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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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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确认归侨侨眷身份是侨务法律制度中的一个重要问题,也是保护其权益的基础和起点。确认归侨侨眷身份和向其颁发相应身份证明是侨务管理部门的义务。我国单纯以国籍为基础确认归侨侨眷身份,并规定其权利和义务,不考虑与国家真实联系的因素,产生了归侨侨眷证全国不一致、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对归侨侨眷证申请先行审核等法律问题。这些问题造成了管理归侨侨眷身份的混乱和低效率,构成了保护归侨侨眷权益的阻碍。有必要积极探索建立公民居留期制度,实现公民动态管理,完善确认归侨侨眷身份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2.
《保护法》属于统一战线的保护归侨侨眷权益的重要法律;它的两条基本原则和两条特殊原则,是贯串该法始终的神经网络;它的调整对象是,调整归侨侨眷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它调整的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归侨和侨眷;它调整的权利义务关系所指向的对象,包括归侨侨眷的生活资料、生产资料和其他合法权益;它调整的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包括归侨侨眷必须履行的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十多项义务;它以大量条款规定了归侨侨眷应当事受的权利,包括政治权;劳动就业机、受教育优先权、照顾权;兴办企业、公益事业,接受扶助、支持权;继承权、受遗赠权、赠与权、特殊保护权、减税免税优惠权;住宅建筑材殊保护权、租赁住房优先权、买房优先权;出境、定居优先权以及通讯秘密、境外权益受特别保护权,等等。  相似文献   

3.
参照我国政府中国公民出国留学的有关规定:归侨、侨眷自费出国学习学成回国的,国家给予照顾,其具体措施主要有: 1.要求国家分配工作的,可与我国驻该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取得联系,办理有关事宜。我国驻该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就会根据我国政府的有关规定,及时为要求回国的归侨、侨眷留学生办理有关的手续,负责与国内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或者人事部门取得联系,帮助回国者做具体的工作。 2.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或人事主管部门将会根据归侨、侨眷留学生在国  相似文献   

4.
服务台     
国务院侨办、人事部、外交部、劳动部、财政部就归侨、侨眷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因私事出境后的生活费、滞留时间、旅费、医药费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一、归侨侨眷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因私事出境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的离休、退休费和退职生活费及各种补贴照发。 二、归侨侨眷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因私事出  相似文献   

5.
中国是一个拥有众多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国家,基于这个群体的特殊性,从立法角度,对归侨侨眷的权益加以保护就显得尤为重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作为侨务法律体系的核心,较好地维护了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权益,但随着世情、国情、侨情形势的发展变化,该法的生存环境和实施效果遇到了挑战,以为侨服务为出发点,重新定位该法已成为时代发展的趋势。  相似文献   

6.
服务台     
出国定居和自费留学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简称《保护法》),对归侨、侨眷申请出境定居和申请自费出国学习,都有明确规定。现将有关条款摘录如下:  相似文献   

7.
政策问答     
《老友》2013,(8):40-40
1.归侨、侨眷离退休人员因私事出境后,其离退休费及生活补贴等是否发给?1992年11月《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人事部、外交部、劳动部、财政部关于归侨、侨眷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因私事出境有关待遇的通知》(〔1992〕侨内会字第020号)规定:归侨、侨眷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因私事出境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的离休、退休费和退职生活费及各种补贴照发。  相似文献   

8.
问:归侨、侨眷职工出境探亲的假期有什么规定? 答:归侨、侨眷职工出境探望配偶,4年以上(含4年)一次的,给假半年;不足4年的,给假70天。 已婚归侨、侨眷职工出境探望父母,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0天,不予累计。  相似文献   

9.
目前,江苏省侨务办公室和江苏省建设委员会,就城镇归侨侨眷私房拆迁中的补偿、安置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近几年涉及侨房拆迁的侵权行为时有发生,或补偿不合理,或安置不当,侨界反映强烈。“规定”的出台,为处理城镇侨房拆迁问题提供了依据。 “规定”重申:归侨、侨眷对其私有房屋依法享有占有、使  相似文献   

10.
侨讯乡情     
宜兴市侨办切实解决归侨侨眷的实际困难,努力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全年共处理来信来访11件次,涉及房屋拆迁、生活困难、下岗就业等,结案率100%。走访25户困难归侨侨眷,为48名子归侨侨眷发放13000元救济金,为7名农村困难归侨和企业退休归侨办理定补。为美籍华人叶美英在宜创办合资企业协调沟通有关  相似文献   

11.
短讯一组     
丹徒区侨办免费为归侨侨眷属子女举办电脑培训班前不久,江苏镇江市丹徒区侨办又一期归侨侨眷属子女电脑知识学习培训班,在重点侨乡高资镇开课,32名归侨侨眷属子女将参加为期一个月的免费培训。身处高资的归侨、侨眷属及其子女大多生活在偏远的山村,由于交  相似文献   

12.
《老友》2007,(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侨务办公室、人事厅(局)、劳动厅(局)、财政厅(局):现对归侨、侨眷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因私事出境的有关待遇,作如下通知:一、归侨、侨眷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因私事出境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的离休、退休费和退职生活费  相似文献   

13.
7月20日,第七次全国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在人民大会堂隆重开幕。胡锦涛、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曾庆红、黄菊、吴官正、李长春、罗干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到会祝贺。近千名来自全国各地的侨界代表和100多位国外侨界特邀嘉宾出席这次大会。大会在嘹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歌声中开幕。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王兆国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发表了题为《团结动员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的祝词。他首先向大会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致以亲切的问候,向这次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  相似文献   

14.
侨讯乡情     
江苏省暨南京市侨界在南京鼓楼广场开展“为侨服务日活动”,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颁布10周年。 9月7日上午8:30,江苏省、南京市人大、政协、侨办、侨联、致公党以及省人事厅、南京市公安局、房管局、教委、中行、中国旅行社、法律事务所、鼓楼医院等单位,纷纷来到鼓楼广场设置咨询台和服务台。咨询台和服务台前挤满了过往的人群,争先恐后地听取服务人员的介绍和讲解。一些在宁的归侨侨眷和港澳同胞眷属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颁布10周年而奔走相告。  相似文献   

15.
正近年来,连云港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简称《侨法》)等侨务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侨务法规及配套政策,尽力维护华侨归侨侨眷合法权益,扎实做好爱侨、护侨、助侨等各项工作。近三年来,归侨侨眷等主动送感谢锦旗9件,海内外华侨华人、归侨侨眷通过各种方式表达感谢635次。  相似文献   

16.
主要对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的内涵作了详细的阐述;并指出了在保障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过程中存在的制约因素有:公共权力严重侵害公民的权利;公民权利意识淡薄;公民权利受损缺乏可诉性;侵害公民权利的法律、法规尚存;监督机制缺位。针对我国宪法实施过程中公民基本权利保障的现状,笔者提出了如下建议:建立宪法诉讼制度的具体措施;建立和完善涉及公民权利的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建立公共权力和公民权利的制约与制衡机制以及建立健全良好的监督保障机制。  相似文献   

17.
为弘扬归侨、侨眷及海外华侨爱国爱乡精神,教育和引导广大归侨、侨眷立足本职,爱岗敬业,深入开展具有侨特色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中国侨联、江苏省侨联组织的《我爱你,中国》报告团4  相似文献   

18.
在第八次全国归侨侨眷代表大会上,国务院侨办和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表彰了一批单位和个人。我校侨联会获“全国侨联系统先进基层组织”,陈元仲、李笃妙等被授予“全国归侨侨眷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相似文献   

19.
胡锦光在《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年第4期上发表文章认为,法定化的权利分为宪法权利和法律权利,相应的法律上的救济分为宪法救济和法律救济。宪法救济是与法律救济相对应的概念。我国已建立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等普通法律诉讼制度,以及公民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救济公民的法律权利。但关于宪法救济却只有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  相似文献   

20.
昆山市"侨之家"成立近十年来,积极开展学习、联欢、捐助等各类丰富多彩的活动,凝聚侨心侨力,归侨侨眷们把"侨之家"当成了自己的家。2002年,昆山市政府决定将美籍华人、电脑大王王安旧居交与市侨办、侨联管理。市侨办、侨联将此处作为归侨侨眷的活动场所,"昆山市归侨侨眷之家"于当年8月正式挂牌。广大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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