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上海:从“福利会”到“居民委员会”杭州是华东的一个棋子,杭州的经验在华东迈出了成功的第一步。但是,对于华东中心城市大上海来说,人民政权所面临的局势远远要比40多万人口的杭州复杂得多。1949年5月27日,上海解放,新政权最初难以一下子适应城市管理的复杂性,对治理这个拥有600万人口的中国工商业和金融中心的大都市无经验可循。当时接收、接管、恢复经济和建政工作相当繁重,当务之急主要是消除新旧政权交替带来的市政管理“真空”,基层治安暂时还得借助大批留用警员和保甲组织,没有精力对上海社会流氓团伙、帮会组织采取有效行动。因此,…  相似文献   

2.
赵彬  刘爱军 《社区》2001,(2):13-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11条明文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然而,曾几何时,一提起居民委员会,就有人称它为“最小的衙门”,也有戏言者,称居委会是政府的“腿”和“脚”。不言而喻,居委会对百姓似乎像“衙门”,对政府部门则是唯唯诺诺的“小媳妇”。但是在沈阳市沈河区,“小媳妇”可以挺直腰杆了。因为——  相似文献   

3.
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它既不是国家行政机关,也不是群众性的政治团体。它是城市的基层细胞,是管理城市和建设城市的基础。居委会工作做得好坏,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安定和国家法令、政策能否落实到基层。我们  相似文献   

4.
我国宪法、法律规定城市基层民主的形式是“居民委员会”,但随着社会的变迁、实践的创新,“城市社区”延伸和取代了“居民委员会”的法律含义.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城市社区”经历了初创阶段、发展阶段和深化阶段,即城市社区从“法律上群众性自治组织——社区建设的政府领导——政府领导与居民自治的双重属性”的变化,推导出今后我国城市社区的法律地位可能的两个趋向,即社区自治的归位和政府领导的弱化.  相似文献   

5.
新加坡社区组织以选区为基础,社区组织的活动范围以选区为基本单位。设在选区层次上的社区组织是“公民咨询委员会”和“居民联络所管理委员会”,最基层的社区组织是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居委会)。人民协会(以下简称人协)是全国社区组织的总机构。公民咨询委员会是主要的社会组织,它在选区层次上组织、领导和协调社区事务,负责把居民的需要和问题反映给政府,并把政府的有关活动安排和政策信息传达给居民。社区里的“三大组织”主要社会组织——公民咨询委员会在新加坡,每一个选区设立一个公民咨询委员会,它在选区里组织、领导和协调社区事务,…  相似文献   

6.
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作为法定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其在社区治理中却一直扮演着消极、被动的角色,甚至一度有被边缘化和能力弱化的倾向。借鉴社区网络化治理分析模型,我们认为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结构经历了三种模式。在赋权增能模式下,居民委员会是社区网状治理结构中的核心、平台和中介,要“对上争取项目、对下发动、组织居民,左右链接资源”,扮演着“节拍器”、“赋权者”、“增能者”和“引导者”等积极行动的角色。赋权增能模式,改变了政府在行动、居民不行动的困境,悄然改变了“强国家—弱社会”的格局,促进了国家与社会的良性互动。  相似文献   

7.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在各城市开展了基层管理体制的大规模重建。伴随着传统的城市基层管理制度的废弃,新兴的基层居民组织纷纷出现,经过艰苦探索,最终确定了居民委员会为城市最基层的社会管理组织。城市居民委员会制度的建立,构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格局,为新中国初期城市经济恢复和社会改造发挥了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8.
“新中国第一个居委会”背后的故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杨炳珑 《社区》2009,(34):60-63
伴随新中国成立而出现并最终为法律所规范的居民委员会.是中国城市居民群众最基本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创建于何时何地.长期以来众说纷纭。2008年6月28日,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紫阳街道上羊市街居民委员会被有关部门认定为新中国第一个居委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亲笔为之题写了”新中国第一个居委会”的牌匾。围绕这个首开我国城市基层群众民主自治先河的“第一个居委会”寻访、认定中所发生的种种曲折,记者几经探访,捧献给读者这篇——  相似文献   

9.
“村改居”中的社区管理转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十一五”社区建设的一个新的突出问题就是撤村建社区——将原来的村委会建制改为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制,即“村改居”问题。当前我国“村改居”主要有如下三种形式:一是将整个村直接转变成为社区;二是将若干个村合并为一个社区;三是村居合并,以村的整体或部分为主体与周边的居民小组合并,或者以居委会为主体合并旁边的村民小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其他相关法规精神,“村改居”就是将原先处在城市的边缘、现在已经纳入城区管理范围的村民委员会以及县(市)机关所在地、乡镇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改成居民委员会。可以说,凡是已经具有一定的城镇特征、且农村村民委员会覆盖不到的区域,都纳入城镇社区居委会的管理范围。这样的变化,使得相当一部分以往属于农民身份的人,由此纳入城镇居民管理的范围。从表面看,这是居民自治管理在名称和管理区域上的转换,实质上则是城市社区管理体制的转换。  相似文献   

10.
阮先强  骆名进 《社区》2011,(22):26-27
社会管理和服务,重点在基层,难点在基层。在解决基层管理的难题时,我们应高度重视社区管理创新的关键因素——管理主体。城市社区管理主体是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由社区中的党组织、居民代表大会、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等组成,是社区管理和服务的“中枢神经系统”,对社区管理创新起着重要作用。因此,在实际工作中,  相似文献   

11.
《社区》2010,(34):8-11
我国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自2000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下发以来,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在服务居民群众、搞好城市管理、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历史起点,  相似文献   

12.
张宝珠 《社区》2005,(1):6-9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居民委员会成员。”“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需要委托居委会承办的事项,应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条件。”“选举居民委员会应当召开选举大会,由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户的代表或居民小组选出的代表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  相似文献   

13.
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社会的发展,社区自治也遇到许多新的问题和挑战。作为城市基层自治组织的城市居民委员会,在法律上定性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可是其在实然角色却发生了异化,行政化倾向严重,与业主委员会等其他组织存在矛盾。针对居委会自治角色困境,必须从法律规制上完善居委会自治,及时...  相似文献   

14.
中国的居委会最早建于何处,近些年来说法不一。前些年有学者撰文,认为居民委员会最早出现在天津市:即1950年3月,天津建立了被称为居民委员会的组织。也有学者认为,这一年中武汉市部分街道建立了居民代表委员会和居民小组,也可称为新中国最早的居委会。建国55周年前夕,媒体又爆出上海市1949年12月就成立了居民委员会,并称“宝兴里居民福利委员会”就是“新中国第一个居民委员会”。这则由新华网辑录的资料很快  相似文献   

15.
社区问答     
社区编辑部负责同志:我是湖南省岳阳县城关镇一个居委会的居民,本人特向贵社咨询,居委会与社区的内在涵义有什么区别?答:居委会是城市居民委员会的简称。《宪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选举产生。同时,《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规定:居委会是居民委员会,是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宪法》及《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明确回答了我们居委会是什么这个问题:…  相似文献   

16.
唐忠新 《社区》2004,(17):10-11
我国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作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其最高权力机构是居民会议。居民会议虽然由居委会召集和主持,但居委会向居民会议  相似文献   

17.
聂清华 《社区》2023,(1):30-31
近年来,在城市基层治理和文明示范城市创建过程中,物业服务问题逐步凸显,部分物业服务企业与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关系紧张,矛盾纠纷时有发生,已经成为社区治理的难点与堵点。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着眼于破解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社区治理主体之间的矛盾问题,构建和谐共生关系,增强社区治理合力,积极探索实施社区治理主体共治共享、融合发展“六步工作法”,有效破解了社区治理中的一些矛盾问题,推动“几家人”变成“一家亲”,初步形成一条党建引领社区精细化治理的有效路径。  相似文献   

18.
社区问答     
黄观鸿 《社区》2005,(21):31-31
问:近年来,居委会的文字工作越来越多了,我们想请一位居委会委员来担任文书工作,不知可不可以?答: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三条规定,居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下属的委员会的成员。居民较少的居民委员会可以不设下属的委员会,由居民委员会的成员分工负责有关工作。从法律的精神看,提倡一人多职。再者,从性质上看,社区居委会是城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同于其他政权机关、社会组织,专业分工并不是泾渭分明,可以交叉兼职。从居委会的人数上看,居民委员会…  相似文献   

19.
王世军  于吉军 《社区》2002,(18):60-61
社区组织体系 新加坡社区组织以选区为基础,社区组织的活动范围以选区为基本单位。设在选区层次上的社区组织是公民咨询委员会和居民联络所管理委员会,最基层的社区组织是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居委会),人民协会(以下简称人协)是全国社区组织的总机构。 主要社会组织 公民咨询委员会 每一个选区设立一个公民咨询委员会,它在选区层次上组织、领导和协调社区事务,负责把居民的需要和问题  相似文献   

20.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居民委员会成员。”“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需要委托居委会承办的事项,应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条件。”“选举居民委员会应当召开选举大会,由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户的代表或居民小组选出的代表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这些条款是最近正在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新增加的内容。草案共32条,分别针对社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居务公开以及居委会与有关组织的关系问题作了修订和完善。2004年12月17日,民政部又针对此草案专门召开了听证会,邀请了一些社区居民、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的…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