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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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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主体既是现实存在,也是心理存在.网络的虚拟性,造就了虚拟主体.它可能按照"理想原则"建构,也可能按照"快乐原则"行事.网络交往充满了悖论,一方面有对欲望的宣泄;另一方面,有对理想的抒写.网络的虚拟性释放了人的本真性,按照本真性进行交往,就是我们所说的虚拟主体间性.它是一个矛盾场,一个过渡场.一方面存在向艺术交往过渡的可能;另一方面,让人降格为欲望符号,互为客体,以他人为地狱,导致交往的单向性.  相似文献   

2.
网络的发展迅速引起了人们交往、存在、生活、学习等方面深刻变革 ,大学生成为这场变革中主体 ,也就是说大学生是从事网络交往活动的主体 ;主体在网络交往中虚拟化 ,成为虚拟主体 ;虚拟主体背后联系着一个现实的大学生 ;虚拟主体的活动必然会对与之相联系的现实大学生产生影响。本文正是针对给思想道德带来的负面影响及其应对措施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3.
理论只有贴近生活才有生命力 ,哲学也不应消极地跟在时代后面对时代进行解释 ,而应站在时代的前列去表现时代的理想、希望。那么 ,现时代哲学应是虚拟哲学。虚拟实在是哲学研究的理想实在 ;虚拟主体是哲学思考的理想主体 ;虚拟世界是哲学活动的理想世界 ;虚拟方法是哲学思维的理想方法。  相似文献   

4.
论虚拟认同     
虚拟生存作为一种崭新的生存方式在当代的出现,不仅使虚拟认同走进人们的生活,成为当代人所直面的新的认同观念,而且也很容易对人们已有的认同造成瓦解并引发生存认同的多重困惑。从哲学上揭示虚拟认同的深刻意蕴及其当代变化,是需要我们认真思考和正确对待的事关当代人生存质量的一个重要课题。虚拟认同的主体是人,立足于对人生存的主体形态可以看到虚拟认同的重要维度。网络信息技术在为人的虚拟认同带来积极影响的同时,也让人难以摆脱虚拟认同的困境,并在个体、群体和类主体三个层面的虚拟认同中展开。  相似文献   

5.
虚拟空间是被技术实现了的人的想象空间,虚拟生活是主体想象创造并控制的生活。虚拟生活也激发主体的想象。在虚拟空间中,开放、多元、自由、宽容、共享的价值理念深入人心。开放与共享,意味着主体可以相互启迪着想象;多元与宽容,意味着主体可以启动创造的意念,自由地想象。虚拟空间排除了现代科学理性和市场逻辑对自由想象的挤压,有效地抵制想象的齐一化、单向化。虚拟空间想象的发展还有利于反抗现代文明对主体创造生活的压抑。由此,虚拟生活中主体想象的发展又有了本体论与人学的意义。  相似文献   

6.
随着计算机和网络的迅猛发展 ,网络社会化成为一种世界性趋势。它深刻地改变着主体的存在方式 ;网络使思想教育主体在网络中以虚拟的方式存在  相似文献   

7.
虚拟美学作为一种新兴的美学形态,与传统美学最大的不同是它所观照的是一种"虚拟"的现实和现象。从实践美学的角度对虚拟美学进行了分析,着重论述了虚拟美学中的实践问题,虚拟艺术的审美特征,虚拟美学给我们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相似文献   

8.
虚拟美学作为一种新兴的美学形态,与传统美学最大的不同是它所观照的是一种“虚拟”的现实和现象。从实践美学的角度对虚拟美学进行了分析,着重论述了虚拟美学中的实践问题,虚拟艺术的审美特征,虚拟美学给我们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相似文献   

9.
言语对话,广义上讲,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之间会话的记录,多是戏剧和小说的组成部分.同时作为一种文学形式,它经过精心的安排将编写的会话展现出来,反映哲学上或知识上的一种态度.网上聊天室中的虚拟会话用通俗的话讲,实际上是"一只手拍巴掌",并不能激发真正意义上的言语对话,没有言语对话层次上的精神交往,网络聊天室中的虚拟会话只能是一种传播假象.从网络聊天室中虚拟对话与面对面会话的对比可知.虚拟会话仅仅是"媒介即是讯息",会话中的虚拟"主体"因其存在本质只能是一种不真实的主体.  相似文献   

10.
虚拟财产的物权性否定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以网络虚拟财产为标的的纠纷日益增多 ,但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没有得到确认 ,由于网络虚拟财产不具有物的特征 ,权利主体对它的权利就不可能是物权 ,因而在实务上也不能以物权的方式进行救济  相似文献   

11.
在现行司法实践中,民事主体的虚拟社会评价未被纳入名誉利益的范畴,故侵害虚拟名誉却未造成民事主体现实社会评价下降的情形无法得到名誉权制度的救济,这一立场应予修正。理由在于,网络虚拟主体的法律性质应为民事主体合法权益的载体,虚拟社会评价同样属于民事主体的名誉利益,故损害该社会评价并导致精神痛苦与财产损失的,应属侵害现实民事主体的名誉权。在判断构成要件符合性时,损害要件是核心内容,应考察虚拟主体存在名誉、该名誉受损、民事主体名誉利益受损、衍生损害这四个构成要素。就侵权责任的具体承担方式来说,赔礼道歉应以不表明虚拟主体真实身份为原则;基于财产损失而产生的损害赔偿应处于核心位置,且遵循完全赔偿原则。程序法层面,大部分证明责任应由原告承担,唯独妨誉信息的真实性和过错两项可由裁判者自由裁量,决定是否倒置。此外,不希望披露自己真实身份的原告可依《民事诉讼法》第134条申请不公开审理。  相似文献   

12.
主体间性是主体与主体之间的交互式对话,它以主体间存在的差异性和多元性为基础,强调多元主体之间的交流与沟通。从主体间性的视角分析,中国纪录片由以作者为中心的单向传播模式,转向以受众为中心的交互式传播模式,引发了传播视角的革命性转换。纪录片是编辑的一种艺术,编辑主体在创构纪录片时应减少虚拟表意手法,在“六元”文化场中充分发挥枢纽作用,最大程度地呈现纪录片的真实魅力。  相似文献   

13.
信息网络技术的演化不仅仅是技术的升级换代和网络社群的演化,更意味着网络空间社会关系的实在本质和存在机制发生了变化,即虚拟空间演化为人类生活世界。网络空间存在机制的变更要求对虚拟社会的认识也要发生转化,从而形成虚拟社会理论的转向。具体而言,虚拟社会理论要从虚拟实在回归本体实在,要重新定义主体间性,要丢掉绝对自由的幻想。  相似文献   

14.
实物资产和虚拟资产是公有资产的两种主要存在形态.公有制为主体是以实物资产与虚拟资产相统一的公有资产为主体.  相似文献   

15.
互联网用数字化虚拟的方式实现了绝对平等和绝对自由。但互联网的绝对平等用数字编码消解了一切不平等,绝对自由突破了一切界限和底线,普遍化的虚拟在虚拟化伤害的同时又将虚拟的伤害现实化,由是形成了平等悖论、自由悖论和"虚拟—现实"悖论。三大伦理悖论产生的终极根源在于,自由、平等和虚拟缺乏最高价值的约束和引导,以及主体及其责任感的彻底丧失——主体死亡了。悖论得以发生的现实世界和虚拟空间只是全体的一部分,只有以全体的最好状态——至善——为最高目的、标准和约束条件,才能最大程度地限制悖论的生成逻辑;同时,必须重建主体,自主地把互联网中的每一分恶视作是自己的所思所行,由是形成责任意识和行动,并做出真实的善行。1  相似文献   

16.
网络主体异化的原因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从虚拟生存与网络主体异化,病态心理与网络主体异化,网络法规不健全与网络主体异化这三个方面分析了网络主体异化的原因。文章指出,人与网络的异化根源不在于网络而在于人本身。  相似文献   

17.
借鉴马克思关于主客体的分析,笔者认为虚拟生存主体是主体虚拟化的反映,虚拟客体是由虚拟技术派生和创设出来、以数字化的方式构成的客体对象。虚拟主客体之间主要存在着认识、实践、价值、审美与转换等关系,就虚拟主客体关系的实现机制而言,主体虚拟化是基础、虚拟价值实现的交互开放性是动因,虚拟主体客体的双向对象化是形式,技术权威、法律规范以及道德自律三位一体是约束。  相似文献   

18.
虚拟实践是主体按照既定的目的在虚拟空间使用纯符号手段进行的活动,是当代高科技条件下创造出的高层次实践形式,它有着不同于其他现实性实践的某些特征。虚拟实践为认识主体开辟了新的实践空间,提供了新的价值关系。虚拟实践的出现,使实践的内容和形式都发生了许多新的变化。虚拟实践不但丰富了实践的科学内涵,而且也对认识论和实践论提出了许多新的课题。这不仅是一个涉及理论创新的问题,更是马克思主义作为不断发展的理论所必需的内在要求。  相似文献   

19.
媒介在主体构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数字媒介建构了自由交往的主体。数字艺术以数字媒介为载体,其审美主体的存在状态与基于印刷媒介和电子媒介的艺术形式迥然不同。但数字艺术审美主体的自由是以数字符号的非物质性为前提的,数字符号的非物质性既是构成数字艺术审美主体自由的契机也是其陷阱。  相似文献   

20.
随着信息社会的到来,互联网技术和信息传播技术得到了长足发展,虚拟存在依托技术发展,成为当下审美研究的新对象。《虚拟存在的美学研究》以虚拟存在为研究对象,对虚拟存在的内涵、特征、社会价值、审美实践途径进行了细致分析,着重阐述了虚拟存在的视像性和经济性特征,是面对新的审美现实的理论回应,对当下审美消费和文化产业发展有较强的指导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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