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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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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已于2008年6月1日起施行。“维护律师权利”成为此次修订的重要部分,由此,刑事辩护长期面临的“三难”——阅卷难、会见难和调查取证难,有望得以缓解。本文阐释了此次修改《律师法》对刑事辩护“三难”问题的影响和新法实施的困难及其解决方案等相关问题。  相似文献   

2.
尽管我国地方性规定游离于国家法制之外,但在现实中它却是律师角色实现职业价值的某种基础保证.虽然我国2008年新律师法着力于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但是在2013年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之前各地方制度博弈下的迥异做法却加剧震荡了律师执业环境,尤其是会见权利、阅卷权利、调查取证权利和人身保障权利.这一特殊阶段暴露出我国律师执业权利地方性规定的契合与冲突、增量与变量等复杂问题,这必将成为我国中央和地方切实统一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未来立法及实践的重要考量.  相似文献   

3.
在论证保障律师调查取证权的重要性 ,分析律师调查取证困难的原因之后 ,提出了修改律师法以保障律师调查取证权的具体方案。  相似文献   

4.
解决律师会见难这一我国刑事诉讼中的痼疾,需要进一步完善法律细则,规定对侵犯律师会见权的实体制裁与程序性制裁措施,分离羁押与侦查职能,建立由人民法院主持的刑事辩护司法救济程序,并有赖于有中国特色的司法独立的实现和办案人员法治意识、人权保障意识的普遍提高。  相似文献   

5.
新<律师法>对律师会见权、调查取证权作了较大的改动,对检察机关的自侦工作形成了巨大的挑战.因此,有必要通过比较新旧<律师法>关于涉及自侦工作部分的规定,分析新<律师法>对检察机关的自侦工作造成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检察机关应对挑战的策略.  相似文献   

6.
修订后的《律师法》对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会见权、调查取证权进行了修改,这给贪污贿赂案件侦查工作带来了巨大挑战。面对这一挑战,我国检察机关应准确理解律师在刑事诉讼中所拥有的各项权利的真正含义,结合面临的具体问题,提出相应对策,以改进贪污贿赂案件侦查工作,使之适应新的形势。  相似文献   

7.
律师的权利,是律师依法独立执业的基本保障。律师只有享有法律赋予的必要的、充分的执业权利,其“保护人权、实现社会正义”的职业使命才有可能实现。尽管我国现有立法中对律师的权利有相应的法律规定,但由于立法规定的简略、笼统或不适当,导致律师的阅卷权、会见权、调查取证权这些重要的权利在适用过程中阻力重重。必须在立法上完善我国律师的阅卷权、会见权、调查取证权,使我国律师在法律上获得充分的权利,以维护律师的执业形象,促进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  相似文献   

8.
即将正式实施的新刑事诉讼法在非法证据排除制度、侦查阶段辩护律师的介入方面做出了突破性的规定,对检察院的自侦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冲击,文章通过新刑事诉讼法中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原则的历史沿革和定义,从树立证据意识、树立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的统一理念,正确对待辩护律师介入等方面来探讨在检察院自侦工作中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平衡.  相似文献   

9.
当下,被追诉人有权获得辩护为大多数国家的宪法与刑事诉讼法所普遍认可,因而控辩平等、有效辩护原则也就成为现代刑事诉讼所应遵循的当然原则。这一保障辩护权行使之原则的贯彻依赖于刑事诉讼法中所规定的一系列配套制度和程序。我国新刑诉法对这些制度和程序进行了较大完善,但仍然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  相似文献   

10.
新刑诉法背景下,讨论监察权与检察权的衔接是司法改革浪潮中的重要话题。监察权和检察权是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关系,故在具体程序的衔接上,通过明确监察调查行为的侦查权属性、调查案件的特殊性,可在审查起诉阶段充分保障辩护人权利,将《刑事诉讼法》中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援引至调查程序;退回补充调查实属于诉讼中的审查起诉阶段,理应严格遵循《刑事诉讼法》强制措施的规定,无须变更为调查程序中的留置措施,亦可打破程序适用顺序的壁垒,赋予检察机关直接补充侦查的权力;检察权的天然属性是法律监督权,赋予检察机关对监察机关违法调查行为的法律监督权是程序正义的理想愿景。  相似文献   

11.
程序正义既具有实现裁判结果公正的工具价值 ,也有保障被追诉人基本诉讼权利的程序价值。后者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 ,也是我国 1996刑事诉讼法意欲达到的目标之一。但是 1996刑事诉讼法在保障公民基本诉讼权利方面存在着缺陷 ,表现在 :无罪推定原则在立法中并未得到完全认可 ;强制侦查程序法定原则在我国远未得到确立 ;庭审走过场现象十分突出。应当按照我国签署和加入的国际条约中所确立的刑事司法准则以及宪法修正案“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确立的精神 ,对我国《刑事诉讼法》进行再修改  相似文献   

12.
人性假设是设计法律制度的逻辑起点,也是评判法律制度实效的重要参考,中国刑事程序法对司法官员的人性假设是公而忘私的“道德人”。过去十余年的司法运作中,诸多刑事程序在司法实践中面临被不断规避、架空和搁置的尴尬境地,而程序法对司法官员基本人性假设的错位,是程序制度失灵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只有理性的认识到司法官员的“经济人”角色,程序制度的失灵才可能得到克服。  相似文献   

13.
行为是刑法中犯罪论的核心概念,但是,关于什么是行为,目前学界却远未取得一致意见。本文主张从刑法规范的立场出发,在犯罪客观要件中研究行为概念,认为刑法中的行为,是指人的意思可以支配的违反刑法规范的侵犯法益的身体动静;行为具有有体性、有意性、有害性和违法性四个特征。  相似文献   

14.
刑法中行为论比较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刑法中行为论的学说有因果的行为论(含身体的动作说、有意行为说)、目的的行为论、社会的行为论、人格的行为论,比较起来以有意行为说为可取。依照该说,所谓行为,指基于人的意思或意思支配可能性的身体的动作或者态度。构成刑法上的行为,必须具备1.意思支配的可能性,2.外部的态度。行为具有两种基本形式,即作为与不作为。不作为犯,德国学者认为是违反一切命令规范的行为,日本学者之间的表述稍有不同,反映出对不作为犯研究的深化。对不作为犯,前苏联、德、日、意的分类无大差别,德、日通常分为真正不作为犯与不真正不作为犯。对不真正不作为犯,德、日学者作了相当深入的研究。  相似文献   

15.
民刑互动:侵权责任法与刑法的冲突与协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诸法合体到刑民分野再到刑民互动,侵权法与刑法的历史关系千丝万缕。侵权责任法是救济法,刑法是惩罚法,两者通过不同的手段修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法律的任务在于重建被破坏了加害人、被害人和社会之间的正常利益关系的平衡,使得社会恢复和谐,这一任务的实现离不开刑法与侵权法的互动。刑民割裂是法律关系不正常的状态。正在制订中的《侵权责任法》应正确处理刑民分野、刑民互动等关系,并摒弃所谓刑事优先的错误观念。  相似文献   

16.
刑事诉讼法要特殊保护的弱势群体,应当包括刑法所保护的所有犯罪人中的弱势者,因为承担刑事责任能力低下的人,承受诉讼负担的能力也必然低下。同时,刑事诉讼法还应当考虑公平、公正进行诉讼的需要,对给予特殊保护的范围在刑法所保护的弱势群体的基础上要有所扩大。对弱势群体的特殊保护应当上升为刑事诉讼的原则性要求,并通过具体的程序设计贯彻落实。  相似文献   

17.
宪政是人类政治智慧发明中最有利于保证社会秩序和国家稳定的价值理念,也是最有利于进行权力制约与权利保障的制度设计。从宪政视野考究刑事程序法治得知:法治、人权与宪政这些人类孜孜不倦的奋斗目标及其所蕴涵的价值与精神应当融入到刑事程序等具体的程序规范和制度设计与建构之中,才会有真正的生命力;同时刑事程序法治是我国宪政建设的重要一环,体现了现代宪政文明的价值取向,只有在宪政制度与体制日趋完善的环境下,刑事程序才能真正走向法治化。  相似文献   

18.
刑事诉讼是法治社会重要的诉讼方式,也是国家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刑事诉讼中,应当坚持程序性法治思维。刑事诉讼程序性法治思维的养成不仅体现在刑事司法中,也体现在刑事诉讼立法和刑事执法中。刑事诉讼立法者培养程序性法治思维需要以法学知识、逻辑思维以及包容性思想作为支撑。刑事司法者培养程序性法治思维需要以法律自觉性、独立性以及中立性为内容。刑事执法者培养程序性法治思维需要以文明性与追责性为内容。只有立法、司法、执法各环节的参与者都养成程序性法治思维,才能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才能推进刑事法治的快速发展。  相似文献   

19.
专家辅助人制度在新刑事诉法中的确立无疑将有助于推动鉴定人出庭作证效果的实现,确保鉴定意见的真实性和法官对鉴定意见的正确认定.在此之前,民诉法的有关规定和司法实践的积极探索也为刑事诉讼中专家辅助人制度的完善提供了有效参考.但目前我国有关专家辅助人制度的规定,无论是新刑诉法还是司法运作中依然存在缺陷,包括专家辅助人资格不明确、诉讼地位不确定、权利义务和出庭程序欠缺等.这些都亟需通过立法予以进一步完善,以确保专家辅助人制度能够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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