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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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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皋华萍 《理论界》2007,(8):98-100
行政处罚公正原则作为一项处罚基本原则,有着深厚的法理基础和现实意义;处罚公正原则要求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的统一;贯彻处罚公正原则就必须坚持设定处罚以公正为标准,正确认识“过罚相当”,坚持“一事不再罚”,建立、遵循处罚惯例制度,构建、遵守科学的处罚程序等。  相似文献   

2.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通过立法形式确立“首违不罚”制度,这是推动人性化执法和法治国家、法治社会、法治政府一体化建设的创新性举措。但由于相关立法实施时间较短,所以理论上对“首违不罚”制度缺乏统一认识,实务中各执法部门适用“首违不罚”制度缺乏统一标准。特别是对“首违”的界定和适用均有所不同,从而导致裁量结果差异较大。“首违”的界定和适用,必须遵循合法性原则和比例原则,以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为基础,从时间要素、首次认定、适用范围、构成要件和再犯情形等五个方面进行具体认定和适用,从而促进“首违不罚”制度发挥功能作用,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推行柔性执法,进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相似文献   

3.
从法理层面对一事不再罚原则的认识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本文从法理学层面分析了一事不再罚原则存在的依据和价值目标,并以此为背景分析了一事不再罚原则的内涵。  相似文献   

4.
论禁止重复评价与一事不再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禁止重复评价与一事不再罚在本质上是共通的,较为成熟的禁止重复评价研究可以为一事不再罚研究提供理论基础——矫正正义。从矫正正义出发,所谓一事不再罚是指行为具备一个行政违法构成的,为一事,具备数个行政违法构成的,为数事,"想象竞合违法"、"牵连违法"以及"连续违法"应视为数事。  相似文献   

5.
以“责令”方式作出的制裁性行政行为,具有适用广泛性与实施灵活性的特点,形成了一种不同于以内容为划分标准的新型处罚,即“责令罚”。责令罚有广义、狭义之分,通过对相对人作出行政命令的方式,来限制或禁止经营主体的违法经营行为,具有行为、方式和结果三项构成要件。相较于其他处罚种类,责令罚的威慑力更具附带性和补充性,发挥着“以威慑为表,以恢复、治理和预防为里”的制度功能以及“与其他处罚种类相辅相成”的体系功能。责令罚在适用时,一方面需遵循不当联结禁止的“入罚”原则、合乎比例的“幅度”原则、正当程序原则和目的正当的“出罚”原则,以防止处罚权的滥用和对相对人权益的侵害;另一方面应根据不同情形,分别作为:违反禁止性规定时的直接罚、无法进行资格罚时的替代罚、作为资格罚后续的补充罚、违法行为无法纠正时的从重罚和情节严重时的加重罚,以更好地平衡威慑与预防的处罚目的,实现恢复与治理的行政目标。  相似文献   

6.
谢红星 《学术界》2022,(7):63-73
新《行政处罚法》拓展了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不予行政处罚行为是具备责任能力的当事人违反行政管理秩序事实成立,但依法应当或者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从形式上看,不予行政处罚行为是非常轻微的违法行为;就实质而言,不予行政处罚行为是没有危害性的违法行为、没有处罚必要性的违法行为或没有主观过错的违法行为,具备了违法性却欠缺了当罚性。基于“违法非常轻微”的形式特征,法定责任为人身自由罚、资格罚和较大数额财产罚等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处多种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故意实施而且主观恶性较大的违法行为,以及责令改正而拒不改正的违法行为,不是不予行政处罚行为。同时,结合和运用一线执法经验,从法律、法规、规章的“责令改正”规定、“可以处罚”规定、对当事人主观过错的特殊规定中发现不予行政处罚行为。  相似文献   

7.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中明确规定了被侵权人能够请求惩罚性赔偿的具体情形,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惩罚性赔偿有时会与刑事罚金发生竞合,如何处理二者的关系是理论界和实务界的争议焦点之一;而该问题的成因主要在于惩罚性赔偿的性质和归属不明确,因此,探讨惩罚性赔偿与罚金之司法适用关系,应当先厘清惩罚性赔偿之性质与归属。首先,从现有民事法律以及惩罚性赔偿不同于刑法的“制裁功能”出发,惩罚性赔偿应当界定为一种私法责任;其次,根据惩罚性赔偿制度设立的目的,无论是在公益诉讼还是在私益诉讼中,其都应优先归属于被侵权人;而罚金则是一种公法责任,应当归属于国库。再加上受“罪刑法定原则”“民事责任优先原则”以及“一事不再罚原则”的制约,因此,惩罚性赔偿金在司法实践中不应与罚金相互折抵。  相似文献   

8.
李剑 《江汉论坛》2023,(1):128-135
当前,行政处罚契约化现象正以不同形式呈现。出于对行政执法成本的考量、被侵害人权益的保护以及行政执法方式创新等原因,行政机关越来越倾向通过行政处罚契约化来实现行政管理的目的,这正是人民满意型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要求。然而,行政处罚契约化存在一定的法治风险,需要建构其规制机制。在明确行政处罚契约化规制原则的基础上,可在《行政处罚法》第32条中增设一款,作为关于协商合意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情形的规定,从而依次形成法定从轻或减轻处罚、协定从轻或减轻处罚和不予处罚的三种适用情形。还应从行政处罚契约化适用的启动条件、次数限制以及实施原则等方面,对其进行全方位控制,从而实现行政处罚“力度”“温度”和“法度”的融合。  相似文献   

9.
失信惩戒是信用法治的重要内容。失信惩戒并非精准的法律概念,必须运用法律技术对其进行类型化分析和界定。在市场性惩戒、行业性惩戒、社会性惩戒、行政性惩戒、司法性惩戒等惩戒机制中,来自公权力的惩戒是信用法治的重点。行政性惩戒措施并非都属于限权性措施。限权性的行政"黑名单"措施本质上属于行政处罚,但并不违反"一事不再罚"原则。我国未来制定社会信用法时,应当对失信惩戒进行类型化规制,并以行政性惩戒为重点,对失信行为的构成要件、惩戒措施和程序、信用修复机制等问题进行法律规制。  相似文献   

10.
年龄重构条款反映出“备而不用”条款的典型特征。“备而不用”条款以“不用”为原则、以“审慎适用”为例外,重点在“备”的前提下,兼具立法上的象征性要素和司法的适用限度双重特性外,还具备防止刑法功能主义异化为刑法工具主义的功能,以及合乎正当目的及比例原则的合宪性价值。对年龄重构条款代表的正向条款和袭警罪、危险驾驶罪代表的反向条款分析显示,因限缩解释不足和司法适用过度会产生司法极化现象。故而,“备而不用”条款的总体适用标准,是将司法适用原则、预防性裁量权控制和诉讼程序实施机制三个方面糅合。作为“备而不用”具体条款的改进策略,年龄重构条款应以刑法功能和需罚性理论为基础,实体层面就法教义学角度限缩解释,程序规则构建中从严把握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这一必经程序。  相似文献   

11.
秦宗文 《学术研究》2004,(4):96-101
由于审判的贬黜功能 ,审判不应多次重复。禁止双重危险与一事不再理在两大法系中为克服重复追诉提供了理论支持 ,但它们在理论基础、不同“事”的时间区分点、同一性的判断标准及例外等方面差别甚大。我国目前不具备引入禁止双重危险原则的条件 ,应在吸收两者合理成分的基础上对一事不再理原则作出新的解释。在我国实施一事不再理原则 ,应废除检察院对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可以重新起诉的规定 ;并应对再审程序进行改革  相似文献   

12.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收回制度,无论是在立法上,还是在适用的过程中,都存在着许多问题.在对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溯源的基础上,可见其具有纯粹的行政强制性、原则上无偿性等特点.因此,应当将“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概念限定在以划拔手段让与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因不再使用而被无偿收回以及作为行政处罚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无偿收回两个方面,从而使该制度适用的无序现状得到有效遏制.  相似文献   

13.
邓田田 《船山学刊》2008,(2):133-136
周公之制法,有一套完整的格局,这反映在《康诰》中,即“明德慎罚”的思想。它以“庸庸”、“祗祗”、“威威”三点为关键。其中又以“明德”为主,而“慎罚”的中心是“敬明乃罚”。“慎”是周公法制体系的主导思想。  相似文献   

14.
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中,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前,可先行作出行政处罚,并不违反"一事不二罚"、"刑事优先"原则;行政证据同样具有刑事诉讼证据的"关联性、合法性和真实性"基本属性,经公安机关调取后,应当作为刑事诉讼证据使用.在现行的立法框架下,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实行检察监督,缺乏明确的宪法和法律依据,应该修改<检察院组织法>相关规定.  相似文献   

15.
《行政处罚法》修订后不予处罚情形一变为三。需要全面准确分析其内在法理,为不予处罚制度的成立与运行提供更加有力的法理支撑。从《行政处罚法》上关于行政处罚目的的规定,参考刑法“无罪不刑”的理论和制度,得出“无危害性不罚”之法理;从处罚便宜主义理论出发,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及“包容审慎”监管执法的政策背景,得出“首违可以不罚”之法理;运用责任主义理论,结合现行《宪法》第38条,得出“无过错不罚”之法理。同时,“当事人证明”不能视为过错推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也并非以例外条款剥夺当事人的证明权利。  相似文献   

16.
夏金莱 《学术界》2022,(10):167-176
行政处罚追责时效是指行政处罚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追究行政处罚责任的有效期限。其兼具维护法的安定性、限制行政处罚机关权力、确保行政处罚正确性、提升行政效能等多重功能取向。行政处罚追责时效的基本规范构造,主要由普遍适用的一般规则、针对特定案型的特殊规则以及“法律另有规定”组成。在适用行政处罚追责时效的过程中,应当在具体案件中识别行政处罚追责时效的起算,以及在个案中参照适用《国家赔偿法》有关时效中止制度。  相似文献   

17.
一事不再理原则是现代刑事诉讼中一项重要的原则制度 ,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中没有确立任何一种形式的一事不再理原则 ,我国应在立法中确立该原则以限制国家追诉权 ,保障被告人的基本人权。  相似文献   

18.
秦信法家,行法治,建立了比较完备的法制。奖励和行政处罚都是秦法制的重要内容。在秦统治者及其理论家看来,法律之所以能约束臣民,使之按统治者的要求做事,主要是因为有赏与罚的手段。商鞅认为,“人性好爵禄而恶刑罚”,而“好恶者赏罚之本也” (《商君书·错法》)。国家就是要针对人们趋利避害的心理,设赏使民趋之而为国家效力,设罚  相似文献   

19.
论国际民事诉讼中的“一事两诉”问题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论国际民事诉讼中的“一事两诉”问题刘卫翔在国际民事诉讼中,由于不存在各国共同适用的统一的诉讼程序法,加之当事人为各自利益所驱使因而经常出现原告向不同法院就同一事实提起诉讼,或者原被告就同一事实分别向不同的法院提起诉讼的情势,也就是“一事两诉”问题。它...  相似文献   

20.
目前关于补充设定权条款的解释,主要存在限缩解释和扩张解释两种解释路径。限缩解释者认为补充设定行政处罚仅限于“上位法对已规定的违法行为没有规定具体处罚措施”;扩张解释者认为补充设定行政处罚并不限于上述类型,还包括“下位法认定违法行为”及“设定行政处罚”。围绕这两种不同的解释路径,理论和实务界进行了长时间的讨论,但至今仍未达成共识。通过解析补充设定权条款的含义,可以发现补充设定权条款的限缩解释虽然有助于行政执法和司法实践,但并不符合该条款的规范意旨,亦不符合该条款“合理配置立法权、调动地方立法积极性和规范失信联合惩戒”的功能预期。不过,为避免重演《行政处罚法》颁行之前各地乱设处罚的历史,在承认下位法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范围扩张的同时,还应对下位法补充设定行政处罚进行事项限制和比例原则限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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