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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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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从主观证明责任视角研究行政公益诉讼证明责任分配,存在着适用主体不明确、争论事项不一致、分配对象不相同、研究视角形式化等问题。证明责任分配之规范说理论起源于民事法领域,具有普遍适用的特点。异于私法制度以权利为核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以行政职权为逻辑起点。将行政职权与规范说结合进行重述是构建行政公益诉讼证明责任分配理论的当然选择。行政公益诉讼在程序设置上与传统三大诉讼程序不同,其证明责任分配规则必须要作出适当调整才能适应法定的诉前程序。具体来说,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前行政主管机关已经作出的行政职权形成违法的要件事实,由检察机关在诉讼中负担证明责任。  相似文献   

2.
专利诉讼是专利保护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目前的专利诉讼制度中还存在着若干不完善的地方。本文就专利诉讼中有关当事人的确定、证明责任的分配和地方保护主义对专利诉讼的干扰的问题进行分析 ,并提出解决的思路  相似文献   

3.
德、日等国在现代民事司法实践中为解决传统证明责任分配理论调整实际证明手段不足这一缺陷,相继发展出"证明责任减轻"理论这一弥补方案。"证明责任减轻"的本质是通过证明行为规则与事实认定规则的功能来尽可能压缩真伪不明的空间,从而减少证明责任裁判的运用。证明责任减轻的方法,包括众多在诉讼证明实践中不通过证明责任方法来对案件事实作出认定的制度技术。证明责任减轻制度的程序内在性与证明责任分配的程序外在性相结合能使司法裁判更好地实现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  相似文献   

4.
医疗侵权损害赔偿中的证明责任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全面认识和了解医疗损害赔偿诉讼中适用的证明责任分配规则,是切实保护医疗损害受害人合法权益的关键。我国法律对医疗损害赔偿诉讼案件应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适用有限制的证明责任倒置、高度盖然性、妨碍证明理论等不同的证明责任分配规则,从而保证医疗损害案件裁决的客观与公正。  相似文献   

5.
诉讼时效证明责任分配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诉讼时效是否已过属客观存在的事实,需要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予以证明,由当事人承担证明责任。以“法律规范说”为证明责任分配理论基础,对诉讼时效证明责任进行分配,必须明确主张和抗辩在证明责任分配中的作用以及诉讼时效作为抗辩权的效力定位。   相似文献   

6.
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分配问题是诉讼证明理论的核心部分。我国的刑事诉讼证明责任划分为主观证明责任和客观证明责任。对辩护方需承担证明责任的本方主张,并非全部需要运用证据加以证明,只需用针对主张中的抗辩事实提供证据予以证明。  相似文献   

7.
证明责任是独立于具体的诉讼而由法律事先在涉案当事人之间进行预置的。从动态上看,只要诉讼一经发生,已经被预置的证明责任分配就制约着当事人双方的提供证据的行为,影响着诉讼的进程。并在辩论终结而有关要件事实仍处于真伪不明时现实地发生作用,即承担证明责任的一方当事人承受败诉的结果。从静态上看,证明责任作用于要件事实或曰争点事实,这不仅包括实体法上的事实,也包括程序法上的事实。同时,出于诉讼经济或者公平的考虑,在一些特定的情形下,有关当事人需要承担的法定证明责任获得了免除。  相似文献   

8.
证明责任乃“诉讼的脊梁”。证明责任的分配,是证明责任的核心内容。证明责任分配问题的实质是在案件事实真伪不明的场合,谁最终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德国学者罗森贝克的规范说对于解决我国司法实践中案件事实真伪不明状态下的不利后果的承担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9.
刑事诉讼是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解决纠纷的机制,但是在案件真伪不明的情况下,诉讼风险随之产生,对风险的有效控制莫过于对证明责任的合理分配.无罪推定与反对自证其罪在证明责任的分配上衍生出公诉方或自诉人承担证明责任的一般原则,但是在证明责任转移和证明责任倒置情况下则由被告方承担证明责任.  相似文献   

10.
现代意义的证明责任是指当诉讼中的事实主张不能被证明而出现真伪不明时 ,应由何方主体承担不利诉讼后果的责任。刑事诉讼证明责任的适用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 ,在不同的案件中有着不同的具体适用准则 ,在个案中只有准确把握其证明对象、证明标准及证明责任分配规则 ,才能正确适用刑事诉讼证明责任  相似文献   

11.
举证责任制度是环境侵权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举证责任的分配是举证责任的核心问题,其实质是证明负担的分配,对诉讼结果的影响至关重要。环境侵权诉讼实行举证责任的转移,是公平、正义原则的客观要求;实现了环境实体法与程序法的有机统一;对环境侵权纠纷的解决具有客观必然性。  相似文献   

12.
证明责任主体即指证明责任的承担者。只有确定了证明责任主体,证明责任制度才能在诉讼实践中产生实效,否则在诉讼争议的事实真伪不明时就无法确定由谁来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文章从理论上对证明责任主体进行了界定,认为证明责任主体的范围只限于诉讼当事人。具体到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主体可包括自诉人、公诉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侦查机关等,而人民法院、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律师则不属于证明责任主体。  相似文献   

13.
尽管"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明责任分配原则不能解决所有诉讼案件的证明责任分配问题,但具有根本意义。诉讼过程中,独立主张一旦出现,证明责任就相应产生,既不会发生"转移",也不会产生"分割"。推定的根本作用在于免除当事人一方对被推定事实的证明,相对方负担证明责任是因其为反驳推定事实而提出独立主张。同一诉讼过程主要表现为"诉讼请求主张"、"抗辩主张",前者对应的风险负担是"败诉风险",后者对应的风险负担是"事实不被采纳"。这些问题的明晰对解决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双方或控辩双方证明责任的承担及法院的正确、快速裁判具有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4.
证明责任如何分配,是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的重要问题.文章认为,应当根据知识产权权利客体的特殊性、证据形成的客观规律以及知识产权诉讼程序所服务的实体法的价值追求,将知识产权证明责任分配的基本原则确定为:除新产品制造方法专利侵权这一法律明文规定适用证明责任倒置的特殊情况外.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的证明责任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证明责任分配原则进行;对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没有具体规定、无法确定证明责任承担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举证能力等因素确定证明责任的承担.同时,文章对商业秘密侵权诉讼中的证明责任分配问题进行了研究,认为此类案件不能适用证明责任倒置的分配规则.  相似文献   

15.
证明责任概念解析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证明责任制度的价值内核在于证明责任的分配。正确理解证明责任概念及相关问题是建构合理的证明责任分配等制度的前提和关键。本文探讨了证明责任概念的形成和发展 ,从证明责任作为一种机制本身应有内含来界定证明责任的概念和意义 ,并进一步阐释了正确认识这一概念应当注意的若干问题  相似文献   

16.
证据在诉讼理论与司法实务中的重要地位毋庸质疑,诉讼过程实际上就是证据的运用过程,证据的运用直接决定着诉讼的结果。从当事人及代理律师的角度对民事诉讼中证据的运用做一宏观上的把握,分析了如何运用证明对象、证明责任、免证规则、举证时限、证据规则、证明标准等一系列具体证据制度,实现诉讼目的。  相似文献   

17.
举证责任的分配是举证责任的核心问题。举证责任包括行为责任和结果责任两方面的含义。“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分配原则,不能合理、有效地解决结果责任的分配。结果责任的分配所要解决的问题是,当诉讼即将终结时若案件事实仍然真伪不明,由谁承担不利的诉讼后果。我国现行的司法解释,完善了举证责任分配的有关规则,但结果责任的分配,尚需确立明确的标准和分配的规则。民事诉讼证据立法需要从实体法和程序法进一步完善,公平、科学地解决举证责任的分配。  相似文献   

18.
民事诉讼证明责任分配规则实证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由于我国当事人取证能力的薄弱,法官倾向于将客观证明责任转化为主观证明责任来加以使用,笔者得出客观证明责任的重要性更多地体现在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取证方向的指引。而由于我国证明责任分配规则在法律中规定的极为不明确,导致二审改判率的上升,因此笔者主张在实体法的制定过程中,要注意将证明责任的分配规则规定得更为明确,给法官以明确的指引。  相似文献   

19.
在适用法律文本进行裁判时,法律解释、续造等活动不可避免,证明责任分配也必然受到上述司法活动的影响。实践中,法律一般条款的具体适用与证明责任分配原则之间往往存在着紧张关系。基于对我国不当得利诉讼的研究可知,通过类型化实现一般规范核心概念的具体化是正当且必要的。对一般条款中"核心要件"的解析,揭示了诉讼中证明责任分配以及具体案件事实证明的真实图景。在依据我国《民法总则》第122条分配不当得利案件的证明责任时,应当首先识别不当得利的具体类型,从而判定该案"核心要件事实"的范围,并在此范围内课以原告证明责任。对于被告的反对主张,需要在明确原告客观证明责任范围后,依据反对主张的法律性质分配相应的举证证明责任。  相似文献   

20.
伴随着程序简化,认罪认罚案件,如同既往的认罪案件,证明责任呈现形式减轻趋势;相较于不认罪案件,口供取得成为认罪认罚的前提,相应减轻了控方提出证据责任、说服责任,因而证明责任呈现实质减轻迹象。证明责任减轻首先是诉讼价值观变动、诉讼目的观转变以及合意式诉讼模式塑造等诉讼层面因素影响的产物。再者,认罪认罚案件证明责任的减轻系单极证明主体发生调整、证明重心产生转移和证明方式出现转向等多重因素促成的结果,具体归结为被告人以主体身份参与证明,证明重心侧重自愿性及具结过程合法性,并且证明方式以自由证明为主,综合导致控方证明责任减轻。而证明责任减轻带来的正当性隐忧和错案风险要求落实保障被追诉人相关诉讼权利的措施,更需审慎审查其自愿认罪认罚的主观动机及客观证据基础,以防范冤错案件发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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