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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从法经济学的视角来看,《物权法》的核心在于物权的法律界定和法律保护,并且相关内容与经济效率的要求基本相容。以追求效率为目标,《物权法》中物权的法律界定符合波斯纳定理和规范的科斯定理的要求。同样以追求效率为目标,《物权法》中物权的法律保护符合财产规则、责任规则和不可转让规则的分析框架。  相似文献   

2.
所有权抛弃规则在支持物尽其用、阻断法律风险、便于物的清运回收处置等方面有重要意义,也为很多法律规则的适用提供制度基础。我国《民法典》中所有权抛弃规则缺失,会影响法律体系的完整性,影响侵权责任、合同责任以及相关公法责任的适用。对此,有必要基于现实需求,遵循我国《民法典》中的公示公信原则、绿色原则、诚信原则、合法原则,以填补漏洞的方式续造出符合时代需要的所有权抛弃规则。  相似文献   

3.
辛赤兵 《理论界》2008,(10):86-88
《法国民法典》代表了自由竞争时期资本主义社会最典型的法律渊源。《法国民法典》物权变动的模式采债权意思主义,物权变动规则反映了该法典所确立的自由和平等原则、财产所有权无限制原则及契约自由原则。对《德国民法典》物权变动规则的社会经济原因分析发现,其具有以下特点:第一,物权变动的模式采物权形式主义。第二,注意平衡不同的利益。第三,更加重视交易安全。第四,动产交付规则更加便捷。  相似文献   

4.
《美国—墨西哥—加拿大协定》是数字贸易规则“美式模板”的最新范式。文章从《美国—墨西哥—加拿大协定》的“数字贸易”章节文本规定入手,通过类型化分析《美国—墨西哥—加拿大协定》数字贸易规则的演进特征,认为《美国—墨西哥—加拿大协定》中数字贸易规则具有整体稳定性与局部革新性的特征,但其浓重的贸易保护主义色彩引致该规则内容缺乏包容性。同时,该规则本身也存在设计缺陷,容易陷入数字贸易规则适用和数字贸易发展规制的双重困境。中国数字贸易规则构建方兴未艾,文章认为中国FTAs数字贸易规则的构建与完善应立足国情,遵循循序渐进和互利共赢原则,加快形成系统完备、自由开放、普惠包容的数字贸易规则之“中国方案”,借以提高中国数字贸易治理的规范性和示范性。在具体推进路径上,文章建议以《中国—东盟关于建立数字经济合作伙伴关系的倡议》的发表为契机,加快与东盟国家签署实施中国—东盟数字贸易伙伴关系协定,构建数字贸易规则的“中国—东盟方案”。在协定文本章节安排和条款设计上,可引入单独的“数字贸易”章节,对数据安全可采取“分类+分级别”管理办法,将机密程度较高的数据排除适用于跨境数据自由流动的范围;可引用正面清单模式对互...  相似文献   

5.
传统的文书立卷方式繁琐、复杂 ,改革势在必行。《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的颁布 ,为文书立卷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提供了主要依据 ,促进了“文档一体化”管理模式的实现。  相似文献   

6.
债权人代位权是《民法典》合同保全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制度意在维护债权人交易安全和债务人意思自由之间的平衡。由此出发,代位权的客体宜从宽解释,“影响债权实现”要件的认定则应依债之类型而分别采取“无资力说”和“特定物债权说”。《民法典合同编司法解释(草案)》新增了债权人可合并提起代位权诉讼和撤销权诉讼的规定,达到了简化法律关系、加快权利行使的目的。同时,草案还新增规定了管辖协议对债权人的扩张效力。这是类推适用法定移转的债权请求权相关规则的自然体现,值得肯定。面对学说争议,《民法典》第527条并未在“直接受偿说”和“入库规则”间进行非此即彼的选择,而是创造性地规定了“简易债权回收+限定入库”规则,令代位权的法效果依债权或其从权利是否被采取了保全、执行措施以及债务人是否破产而不同。  相似文献   

7.
我国“通知-删除”规则体系关于责任主体与责任承担等规定有所差异。与过往法律根据网络服务者所提供服务的类型、性质、特点的不同而将其分成四类主体或以简单概括方式对相关主体进行规范不同,《电子商务法》明确将责任主体规定为“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并给出了明确定义。此外,《电子商务法》对恶意通知人规定了“惩罚性”的责任承担,但该情形下适用这种责任承担方式缺乏正当性与逻辑性。在网络环境下专利侵权领域,应当结合《专利法修正案(草案)》第71条与“通知-转通知”“通知-信息披露”程序一并适用。  相似文献   

8.
在中国文艺批评史上,王国维最先参照西方文艺理论,经由《〈红楼梦〉评论》等文章而建构相对完整系统的理论批评体系,引领着中国现代文学批评的潮流与模式。此乃其文学研究"得"之关键所在。然而,《〈红楼梦〉评论》中也存在着严重的错误观点,这些错误观点长期被学界所忽略,这是不正常的。王国维认为《红楼梦》是彻头彻尾的悲剧,与中国人的精神大相违背,就是一个严重的失误。《〈红楼梦〉评论》表现出以西释中批评模式的局限性,此乃其比较文学研究"失"之体现。其研究之"得",启迪我们在重建中国文论话语时,要自觉以中国文论话语规则为主来融会西方文论;其研究之"失",对今日仍盲目套用西方文学理论解释中国文学的批评模式,则具有不可忽视的警醒作用。  相似文献   

9.
我国2005年《公司法》修改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内容为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集中体现在现行《公司法》第71条中,具体表现为在转让过程中必须遵循半数同意和优先购买规则。尽管在此之后我国对《公司法》做出的多项调整中都没有涉及到这方面,但现行的规则在实践中所暴露出来的问题却依然不能忽视。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我国经济体制中的重要一环关系着我国经济发展的持续稳定,其股权转让问题的有效解决是完善体制的必行之举。  相似文献   

10.
《江西社会科学》2014,(5):161-165
《鹿特丹规则》被誉为"国际货物运输的世纪公约",对当代国际航运以及国际贸易产生了深远影响。《鹿特丹规则》承继《维斯比规则》,强调以货物在交货地的"交易所价格"为货损赔偿额的首要标准,体现了对国际贸易方合理期待的保护,具有实践上的适用性。由于对法律用语之误读,《鹿特丹规则》当前官方公布的中文本将"交易所价格"理解成"交易价格",从而导致承运人赔偿标准的根本性错误,必须予以纠正。通过对《鹿特丹规则》相关条款的考证,有必要借鉴《鹿特丹规则》,修改我国《海商法》的相关规定,将对承运人的民事赔偿标准由现行的CIF价格标准改为"交易所价格"标准,同时扩大"交易所价格"标准在我国的适用范围,以充分保障我国参与国际运输的船货主体之贸易利益。  相似文献   

11.
对国际人格权侵权管辖问题的解决,欧盟主要依据《布鲁塞尔条例Ⅰ》中第2条第1款所规定的被告人住所地法院管辖规则,以及第5条第3款所规定的损害事实发生或可能发生地法院管辖规则。尤其是条例第5条第3款之规定,作为欧洲法院试图统一欧盟国际人格权管辖规则的依据和起始点,欧洲法院关于该条款的解释和发展备受瞩目。但欧洲法院的现有实践既未能提高管辖权判断的确定性,也不能有效地规制当事人挑选法院。同时,欧洲法院还面临着新问题:对互联网与非互联网人格权侵权案件的管辖依据,是否必须予以区分,以及对《布鲁塞尔条例Ⅰ》所确立的特别管辖规则之适用,是否有必要从严解释。基于未来欧盟恰当解决人格权侵权管辖规则问题之考量,对欧洲法院之相关实践进行检讨具有重要价值。在不对互联网与非互联网人格权侵权案件的管辖规则予以区分之前提下,对欧洲法院在“谢维尔案”中确立的“马赛克准则”,已有调整之必要。同时,对“利益中心地”理论的取舍,也应重新考量。  相似文献   

12.
《江西社会科学》2018,(1):18-23
麦金太尔在早期重要作品《道德荒原笔记》中通过对斯大林主义进行人道主义反思,以构建历史主义的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弥补当时英国新左派在批判斯大林主义过程中出现的方法论缺失。他认为,人的欲望得到满足即道德,前者决定着历史的发展,因而人类的发展史就是一部道德史,并且在这一过程中体现出了客观化的道德规则。但是,这种将马克思主义历史观同德性理论相结合的方法充满主观性和随意性,并不足以成为发展马克思主义道德理论的可靠路径。  相似文献   

13.
框架是组织意义生产的潜在规则,它以话语符号为载体,在媒体文本中体现;框架分析是通过探究话语符号中的蛛丝马迹来揭示文本背后的规则;隐形规则的特征集中体现在意义生产者对相同事实而采用的不同架构方式及其产生的差异性效果.采用文本分析方法比较主流外媒中美国的《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与英国的《泰晤士报》对"中国制造"召回的报道框架,能够有效分析媒体话语背后的框架并凸显其特征.美国媒体多将产品质量问题视为中国政经体系的整体性问题,而英国媒体更多从企业是否恪守道德或中国遵守国际产品标准角度将该问题作为个别事件而加以报道.不同架构方式反映出了英美两国媒体在价值观和文化上的差异.  相似文献   

14.
乂田 《阴山学刊》2007,20(1):61-62
据东汉赵岐《孟子题辞》记载,汉文帝时已置《论语》博士,说明汉初《论语》已经存在,陆贾《新语》、董仲舒《春秋繁露》及其对策对《论语》的引用也说明了这一点。《论语》在汉初已出现,汉初鲁学、齐学并盛,故在这一历史时间已存在鲁学《论语》、齐学《论语》了,只是期间《论语》无定名,从而也无《鲁论》、《齐论》之称,但无名而实存的《鲁论》、《齐论》比《古论》出现得早。  相似文献   

15.
刘承韪  刘磊 《广东社会科学》2022,(3):235-246+288
在私密信息的侵权责任构成上,隐私权保护规则适用的是过错责任,个人信息保护规则适用的是过错推定责任,《民法典》第1034条第3款确立的私密信息隐私权保护优先规则导致两种保护规则在侵权责任构成的过错要件上存在冲突。由于限缩适用《民法典》第1034条第3款前半句或《个人信息保护法》适用范围均难以彻底化解这种冲突,不妨考虑隐私权保护规则优先性的缓和化方案:隐私权保护规则下私密信息的侵权责任构成,应降低信息主体对过错要件的证明标准,这可通过事实推定规则确定侵权事实及个人信息处理者在此基础上是否违反成文法义务来实现。  相似文献   

16.
具备深度学习和自主决策能力的智能医疗机器人有可能对传统侵权主体、主观过错、因果关系、归责原则带来颠覆性的改变.现阶段,医疗责任和产品责任能够较为妥善地解决损害的填补问题,高度危险责任能够在将来通过市场化途径解决不可预测性带来的非人为性风险.不妨借鉴欧洲议会的《机器人民事法律规则》,设立专门的监管机构和登记制度,通过强制性保险计划和赔偿基金项目达到损害填补与风险预防、科技进步与社会安全的有机统一.  相似文献   

17.
我国侵权冲突法立法已经历了一千多年的发展历程。《民法通则》、《海商法》和《民用航空法》规定了一般涉外侵权、海上侵权责任和民用航空侵权责任的法律适用规则;《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不仅对我国一般侵权冲突法进行了发展与变革,而且规定了产品责任、人格权侵权和知识产权侵权等特殊侵权行为的法律选择规则。我国侵权冲突法呈现出若干新的发展态势:侵权冲突法体系已经基本形成;涉外侵权法律适用规则日益多元化;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被全面引入侵权领域;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将在涉外侵权案件中发挥作用。  相似文献   

18.
罗尔斯在《正义论》中提出了一种用来获取社会正义原则的建构主义方法。为了全面论证罗尔斯正义原则所包含的不正义,分析马克思主义学派代表人物G.A.柯亨在《拯救正义和平等》一书中论证了该方法没有资格用来获取正义的基本原则。他逻辑上首先提出并论证了事实与原则关系的“非敏于事实”命题,即为了反映事实,那些反映事实的原则必须反映那些不反映事实的原则;然后以此命题为基础具体指证了罗尔斯正义建构主义中存在的两个混淆:把社会管理规则等同于基本原则,把服务于正义价值的原则等同于服务于其他价值的原则;最后得出结论认为正是这两个混淆导致了罗尔斯把最优的社会管理规则当作了正义的基本原则。为此,介绍了英语世界中几位有代表性的学者对柯亨这一批判的评论。  相似文献   

19.
《合并字学篇韵便览》的主体部分是以一定的规则对“旧韵图”和“旧《篇》《韵》”进行合并而形成的。“合并”是此书的灵魂和主旋律。张元善、徐孝二人在制定音韵部分的合并规则时,主要依据的是当时“以北京-河北地区方言为主的北方话”的实际语音。在按规则合并的基础上,他们又对部分特殊小韵和韵字进行了一些调整。时至今日,《篇韵便览》以明末北京话为基础方言的说法已被大多数学者所接受。然而无论从整体结构上看,还是从对部分特殊小韵和韵字的处理方式上看,均不宜将其所依据的基础方言限定在明末北京话的范围之内。  相似文献   

20.
侯字燕(2004年7月获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中文系古典文学专业文学硕士学位。主要著作:《夏完淳》《清华往事》。在《文学评论》《读书》《随笔》《光明日报》《百花洲》等报刊发表多篇文章。以下简称“燕”):宗璞老师,您好。春色已深,天气依然不暖和,您在小说里提过的“醒树风”却刮起来了。这几日您精神好吗?我们可以随便谈谈《红楼梦》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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