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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25 毫秒
1.
网络环境下的名誉侵权具有较强的交互性、复杂性、隐匿性特征,因此与传统名誉侵权的构成要件存在着一定差异。网络服务提供商与侵权行为的关联性,使网络环境下的名誉侵权行为具有特殊性。应以其对侵权行为内容的控制力为依据,探究网络服务提供商在名誉侵权中的主体地位及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2.
悬赏取证作为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举证的特别补强手段,能有效化解现实举证难题。在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适用悬赏取证,不仅是基于私权与公益衡平之需要,也是在此类案件事实因关键证据隐匿难寻、技术性强、易灭易失而陷入真伪不明困境时为真相的查明另辟蹊径,同时也体现了“发现客观真实”的诉讼真谛。但这种适用应当是审慎而规范的,包括:悬赏取证的启动须经受审法院作实质性审批,以彰显谦抑;悬赏的酬金由悬赏人自己决定,以确保效率;不论是否胜诉,悬赏金额均应由悬赏人自行承担,以避免悬赏取证被滥用。  相似文献   

3.
社交软件在互联网、大数据时代得到了飞速发展,网络聊天证据在民事诉讼中的运用增长迅速。网络聊天证据能否合法有效地收集对最大限度地再现案件真实和实体正义的实现影响甚巨。鉴于网络聊天证据在实务中采信率较低的司法现状,有必要对聊天证据收集的指导原则加以明确,并在此基础上对收集程序和取证主体等配套制度予以完善,赋予网络服务商之法定协助取证义务,以寄望破解当前网络聊天证据原件模糊、取证主体受限、成本高昂之困境。  相似文献   

4.
证据问题历来是处理"性骚扰"案件的一个瓶颈,我国现有立法不能为这一问题的解决提供有效保障,尚需要完善。为有效防止性骚扰,制裁侵权行为人,我国立法至少在以下几个方面应加以完善:完善代理律师的取证权的规定,加强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的责任,规定证据出示制度,规定被告提出的关于原告以前的性行为的历史的证据原则上不具有可采性。  相似文献   

5.
对盗版软件的调查取证是打击盗版执法中的重要一环。我国对盗版软件的打击有司法、行政、当事人自助三种途径,行政执法的力度较大,相关较好。软件侵权案件取证难的原因在于软件侵权证据隐蔽性高,既难以收集也难以保存,并且由于大家对什么是专业技术问题,什么是法律问题,在理解上并不一致,以致对盗版软件的鉴定工作不到位。对于盗版软件的查处,应以民事诉讼程序执法为主,其证据主要应由当事人直接收集提供,当事人也可以通过法院、公证机关、鉴定机构取证。  相似文献   

6.
网络的出现对以地域为中心的传统管辖权理论提出了挑战,传统的商业秘密侵权案件的司法管辖权在网络环境下也面临着严重的挑战,网络环境下商业秘密侵权案件的司法管辖权,还是需立足于传统的侵权案件司法管辖权理论之上,结合商业秘密在网络环境下遭遇侵犯的特殊性来确定。  相似文献   

7.
计算机网络的发达给人们提供了更多的资讯和更加快捷的联系方式,但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网上侵权案件也给我们传统的司法制度提出了一系列新的问题,其中网络侵权案件的民事诉讼管辖便是突出问题之一。依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因侵权行为(包括一般侵权案件和网络侵权案件)提起的诉讼,只能由侵权行为地法院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但网络侵权纠纷具有不同于一般侵权纠纷的特殊性:遭受网络侵权的原告往往难以确定实施网上侵权行为被告的住所地以及侵权行为地点,原告处于起诉困难的窘境。本文认为,应当从计算机网络的特点出发,对传统管辖理论和网络管辖新理论、网络案件侵权行为地以及外国相关的理论进行梳理,尤其是应借鉴美国的长臂管辖权理论。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应当成为网络侵权案件的管辖权法院之一,这可以给原告更大程度的法院管辖选择权,从而在司法实践中有效地解决网络侵权案件原告起诉难问题。  相似文献   

8.
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电子证据在司法实践中的证明作用越来越突出。电子证据是以电子形式存在的,借助信息技术或信息设备形成的用作证据使用的一切数据及其派生物,其存储方式和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传统的取证方法只能收集表现形式简单的电子证据,而对复杂的电子证据则无法应对,复杂的电子证据取证应区分类别进行,不同类型的电子证据有不同的取证方法。  相似文献   

9.
本文根据我国名誉权保护的现实,提出名誉侵权认定和处理的法律依据及具体案件的处理办法,试图对名誉侵权案件的准确认定和处理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0.
“侵权行为地”特别管辖规则难以适用于网络侵权纠纷。但对互联网环境下,侵权诉讼的特别管辖规则的确定,更多的是需要在坚持传统的侵权案件管辖规则的基础上,结合互联网本身的技术特点,对管辖地与案件本身的关联度进行考量和分析,判断是否便于审理、执行,是否有利于对原告所受的侵害提供救济,以此作为网络侵权纠纷特别管辖权确定的原则和方法。  相似文献   

11.
网络诽谤犯罪与传统诽谤犯罪最大不同在于网络犯罪人利用网络行为跨越空间障碍,从而使时空的相对稳定性及与管辖区域之间的关联度在网络虚拟空间中被突破,动摇了传统地域管辖中犯罪地作为诉因发生地的重要基础,使传统司法管辖面临新的困境。考量网络诽谤犯罪地域管辖的逻辑起点,并科学设定网络诽谤犯罪地域管辖的适用条件是对传统地域管辖规则的新突破。  相似文献   

12.
"两高"颁行的关于网络诽谤犯罪的司法解释,为全面治理网络诽谤犯罪提供了可行标准。《解释》对网络诽谤犯罪的"情节严重"判定标准作出扩张,其增加的"点击、转载次数"标准和"行政前置模式"标准实现了网络诽谤犯罪法益保护的前置化。在适用网络诽谤犯罪法益保护前置化的规定时,司法人员应对"危险向现实损害转化的可能性"进行评估,恪守刑法谦抑性原则,综合运用民事、行政与刑事机制来治理网络诽谤行为。  相似文献   

13.
秦朝时期,诽谤罪的基本内涵是指"非上",即对以皇帝为首的当政者人身或其言行的非议。两汉诽谤罪的对象有所扩大,定罪多不依法律条文而依据统治者的意志;处罚措施因为客体的不同而呈现多样化,这反映了随着君主专制的强化,法律条文更加细化,法网更密但君权高于法律的情况日益严重。  相似文献   

14.
对英国诽谤界定作了历史梳理,并结合其法律规制的历史演进梗概对20世纪以来的诽谤诉讼及其法律规制的一些主要情况作了简要阐述,包括20世纪英国诽谤法中的主要变革,突出的诽谤诉讼和网络诽谤诉讼,以及在西方国家颇具争议的"诽谤旅游现象"等,以期为我国关于诽谤的司法实践与对策研究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15.
网络的开放性、虚拟性和匿名性,产生了诸如网络谣言、网络诽谤等违法行为,严重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和社会的安宁。网络服务提供商的诽谤侵权责任应当根据其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扮演的角色进行区分。网络内容服务提供商承担直接侵权责任,和一般出版者责任类似。网络中介服务提供商分为接入、平台服务两种类型,其一般都是间接帮助侵权,负有事后被通知即制止侵权义务,另外在明知的情形下亦担责。  相似文献   

16.
电子数据的保全,要遵循普通证据的保全规则。电子数据的特殊性令其保全方法具有特殊性,主要体现在公证保全上。电子数据的即时性和易逝性对电子数据公证保全的程序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尤其是对网络证据的公证保全,其在操作主体、操作环境、操作过程和操作要求等诸方面均有体现。随着电子技术的进一步发展,未来电子数据的公证保全可以建设网络公证中心为基础,发展出一套不同于传统证据公证保全的特殊程序。  相似文献   

17.
从欺骗性商业宣传行为与商业诋毁行为的区别和联系入手,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现行法律规定,论证了两种行为之间存在规范竞合。在经营者采取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方式来宣传或突出自己的商品或服务,导致消费者误认误购的情况下,同时构成欺骗性商业宣传行为和商业诋毁行为。其中商业诋毁行为应当是欺骗性商业宣传行为的特别行为,属于部分竞合的范畴,应当适用普通法与特别法的相关理论。  相似文献   

18.
论商业诋毁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商业诋毁是工商业活动中旨在影响他人利益关系的不公正说法。关于商业诋毁侵犯的客体有多种不同的说法,笔者认为商业诋毁侵犯的是一种信用权。商业诋毁对他人的商事人格权和竞争机制带来了极大的破坏,各国均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禁止。  相似文献   

19.
与传统侵权案件证据运用问题相比,网络侵权案件证据运用仍是个全新的问题。由于现行证据法律规定的限制,网络侵权证据运用面临许多实际困难,比如如何确定网络证据采纳标准和开示的范围等。在我国目前尚无统一的网络证据法规的情况下,比较、评判和吸收美国、加拿大等西方发达国家的相关立法,针对我国网络侵权案件证据运用的实际情况,运用法律和技术双重手段解决网络证据采纳、开示过程中的难题,应是理性之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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