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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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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涉诉信访的困境与出路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涉诉信访的实质是与诉讼有关的申诉与控告,是在一定程度上牺牲程序正义救济实体正义的制度设计,与我国古代的直诉制度相似.涉诉信访的主要成因有行政矛盾的转移、司法和信访体制存在缺陷、诉讼程序制度不完善等.化解我国当前过度信访现象的出路在于将信访规范化、法制化和诉讼化,将涉诉信访纳入再审制度,加强正当法律程序制度建设,强化释明制度和判决书的说理性.  相似文献   

2.
公民宪法基本权利是公民权利中不可缺少的最为重要的权利,是公民其他一切权利的根据;公民宪法基本权利的司法保护是人类文明进步的要求;公民宪法基本权利的司法保护是建立法治国家之必须。公民宪法基本权利的保护中存在无具体法律规定法院不能给予有效救济等缺陷。这些缺陷是由思想认识方面的原因、体制方面的原因以及操作等方面的原因引起的。解决这些问题应该突破传统观念的束缚,赋予法院有解释宪法和法律的权力以及有提请撤消因违反宪法而侵犯公民宪法基本权利的有关规范性文件的权力等。  相似文献   

3.
涉诉信访制度困境与解决机制的整合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涉诉信访属于涉法信访范畴。近年来,涉诉信访数量居高不下,严重影响了我国司法的权威与社会的和谐稳定。涉诉信访面临一系列的制度困境。涉诉信访解决机制存在严重的失衡与缺陷。我们应加强信访与行政的良性互动机制及综合治理机制等方面的整合,构建相对独立的司法解决机制、涉诉信访与申请再审分流机制、司法最终解决机制。  相似文献   

4.
我国的信访制度是依法治国国策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将发挥着重要的化解矛盾、协调纠纷的作用。但是在当下,信访制度还存在着体制障碍、立法技术性缺陷、案件办理监督乏力等问题。文章通过对我国信访制度的性质、功能、问题的分析,提出了提高信访机构在工作中的督办能力、畅通公民信访的渠道以及依法治"访"、建立责任机制等对策,希望能对信访制度的发展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5.
由于中国目前还不具备实行强制律师代理制度的条件,故公民代理制度在目前的司法条件下实有其存在之必要.为了更好地规范公民代理人,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维护司法秩序,可以采取措施缩小公民代理的市场,并将现有的公民代理人纳入法律规范的轨道.通过对公民代理制度的改进,可以使这一制度更好地发挥作用,并为诉讼代理制度向强制律师代理制度平稳过渡作准备.  相似文献   

6.
公民权利受到侵害大量选择信访救济而不相信司法救济,有司法腐败、司法不公,法院受理案件范围过窄,诉讼成本过高,传统"青天"情结和"官本位"思想以及对司法公正和司法程序存在认识误区等诸多原因。这种信访不信法的状况,并不能使矛盾得到普遍、彻底解决,相反,有可能进一步激化矛盾,影响社会的安定团结,也会进一步弱化司法权威,损害我国法治建设。因此必须对我国信访制度进行改革,同时要相应对我国司法制度、诉讼制度进行改革,建立公正、顺畅、高效的司法救济渠道,以解决信访救济中存在的诸多弊端。  相似文献   

7.
涉法信访问题的出现有着复杂、多方面的原因。对于当前日益增多的涉法信访问题,应当与整个社会体制改革联系起来,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理顺这种信访的处理渠道,树立司法的最终裁判权威,采取以法治为内容进行综合整治的方法来解决这一问题。  相似文献   

8.
由于我国信访制度改革相对滞后,信访走访化、至高化、群体化、极端化问题日益凸显。加上信访机构庞杂,重叠交错,权力有限而效能不足,各级信访依然量大势猛,公私成本居高不下。信访在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调解缓和社会矛盾冲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的功能和作用亟待改进和提高。只有不断深化信访体制改革,提高司法公信力,更新治理理念,提升信访及其他政府部门的治理能力,强化权力制衡,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才能解决我国当前信访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信访制度的法治化,以实现防范利益失衡、化信访于未然的目的。  相似文献   

9.
信访作为一种司法救济程序外的救济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通过行政方式来解决纠纷和实现公民的权利救济,在我国的历史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造成了现今大量存在的"信访不信法"现象.涉法信访固然能够为有限的少数人带来权利和义务的最终公正,但同时也使法律至上、司法终局等现代化法治观念受到极大冲击.所以我们必须改革信访制度,走出利用信访形式在现行法律制度外恶性循环的怪圈,使信访逐步纳入国家的正常法治轨道之中.  相似文献   

10.
信访制度法制化,不仅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需要,而且是切实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需要,更是加强党政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办事效率的需要.目前,中国信访制度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信访量连年攀升,总量居高不下;涉法涉诉信访过多,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司法权威;信访活动组织化趋势明显;"非正常信访"严重扰乱信访秩序.为了完善现存信访制度,要求各部门做到:改革信访机构设置;改革信访案件处理方式;完善信访制度的程序设计;将涉法涉诉问题从信访受理范围中剥离出去;完善信访工作中的领导问责机制等.  相似文献   

11.
佟博 《山东社会科学》2012,(Z1):311-312
如何有效应对涉诉信访,是当前人民法院面临解决的紧迫问题。涉诉信访的生成乃至大量存在,既是传统文化的积淀,也是转型社会的必然,既有体制机制的因素,也受个体素质的影响,其原因难以一言蔽之。当前,人民法院对于涉讼信访既应正视其存在,更应理性应对。本文力图从法社会学的角度,对涉讼信访的文化成因进行探究,从中揭示能动司法对于解决涉诉信访的现实意义,以期防范和化解涉诉信访,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  相似文献   

12.
人民陪审制度的根本价值追求是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公平审判权,其终极目标是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要实现这一制度价值,必须科学构建有中国特色的人民陪审制度。首先要大幅度扩大人民陪审员队伍,保障公民的司法参与权利;其次要赋予当事人请求人民参审的权利;再次要赋予人民陪审员具有实质制约法官的审判权力,以制约法官的司法专横;四是要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民陪审员制约及监督机制。  相似文献   

13.
一种逆向比较:法官的法律推理和当事人的习惯推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大陆法系中,法官的主要法律推理形式是司法三段论,在形式上属于演绎逻辑,反映“观念的关系”,具有确定性;但在实质上,司法三段论反映的是“事实的关系”,不具有确定性。因此,法官将法律条文作为大前提推导出当事人的法律后果,但是当事人不是根据法律条文而是习惯来推导出自己的法律行为。法官的司法行为和法律直接相连,但当事人的法律行为并不和法律直接相连,而是和司法裁判的结果直接相连,引导当事人行为的不是法律而是司法裁判。法官的司法行为产生规则之治,而当事人则服从习惯之治,即规则之治展现给当事人恒常的结果,完整的法治是由规则之治和习惯之治所构成。  相似文献   

14.
救济安排是欧盟构建共同体专利制度进程中面临的主要难题,也是欧洲区域性专利制度协调进程中一直争论的热点。现行的欧洲专利制度的救济安排存在着缺乏法律稳定性和维权成本过高的缺陷。拟议中的欧盟共同体专利制度主要是通过共同体专利法院的建立来克服这些缺陷,其进步性主要体现在同欧洲专利救济的较好协调、法律稳定性的提高及诉讼成本的降低。但由于涉及各国司法管辖权的让渡、共同体专利法院与各成员国法院之间管辖权的分配、法官的选任及诉讼语言的选择等棘手问题,该救济安排的最终通过将面临很大的压力。  相似文献   

15.
信访制度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体现政治参与、民意表达、权力监督的制度,这一制度在实施中遭遇涉法涉诉信访复杂化、非理性化等挑战。由于相关立法不完善,存在司法腐败现象及不科学、不合理的考核制度等,司法功能的有限性与信访功能的扩张性之间已呈现出博弈之势。"诉""访"分离是涉法涉诉信访法治化的前提,完善案件受理机制是涉法涉诉信访法治化的关键,依法及时终结案件是涉法涉诉信访法治化的有效途径。应当完善冤假错案追究机制、司法救助机制和对无理闹访者的责任追究机制,为涉法涉诉信访法治化提供制度保障。  相似文献   

16.
公开审判与隐私权保护之平衡——以刑事审判为切入点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现代法治对司法透明度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公开审判制度及其运行是司法透明的一个重要体现。但是,公开审判与人们日益关注的隐私权保护之间又极易产生冲突。虽然隐私权在目前阶段还只是各国宪法中的隐形权利,但在审判公开过程中,同样应形成有关原则和制度,防止当事人隐私权受到侵害,从而防止给当事人带来后期的及不必要的损失。随着公民民主意识的提高,法院在进行公开审判探索和尝试的同时,也应平衡司法民主和权利保障之间的关系,从而降低司法改革中产生的权利保障之负面效果。  相似文献   

17.
生命权属于人格权中的一项子权利,我国立法对公民所享有的人格权以及人格利益的相关规定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与生命权相关的侵权责任以及人身损害赔偿等立法也并非规定得尽善尽美,司法实践中存在大量的与之相关的案例,由于立法的缺陷与不合理,使得这些案件均未得到很好地解决,特别是在交通事故中经常出现的"撞残不如撞死"事件等不合理之处显而易见,如何寻求新的理论支点,破解现行难题,成为当前立法、司法及学界不容回避的问题.  相似文献   

18.
信访制度的近60年历程中,在反映民情民意、加强民主监督、进行权利救济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信访活动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以及引致的相关问题,使这一制度承担了相当的制度成本,形成了包括政治成本、经济成本、社会成本在内的"三位一体"的信访制度成本结构.如何通过改革信访制度提高制度运行绩效并有效降低制度成本,显然成为当前必须认真研究的重要课题.  相似文献   

19.
陶婷 《学术探索》2014,(8):46-49
判后答疑是一定历史条件下解决大量涉诉信访案件的司法政策,在处于转型期的中国社会中,短期内有助于降低申诉、上访率。自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在全国法院系统大力推行判后答疑制度之后,判后答疑制度已在全国各级法院陆续试行。但是因其固有的缺陷和功能弊端,长期坚持判后答疑会有损于司法权威。司法机关应将司法制度创新的重心由诉讼外的司法政策转移到诉讼内的制度完善上来,通过充分利用判前说理制度、心证公开制度等来增强判决的可接受性,才能真正使当事人服判息讼,案结事了。  相似文献   

20.
在我国,司法变更仅限于显失公正的行政处罚,行政裁决诉讼司法实践决定了应扩大司法变更的适用范围,以解决行政裁决之诉作为行政诉讼残留的固有缺陷———不利于及时保护当事人的利益,易发生程序回转、不符合诉讼经济原则。本文分析了行政裁决之诉中适用司法变更的不同情形,提出了完善《解释》第六十一条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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