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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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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未决羁押严重背离无罪推定原则,但在我国却极为盛行。西方成熟的做法是限制未决羁押的适用,取保候审制度是减少未决羁押的有效路径。但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比例过低,我国取保候审制度不华也不实,究其根本,原因在于取保候审适用条件的正向规定,穷尽式的肯定情形与案件形态的多样性之间、有限的制度供给与无限的案件需求之间产生巨大鸿沟,唯有彻底颠覆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才能改变过度未决羁押的现状。将符合条件方可取保候审改为符合条件才能羁押,如司法机关不同意取保候审申请的,应当承担证明责任以证明其未决羁押的合法性。在实体上,为平衡取保候审的积极适用和保障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之间的冲突,应当将在取保候审期间逃匿的行为定为犯罪行为。香港特区和台湾地区与我国大陆在法域背景上存在较多相似之处,且两地在刑事司法正当程序方面蕴含优秀经验,我国应当借鉴香港和台湾地区保释制度规定,完善取保候审制度。  相似文献   

2.
朱玉玲 《社科纵横》2007,22(11):83-85
取保候审作为一种非羁押性刑事强制措施,对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或者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有着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立法的不完善、诉讼理念的滞后以及执法的偏差等等原因,我国的取保候审制度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也造成取保候审制度这种非羁押措施的功能几乎没有用武之地。因此,必须对我国的取保候审制度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3.
王晓华 《社科纵横》2011,26(2):68-70
拘留和逮捕是中国刑事诉讼程序中常用的两项审前羁押的刑事强制措施,也是在审前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限制最严重的措施。由于对拘留措施性质的错误认识以及在逮捕制度上片面强调证据条件和量刑条件而忽视逮捕必要性以及缺乏司法审查等救济制度导致中国审前羁押率畸高。应当以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要求改进中国的审前羁押制度。  相似文献   

4.
欧卫安  ;曾惠明 《探求》2013,(Z1):95-100
2012年3月刑事诉讼法修正后,批准逮捕机制有从司法行政化转向司法程序化的制度变迁需要。尽管这种程序化的变迁在立法层面仍然未能提供细致操作的清晰样本,但结合现代刑事程序法治理论仍然可以发现,批准逮捕程序的正当化已经是指引、评价逮捕制度、羁押制度乃至刑事诉讼整体制度的价值主轴;检察机关也一改纯粹的程序发动者角色而兼具程序监督者与程序仲裁者之双重身份,并逐渐具备中国法制度框架下或者中国法语境中  相似文献   

5.
我国刑事辩护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徐志杰刑事辩护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是,我国刑事辩护制度中存在着一些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其中最突出的是刑事辩护制度没有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由于控、辩双方在法庭上实际地位不平等,审判制度上的先...  相似文献   

6.
我国的社会救助制度已经可以在一定的程度上对刑事被害人实施社会救助。但存在的问题是:在治疗费用、生活照顾和心理救助方面考虑不够。完善刑事被害人社会救助制度的基本思路是:在医疗保险制度中明确规定,刑事被害人也属于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建立刑事被害人生活照顾制度;建立刑事被害人心理救助制度。  相似文献   

7.
郑仁敬 《创新》2009,3(11):84-87
刑事和解制度作为我国刑事法律领域的一种全新理念,为我国刑事司法改革及整个刑事法领域一体化提供了一种崭新的思路,体现了我国目前所实行的"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而在检察机关审查逮捕阶段,检察机关直接参与刑事案件的审查办理,刑事和解制度在这一阶段也应有适用的空间,但须完善相关机制。  相似文献   

8.
"恢复性司法"强调维护与重建被犯罪所破坏的社会关系.其在减轻诉讼压力、节约司法资源、维护社会和谐上的巨大功用得到西方各国的广泛认可,"恢复性司法计划"已在西方各国普遍实施.与西方先进的"恢复性司法"相比,我国刑事调解制度目前存在调解适用范围狭窄、忽视被害人个性化需要、片面追求"报应正义"等缺陷,已不符合国际刑事司法改革的潮流.鉴于我国刑事调解制度存在的缺陷及"恢复性司法"与我国传统调解文化的相通之处,将"恢复性司法"与中国传统调解文化相结合,构建"中国特色"刑事调解制度既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但由于我国目前"恢复性司法"适用的配套措施尚不健全,因此,一定时期内我国刑事调解制度应着重对"恢复性司法"理念层面的引入,与此同时逐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以期最终实现构建"中国特色"的刑事调解制度之目的.  相似文献   

9.
刑事证据保全制度略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证据保全制度对于刑事诉讼意义重大 ,它不仅有利于强化辩护权 ,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 ,也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本文在介绍确立这一制度的正当性和必要性的基础上 ,对我国刑事证据保全制度的现状进行了剖析 ,指出了其存在的缺陷 ,并提出了进一步完善刑事证据保全制度的几点设想。  相似文献   

10.
在传统的刑事司法体制中,国家垄断对犯罪的追诉权,而对被害人的权利则并不重视.刑事和解制度在保护直接被害人的利益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同时对犯罪人能够重返社会,处理好被害人与犯罪人之间的关系的问题也给予密切的关注.在我国民间,刑事领域的"私了"屡禁不止,这种对法律的规避行为与刑事和解制度却有着密切的关系.将二者紧密结合的过程,实际上也是刑事和解制度在我国寻求生长的土壤的过程.刑事和解适用的案件范围与私了相比,范围是有限的,刑事和解制度的设立,主要的价值是诉讼经济、民主和正义,因此没有必要在适用案件上加以限制.其适用范围应分为自诉和公诉两个方面及针对特殊类型的犯罪案件.  相似文献   

11.
正确理解前科消灭制度的内涵,了解域外前科消灭制度的状况,是建构我国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的必要前提。我国刑事法律没有前科消灭制度之规定,但从保护和关怀未成年人成长的角度看,建构我国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非常必要,它有利于贯彻对失足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的社会矫治政策,保护未成年犯罪人的合法权益,促使他们及早复归社会,符合国际社会未成年人司法的发展趋势;同时,建构我国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具有法律依据、主体属性依据和刑事司法政策依据。建构我国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必须完善刑事立法,明确和规范前科消灭的条件与程序,加强社区矫正制度建设。  相似文献   

12.
刑事和解作为西方刑事司法的一项重要制度,有着丰富的理论基础和价值。和合文化是中国的传统,这是刑事和解在中国施行的文化优势;加之和谐社会的构建为刑事和解在中国的发展提供了一定的现实基础,因此中国实行刑事和解是大势所趋的,关键在于建立合适自己的刑事和解模式。这些要素的设计是否完整将关系到和解的结果和意义,因此我国刑事和解的构建应包括主体要素、适用要素、内容要素和程序要素四个方面,从而形成完整的和解体系。只有建立相应的和解模式才能够保障和解制度的顺利进行,以及促进刑事司法的完善。  相似文献   

13.
我国确立前科消灭制度具有必要性,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尊重和保障人权、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刑法走向现代化和回应司法实践呼唤的需要.与此同时,因前科消灭的意旨与我国传统文化观念存在相容性,以及我国政治、经济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并且确立前科消灭制度的条件已趋成熟,使得我国刑事立法中确立前科消灭制度也具有了现实可行性.前科消灭制度在我国的确立会面临规范冲突、制度配合和观念改变等三个方面的主要难题,可以从法律规范的调适、人道和宽容文化理念的培育、相关制度的配合以发挥整体联动的合力等方面寻求解决对策.  相似文献   

14.
李克艳 《创新》2010,4(5):46-49
由于各种因素影响,我国刑事错案时有发生。错案的发生不仅严重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也使刑事诉讼的目的无从实现。司法体制不健全、无罪推定原则的缺失、不合理的证人出庭制度等都是导致我国刑事错案发生的根本原因。因此,必须进一步健全司法体制,完善刑事诉讼的相关制度并转变执法理念,将错案遏制在最小范围内,最终促成立法的不断完善。  相似文献   

15.
执行难,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执行更难,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执结率一直处于低迷状态,长期徘徊在10%左右,有些法院甚至很长时间都是零执结率.面对如此严峻的执行现状,欲保障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有效实现,应做好两个方面工作:一是保留和完善现行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中的刑事和解及刑事赔偿先行审理、刑事赔偿主体、财产保全、先予执行等相关制度的完善,最大限度地实现刑事赔偿;二是在刑事附带民事执行案件司法救济金制度的探索上,尽快建立和实施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  相似文献   

16.
著作权是公共性很强的私权,但这并不能改变其在本质上的私权属性。对著作权进行刑事保护,无论是从刑法发展还是实有权利角度来看,都具有正当性。在著作权的刑事保护中,对私权和公共利益的保护都是不可或缺的,也是相辅相成的,但在价值选择上要注重权利优先,这种价值选择会引导立法和司法更关注对被害人合法利益的保护。我国著作权刑事保护战略的选择可以在犯罪圈的规定上,尽可能扩大刑事保护的范围;在惩罚力度上,走轻刑化和非刑罚化道路。同时,强调民事法律制度、行政法律制度和刑事法律制度对著作权保护的协调一致性。  相似文献   

17.
刑事辩护制度是衡量一国刑事法制进程与法治文明的重要标志,而我国目前实践中的"刑事辩护难"已人所共知.究其主要原因,首先是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存在较大的缺陷和漏洞,特别是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权利的保护成为一块事实上的"洼地",如法律缺乏对侦查机关履行告知义务的规定,律师在侦查阶段会见犯罪嫌疑人受到重重阻碍.其次,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的专门保护者--律师在行使辩护权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如律师的调查取证权一直得不到法律的认可,律师的阅卷权无法有效地实现,而与其权利受到很大制约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律师在刑事辩护活动中法律责任过重,甚至存在人身安全风险,针对这些问题,完善我国刑事辩护制度已迫在眉睫.应尽快修改我国的刑事诉讼法,消除其与新修改的律师法之间的冲突,更好的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权利.  相似文献   

18.
刘志民 《探求》2013,(Z1):15-19
刑事和解制度是近年来得到很大发展的一项司法制度,其基本理念就是通过犯罪人和被害人之间的协商交流,就犯罪行为和造成的伤害在一定程度上达成谅解,使受害人能够得到相应的赔偿,使犯罪人得以免除或减轻刑事制裁,司法机关也可以摆脱诉累。过去由于缺乏有力的法律依据,刑事和解制度只能依靠各地方进行探索,有关部门一直在呼吁尽快出台刑事和解的相关法规。新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和解制度  相似文献   

19.
《探求》2016,(6)
在英美国家,律师行业是一个受到高度规制的职业,以确保他们受人尊重的地位。欧美国家的律师职业道德规则化有相应的历史传统、理论基础、司法体制以及社会结构。我国刑事辩护律师职业道德规范是在移植欧美国家的基础上制定的,缺乏实施的社会环境、相关的制度机制以及文化传统。我国刑事辩护律师职业道德重塑,并非仅凭刑事辩护律师一方便可力挽狂澜,需要国家、社会和律师协会的共同努力。  相似文献   

20.
我国在目前,损害赔偿主要适用于民事损害方面,而其他方面尤其是司法机关错羁错判无辜公民的刑事损害赔偿(或称补偿),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法律制度上,都有待拓展。在当今要求民主,健全法制,呼吁尊重、保护公民权利和自由的世界性趋势中,在理论上对刑事损害补偿进行深入、系统地探讨;在立法上把刑事损害补偿制度纳入法制的轨道,对于加强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促进改革和四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本文拟就此作一些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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