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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三治结合”乡村治理体系的渊源与趋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山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1)
在中国传统社会,乡村自治表现为依靠宗族、乡绅的自治;法治表现为礼法秩序;德治则指依靠"维系着私人的道德"进行的治理。现代乡村治理体系根源于悠长的历史传统而又与时俱进。但是,在当下某些区域的乡村治理中,还存在着自治深度不够、效率低下,法治贯彻不彻底、不完善,德治被放空、难以真正发挥其效用,自治、法治、德治三者各行其是,没有形成体系等问题。解决上述问题,需要确立明确的道德标准,建立健全德治相关机制;继续加强法律的普及工作,依法行政、依法治村,提高民众的法制意识;结合道德、法律、习俗来完善乡规民约,规范民主选举程序,建立健全治理有效的自治、法治、德治机制。从而做到自治、法治和德治的结合,推动乡村治理走向善治。 相似文献
2.
裘有度 《西昌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31(1):25-29
在乡村治理中自治、法治、德治不是并列关系,自治是法治和德治所追求的目标,法治是自治和德治的保障,德治是自治
和法治的基础。“三治结合”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利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
实施,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三治结合”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要强化党的领导,立足自治体系建设目标,推进
乡村法治和德治建设,使得自治、法治、德治协同作用于乡村治理。 相似文献
3.
张明皓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5):17-24
新时代治理环境发生重要变化,乡村自治、法治和德治已具备融合的条件。“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是国家和社会关系变革外部驱动、乡村治理结构内源优化和围绕着新时代“以人民为中心”价值立场生成的新逻辑结构,其实践机制总体包括促进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深度融合、推动乡村治理结构整体优化和实现乡村治理目标系统转化三个维度,具体路径是推动政府联合社会力量在建构制度供给与内生秩序的联通机制、形成振兴乡村的现代化治理体系和设计治理民生化为导向的政策方面深入推进“三治融合”的基层建制。“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体现出自我革新的制度特性、治理价值的全方位性以及实践布局的系统性,具有克服现代社区民主治理悖论的现实意蕴。 相似文献
4.
《山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1):56-63
在市场经济背景下,基于乡村振兴的多维复合要求,从产权——治权的分析范式出发,在对乡村治理的现实基础、历史演变和案例总结的基础上,提出新时代三治结合乡村治理体系的形成客观上处于国家建构释放空间、市场发育提供导向及社会生长提供土壤的过程中,当前面对着乡村社会人才外流、资金短缺、产业效益低下等紧约束条件,低成本、高稳定性的三治结合乡村治理体系的生成逻辑体现在:需要构建具有产权可激励的治理主体、全要素股份合作的有机结构和政府、市场、社区三个面向的运行机制。以此有效把握三治结合乡村治理体系的主要特征及其运动规律,探索适应各地实际情况的具体实现形式。 相似文献
5.
陈潮辉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1):92-97
乡村治理体系包含自治、法治和德治三个系统,乡村“三治”各系统分具不同的内涵,也有着互补性。《宪法》是沟通“三治”各系统的桥梁,促使“三治”各系统形成一个整体,同时通过《宪法》这一制度性媒介,转换“三治”彼此的价值,防止它们相互激扰,进而促进“三治结合”的整体效能。在治理现代化的语境下,要以自治增活力、以法治强保障、以德治扬正气,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三治结合”乡村治理体系,从而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向现代化转型。 相似文献
6.
徐信贵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27(5):208-216
村容整洁""生态宜居"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当前,农村的公共环境卫生状况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存在差距.我国农村公共环境卫生治理大致经历了"自发性治理模式""干预性治理模式""外包化治理模式"三个阶段."干预性治理模式""外包化治理模式"并不是最优化的治理模式,其自身缺陷使得农村公共环境卫生治理极易出现"张弛无序"现象.自治、法治、德治的"三治融合"是农村公共环境卫生治理的必然选择.农村公共环境卫生治理自治具有制度依赖性和技术依赖性,应以自治管理制度构建和农村环保技术开发为突破口;自治应注重"量力而为"原则,不能排斥市场行为和社会参与.农村公共环境卫生治理法治体系构造应以制度完善为切入点,改变城乡分治的立法局面,出台与我国法律规定相配套的实施制度,引入人工智能、地理信息和远程监控技术,创新生态环保监管执法方式和格局.农村公共环境卫生治理的德治功能应当通过双向激励性宣教、农村人口结构优化、乡规民约重塑予以实现. 相似文献
7.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新时代在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中,德治作为乡村治理的情感支撑,在增强自治有效性、弥补法治不足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新时代乡村治理中德治仍存在一些问题:优秀传统道德观念作用弱化,乡规民约局限性突显,农村道德评价机制不完善,乡村精英人才大量流失等。因此,必须从加强农村文化建设,重视乡规民约建设,健全道德评议体系,壮大乡村精英队伍等方面下工夫,适应新时代发展的要求,实现传统道德价值的现代性转化,推动乡村善治目标的实现。 相似文献
8.
黄秋红 《鲁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3,(1):90-96
乡村自治制度是我国基层民主制度建设的伟大实践,亦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乡村振兴战略为乡村自治提供了新的历史发展机遇。当前,我国对乡村自治的理论和实践探索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随着新发展阶段新问题和新挑战的不断显现,不论是从实体层面还是从程序层面,现行乡村自治制度面临一些困境,存在主体权限不清、法律关系错位、规则设计弹性大、程序性机制阙如等问题,难以真正助力乡村振兴。借鉴国外乡村自治相关经验,着重从立法完善、主体定位、程序强化等方面破解当前我国乡村自治的制度困境,是在乡村振兴背景下推进乡村自治的有效路径。 相似文献
9.
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把德治融入到乡村治理体系中是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的必然要求。通过对四川省小田村“道德银行”实践项目的案例研究,揭示了乡村德治的运行机制,即激励惩罚机制、规范引导机制、内化传承机制,及其仍存在缺乏长久性、参与力量薄弱、内在动力不足等困境,提出保障乡村德治运行机制持久有效的优化路径。 相似文献
11.
法德合治是一项系统工程,国家作为行使治理权力的主体,要充分注意这样一些合治的基点立法与立德相结合,立法要引入道德机制,道德建设要借助法律手段;民主权利与公益事业相结合,人民的经济民主、政治民主和文化民主权利的具体化,是法德合治的制度基础,正确评价和保护公益事业,是不断进步的阶梯;权力运作要与道德力量相结合,权力的取得和运用应由法律规定,并且要引入道德的评价作用和道德推动作用. 相似文献
12.
为了比较完整地界定“德治”,必须从制度、伦理、经济、权力、文化等多种角度对“德治”这种现象作出解释 ,这样才能比较全面地认识“现代德治”的内涵 ,把握现代德治与传统德治的区别和联系 ,处理好德治和法治的关系 ,建设一个道德昌明、法制健全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相似文献
13.
14.
陆自荣 《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20(1):81-86
西方理性是关注超验世界的普遍理性,它为人们提供一个严密逻辑的世界观。逻辑使法律的外在手段成为社会治理的主要形式。但建立在普遍逻辑基础上的道德是绝对的道德,人们无法用它去规范社会行动。中国传统理性是关注经验世界的经验价值理性,不关注普遍逻辑,是多样的、相对的。没有建立起逻辑,法律的外在手段难以实现。它使多样的、相对的,能较好地用于规范社会行动的经验的多层次的道德建立了起来。要实现“法治”和“德治”的结合,必须重构理性。重构的理性必须是多样性和普遍性、价值和真理相统一的理性。在马克思的实践观基础上能建构起这一理性即“实践的理性”。“实践的理性”具有双重品格,能实现“法治”和“德治”的结合。 相似文献
15.
徐秀霞 《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6):57-60
道德与法律虽同质属于上层建筑 ,但二者之间即存在差异又相互影响 ,这种哲学关系反映在治国方略上即为“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辩证统一。当前实施“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治国方略必须澄清和关注的问题是 :承认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 ,但并不等于说市场经济背景下的一切社会关系和行为均要接受法律的调整 ;倡导“德治”并不是对“法治”的弱化 ,强调“以德治国”并非等同于对“道德至上论”的认可 ;“德治”、“法治”不可偏废 ,二者共同发展并不意味着在治国方略中取消“重点论”。 相似文献
16.
制度和道德在发挥各自的作用时,在依据、范围、方式等方面存在着差异,但又具有内在的统一性,即同源、同质、同构,二者相互渗透,相互支撑,取长补短,却不可替代.因此,制度建设和道德建设可以也必须结合起来,坚持法治、德治"两手抓". 相似文献
17.
“法治”、“人治”、“德治”辨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古代"法治"、"德治"都是实现"人治"的手段,服务于君主专制.现代法治精神原生于西方,为近现代中国所继受,引发出剧烈的矛盾、冲突.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本要求,利用中国传统可资利用的有效资源,使法承载着中国人现代的伦理道德、价值观念,施行良法之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 相似文献
18.
徐婧 《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1):53-63
在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过程中,我国逐渐形成了"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其中,"法治"作为"三治融合"的中坚力量,在我国乡村治理体系的"自治"与"德治"之间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由于乡村法治体系在立法、执法、守法等方面均存在客观局限性,使得在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过程中存在"法治"薄弱化、虚置化、边缘化的困境。要解决上述问题,必须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法律体系,提高乡村治理主体法治能力,加强乡村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法治"的衔接作用,实现"三治融合"的协调统一。 相似文献
19.
德治与法治两种治国方略,各有长短,都有缺陷与不足。以长补短,弥补缺陷与不足,依赖于二者的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作用机制的有机契合。现代社会离不开法治,文明社会离不开道德,任何一个良好社会都必须依靠法律和道德作为社会有序行进的有效支撑。所以,一个理想社会的治国方略是建立在道德自律和法律他律相互结合、两维互动的制度平台之上的。 相似文献
20.
《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2):133-142
当前中国乡村社会的各方面都发生着剧烈的变化,在此基础上生成的社会矛盾纠纷呈现出了新的特点,既有的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时陷入了传统自治能力衰弱、现代法治方式无力和传统道德治理式微的困境,鉴于此,中国在新时期提出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从社会矛盾纠纷解决角度来看,人民调解制度的特质契合了现代乡村治理体系的三维要求,成为构建现代乡村治理体系的关键点。目前,人民调解制度遭遇了社会转型期的发展瓶颈,其在解决社会矛盾纠纷时的天然优势变得不再明显,需要从唤回出走的乡村精英和乡贤、促使村规民约的现代嬗变、树立人民调解协议的内在权威和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等方面重塑该制度。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