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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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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5年以来,网络直播发展迅速,直播平台之间竞争日趋白热化,平台与平台之间的法律纠纷开始出现,政府也开始讨论相应监管制度。2017年修订、2018年生效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经营者”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定义做出了修改。在此情况下,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是否适用于因网络直播行为而引发的直播平台之间的法律纠纷的问题值得探讨。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具体表现出发,分析网络直播行为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现象,论证《反不正当竞争法》在此领域适用的可行性。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在网络直播平台领域的适用仍存在界限不明、监管困难、消费者保护不力等缺陷,进而提出明确相关法律体系界限、扩大法律监管权限和赋予有关主体诉权等相应建议,为网络直播平台市场的法律规制和完善提供理论参考。  相似文献   

2.
从《反不正当竞争法》之修改看我国竞争法体系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的竞争法体系以《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两部分为核心内容,我国竞争法体系的完善就需要这两部分各自的完善与彼此间的协调.由于《反不正当竞争法》在立法体制上存在诸多问题,且《反垄断法》刚施行不久,因此,《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改已势在必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改必须科学界定经营者,拓展经营者的主体范围;合理认定不正当竞争行为,增强《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灵活性与实用性;健全法律责任制度,确保《反不正当竞争法》执法的统一.  相似文献   

3.
何泽华 《理论界》2011,(6):50-52
竞争是市场经济得以运行的机制,是市场调节的动力,在市场运行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经营者的不正当的竞争行为,一方面损害了其竞争对手和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另一方面导致了整个市场秩序的紊乱,使市场竞争不断恶化,陷入恶性循环之中,进而妨害经济发展、技术进步,我国为了保护诚实的经营者和消费者,维护市场的秩序,于1993年出台了《反不正当竞争法》,通过行政、民事、刑事三个方面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了规制,起到了卓越的成效。然而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许多新形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一一出现,原来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已经不能全部满足规制不正当竞争的需要,《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订迫在眉睫。本文从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定入手,介绍了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危害以及现行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分析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规制时存在的实体和程序上的缺陷,并针对每个缺陷进行完善,希望对我国的法律的修订尽一点力量。  相似文献   

4.
商誉淡化是商誉侵权领域的一种重要行为类型。在规制商誉淡化的法律体系中,反不正当竞争法处于补充性和设防性的地位。在商誉保护的模式构建中,以完善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为主的阶段性模式是最现实和最合理的选择。在完善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过程中,商誉的保护范围、行为类型、侵权标准和法律责任等都是必须重点予以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5.
俞晓辉 《理论界》2007,(3):65-74
在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制定中及制定后的时间里,我国《反垄断法》尚未出台,但是现实经济生活中行政性垄断、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的行为十分严重,威胁着市场竞争的健康发展。本文通过解析《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条文,寻求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6.
外国竞争法对我国竞争立法的启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李艳 《理论界》2001,(1):31-32
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把垄断法称为“市场经济的宪章”、“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石” ,他们的竞争法经过一百年的不断发展与完善 ,形成一个完整的法律部门。其中美国的《反托斯法》、欧共体《反不正当竞争法》、德国的《反限制竞争法》等。这些法律对我国如今的竞争立法有很大的借鉴意义。反观我国的相关法律中 1 993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该法所禁止的行为多属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内容。我国制定一部完备的竞争法刻不容缓 ,以下可从外国竞争法中得出对中国竞争立法的启示。一、实体规范1 .行政性垄断。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相似文献   

7.
徐瑞 《理论界》2011,(11):67-69
反商标淡化理论的起源,在于反不正当竞争法与知识产权保护关系的论著。读《The Rational Basis of Trademark Protection》一文后,笔者从中归纳了以下几个问题:知识产权保护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关系为何?商标权保护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关系为何?何谓商标的淡化?反商标淡化与反不正当竞争的关系又如何?文中将一一论述之。  相似文献   

8.
关于完善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几点意见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1993年所制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有许多不成熟之处,其主要问题是法律地位偏低;有关法律主体的规定前后矛盾;不正当竞争行为及其责任的范围过窄;实施机构缺乏足够的统一性、独立性和权威。为完善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应作如下改进一、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予以修订,使之上升为基础性法律;二、政府部门不作为该法的法律主体;三、将该法的管辖范围扩大到一切不正当竞争行为;四、规定不正当竞争行为承担必要的刑事责任和超损害赔偿民事责任;五、设立全国统一、独立和有足够权威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机构。  相似文献   

9.
双边市场是正确认识互联网平台企业的理论基础,市场公共性决定了平台企业必须承担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义务.竞争利益是认定平台企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核心要素,滥用相对优势地位、限制用户使用替代产品、恶意破坏对手合法商业模式及流量劫持是平台企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基本类型.履行权利保护义务、保护大众利益及基于商业道德和行业规范是排除平台企业不正当竞争行为时的考量因素.《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送审稿)》相关条款对互联网平台企业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了初步规定,但仍需完善.  相似文献   

10.
已经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无疑是我国市场经济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是,通观全篇,觉得过于粗放,不够全面,比如对本法的效力尤其是空间效力问题,就没有加以规定。本法在我国境内施行,是不持异议的,但是本法能否域外适用呢?所谓域外适用,我的理解是:当他国公民或法人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或后果影响到本国利益时,则本国叵不正当竞争法可以适用于该外国公民或法人的行为。下面,我试从三个方面对找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能否域外适用作一个肤浅的论证。以就教于大家。一、国外《反不正当竞争法》城外适用的理…  相似文献   

11.
商业标识立法保护的新发展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2014年5月1日生效的《商标法》和正在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从立法层面,对商业标识的保护做了一些新的规定:首次确立了商业标识的概念;扩大了商业标识的保护范围,加大对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的保护力度,增加和细化了商业标识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对假冒商业标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从使用延伸至生产经营等其他环节;注重对商业标识权利冲突的立法协调,对商业标识反向假冒行为的双法规制。两部立法保护的对象虽各有侧重,但共同关注对商业标识使用的界定,在判断商标侵权和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标准上有其共性。两部法律相互补充,力图协调解决商业标识之间的权利冲突,呈现出立法体系化之美。  相似文献   

12.
《理论界》2021,(5)
目前我国的著作权法只保护时事新闻作品,而不保护单纯事实消息的新闻。然而,单纯事实消息新闻有着迫切的保护需求,故可以从美国的"热点新闻转载挪用规则"和德国的"不正当模仿他人成果规则"中思考如何保护我国单纯事实消息的新闻。从法的价值平衡角度出发,可以得知著作权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在新闻的保护方面并不是冲突的。通过整合美国、德国的有关规则,并借鉴意大利著作权法原始获得新闻者16小时优先传播权的规定,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一章规定新闻事实挪用行为的法律规制。  相似文献   

13.
关联性混淆规范从我国《商标法》移入《反不正当竞争法》,扩大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调整范围。比较来看,《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商业标识(权)的排他性基础是“一定影响”,其知誉度要求明显低于驰名商标,但《反不正当竞争法》却给予其同驰名商标一样的排他能力,这不仅缺乏法理依据,也有架空未注册驰名商标制度的风险。因此,有必要建立与排他能力相匹配的财产能力,留出“一定影响”的标识和未注册驰名商标之间的发展空间才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应然使命。为此,需要对适用中关联性混淆进行相关地域市场和相关商品市场的限制。  相似文献   

14.
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确定首先需要确认正当的标准,这与市场经济的价值判断和道德标准内涵是一致的.市场经济的价值判断体现在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公共秩序"的确定中.区别于公法中的正当秩序,纯粹市场经济意义上的正当秩序,所以,要求与公法作彻底分离.否则,不能实现公共秩序中的正当性要求,不能实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要求.反不正当竞争行为中的公共秩序的确定是以政治社会与市场社会的分离为基础的.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存在着公共秩序的缺失,在一定程度上是民事侵权法的延伸.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需要完善正当竞争标准与建立一个合乎人的发展的善的市场经济,这也是<反不正当竞争法>存在的意义与价值.  相似文献   

15.
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判定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互联网领域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具有与传统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同的特点,应对其进行类型化。把行为违反了客观规范作为判断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起点较为符合法律思维。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一般性条款可以用来作为判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据,无需创造新的规则。在判断要素的衡量上,至少应当包括商业模式、对互联网用户的影响、流量与数据、行业与自律规范。  相似文献   

16.
本文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目的、调整范围进行了概述,并以长虹集团控购彩管的行为为例,运用经济学理论探讨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精神中所强调的经营者行为对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影响,对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分析了供给垄断行为,指出了法律保护的不足之处,最后,提出了完善制止不正当竞争,维护公平竞争的措施.  相似文献   

17.
蒋慧 《学术论坛》2007,(2):147-150
文章指出引入竞争法对侵犯或滥用知识产权行为进行规制是经济发展的必然,分析了知识产权与不正当竞争的关系,指出知识产权的民法保护与竞争法保护的诸多差异性,阐明知识产权的民法保护与竞争法保护存在的竞合趋同性,并从竞争法对知识产权的补充式规定入手,深入探究了竞争法对知识产权的兜底保护,最后剖析我国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知识产权规定存在的不足并提出修正建议。  相似文献   

18.
数据抓取行为乃是大数据时代下一种新的商业行为类型.在既往的司法实践中,法院对数据抓取行为的规制往往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展开,通过考察该行为是否违反商业道德来认定行为的正当与否.但是这一模式却存在一定问题,商业道德标准本身具有一定的模糊性,过于依赖商业道德则有可能限制具有更高经济效率的行为的发展.在这种情形下,有必要对现行规制模式进行反思.通过对反垄断法分析思路等内容的借鉴,修正后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视角下的对数据抓取行为的规制分析应当围绕着行为的竞争效果、合理理由等内容展开.在修正后的规制模式下,数据抓取行为能够尽可能地实现不同经营者之间利益的平衡,促进市场的经济效率,维护公共利益.  相似文献   

19.
侯嘉琛  平乐祥 《南方论刊》2020,(8):67-69+72
2017年颁布实施的《民法总则》中首次提出对网络虚拟财产进行保护,但是该规定只是原则性的,无法满足网络时代对虚拟财产保护的需要。而《反不正当竞争法》作为维护市场秩序的兜底性法律,可以通过规制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提供对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该文从网络虚拟财产的概念界定与分类出发,通过对竞争法保护范围的要件分析,探索出虚拟货币、平台式网络虚拟财产、交易式网络虚拟财产三种类型的竞争法保护路径。  相似文献   

20.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亟需修订完善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反不正当竞争法也被称为公平竞争法 ,其价值理念在于保护公平竞争 ,反对不正当竞争。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已有近十年的历程 ,期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某些不正当竞争行为做出了一些细则性的规定 ,但在总体上没有进行过一次全面修订。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经济生活中一些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出现 ,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立法已越来越不适应现代市场发展的需要 ,不能很好地维护和完善我国市场秩序和竞争秩序 ,它的不足之处亟待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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