妨害排除请求权和妨害预防请求权不适用消灭时效的制度安排使静态安全和动态安全一体获得保护 ,实为最佳之立法选择。  相似文献   

6.
利益偿还请求权是票据法为调整持票人与债务人利益的第二次平衡而规定的一种特别请求权。它在成立的条件、行使的方法等方面均具有自己的特性。我国票据法对利益偿还请求权制度的规定存有不周全之处,为使这一制度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对票据法第18条提出了修改建议。  相似文献   

7.
《江西社会科学》2016,(10):174-180
私法和公法上的请求权的分析路径和思维方法,对我们研究环境请求权和构建生态环境损害制度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环境请求权是环境权利人享有的为满足其环境利益或为维护其环境权利的圆满状态,请求他人为一定的行为或不为一定的行为的权利。环境权实质上蕴含着公众向政府提出的环境请求权和通过政府或直接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人行使损害赔偿救济请求权。公众作为环境请求权主体,将环境资源管理权信托给政府,政府取得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权利人的地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由环境请求权的保护对象和生态环境承载的利益决定,包括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所致的公共性健康权益侵害和公众生态性权益受损的事实。  相似文献   

8.
论物上请求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物上请求权是指物权的圆满状态受到妨害或者有被妨害之虞时,物权人为排除妨害或者防止妨害的发生,恢复物权的圆满状态,得对现为妨害或者将为妨害的人请求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其性质是以物权为基础权利的独立请求权,可适用于债的履行或给付的规定。物上请求权既适用于所有权、他物权,也适用于占有,其类别有返还请求权、妨害除去请求权和妨害防止请求权三种。根据物上请求权的性质和内容,不能一概肯定或者否定物上请求权适用消灭时效。我国现行民事立法强调了物上请求权的民事责任性质,但是物上请求权的完善,应该不是我国现行民事立法上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所能够容纳的。由物上请求权的性质所决定,我国应当在物权之下建立独立的物上请求权制度。  相似文献   

9.
时效制度是民法中一项很重要的法律制度。根据其成立的要求和发生权利、义务变动的法律后果不同,时效制度可分为取得时效制度和消灭时效制度。凡一定事实状态经过一定时期取得权利的叫取得时效(或叫占有时效);凡一定事实状态经过一定时期的持续而丧失权利称为消灭时效(或称诉讼时效)。对于这两种时效制度,我国法学界意见不一,特别是对取得时效制度分歧更大。大多数持反对意见者认为:如果确立了取得时效制度,把他人的财物占有归自己,此乃不义之财,与我国“物归原主”的传统美德相矛盾;对提倡共产主义精神,提高人们的道德水平不…  相似文献   

10.
利益偿还请求权作为一种特殊的保护制度,补救持票人的利益是十分必要的。因此,对其设立原因,性质,成立要件及使用的研究,有助于我们更好的理解其存在的重要性。  相似文献   

11.
票据作为一种信用或支付工具,其基本的特征是要经过多次转让,从而在多个当事人之间流通,因而保障票据的流通性就成了票据法首要的目标。但同时又绝对不能忽视票据的安全性,因而票据的流通与安全就成了整个票据法所追求的核心法律价值,票据权利善意取得与票据抗辩正是实现这一价值的重要制度。(一)票据权利的善意取得是指持票人从无票据权利人之手善意而无重大过失地依票据法规定的通常方法取得票据,则自始地取得票据权利①。我国《票据法》第12条规定:“以欺诈、盗窃或者协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不得享…  相似文献   

12.
《新学术》2007,(3)
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要发生返还财产、缔约过失责任、行政处罚的法律后果。对于返还财产的性质,即给付人是基于所有物返还请求权还是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要求受领人返还财产,理论界争议颇多,而这与是否承认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有直接关系。本文探讨了两种返还请求权的区别与联系,认为承认二者的竞合可以更好的保护给付人的利益。出于利益均衡的考虑,笔者主张应对返还请求权予以合理限制。  相似文献   

13.
诉讼时效的法律效力为权利人请求法院强制保护其权利的消灭和义务人抗辩权的产生,请求法院强制保护的权利的消灭与抗辩权的产生在法律关系中是统一体。债的请求权应当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已登记的不动产以及排除妨碍请求权和预防妨碍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而未登记的不动产和动产应适用诉讼时效;人身权上的请求权不能作为诉讼时效客体。  相似文献   

14.
中日两国民法关于消灭时效之规定各有所长,日本民法采权利消灭主义立法例,中国民法采胜诉权消灭主义立法例。中国民法没有像日本民法那样对消灭时效的适用范围进行明确规定,日本民法所规定的时效期间详细而具体,两国民法规定的时效中止与中断各有特色,而时效的延长则是中国民法特有之规定。中国民法典制定时当借鉴日本民法之长,明确规定时效的适用范围,拓宽特殊诉讼时效的适用空间,延长一般诉讼时效的期间,增加规定时效完成的停止,将权利人实施的与起诉具有同等效力的行为规定为时效中断事由,并废除有关时效延长的规定。  相似文献   

15.
浅谈商业汇票的推广和使用胡苏兰商业汇票是指由收款人或付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由承兑人承兑,并于到期日向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支付,款项的票据。商业汇票按其承兑人的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汇票是建立在法制基础上的一种商业信用,是现代市场经...  相似文献   

16.
试论时效     
所谓时效是指因时间的经过而丧失权利或取得权利。时效分民法上的时效和刑法上的时效两种。民法上的时效可分为取得时效和消灭时效;刑法上的时效可分为追诉时效和执行时效。所谓追诉时效,是指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所谓执行时效,是指法律规定的对已判处刑罚的犯罪分子执行刑罚的有效期限。我国在《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规定有执行时效,而在刑法中却没有规定执行时效,只规定了追诉时效。本文主要论述我国刑法所规定的追诉时效。  相似文献   

17.
鉴于《民法典》以“债权形式主义”为主的物权变动模式,在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的双方返还中,返还原物的请求权可以是物权请求权,返还价款的请求权则只能是债权请求权。返还双方权利的不对等可能导致双方利益失衡。基于《民法典》第157条对双方返还“同时性”与“对等性”的内在要求,宜赋予返还当事人拒绝返还抗辩权。若一方不履行返还义务,另一方可准用《民法典》第525条的规定,以拒绝对方要求相应的返还的请求。在双方陷入“返还僵局”后,返还原物义务人可对标的物进行变价,以所获价款优先清偿其债务,以实现《民法典》第157条的立法目的。拒绝返还抗辩权原则上采“存在效果说”,但对于变价效力与优先效力的行使,宜采“行使效果说”。  相似文献   

18.
票据法以效率和安全作为自身终极价值,因此票据法上种种制度设计都是围绕着票据流通的迅捷和安全进行的,都是为了保证票据流通如同货币流通一样为人们所接受.但票据法作为法律,其价值体系中不能忽略公平这一法律的根本价值,而票据提示制度就是公平这一价值的体现.票据提示制度是票据法为了平衡票据当事人之间的利益而设计的,目的在于通过在一定程度上牺牲票据权利人的利益来减轻承担担保义务的票据义务人的负担,以实现票据当事人之间利益的平衡,实现票据法公平的价值.同时也可敦促票据权利人尽快行使票据权利,有利于票据流通的迅捷.  相似文献   

19.
民事法律规定的时效制度,可分为占有时效和消灭时效两种。所谓占有时效,是指财产的所有人以外的人善意地、公开地、持续地占有他人的财产,经过法律规定的期间,就视为依法取得了对该项财产的所有权。因此,这种时效又叫做取得时效。所谓消灭时效(我国和其他一些社会主义国家称为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其权利,即丧失了请求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我国《民法通则》对诉讼时效制度已作了相应的规定,但是对于是否需要规定取得时效制度,理论界一直存在较大的分歧。有人主张不规定取得时效制度是对的,如果法律规定了取得时效,对那些行为不轨的人哄抢、私占公有财产,可能起着鼓励作用,与我国“拾金不昧”、“物归原主”等传统美德相违背,对提倡共产主义精神不利,也与我国宪法规定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相违背;也有人认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需要取得时效来解决的财产关系是极个别的,不足以形成一项独立  相似文献   

20.
论拾得遗失物及其法律规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遗失物是指非基于所有人或占有人的意志而暂时丧失占有之物。遗失物并非无主财产,所有人并未丧失所有权,而仅丧失占有权。拾得遗失物是事实行为,依法在拾得人和遗失物的权利人之间产生一定的物权关系和债权关系。分析和研究拾得遗失物的法律规则,对于正确、合法地解决因拾得遗失物而发生的纠纷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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