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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突发事件的特殊场域决定了其间政府信息公开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从应然性角度看,突发事件中政府信息公开具有及时性、主动性、准确性、广泛性与统一性。我国当前立法存在着公开的规定过于分散、公开的内容比较模糊、公开的义务主体不一致、公开的程序机制不健全等缺憾。因而,应当尽快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法》,完善突发事件中政府信息公开的二元法律体系;同时,立法还应明确界定突发事件中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统一规定公开的义务主体,健全公开的程序机制。  相似文献   

2.
政府信息公开是当今世界的发展趋势,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已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也存在着观念障碍、内容和渠道的局限以及缺少制度约束等方面的问题。进一步加强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应该确立政府信息公开原则,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尽快制定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法》。  相似文献   

3.
要想发挥信息公开应有的作用,建设规范化的服务型政府,我们就必须首先要有一部完备的法律,这是充分发挥其价值的前提。所以笔者认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未来的发展路径就是要克服立法上的不足,制定一部完善、先进的《政府信息公开法》。本文即是按着这一思路,以《信息公开条例》本身的规定为视角,探寻《信息公开条例》的内容有哪些局限性及如何完善这些方面。  相似文献   

4.
近年来,我国的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在立法和实践上都不断完善,公开内容、范围、质量不断提高,但也存在问题和不足。对于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实践中存在的公开主体范围窄、方式混乱、非常态化等问题,亟待扩大环境信息公开主体,明确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建立统一、便民的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完善环境知情权保障和救济机制。长远来看,可开展专门的《信息公开法》立法,构建政府信息公开法律体系;建立"信息官"制度,提高政府信息管理水平和信息公开能力,并建立"阳光政府",强化环境问题的民主参与意识。  相似文献   

5.
当今,知情权是国际社会普遍认同的民主权利,其核心是信息公开请求权.许多国家因此制定了关于政务信息公开的法律,以保障公民知情权的实现.但在我国还缺少这样一部统一的立法,相关问题在其他基本法中也没有具体、完善的规定.无论从理论和实践上来看,我们都应当借鉴国外在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上的一些有益做法和经验,争取尽快将政务信息公开纳入法制化轨道,这对我们深化政体改革,进而推动我国的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6.
信息公开之诉是信息公开权利人在请求公开有关行政信息的过程中,因不服公开义务人对特定信息的作为或不作为而提起的行政诉讼,具有诉讼目标的给付性、诉讼基础的请求性、诉讼利益的双重性及争讼对象的事实性等基本特征。拥有信息公开请求权、穷尽行政救济、遵守特殊请求权时效规定共同构成了信息公开之诉特有的起诉条件。与传统的行政诉讼相比,信息公开之诉在举证责任分配、审查方式选择及判决种类区分等方面都具有特殊的规则。面对信息公开之诉的涌现,以类型化为目标重塑我国现行行政诉讼制度已经成为必然的选择。  相似文献   

7.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颁行,没有终结反而引发了国内对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更大的争议。条例在基本范围和不公开事项等问题规定上的疏漏,不仅给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推进带来了不利影响,而且给行政机关真正保护不应公开的公共利益制造了难题。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推进,除需要有坚定的决心、正确的观念和有力的监督措施外,也需要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正案》填补立法上的疏漏。  相似文献   

8.
建立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探析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政府信息公开是当今世界的发展趋势 ,加快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步伐 ,是适应加入WTO的需要。我国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封锁信息和妨碍政府信息传播的许多观念和做法必须改革。进一步加强我国政府信息公开 ,应该确立政府信息公开原则 ,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尽快制定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法》。  相似文献   

9.
澳大利亚《信息自由法》对例外事项作了详细列举,并严密定义及限制,凡不属例外事项的信息一律公开。同时,还规定了许多公共利益条款,有效地防止了例外事项被扩大化解释。相比较而言,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例外事项的规定过于原则,存在大量不确定概念,行政机关自由裁量权太大,有可能对信息公开自行设限,架空《条例》,最高院司法解释也未能有效解决此问题。因此有必要借鉴国外立法经验,对我国信息公开的例外事项加以规范。  相似文献   

10.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意义、问题及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政府信息公开是当今世界的发展趋势,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已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也存在各观念障碍、内容和渠道的局限以及缺少制度约束等方面的问题。进一步加强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应该确立政府信息公开原则,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尽快制定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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