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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食品安全管理事业起步较晚,自2009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来,对不同人群进行食品安全健康教育才得以大力开展。目前我国食品安全事件频发,当然也包括发生在医学生群体中的食品安全问题。医学生肩负维系人类健康事业的重大责任,其在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识、态度及行为方式很容易影响到与其接触的人群,因此对医学生的食品安全教育更不容忽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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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思思 《大江周刊.城市生活》2011,(5):41-42
食品安全是关乎国计民生、建设和谐社会的大事,不容小觑。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本文从三个方面分析了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并从四个方面分析了造成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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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问题作为社会发展的阶段性产物,是我国当前社会管理问题的缩影。近年来,接踵曝光的食品安全恶性事件,折射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和制度建设的薄弱。能否彻底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事关政府对国民经济和社会责任的担当,以及广大群众对政府的信心。因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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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问题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一直是人民关注的热点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人”的逐利心理将社会责任远抛在经济利益之后,究其背后的深层原因会发现价值观扭曲、道德诚信缺失是食品安全问题幕后的重要黑手。本文从今年7月份的两起食品安全事件出发,重新定义食品安全,浅述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现状,旨在从价值观角度分析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内在原因,并由此引发对如何加强社会主义价值观建设的思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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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使中国农村建设进入一个崭新阶段,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首先要解决好食品安全问题。本文从福建省的农村食品安全环境及主要问题出发,分析农村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具体原因,并在综合考虑农村食品安全问题的基础上结合我省的现实情况,对进一步建立保障农村食品安全长效机制提出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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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语说“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问题的确是天大的事,也是公共卫生的一个重要部分。对于人类而言,日日常相伴的食品安全应该是最起码、最基本的要求。今年第七期《小康杂志》,曾针对社会治安、食品安全、家庭安全、婚姻安全等11项安全问题以“你最担心什么”作了一个调查,结果显示食品安全以72%的比例高居首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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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越来越成为备受社会关注的问题,广大人民群众也越来越期待国家对食品安全管理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制假冒伪劣食品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问题的频频发生,保证社会的稳定和谐。从这一目的出发,本文就食品安全管理的两个主要因素--食品标准的制定和执行与食品安全的法制管理谈一己之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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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关系国计民生,关系社会稳定,关系民族延续,当前危害食品安全行为的严重性,决定了完善举报制度的必性。对举报的当事人应该在奖励和保护方面进一步加强,重中之策是科学设置奖金和严密保护证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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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产业根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丹 《社会观察(上海)》2008,(11):32-33
随着工业化推进、食品工艺和技术的提升,食物生产与供应链越来越难控制,由食品引发的疾病的波及面也不断扩大。据世界卫生组织估计,全球每年发生食源性疾病约十亿人次,食品安全问题正演变成人类面临的最重大的健康问题。在2007年国际食品安全高层论坛上,联合国粮农组织总干事代表恩多亦表示,发展中国家的食品安全问题任重道远。我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也正面临着食品安全问题的严峻考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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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金玲 《大江周刊.城市生活》2010,(1):66-68
随着法治建设的发展,人们逐渐重视法律适用时,对政治政策、舆论民意、社会环境等法律外部因素予以拒绝。然而,在适用法律时,注意对政治政策、舆论民意、社会环境等法律外部因素加以考量并体现在法律适用的结果中,有其合理的一面。本文主要论述在刑法适用过程中对政治政策、舆论民意、社会环境予以考量的理由和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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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亦欣 《大江周刊.城市生活》2012,(7)
文中从最近频发的“地沟油”系列事件入手,通过分析我国《食品安全法》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食品安全标准不科学、缺少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重质量安全的有效机制、食品检验系统不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公布不透明、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等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认定不明确等方面问题.建议在统一食品安全立法、建全食品安全惩处机制、构建食品安全信用机制、建立食品安全监督机制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我国食品安全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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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发生了巨大的转型,犯罪行为呈现出新的特点,刑法也随之几经发展、完善。这对我国刑事立法的影响可谓是意义深远,因此,把握好刑法在我国社会转型中的地位和作用,有助于更好的认识刑法、利用刑法,从而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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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正当防卫,1997年3月14日由全国人大修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新刑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为: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