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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中国封建法政体制至清代臻于完善并开始解体。清朝承袭明制,建立了比较完整、严密的法政体制,其中实行的三法司会审、秋审、九卿会审等制度,非司法官员参与司法等,都起到了慎刑的作用;但清代后期法政体制在运作中弊窦丛生、逐渐瓦解,直至1906年清政府改革官制,使司法与行政分立。  相似文献   

2.
会审公廨是中国社会在半殖民地半封建时期的一种特殊司法现象,传统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会审公廨在不同的时期对中国司法权的"攫取",但现有的史料表明,上海公共租界会审公廨将一些商事纠纷移交给上海总商会处理,这种司法权的"让渡"与"攫取"的冲突,需要合理的历史解释.会审公廨司法权的"攫取"是租界寻求司法保障以维护其秩序,司法审判权的"让渡"是租界对商会这一优质的社会司法资源的有效利用,以求及时解决商事纠纷以维护租界秩序,司法审判权的"攫取"与"让渡"在维护租界秩序上实现了价值目标的统一.  相似文献   

3.
屈文生 《学术月刊》2023,(1):191-207
新发现的上海公共租界会审公堂于同治十三年末(1875年1月)开庭审理的“熙尔控杨泰记案”罕见中英双语全案刻本,完整记载了原告起诉状、被告答辩状、两造外籍律师对双方证人的直接询问、交叉询问、再直接询问及结案陈词等审前与审中各环节内容,对于会审公堂早期诉讼程序与审判模式等问题研究具有可贵的史料价值。本案前身熙尔控中国御国家案发生于1862年,因原告方欠缺关键物证,本于1863-1864年间已经美驻沪领事法庭组织“会断”为原告索欠不成立,但这起本已了结的陈案在美驻京公使的授意和驻沪总领事官的同意下,依据条约确立的被告主义管辖原则于1874年再度在另一司法机构即会审公堂提起“会审”。同一案件经“会断”到“会审”即一事二审的程序表明,西人实质性操纵着租界司法机构的案件管辖权。本案同时表明,实践中的早期华洋诉讼程序有别于《会审章程》文本中规定的诉讼程序,早期会审公堂实有初等公堂和高等公堂凡两种。初等公堂实行华官主审-洋官陪审制。高等公堂实行华官-洋官会讯制,遵循“审-判”分离模式,即案件由华官洋官会同审讯,判决由华官独立作出。领事在早期会审公堂扮演的是“断事者”而非“断法者”的角色。  相似文献   

4.
18世纪,中朝文人交流呈现出一派繁荣景象。朝鲜使团频繁出使清朝,为中朝文人的接触与交流提供了前提条件和客观基础。18世纪初期的朝鲜朝文士多是希望见到对明朝怀有深厚感情的清朝士人;此外,朝鲜文士积极接触清朝文人:一方面缘于希望实现贤者嘉会、倾心剧谈的夙愿;另一方面意欲加强双方的文化了解,实现显扬声名的愿望。而一些清朝文人或因赏识、钦佩朝鲜文士的才学,或为了商业目的,或为了看朝鲜朝使者的衣冠及期望得到朝鲜的特产,也主动结交朝鲜文士。  相似文献   

5.
清代由于海难而漂流到中国与朝鲜沿海地带的漂民救助问题,主要包括两国对漂民的身份核查、安置、资助、管送等方面的内容。从具体救助程序上看,清代中朝两国间较为完备的救助机制业已形成。在处理漂民事宜的外事程序以及对疑似越境漂民问题的处理上,也形成了国内外相结合的调查、通报体制并且带有典型的朝贡关系特征。而不同时期清朝规定的漂民管送方式的变化以及对朝鲜救助清漂民所做出的回应,反映出康熙中后期之后两国关系逐渐走向顺和的趋势,由此也使得双方间的漂民救助机制得以良性运转。  相似文献   

6.
盛京将军在清代八旗驻防将军中地位最高,但因处陪都盛京,其权力却受到严重的制约。盛京将军与奉天府、盛京五部等陪都机构互不统属,而职权却多有交叉重叠,在权力上存在尖锐的矛盾,造成盛京地区事权不一,行政效率低下。随着时代的变迁,盛京将军与陪都机构的权力关系不断发生变化。从清初盛京将军、奉天府尹、盛京五部三方分权并立,到乾隆中期将军与五部并立,再到光绪初年五部权力被削弱、府尹事务由将军兼管,最后到光绪末年五部、府尹被裁撤,事权完全归于将军,这种权力关系的演变,使事权由分散走向集中,为盛京地区逐渐向行省体制转变创造了必要条件,体现了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  相似文献   

7.
在中朝传统邦交关系体制下,两国一直在海难救助方面保持着良好合作和互动关系,双方都有出资救助对方海难漂流船只之义务。1882年,中朝缔结《中朝商民水陆贸易章程》,该章程变通了两国的传统邦交关系,并将海难救助形式与国际接轨,规定双方不再承担彼此海难漂流船的救助费用。此后,中国依然按照传统惯例救助朝鲜海难漂流船只。而朝鲜对中国海难漂流船只反应冷淡,甚至施之以抢劫。其背后原因乃是多方面的:既与中国渔民对朝鲜西海岸捕鱼业的冲击有关,也与朝鲜摆脱清朝控制的政策倾向及其社会秩序紊乱、自然灾害频发相关。  相似文献   

8.
沈馆陪臣郑雷卿欲借清廷之手惩处贪赃枉法、作恶于朝鲜的清朝译官郑命寿,却遭案情逆转,终以诬陷罪被处极刑。郑案的发生有其偶然性,但却是郑命寿与朝鲜、特别是与朝鲜关西士族之间长期矛盾的集中反映。在审理该案过程中,清朝关注的根本问题在于朝鲜本国的军政动向和政治态度。只要案情性质无关重大军政问题,清廷则尽力依法裁决、谨慎对待。不过,在明清战争的特殊背景下,专管朝鲜事务的清朝外交官员被赋予了更多裁决权力,也是毋庸置疑的,这在很大程度上增添了郑案的悲剧性。郑案发生后,朝鲜方面未能积极展开营救,反映了其弱国无外交的现实,但郑雷卿的忠义精神仍得到朝鲜上下的充分肯定。  相似文献   

9.
19世纪70年代至90年代中期,中朝关系在宗藩体制与国际公法双重秩序下演进。清政府开始在中朝宗藩关系中策略性地引入国际法:既以条约不可违犯的国际法规范遏制日本对朝鲜的野心,又利用某些自然天成的自然法学说来强化宗藩秩序的天然理性。尽管宗藩观念与国际公法在属国、主权等问题上存在分歧,清政府却对国际法有意误读与取舍,实现宗藩关系的自适性调整,主要体现于:运用国际法的均势理论建构朝鲜半岛国际均势;通过通商条约和贸易章程塑造朝鲜二元国际身份;按属国体制建立朝鲜近代驻外使臣制度。总体而言,宗藩体制引入国际法,以维护中国宗主国身份和朝鲜附属国地位为依归;宗藩关系对国际法的利用具有极强的功利性,屡屡在国际法的支援下实现因应调适。宗藩体制与国际法的繁杂关系,展现了晚清中国面对西方国际关系冲击的本土立场和向近代外交转型的内在动力。  相似文献   

10.
郭海燕 《文史哲》2007,(1):113-120
中国和朝鲜之间传统的宗属关系,从19世纪70年代开始,受到日本等国愈来愈严重的挑战,清朝传统的宗属模式的外交政策也随之产生了转变。在中日争夺朝鲜通讯权这一外交交涉问题上,清政府的外交政策就表现得相当灵活,既充分利用了中朝之间传统的宗属关系,又吸收了近代外交的条约形式,从而挫败了日本的挑战,实现了对朝鲜通讯权的控制,并成功维护了与朝鲜的宗属关系。而这种宗属关系又是以新的形式和内容出现的,即传统宗属体制与近代条约体制相结合的新东亚宗属关系,体现了清末“传统外交”与“近代条约外交”并用的二重外交方式,这是清朝外交政策转变的重要趋势。  相似文献   

11.
康熙帝为调整中朝关系的矛盾,在政治经济方面严格要求朝鲜遵守藩属国礼仪,在司法行政方面尽可能为朝鲜创造宽松、友好、亲切的氛围,在国防方面曲从朝鲜不情之请。康熙帝运用中国古代对外关系的传统理念,把朝鲜拉回到“事大以诚”的轨道上来。但是,由于康熙帝对朝鲜定位存在模糊认识,也留下了历史的遗憾。  相似文献   

12.
面对19世纪中后期清朝在内忧外患打击下陷入的严重危机,朝鲜也深感“唇亡齿寒”.但同时其自尊与主体意识也逐渐凸现出来,传统的“事大主义”正在发生动摇.究其原因,主要在于两点:一,清政府始终没能获得朝鲜的真心事大与诚服;二,明清的对朝不同政策,以及清政府回避实质性责任的功利性对朝政策.  相似文献   

13.
朝鲜朝壬辰倭乱时期,因战争和饥荒,朝鲜流民不断涌出.其中,一些人为了生存自行越境,或投靠明军,后以同行的方式迁入中国.明军出于救济难民、便于活动、增强军力等多重考虑,大量接收朝鲜人于军营中,后来明军撤兵时带领他们迁入中国.迁入中国的朝鲜流民人数有数千人,他们主要流浪乞食或做家丁、或成为边防地区的军人,也偶尔有人从商等.其中,军人被视作有望在短期内提升身份地位的捷径.朝鲜流民虽对故国满怀乡愁,但在回国意愿方面,受入境过程的自发性与被动性、在故国有无亲人、在中国有无职业及满意度、成婚与否及有无妻儿等个人因素的影响,表现出了极大的差异.  相似文献   

14.
18世纪下半叶,朝鲜朝燕行使节对满族的描述开始趋于客观,他们将乾隆描写成勤于政事、孜孜求治且“满面和气”的英明君主,其原因与正祖朝朝鲜君臣心目中将乾隆的地位提升到清朝皇帝所能达到的最高点有关。与此同时,他们也指斥了乾隆的专横独断等行为。通过这些描述,塑造出一个比较客观的清朝皇帝形象。  相似文献   

15.
朝鲜朝燕行使臣笔下清朝中国形象的嬗变及其内因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朝鲜朝燕行使臣对清朝形象的感知与描述与其隶属的朝鲜朝社会或朝鲜朝士大夫阶层对清朝的总体想象密不可分。但具体到特定的经验个体,由于其具体身份不同、对异国的观察时间与观察程度不同,因而所得出的结果也必然有所不同。而出自对清朝社会观察时间较长、观察次数较频与观察程度较深的作者之手的"使华录"文本,会较少受到朝鲜朝社会对中国总体想象的影响,我们从中也能够更加全面、透彻地观察清朝社会的"实像"。  相似文献   

16.
清朝出使朝鲜半岛的纪行文献现存四十二种,其中有三十种是笔者首次发现的。这些文献始于康熙十七年,迄于光绪二十一年,伴随着清代中朝宗藩关系的发展而生成。清代朝鲜纪行文献内容丰富,题材广泛,其中包括诗歌九百余首,日记十一部,笔记九种。它们生动反映了清代中朝两国政治经济、思想文化、军事外交等方面的交流史实,也真实记录了朝鲜半岛的自然地理、社会风俗、军事外交以及近代化历程等多方面的情况。深入研究清代朝鲜纪行文献,有助于全面把握清代中朝宗藩关系,也有助于在综合中日韩三国文献的基础上,深入研究17至19世纪东亚各国的政治外交思想文化状况。  相似文献   

17.
《理论界》2016,(8)
以马克思、恩格斯、列宁为代表的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司法活动十分关注,其论著中蕴含着非常丰富的司法理论。经典作家认为法官是法律的真正解释者,审判独立是司法活动的本质属性,"同类人审判"是司法民主的有效方式,司法应当追求实质公正。但是,经典作家的司法观在当代中国遇到了一些实践难题,例如如何正确处理法官释法与司法审查、审判独立与宪法规定、"同类人审判"与司法专门化、实质公正与程序公正的关系问题。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扩大法官的司法审查权,建立保障法官独立的体制机制,改革人民陪审员制度和引导国民树立程序公正理念。  相似文献   

18.
柳岳武 《天府新论》2008,(1):124-130
国内外学者对清朝司法的域外形象缺乏深入关注,但就实际情况而言,早在18世纪,西方人士就对它做出了褒贬不一的评述.西方人不仅承认清朝司法总体上的合理性,而且还认可清王朝法典对社会、对老百姓的公平性.其评述还体现在对法律制订者和执行者的认可上,体现在对审判制度、死刑制度、监察回避调动制度以及对狱政管理的认可上.其负面评述是,司法中的滥刑行为,监狱的黑暗,司法受贿或花钱替罪,并对司法审判中连带责任行为、民刑不分的批判.西方人的评论有几个特点:18世纪中前期与18世纪后期的评论是有区别的;正反两方面的评价相互掺杂;相互冲突的评论也大量存在.由此可看出,西方对以司法制度为代表的中国体制的认识是经历了一个由朦胧到清晰,再到批判的过程.这一认识上的变化是与西力东渐下,西方殖民势力日渐加强对中国的渗透密切相连的.  相似文献   

19.
册封是清鲜关系的重要基础。清朝利用册封巩固上国与属国之间的封贡关系,朝鲜受清朝的册封,获得王室的正统性,确保国内政治的稳定与军事上的安全。康熙六十年,朝鲜在国内激烈的党争中,请封延礽君李昑为世弟,而康熙三十五年,清朝曾据《明会典》中"待王与王妃年五十无嫡,始立庶长子为王世子",拒绝过朝鲜请封世子。这次在北京的奏请也是困难重重,经过朝鲜使臣多方面的努力,最终考虑到维持朝鲜国内政治的稳定,康熙帝特准册封,但是也警告"兄弟继及,一时之权道",强调王位继承的礼制问题。从请封到准封的过程表现出,清朝对朝鲜加强礼治,朝鲜对其以"礼的言说"应对,逐步置于以清朝为中心的"礼"之世界秩序。  相似文献   

20.
本文将中国的对朝鲜政策走向置于2012年朝鲜新领导人上任后,朝鲜新形势对中国影响的背景下进行分析,通过中国目前对朝鲜政策背景、基本内容梳理,从新现实主义、新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来探讨中国对朝鲜政策走向。新现实主义主导中国对朝鲜政策的国家利益关系,新自由主义主导中国对朝政策的国际合作。未来中国通过国家利益、国际合作机制使其在中朝关系中占有影响力的地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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