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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中国死刑存废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雷东丽 《长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4(4):42-44
死刑是刑罚体系中最为严厉的刑罚。中国刑法既不废除死刑 ,又严格限制死刑的适用 ,体现了慎用死刑的政策。死刑的存废是以中国的具体情况以及社会发展进步的现实需要来确定的。立法时 ,应顺应时代和潮流的发展 ,不断改革完善中国的死刑制度 ,严格限制死刑的适用范围 相似文献
2.
轻刑化是人类文明进步的必然,也是刑法国际化的要求.应对普通过失犯罪刑罚适当民法化,而对职务犯罪刑罚适当趋重.应进一步扩大罚金刑的适用范围,对过失犯罪普遍规定单处或并处罚金刑,并完善对未成年人犯罪罚金刑的适用.应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死刑规定,削减死刑罪名,完善死刑的适用条件,取消绝对死刑的规定. 相似文献
3.
曾赛刚 《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3(2):24-25,33
本文比较了我国大陆与台湾地区的死刑的救济程序、死刑赦免和死刑执行救济措施。通过比较得出对我国大陆死刑改革的启示是:借鉴台湾地区的死刑强制上诉制度;完善死刑赦免制度;借鉴台湾地区的死刑执行批准程序中的审核制度;借鉴台湾地区把死刑犯心神丧失作为一种死刑暂停执行的一种情形;借鉴台湾地区把特殊纪念日作为死刑暂停执行的一种情形。 相似文献
4.
刘伟丽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24(2):67-69
随着现代文明社会对人权的关注和保护,死刑的存废之争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文章以刑法价值为指导,以刑法实证主义为重点,反思我国现行的死刑制度的不足,从严格限制死刑的适用范围、适用对象等方面完善死刑立法,从司法适用方面严格死刑复核程序,放宽死缓的适用条件,考虑设立赦免制度,切实贯彻"少杀、慎杀"的死刑政策. 相似文献
5.
论绝对确定的死刑及其替代措施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黄明儒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30(3):147-151
1997年刑法典规定了绝对确定的法定刑———死刑,即刑法第239条绑架罪和刑法第121条劫持航空器罪。但是,结合刑法第49条对于未成年人和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的规定,他们如果犯绝对的死罪,应该如何追究刑事责任,立法上缺乏一个制度上的规定,即死刑的替代和变易措施。因此,如果不废除绝对确定的法定刑,必须修改刑法第49条,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6.
杨积堂 《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98,20(2):59-61
新刑法在死刑立法方面做了重大修改,刑法总则对死刑适用条件、适用对象、死刑核准程序和死缓制度方面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刑法分则从死刑罪名的具体适用方面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和限制,从而大大削减了死刑罪名的规定,限制了死刑的适用,使死刑立法更加准确化、科学化。对新旧刑法关于死刑立法加以比较,旨在正确贯彻我国慎用死刑的原则和体现我国刑罚制度的进步和发展 相似文献
7.
海峡两岸量刑基本原则的内容存在高度相似性,即都将罪责原则和预防原则作为量刑的基本原则。在量刑方法上,台湾地区刑法规定了以处断刑为中心的量刑方法,而大陆地区刑法则缺乏量刑方法的规定。由于海峡两岸刑法中现有的量刑方法无法解决量刑失衡的问题,两地不约而同地展开了量刑改革运动。改革之后两地在量刑方法存在明显的差异。在量刑情节的分类上,大陆地区更倾向于形式分类,而台湾地区则倾向于实质分类。在量刑情节的适用规则上,台湾地区要比大陆地区详尽,但是还是无法满足量刑精确化的要求。不过,两地开展的量刑改革都在一定程度上完善了现有的量刑情节适用规则。 相似文献
8.
王居峰 《白城师范学院学报》2005,(1)
作为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缔约国,我国死刑立法与公约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一是在实体规定方面,我国立法对死刑适用的限制力度不够;二是在程序规定方面,我国立法对死刑适用的法律程序要求偏低。立足于完善我国死刑立法和更好地履行国际法义务,笔者建议我国立法减少死刑适用罪名、扩大死缓适用范围、统一死刑复核程序、加大减刑和赦免力度。 相似文献
9.
季敏 《辽宁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5):8-12
死刑是国家在刑法中所规定的基于犯罪而剥夺犯罪人生命的刑罚手段。近年来我国不少死刑案件判决后引起了社会广泛的关注和讨论,舆论认为死刑的司法适用中存在适用标准不明确,未能体现对人的生命价值的强烈的人文关怀及死刑之价值,司法机关的法律适用与民意隐有对立的趋势。为更好地应对社会进步的需求,对死刑制度的改革势在必行,既要符合现代社会共同的价值取向,又要照顾当下的现实语境,对死刑的立法修正和司法控制提出了极高的要求。 相似文献
10.
11.
海峡两岸交通犯罪比较研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交通犯罪是一种复杂的现代型犯罪,海峡两岸都有明确规定。大陆刑法对交通犯罪的罪名排列较为混乱,没有区分普通过失和业务过失并分别配置不同的法定刑,并且刑罚配置单一;台湾"刑法"对交通犯罪区分普通过失与业务过失,就后者配置高于前者的法定刑,并配置罚金刑且将其升格为主刑,这些做法值得大陆研究和借鉴。 相似文献
12.
晚近30余年来中国大陆死刑制度历经初步限制、膨胀扩张和重新限制三个演进阶段,并以限制和减少死刑为主线,呈现出逐步废止死刑的渐进模式,其中各种主客观因素交相影响、制约,但始终坚持立法改革与司法改革并进且以司法改革为主的路径。未来中国大陆死刑制度演进与改革将继续延续该趋势,死刑适用的对象将进一步限缩,死刑罪名的数量将进一步减少,长期自由刑将逐步取代死刑,死刑的程序控制将更为严格,死刑的执行数量将进一步减少并逐步公开。 相似文献
13.
李萍 《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23(1)
死缓的确立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在司法适用中也凸显出适用标准不一致,适用范围不当扩张等问题,甚至成为瑕疵案件的折衷刑和维护审判效果的手段.应当结合司法实践,对死缓适用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了深入探讨,树立现代刑事司法理念,从立法上进一步规范死刑适用条件,正确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确实抵制外界不当干扰. 相似文献
14.
对2004—2008年中国大陆与台湾地区上市公司各行业的股权资本成本进行估算与比较。结果表明:中国大陆地区的股权资本成本在总体水平上高于台湾地区的股权资本成本,这与大陆地区的经济发展速度、资本市场完善程度以及投资者的投资理性相关。 相似文献
15.
钊作俊 《郑州轻工业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5(2):45-48
死刑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也是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当今世界虽然大部分国家和地区业已废止死刑,但中国大陆尚且存置死刑,并且刑事立法中死刑罪名较多,重刑化倾向太浓,进而导致刑事司法中死刑适用的泛化.现阶段中国死刑之关键不是废止死刑,而是扩大死缓适用,以死缓替代死刑立即执行,以减少死刑的实际执行,并借助于这一契机对死刑适用进行全面革新.中国之死刑,在立法上大有压缩之空间,在司法中尚需理性与慎重. 相似文献
16.
姚兵 《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9(3):60-65
内地刑法将犯罪未遂作为一种犯罪停止形态,香港刑法则视未遂罪为“不完整的犯罪”。在犯罪未遂的构成上,内地刑法注重主客观相统一原则,香港刑法惩罚未遂罪的根据在于犯罪企图。从犯罪未遂的认定来看,内地刑法综合考虑主客观两个方面,香港刑法则有不同的标准。就犯罪未遂的处罚而言,无论在处罚范围还是处罚程度上,香港刑法都要严于内地刑法。 相似文献
17.
朱明权 《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5)
在中国大陆进行首次核爆炸试验前后,美台之间对中国大陆的核能力的影响以及应当采取的对策的分析出现了重要的分歧.约翰逊政府拒绝了蒋介石对中国大陆进行军事攻击的建议,也否决了蒋介石索取更多军援建立所谓完全的空防体系的要求.从深层次分析,它既表明了美台对于核武器威慑能力的不同认识,也反映了美国的对台政策总是从属于它对中国大陆的政策.这表明,在中美合作对美国变得越来越重要的大背景下,那种指望依靠美国的支持实现从中国版图中分裂出去的台独企图最终只能是一枕黄粱. 相似文献
18.
李晓青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23(1):41-50
海峡两岸创业合作交流日益频繁,而不同区域亚文化背景下的潜在创业者创业自我效能、创业意愿及两者之间的影响究竟有何差异仍不得而知.基于海峡两岸四所高校774份有效样本的实证研究回答了这一问题.首先构建海峡两岸大学生创业自我效能6维度量表结构,然后对两岸大学生创业自我效能和创业意愿开展比较研究,最后进一步考察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大学生自我效能感对创业意愿的影响及地区差异.研究发现:海峡两岸大学生创业自我效能感总体上并无显著差异,维度层面除中国大陆大学生的创业机会识别效能显著高于台湾地区外,其余维度没有差异;台湾地区大学生的创业意愿显著高于大陆地区;两岸大学生创业自我效能均能显著正向预测创业意愿,主要影响没有地区差异. 相似文献
19.
本文考察中國內地分別與台灣、香港、澳門三個地區之間人才流動的现狀、制度與政策安排以及前景。兩岸四地人才流動主要表現為港澳台居民基本可自由在內地就業,但港澳台對大陸人才的流入還有相當多的限制,尤以台灣為甚。澳門的人才市場對內地居民在港澳台三地中是最開放的。香港只開放高層次人才市場,對非專業技術人才和家庭傭工還沒有開放,未來政策存在不確定性。台灣基本還沒有向大陸居民開放人才市場,未來政策主要取決於兩岸關係的發展和台灣政權的更迭。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