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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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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老年人》2010,(3):51-51
湖南省民政厅、财政厅于2009年10月下发《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决定从2009年10月1日起调整伤残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工的残疾抚恤金标准,  相似文献   

2.
《老年人》2006,(10):51-51
湖南省民政厅、财政厅于2006年8月14日发出《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湘民优发[2006]5号),决定从2006年1月1日起,调整我省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一、提高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的残疾抚恤金、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的定期抚恤金、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红军失散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调整后的标准见附表)。二、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增加240元。调整后抗日战争时期入伍的每人每月不低于204元;解放战争时间…  相似文献   

3.
《老年人》2006,(1):40-41
湖南省民政厅、财政厅于2005年6月21日发出通知[湘民优发(2005)4号],转发国家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民发(2005)52号],决定从2004年10月1日起,提高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的残疾抚恤金、烈属(含因公  相似文献   

4.
《老年人》2000,(9)
问:听说国家最近提高了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具体有什么规定?  答:国家民政部、财政部今年5月30日发出《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民发〔2000〕133号),决定从2000年1月1日起,提高革命伤残人员(含革命伤残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伤残抚恤(保健)金、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定期抚恤金和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通知》规定:  (一)在乡革命伤残人员的伤残抚恤金,在1999年标准的基础上,特等每人每年提高6…  相似文献   

5.
《老年人》2003,(12)
为保障优抚对象的生活,国家民政部、财政部于2003年7月24日发出《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民发[2003]89号),决定从2003年7月1日起,提高革命伤残人员(含革命伤残军人、伤残人民警察、国家机关伤残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的伤残抚恤(保健)金、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的定期抚恤金和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核拨专款。通知要求各级民政、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抚恤补助专项经费的管理,保证及时、准确、足额地…  相似文献   

6.
《老年人》2001,(6)
问:听说国家今年提高了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具体标准是多少?湖南省开始执行了吗?答:国家民政部、财政部于今年3月15日发出《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民发〔2001〕60号),决定从2001年1月1日起,提高革命伤残人员(含革命伤残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的伤残抚恤(保健)金、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的定期抚恤金和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所需新增经费由中央财政核拨专款。湖南省民政厅、财政厅已于今年3月29日以…  相似文献   

7.
政策顾问     
《老年世界》2006,(9):7-7
《老年世界》2005年第19期政策顾问栏目登载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民发[2005]52号)。我们是在“文革”期间致残,被评为基本伤残,我们是属于那一级伤残?能不能享受抚恤待遇?  相似文献   

8.
《老年世界》2007,(23):22-22
民政部、财政部印发《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金标准的通知》(民发[2007]99号),决定从2007年8月1日起,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应广大读者的要求,现将提高后的标准摘登如下:  相似文献   

9.
《老年人》2002,(10)
国家民政部、财政部于今年5月28日发出《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民发〔2002〕89号),决定从2002年1月1日起,提高革命伤残人员(含革命伤残军人、伤残人民警察、国家机关伤残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的伤残抚恤(保健)金,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的定期抚恤金和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所需新增经费由中央财政核拨专款。通知要求各级民政、财政部门采取措施,加强对专项经费的管理,及时、准确、足额地把抚恤补助款发到优抚对…  相似文献   

10.
咨询热线     
《老年人》1999,(7)
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根据民政部、财政部民优发[1999]5号文件精神,从1999年1月1日起,提高革命伤残人员伤残抚恤金、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定期抚恤金和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核拨专款”。具体标准见表。问:我的父亲留下一些50年代买的国家经济建设公债券,因种种原因未兑换,如今还能兑换吗?(读者王强)答:按财政部、中国工商银行1987年联合发的《关于我国50年代国家发行的经济建设公债券仍可兑现的通知》…  相似文献   

11.
《老年人》1995,(1)
就有关政策答读者问问:1994年,国家对革命伤残人员的伤残保健金标准是否有新的提高?(株洲市李福林零陵王成福邵阳市张湘南等读者)答:我省民政厅、财政厅为贯彻执行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1994]3号文件)的精神,结合...  相似文献   

12.
《老年人》2010,(4)
湖南省民政厅、财政厅湘民办发[2009]74号文件规定:从2009年10月1日起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其中调整后的老党员和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如下:  相似文献   

13.
《当代老年》2006,(8):8-8
据新华社电:近日,党中央、国务院在全面分析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的基础上,经过反复研究,决定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同时,改革和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合理调整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完善机关工人工资制度,适当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城市低保对象补助水平。  相似文献   

14.
汪蕴辉 《老年人》2003,(10):40-40
问:《老年人》杂志2002年第10期刊登了《国家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这个标准适用于事业单位的伤残人员吗?答:这个标准不适用于事业单位的伤残人员。至于我省事业单位工(公)伤人员伤残保健金,依湖南省人事厅《关于提高事业单位工(公)伤人员伤残保健金标准的通知》(湘人发[2002]106号),从2002年1月1日起按下列标准执行:特等伤残保健金由原每年1470元调整为1770元;一等伤残保健金由原每年1160元调整为1400元;二等甲级伤残保健金由原每年580元调整为670元;二等乙级伤残保健金由原每年480元调整为560元;三等…  相似文献   

15.
近日来,国务院出台的“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引起国际国内的广泛关注。其中第八项是“提高城乡居民收入”。而与低收入群体相关的是:“提高低收入群体等社保对象待遇水平,增加城市和农村低保补助,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和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标准。”这项政策措施的受惠者包括城乡低保对象、企业退休人员、优抚对象,等等。  相似文献   

16.
《老年人》1996,(4)
对在乡革命伤残人员国家再次提高抚恤金标准民政部、财政部最近就提高在乡革命伤残人员的伤残抚恤金标准联合发出通知。这是继1994年后又一次较大幅度提高在乡伤残人员的抚恤标准。通知说,这次提高抚恤补助标准从1996年工月1日起实行。在乡革命伤残人员包括在乡...  相似文献   

17.
党和国家对优抚对象的生活历来是十分关心的节别是近几年来,国家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多次作了调整,使优抚对象的生活基本得到了保障。这对于鼓舞部队士气,巩固国防,促进军政军民团结,维护国家和社会的稳定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一方面给优抚对象生活水平的提高带来了机遇,另一方面也使优抚对象的生活遇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由于长期的和平环境,部分干部和群众对人民军队地位和作用的认识有所下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人们…  相似文献   

18.
河北省藁城市各级党委、政府都把帮助优抚对象解决生活和生产上的困难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把关心和支持优抚对象勤劳致富奔小康作为双拥工作的重要一环来抓,取得了显著成绩。第一,全面落实优抚政策,特情特办。在石家庄地区第一个实行群众优待、乡镇统筹加奖励的办法,三属、革命伤残军入、老复员军人都全部列入乡镇统筹优待范围。军属优待每户年达749元,最高达1000元以上。全市每年优待款达2724921元,三属、革命伤残军人、老复员军人优待达389763元,户均200元以上。市政府根据经济发展每年增拨民政事业费,确保优抚对象抚恤、定补标…  相似文献   

19.
山东是革命老区,出兵多,优抚对象多。全省优抚对象407万户,连同他们的家属1100万人,约占全省人口的1/8。扶持优抚对象奔小康既是促进全省实现小康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优抚工作在新时期的一个热点问题。一、优抚对象奔小康的难点优抚对象奔小康难在老烈属、老伤残军人、老复员军人身上,其难有三:自身致富能力差。全省在乡老烈属、老伤残军人、老复员军人年龄一般在60-70岁,最大的91岁,最小的60岁。其中需要供养的孤老优抚对象4万多人,常年卧床不起的约占19%。他们年迈体弱,劳动能力差,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的劳动能力…  相似文献   

20.
我国有89万革命伤残人员,48万烈属和因公牺牲、病故军人家属,以及12万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他们现在生活得怎样?抚恤补助标准能同当地人民的生活水平同步提高吗?“优抚法”或是“抚恤法”何时出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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