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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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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唯物辩证法的质量互变规律表明:客观存在的一切事物都是量和质的统一体,事物的发展变化总是表现为由量变到质变,又由质变到量变的过程.对于我们的各级干部来说,这是一个常识.  相似文献   

2.
质量互变规律的基本内涵可以归纳成三条:①量变和质变是事物变化的两种形式或两种状态.②量变和质变这两种状态的运动都是由事物内部所包含的两个矛盾着的因素互相斗争所引起的.③事物的运动变化总是量变在先,质变在后;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事物的发展就是由量变到质变,由质变到量变的循环往复而又由低到高的无限过程;质量互变规律实际上告诉人们:一事物变成他事物的这种变化,总是可以归结为量变和质变这两种变化形式的先后相继、相互过渡、相互交替.这就是说,量变与质变的“互变”,正是质量互变规律的核心,或者说是质量互变规律的实质.  相似文献   

3.
前些时候,我们哲学界有的同志在讨论中提出社会主义社会的质变过程问题,我有一些不同的看法。我认为,社会主义社会处于共产主义社会总的量变阶段,整个社会主义阶段只有量变和部分质变,不存在整个社会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只是社会主义社会中的个别单位、部门和地区才有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这是质量互变规律在社会主义社会中的作用范围。理由如下:  相似文献   

4.
量变和质变关系之新解□史平长期以来,我国出版的各种哲学教科书在阐述唯物辩证法质量互变规律中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时,一般都是这样表述的:“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量变只有同质变联系起来才有意义,质变是旧质向新质转化的决定性环节”...  相似文献   

5.
质量互变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之一。对这一规律的说明和解释多年来一直沿袭着一种传统的观点,认为量变只是事物在数量上的增加或减少,质变只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也有同志认为,量变只是事物数量的变化,量变过程中根本不存在部分质变,否则就是否定了事物的量变过程。我们认为,上述两种观点都有一定的片面性,都不同程度地只强调和注意了事物发展变化过程中的两种状态之间的辩证关系,忽视了对事物发展变化过程的量变和质变两个方面及其关系的考察,只看到它们的外在联系,因而把量变状态和质变状态分别看成是单纯的量变和单纯的质变。这种观点在整个传统哲学的许多矛盾双方辩证关系的说明上,都有不同程度的表现。本文只想就量变质变问题谈几点不成熟的见解,求教于同志们。  相似文献   

6.
邓小平的政治体制改革思想是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和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的完美统一,这种统一的一个生动体现就在于对质量互变规律的深刻把握,政治体制改革既有量的规定性,也有质的规定性。质变和量变是事物发展的两种形式。只有正确把握政治体制改革的质变和量变,使二者有机统一,才能保证政治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  相似文献   

7.
近几年来,哲学界关于结构形式变化引起质变问题的讨论,发表了许多文章。1982年我发表《序变与质量互变规律》(哲学研究、1982年第10期),提出序范畴及序变原理后引起了争论,争论的焦点集中在要不要把序变引进质量互变规律,即事物是质、量的统一体,或是质、量、序的统一体?事物的变化只存在一种形式,或是多种形式? 笔者认为,世界是复杂的,事物的变化、旧事物向新事物过渡的形式和途径也是复杂多样的,并非只存在着量变达到关节点引起质变这唯一形式,而是存在着量变达到关节点引起质变、序变达到关节区引起质变以及量变与序变协同作用引起质变三种基本形式。  相似文献   

8.
一、问题的提出长期以来,哲学界对于唯物辩证法基本规律之一的质量互变规律的研究,比较集中于质变过程及其规律方面。许多同志提出并阐发了量变过程中部分质变的问题,为研究质的本身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然而,事物在根本质变之前,为什么会产生部分质变?事物的质变,为什么会从非根本性质的变化开始?事物从非根本质变到根本质变的过程,是否有其固有的顺序?要进一步回答诸如此类的问题,只停留在部分质变的理论上,是远远不够的。因此,还有待于人们深入到事物的质本身,研究事物的质的层次结构及其运动状况,从而找出规律性的东西。  相似文献   

9.
质量互变规律是辩证法的三大基本规律之一。恩格斯对这个规律在门然界的表现作过如下的概括:“在自然界中,质的变化——以对于每一个别场合都是严格地确定的方式进行——只有通过物质或运动(所谓能)的量的增加或减少才能发生。”“没有物质或运动的增加或减少,即没有有关的物体的量的变化,是不可能改变这个物体的质的。”量变引起质变,质变又引起新的量变。事物正是按照这样的辩旺过程不断向前发展的。由于事物的复杂性和无限多样性,不但质变的形式是无限多样的,即“以对于每一个别场合都是严格地确定的方式进行”的,而且量变的形式也是无限多样的。  相似文献   

10.
在关于事物发展过程的部分质变问题的讨论中,由于对部分质变的性质,即它是否既存在于总的量变过程,又存在于某些总的质变过程,存在着不同的意见,困而引起了对质量互变规律其他方面问题的进一步探讨。本刊编辑部最近收到关于探讨部分质变问题的来稿中,有的同志对质变过程的内容和规律性,以及在不同质的事物中,质变所采取的不同的飞跃形式等问题,提用了自己的见解。为了便于进一步展开讨论,现将来稿中关于这些问题的意见,择要综述。  相似文献   

11.
事物的发展,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又在新质的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的反复循环、川流不息的无限过程。量变是质变的准备,质变是量变的结果。但是,究竟量变如何为质变作准备,而量的增减又如何引起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对这个问题进一步考  相似文献   

12.
本章的中心是:通过对质、量、度以及量变和质变辩证关系的分析,揭示了量变和质变的复杂性,阐明了事物由于其自身的内在矛盾,在发展过程中,必然转化为自己的对立面。质量互变规律是事物发展的普遍规律。 一、质和量是任何事物都具有的规定性. 客观存在的一切事物都是质和量的统一体,没有一定的质和一定的量的东西是不存在的。质是一事物区别于它事物的内在的规定性。量是指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模、程度、速度等可以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事物质的规定性和量的规定性的统一就是  相似文献   

13.
本文认为毛泽东同志关于事物在总的量变过程中部分质变的原理,是对唯物辩证法质量互变规律的补充,丰富和发展。  相似文献   

14.
质量互变规律是普遍地存在于各个社会形态的,但在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这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形态中的表现则有不同的特点,这是不能混淆的。一般说来,对于社会主义社会的量变容易理解,讲到社会主义社会的质变就有不同看法了。而只有全面地实事求是地掌握社会主义社会质变的新特点,才能正确地认识社会主义社会的质量互变规律和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规律。我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已将近40年,事实证明,社会主义社会的质变出现了许多新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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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理论是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核心。它包括对矛盾运动发展阶段的认识,一方面承认具体矛盾运动的具体发展阶段的多样性,另一方面它应提供矛盾运动的基本发展阶段的认识。 两阶段论应该扬弃 我们通常认为,矛盾运动有两个基本的发展阶段,那就是量变阶段和质变阶段。 这种“两阶段论”根源于对唯物辩证法的质量互变规律的某种误解。 第一,质量互变规律的主旨不在考察矛盾运动过程的阶段问题,是以矛盾已经建立或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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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变、序变和质变是事物变化的三个层次。序(即结构形式)及序变(即结构形式变化)对事物的存在和发展极为重要。从哲学层次上,把序变从量变形式中抽出来作为一个独立环节引进质量互变规律,改称为质量序互变规律,更能说明事物变化的完整形式。掌握这一规律,对革命、生产和科学的发展都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叶永在的《序变和质量互变规律》一文(载《哲学研究》1982年第10期)认为,世界是动态有序的,一个事物的产生和发展是有序化的演化过程,它的衰亡是无序化过程。序以量为前提,受量制约;序变也制约量的增减变化的幅度和范围。两者以不同的作用协同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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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质量互变规律,不可忽视排列组合这种量变形式对事物质变的影响。研究这个问题,对我国当前的经济体制改革有如下几点方法论意义: 第一,能启发我们从多方面思考问题。量变引起质变的形式是多样的,这就要求我们既要充分注意事物单纯数量的增减引起质变这种情况,又不能忽视排列组合在质变中的重要作用。我们要改革经济管理体制,就必须统筹安排,合理调度,科学排列,全面组织,促使符合中国国情的经济管理体制早日建立。第二,有助于人们认清农村实行联产承包制的客观依据。过去有一种误解,以为既使技术结构没有任何改进,只要许多人集中劳动,就能实现高效率、高速度。其实不然。  相似文献   

18.
国内有些马克思主义哲学教材,在讲到量变引起质变的规律时,提到一种由事物组织成份的结构排列次序的变化而引起质变的基本形式。但在论述过程中并没有正确表现这一客观规律。有的虽提出了这种质变形式与量变的关系,但没有从量的角度论述这种质变形式。因此就上述问题提出拙见,以求教于哲学界的向志们。 (一) 事物的组织成分的结构排列次序的变化引起质变,没有揭示量变引起质变的一般规律。现在流行的观点把事物组织成分的结构排列次序的变化引起质变,看作是量变质变规律的一种基本形式,这是不科学的。因为这种观点是以事物的总量不变为前提,只是单独地考察事物组织成分的结构排列次序的变化引起事物质变的,而在考察结构变化时,又不涉及量的改变怎样导致结构上的不同。这样,就没有从量的变化去分析事物组织成分的结构排列次序,背离了事物的质变在何任场合下都是按照量变引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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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变有没有始点?如果有,叉在何处?这应是研究质量互变规律的一个重要内容。本文试就此作些初步的分析,以供讨论。质变不能没有始点质变应该有一个始点,这是唯物辩证法的必然结论。恩格斯说:“质是不存在的,存在的只是具有质并且具有无限多的质的物。”(《自然辩证法》第193页)既然没有抽象的质,  相似文献   

20.
质与量的互变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一条基本规律。人们曾经详尽地考察过质与量“是什么”的问题,这无疑是必要的。但是,对于质与量是怎样产生的,它们存在的基础是什么,事物的发展为什么总是表现为先由量变再到质变等问题,似乎还须作进一步深入的研究。探讨这些问题,对于更深刻地理解质与量及其相互关系,对于理解质变与量变及其相互联系,是相当重要的。本文拟就这些问题谈点粗浅的看法,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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