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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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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康德论意志的动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康德讨论了三个概念,即道德法则、意志和行为,并指出只有使道德法则决定意志,意志又决定行为,我们的行为才会有道德性。义务也是行为,它是出自道德法则的行为。康德分别在实践理性批判和道德形而上学的基础中两次定义了义务的概念。  相似文献   

2.
道德法则是康德道德哲学重要的概念之一。从康德对道德法则总的论述来看,道德法则就是理性法,其与自由、意志、至善等有着密切关系。道德法则是一种"应该"的命令,但是不一定遵从。所以,在实践中,要使行为准则能变成普遍规律,就要遵循道德法则实践路径内在的规定性。  相似文献   

3.
道德自由是主体根据道德必然达致的自由,它指向人道德上的自我实现。在道德上自我实现的统摄下,从道德必然与主体自由中就衍化出人的两种道德责任形式,即道德法则下的道德责任形式和意志自由中的道德责任形式。道德法则下的道德责任以道德必然为根据,以道德义务的形式出现;意志自由中的道德责任以道德自我为根据,以道德选择的形式出现。人的这两种道德责任是相辅相成的,在道德自由中,缺少其中任何一种责任形式,都会阻碍主体道德上的自我实现。  相似文献   

4.
康德认为,美德就是按照道德法则来决定行为动机的意志的力量,这与通常把美德看作优秀的情感欲望品质的美德观有着较大的距离.康德指出,再优秀的、令人羡慕的情感、欲望品质也不能保证其本身绝对的善.唯有纯粹的、客观的道德法则才能确保意志的善的价值.但正因为康德的美德理论绝对地排除情感的来源,所以其美德理论中也存有内在困难,他把理性世界作为本体界是失当的,但将康德的美德理论应用于公共美德的探究中却有指导性意义.  相似文献   

5.
道德评价是社会道德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科学、客观的道德评价对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在道德评价中对动机的评价占有重要地位。动机具有主观性、内隐性的特点。思想史上"无人为恶"的观念主要是基于动机基础上的个人行为选择与自我评价。对动机的善恶评价还必须有社会评价;同时,我们还需要明确和统一什么是善、善的标准等问题。善是善和善的事物的统一;善的标准具有历史性、阶级性,是相对性和绝对性的统一。科学、准确地认识善和善恶评价标准,不断提高我们的认识能力、分析能力、人生社会阅历,在实践中我们就能对动机进行客观准确的分析,对行为善恶做出公正客观的评价。  相似文献   

6.
晏辉 《河北学刊》2023,(5):48-62
现代政治结构之根本不同于过往社会形态的方面,就在于它从本质主义出发界定和规定自身,将政治等同于权术、权谋这一根深蒂固的观念改造成朝向终极之善的观念、知识和理性。只有将特殊意志置于一般意志之上、将实践理性置于实用理性之前、将公共意志置于个人意志之首,一种最大限度地实现效率与公平、正义与平等、自由与幸福等价值原则的制度安排才会产生。现代政治观念的确立只是坚定了信念、确定了方向,只有找寻到实现终极之善的手段之善才能确实找到其始点、要素、环节和道路,这是拥有和分有逻各斯而行动的事情,而这就需要知识、理论和思想,而不是情绪、意见和常识。当把观念和知识统合地运用到政治事务中,一种将普遍与特殊、抽象与具体、理论与实践结合到行动中的综合能力和品质就会产生,这就是理性。理智和努斯是实践理性中的两个关键环节,沉思的理智是对不变事物的沉思,实践的理智是对可变事物的考虑,考虑和推理是一回事;努斯则是基于欲求而对某种善的事物的追求,它既要求获得就事物自身而言的真,又要求获得对于人而言像真、似真的事物,即善自身。现代政治结构既是目的性的又是功能性的,一个追求和实现终极之善的政治自身就是善的,其本身就值得追求,因为...  相似文献   

7.
王奎 《兰州学刊》2011,(10):6-10
康德对道德法则(moralisches Gesetz)的演绎和证明无疑在其道德哲学中占有重要的地位。道德法则以及相关的自由概念若不具有客观实在性,则道德将会成为一种"虚构的观念"和"头脑的产物"。然而不幸的是,在其代表作《道德形而上学原理》和《实践理性批判》中,康德的思想发生了很大的转变,甚至是巨大的颠倒。在前书中试图从自由来确立和演绎出道德法则,后者则是明确反对有任何关于道德法则的演绎,并同时从道德法则演绎出自由。在此背景下,文章首先分析和评价这两种不同的演绎,然后通过比较来解释这种转变的原因以及意义。  相似文献   

8.
论西方文化中的人性维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杨永明 《学术论坛》2007,1(10):10-13
西方文化在其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几个不同的人性维度.古希腊文化张扬个性,放纵原欲;基督教文化在"原罪"与"救赎"中探求人性终极意义;理性主义和非理性主义的人性关怀则蕴涵着对意志自由的反思与批判精神.几个维度的错综延伸展示了由生命意识的统一和谐与分裂冲突所体现出的不同欲求,即自然欲求、理性欲求和形上欲求.这些欲求支撑起了西方文化的人性空间.  相似文献   

9.
善恶矛盾是道德体系的基本矛盾,这是由它的普遍存在性、历史悠久性、体系的重要性决定的。一般意义上的善恶范畴,只能作为伦理学研究对象,而不能作为客观的、具体的衡量标准。只有特称的善恶范畴,才能作为道德事件的评价标准。这是由特称的善恶范畴的观念形式确定性、民族传统意识确定性、时代精神确定性所决定的  相似文献   

10.
迈克尔·斯洛特将"移情"这一心理学的热门概念援入道德领域,系统论证了一种强调"移情"在道德生活中起普遍决定作用的道德学说。但人类这种较为普遍的移情能力并非完满无缺,它自身存在诸多难以克服且与生俱来的缺陷,移情在道德领域并非具有如斯洛特所认为的那种普遍适用性和最终决定性,斯洛特移情道德学说的叙事范围与理论论阈需要认真检视。其一,基于"冷-暖移情"难以在旁观者与行为者之间建立起可靠的道德评价关系;其二,移情的"利他本性"很大程度上忽视了"自我移情"的重要性;其三,移情并不能提供斯洛特所认为的那种普遍道德解释能力。虽然斯洛特极力证明移情是一种较之理性主义更具道德优越性的"不证自明"的道德能力,但显然仅靠冷暖移情这种经验反应机制难以满足道德判断的实际需求,其道德有效性和移情机制有待进一步验证与完善。如若置这些难题于全然不顾,斯洛特以移情作为普遍道德基础的理论抱负更加难以实现。  相似文献   

11.
在语言问题、客观性问题和分界问题上,逻辑实证主义都是陷入困境的,从而其基于事实与价值的两分而将价值问题排除在理性探讨的范围之外的论断是无法被充分辩护的。否定价值领域内的智识可能性将从根本上否定我们对于正当性追问的意义,并剥夺我们对自己置身于中的社会秩序与政治法律制度进行批判性反思的资格。而"价值客观化"的努力者则在其所理解的"科学确定性"的意义上来把握价值问题,导致对确定性的迷信。在价值领域内,理性具有参与的能力及作用。对于价值领域内的智识可能性,其所必需的理性无法达成对于世界与生活的最终理解和绝对把握,然而却能完成在具体历史情景中的使命。从而,对待价值问题的合适态度应当是一种恰当的"道德实在论",它首先承认价值领域内的智识可能性,但并不因此而承诺某种确定无疑的道德体系或价值集合。  相似文献   

12.
虽然目的王国在康德道德哲学体系中占有重要位置,但它依然面临着困境:第一,目的王国只是康德道德学说的理想假设,并不能对道德法则的有效性做出合理证明;第二,目的王国很难与人们的实际道德生活相融合.面对这些困境,当代康德研究者提出的康德式辩护,旨在阐明:其一,目的王国是基于人性原则对道德法则做出的论证;其二,目的王国通过道德法则的作用与实际生活密切相关.  相似文献   

13.
王阳明与康德各自以"致良知"和"意志自由"为拱顶石建立起了道德学说,并由此成为中西方传统文化中道德哲学领域难以逾越的丰碑。在康德的道德自律概念中,道德法则作为纯粹理性的一个不容置喙的事实已使自由意志的实在性得到了确证,从而实践理性就在自由的领域之内引导着自我,达到了自由即自律的立法原则。而王阳明的心学思想同样蕴含了道德自律的理念内涵,"良知"作为"心之本体"的基本规定就是"自家底准则",即"良知"自能辨别是非、评判善恶以至于作出祛恶扬善的价值选择。  相似文献   

14.
道德原则的有效性是康德道德哲学必须要处理的一个问题,因为道德原则在其道德哲学中居于中心地位,如果没有有效性,其实在性将遭到质疑。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道德形而上学的奠基》《实践理性批判》中对该问题进行了分析。他通过分析道德法则对人具有普遍必然的约束性论证了这个问题。道德法则是实践法则,人类有理性自律能力,就必然且能够接受道德法则的命令,从而使准则具有法则的形式,做到自律,这也是道德原则对人产生有效性的方式。这种方式,事实上还是一种形而上的设想,现实生活中,绝对命令能否被人遵守依然是个难题。  相似文献   

15.
《理论界》2016,(12)
伍德基于实在论诠释道德法则,主张道德法则的约束力来源于法则本身;奥尼尔立足于建构主义立场,提出建构理论诠释道德法则。尽管两种道德法则诠释各有不同,却启示着我们从新的角度思考与回应道德问题。  相似文献   

16.
对善的定义虽存争议,但善存在着层次性却是可以确定的。从利己与利他角度而言,传统伦理学将纯粹利他视为最高层次的善,而我们则认为利己与利他的统一是最高层次的善,对最高层次善的不同界定,是奠定理想道德与现实道德的基石,其理论意义与实践意义显而易见。  相似文献   

17.
白文君 《兰州学刊》2007,(11):102-104
康德的道德应当体现其先验主义伦理的特色.其道德应当体现了一种基于理性理念的秩序,它源自作为可能世界的智性世界并对现实世界施加影响.正是基于此,才能厘定道德应当与善的关系,即道德应当先与善.并对"应当意味着能够"命题的一些的错误理解作了批判分析,认为"应当意味着能够"命题不是在逻辑上和现实上,而是在意志意向道德法则的可能性上理解.  相似文献   

18.
道德实践中情理关系的澄明,有助于坚定道德信念,理清修养的次第与旨趣。就自觉性与超越性而言,情感在道德中似乎较为消极,但论及自主性,道德还是以情为本的。践行理性观念的意志所压抑的不是情感,而是情感的直接欲求,道德实践真实成就的是情感的创造进化。由伦理而道德的过程,首先要经受观念与自然之对立,即伦理化道德的他律阶段。以理化情的意志践行绝不止于情与理一定比例下的交融,终将实现“德性自证”的“反身而诚”,证成自由意志的情理不二、理欲合一、全事即理的本体性格,及其普遍立法不离特殊的“应化”“创造”特点。  相似文献   

19.
就当代学者来说,如何从经验考察来验证人是否有先天或普遍的道德情感会是很有启发的道德心理学议题。从道德心理哲学的角度重新解析张载以及王夫之的道德理论。探讨他们对道德的可能性,善的根源的解释,以及他们对恶如何产生,如何对付的主张,我们会发现,张载比较强调理性的重要性,而王夫之则从道德情感出发。两种理论的比较可以作为我们进一步思考的出发点。  相似文献   

20.
晏辉 《学术研究》2012,(1):12-22
在伦理学的学科内,何种事项具有内在价值和自足性,其本身就值得追求,之后确定我们应当做什么,这是我们需优先考虑的问题,至于是把幸福还是把善良意志确立为具有内在价值和自足的,则是在此之后才进行研究的题材。与此相关的是德性之美与城邦之善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问题,尽管个体的德性是城邦之善的基础,但却无法从德性之美推论出城邦之善来。道德的个人和缺失道德的政府以及道德的政府和不道德的个人都可能是存在的。一个基本的事实是,一个缺失道德的政府比不道德的个人所造成的危害可能更大。然而长期以来,政府的"德性"(或城邦之善)如何可能的却没有真正成为伦理学深入讨论的对象。如果说个体的德性取决于个体的"善良意志"或"优良品质",那么城邦之善则决定于精英集团的集体智慧和公共理性,也更取决于政治家和公务员的德性结构。分别讨论个体德性的结构和政府德性的生成,继而分析连接二者的逻辑环节,无疑是重要的理论任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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