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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8 毫秒
1.
《商事通则》:中国商事立法的基本形式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商事立法模式的选择是我国法学界探讨的热点问题。该问题的进一步解决 ,有利于我国形成系统化、科学化的立法格局。本文通过梳理我国学术界关于商事立法模式的不同观点 ,认为《商事通则》与单行商事法律相结合是我国商事立法的理想模式 ,而《商事通则》则是我国商事立法的基本形式 ,并就《商事通则》的有关基本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2.
中国崛起的过程就是以商法为基础的法律规则体系不断调整、更新和完善的过程.现代中国商事立法体制依旧沿着民商合一轨道,以《民法通则》和正在起草中的《民法典》为基本法,以商事单行立法为特别法的形式蔓生着.此种商事立法模式发展有两大动因:一是国际上商事单行立法风潮;二是中国民法法典化运动.中国崛起背景下,商事立法模式面临挑战:一是经济、社会领域的深刻变革;二是现有模式的局限.在对现有商事立法模式设想逐一分析后,指出《商事通则》模式的优势在于:一是适应了社会生活的需要;二是形成商事立法基本体系.《商事通则》模式应是我国商事立法模式的恰当选择.  相似文献   

3.
《商法通则》立法的法理基础与现实根据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在我国各种商事单行法已相继颁行的情况下,应否制定一部统领各种商事法的《商法通则》,是我国商法制度发展的重要课题,也是我国未来立法规划应考虑的重要任务。制定《商法通则》不仅是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需要,同时也是商事法律制度自身体系化、科学化的需要。商事关系广泛、普遍的存在及其法律调整的需求是《商法通则》制定的基本依据,商法理论的不断丰富和深入为《商法通则》制定作了较为充分的理论论证和准备,我国既往中央和地方商事立法和司法的实践为商法通则制定提供了丰富的本土经验,而民法通则的立法过程则为商法通则的制定提供了最具借鉴价值的先例。  相似文献   

4.
国际商事仲裁适用《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的法理机制探析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是现代商人法于国际商事合同领域中的集大成者,尽管其本质上属于非立法性文件,但是它在国际商事仲裁实践中彰显的准据法功能却日益繁荣.本文系统解读国际仲裁视域下<通则>适用的三大法理机制,并比照中国立法现状透视<通则>之仲裁适用机制带给我们的立法启示.  相似文献   

5.
民商合一与民商分立这组概念,对于大陆法系各国的民商法立法体例的分类描述仅仅具有形式化的意义。民法作为私法的一般法,商法作为私法的特别法,二元结构的统一私法体系在实质意义上都是奉行民商分立的,商法相对于民法的独立性应该得到强调与重视。为实现商事法律规范的系统化、体系化与科学化,“民法典+商法通则+单行特别商事法”的立法体例应该成为创新型立法模式选择,这有利于改观我国长期以来民商不分的立法现实存量,以及杜绝由此而生的诸多弊病。  相似文献   

6.
《新加坡调解公约》确立了关于援用和解协议的权利以及执行和解协议的统一法律框架,为国际商事调解带来确定性和稳定性。《新加坡调解公约》的成功签署进一步推动了全球商事法律争端解决领域的司法合作,标志着国际商事调解迈向制度化发展的道路,调解将成为国际社会管控分歧、解决争议的重要手段,进而实现仲裁、调解与诉讼三驾马车合力驱动的格局。然而,目前我国商事调解处于起步阶段,法律制度尚未成熟,国内商事调解组织也缺乏相应的竞争力,和解协议在我国的执行路径与公约规定之间亦存在差异。为此,我国应以自贸区为试点开放调解市场,进而推动商事调解与国际接轨;同时要加快商事调解的立法进度,适时出台相关配套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构建国际与国内商事和解协议司法审查双轨制,进一步完善和解协议的执行路径。  相似文献   

7.
民间借贷已由传统的民事民间借贷向商事民间借贷转变,商事民间借贷的营利性特征要求不同于民法的特殊规范体系予以法律保障。通过对国外民间借贷立法经验的借鉴,我国商事民间借贷应采取统一立法的模式,在金融安全与金融效率并重、金融自由与国家适当管制结合和金融公平公正的理念下,从借贷主体准入制度、借贷运行制度、借贷监管制度和借贷主体退出制度四个方面构建其立法体系。  相似文献   

8.
《江西社会科学》2017,(3):172-179
《海牙国际商事合同法律选择通则》是首部国际社会关于国际商事合同法律选择的规则,横跨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同时适用于诉讼和仲裁领域。通过《海牙国际商事合同法律选择通则》与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比较研究,进一步明晰在国际商事合同冲突法领域选择非国家法律体系的合理性与必要性,说明现阶段我国司法实践应当允许部分选择与多重选择。建议我国在考虑判决和裁定的承认与执行的基础上,适当限度地适用外国法的强制性规定与公共秩序,明确合同双方的法律选择可以适用于双方间的侵权法律关系。  相似文献   

9.
朱晓婷  陈丹 《兰州学刊》2011,(8):205-207
关于我国民商立法模式的理论纷争由来已久,一直未曾彻底消弭。文章在对几种代表性的理论观点进行简要介绍的基础上,逐一展开评述。进而认为我国应遵从现行的民商立法模式——坚持民商合一的大前提,在创制统一民法典的同时进一步完善现有的商事单行法体系,并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制定一系列新的商事单行法。  相似文献   

10.
UNIDROIT《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的适用方式多样:它不仅可以作为合同准据法,可以成为国内国际的法律示范,还可以借以补充或解释国际统一法和国内法。《通则》的多重功能是其显著特色。本文主要针对《通则》的最后一类功能,阐述了它能够成为补充或解释国际统一法律文件的理由和相应实践,同时分析《通则》补充或解释国内法的合理性及中国国内的经验和做法。  相似文献   

11.
论商事赞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商事赞助是一种赞助营销行为,具有有偿性、隐含性和公益、商业二重性特征。文中区分了商事赞助与公益赞助、赠与、捐赠行为,分析了当前商事赞助的现状,建议尽快制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赞助法》,并提出了相应的立法原则、立法模式和具体内容。  相似文献   

12.
商事法律责任制度的独立性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基于"团体本位"的法理,商事责任制度在责任的宗旨、责任的特质、责任的追究机制等诸方面均与传统的民事责任有本质上的区别.受"民商合一"体制的制约,我国现行立法不存在独立的商事责任.为促使商事交易的迅捷与安全,我国应构建独立的商事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13.
清末商事立法是清末法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定了《商人通例》、《公司律》、《破产律》等一系列商事法律和章程,这些商事法律在法律形式、编纂体例、制度内容等多方面都有创新,基本奠定了中国近代商事法律的基础,在客观上对中国近代工商业的发展也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在如何处理继承本国法制传统和移植外国法律的关系的问题上,为后人留下了许多经验教训。  相似文献   

14.
从各国的立法例来看,无论是大陆法系民商分立、民商合一的国家,还是英美法系国家,都注重对商事代理的调整。但在我国,无论是现有立法还是民法典建议稿,规范模式均注重民事代理而忽视商事代理。我国忽略了对经理权和代办权的规范,且对于组织能力行使的规范,存在着诸多不足;对于大陆法系其它国家所重视的代理商制度,我国的规范是缺失的。鉴于商事代理与民事代理的差别,在民法典编纂之时,应预留商事代理的规范空间,对商事代理做出特别规定。  相似文献   

15.
在经济全球一体化的今天,国家不可能完全垄断国际商事规则的制定工作。国际商事社会会在一定程度上通过一种与国家立法不尽相同的行为逻辑模式自发地生成商人法规则。这些规则从本质上是相对独立于主权国家立法的。但商人法规则具备一些先天性的缺陷,必须借助国家和国家立法对其进行完善与支持。国家为了自身利益和世界的共同繁荣会对此需求大力合作。最终,商人法与国家和国家立法形成了一种彼此支撑的稳定三角结构,共同形成国际商事规则体系,并使各自的作用得到加强。  相似文献   

16.
商事仲裁规则法律性质问题是一个长期被仲裁学界忽视的涉及商事仲裁规则的重大理论问题。学界对商事仲裁规则法律性质虽有多种学说,但多数并不否认商事仲裁规则的契约性。商事仲裁协议的契约性决定了作为商事仲裁协议组成部分的商事仲裁规则的契约性。商事仲裁规则的双重契约缔结过程、当事人违反商事仲裁规则的法律后果以及商事仲裁规则不能违反商事仲裁法强制性规定均证明了商事仲裁规则的契约性本质。  相似文献   

17.
成长并羽翼渐丰于由计划经济到有计划商品经济再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变革的历史进程的中国商事登记制度,生成环境的不成熟和摸索前行,注定了其漏弊丛生。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催迫着我国的商事登记立法从支离破碎、多轨并行转向和谐统一。商事登记立法的现代化首先需要的是观念的现代化。要重构我国的商事登记制度,首先应着重解决以下几个理论问题:商事登记的目的与功能;强制登记主义及其存废;核准制的适用范围;商事登记中的实质审查与形式审查;主体资格与经营资格的分合问题等。  相似文献   

18.
吴长波  朱明月 《兰州学刊》2009,(11):156-159
商事登记是指登记申请人按照法律规定向主管机关提出旨在确认商事主体的主体资格、营业资格及其他重大事项的申请,并由主管机关依法对申请事项审核登记的一系列法律行为。商事登记过程中行政机关的登记行为应为行政确认,而非行政许可。商事登记的价值取向为安全和效率,其中效率优先,兼顾安全,正确认识二者之间的关系对商事登记立法及实践意义重大。  相似文献   

19.
商法理念是人们关于商法本质的理性认识和根本观念,是对商法所应达到的终极目标及其实现途径的一种理想和信念.基于历史考察和比较分析,我国商法应明确以营利为本、商人自治、风险防范、社会责任为内容的基本理念.践行商法理念,以商法理念为指引来构筑商事立法体系,改革商事司法体制和审判机制,凸显商法在我国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的重要价值和功能,使商法成为规范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法,当是我国商法未来发展的理想图景.  相似文献   

20.
英国是世界上最早颁布《仲裁法》的国家之一,英国《仲裁法》曾对国际商事仲裁制度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由于英国在世界《仲裁法》领域的重要地位,它已经并将继续对各国的仲裁立法产生深远的影响。通过介绍英国《仲裁法》中保全制度的发展,结合我国现行的相关立法与实践,提出了完善我国仲裁立法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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