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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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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设数字中国与治理雾霾污染都是推动新时代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战略之举。本文基于2011—2019年278个地级以上城市的面板数据,利用系统GMM及中介效应模型考察数字经济、城市创新对雾霾污染的作用机制。研究发现:(1)数字经济对雾霾污染具有显著的抑制效应,该结论在选取历史数据作为工具变量和“宽带中国”试点作为准自然实验等稳健性检验后仍然成立;(2)机制分析表明,数字经济通过城市创新效应、聚集驱动效应与结构优化效应三种重要渠道降低了雾霾污染水平;(3)数字经济的“梅特卡夫法则”在雾霾污染治理中得以验证,当数字经济超过门槛值时,城市创新对雾霾污染的“边际抑制效应”呈现逐渐递增的非线性特征;(4)异质性视角下,数字经济对雾霾污染的抑制效果因城市区位、人口规模及资源禀赋的不同而存在显著差异。  相似文献   

2.
绿色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建设美丽中国的必然要求,直接关系"十四五"乃至今后更长一段时期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的新征程。文章基于相关文献的概要评述,通过理论分析提出研究假说,并下沉研究对象至长江经济带108个地级市,建构了2003—2018年雾霾污染(PM2.5)浓度数据,同时,以体现高质量发展内涵的绿色全要素生产率表征经济质量,尝试将雾霾污染、人力资本与经济质量纳入统一框架;综合运用中介效应模型和工具变量法,揭示了人力资本视角下,雾霾污染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的影响效应及传导机制,深入分析了雾霾污染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反馈作用及其中介效应。研究发现,雾霾污染显著降低了经济质量,并且人力资本扮演着雾霾污染影响经济绿色高质量的中介传导角色。结果表明,样本期内以PM2.5为代表的雾霾污染物每增加1个单位,绿色经济发展质量下降8.4个百分点;雾霾污染影响经济质量的直接效应为-0.064,经人力资本中介传导后的间接效应为-0.020;进一步分析显示,雾霾污染对长江经济带绿色高质量发展具有明显的异质性,其中雾霾污染对下游城市人力资本的负面影响更大,进而对经济质量的抑制作用也显著高于中、上游城市,且2013年之后雾霾污染的损害效应出现加剧现象。在克服内生性、替换被解释变量、样本缩尾处理,以及滞后一期回归等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后,研究结论依然成立,其政策意义在于,可以为有效治理雾霾、助推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益的思考和启示。建议加强区域协同,引导各地区平衡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间的关系,推动经济质量稳步提升,推动共同发展;立足资源禀赋,促进区域内资源互补与功能融合,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添动力,推动特色发展;发挥集束效应,以市场化的规制手段倒逼产业结构绿色转型升级,加大医疗与教育等公共服务的财政投入力度,提高社会福利水平,积累人力资本存量,发挥人力资本促进经济发展的潜力,推动创新发展;优化联动机制,协同建立长江经济带责任共担、利益协调机制,推动优质发展,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打造标杆。  相似文献   

3.
我国自1973年颁布《关于保护和完善环境的若干规定(试行草案)》以来,中央与地方政府出台了大量环境治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业已成为推进我国环境污染治理的重要举措,那么,环保法治能降低环境污染水平吗?文章探究了环境法治对环境污染的影响,并分析了地方环境立法影响环境污染的作用机制,在此基础上,以长江经济带108个城市为样本,选取2003—2017年市级面板数据,采用双重差分法实证检验环境法治对环境污染的影响,并检验了产业升级是环境立法影响环境污染的传导机制,同时通过倾向得分匹配法、分区域层面的实证检验、动态效应检验验证了文章的研究假设,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研究结果表明:地方环境立法显著抑制了环境污染,且通过滞后效应的检验结果也表明地方环境立法对环境污染的抑制作用,意味着地方环境立法的减排效果具有长效机制;对长江经济带上中下游分区域的检验结果也验证了环境立法抑制环境污染的结论,与长江经济带全样本检验结果一致,表明地方环境立法抑制环境污染的效果较为稳健,且通过倾向得分匹配法重新对研究样本进行匹配得到的检验结果也支持了地方环境立法的治污效果;进一步的传导机制研究发现,环境立法通过产业升级抑制了环境污染水平,即产业升级是地方环境立法影响环境污染的传导机制,意味着通过地方环境立法激励企业创新,进而促进产业升级,对环境污染产生了抑制作用。因此,文章最后从全面推动环境治理的法治化进程、健全地方环境立法体系建设、扩大环保领域转移支付力度、保证治理污染资金充足、增加环境保护考核标准、防止出现"运动式"治理模式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环境治理政策建议。文章从市级层面视角分析了环境立法对环境污染的机理,并通过实证进行了一系列检验,通过传导机制检验验证了环境立法对环境污染的影响,丰富了市级层面环境污染的治理效应研究,有利于为地方政府治理环境污染提供有益借鉴。  相似文献   

4.
在加快对外开放步伐和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的背景下,探究外商直接投资(FDI)、环境规制与雾霾污染的关系,不仅为理解FDI如何影响环境提供新的视角,而且丰富了环境规制的研究领域。在Copeland与Taylor模型框架下,将雾霾污染分解为结构效应、技术效应、规模效应及规制效应,进而揭示FDI影响雾霾污染的内在机理,在区分正式环境规制与非正式环境规制的基础上,采用联立方程模型与中国省级面板数据,对FDI、环境规制与雾霾污染的关系进行检验,并进一步运用门槛回归模型考察FDI引致的雾霾污染的阶段性特征。研究表明:(1)FDI对雾霾污染有双重效应:其通过规模效应和结构效应加剧雾霾污染,而通过技术效应改善雾霾污染。(2)环境规制在改善本地FDI结构效应和技术效应的同时,倒逼污染型FDI转移到邻地,阻碍了这些地区产业结构升级与绿色技术进步,不利于全局环境治理。(3)FDI对雾霾污染的影响在总体上不显著,但前者对后者的作用受环境规制的影响;随着正式环境规制强度的增加,FDI对雾霾污染产生先加剧、后抑制、再加剧的影响;当非正式环境规制强度跨越一定的门槛,FDI对雾霾污染的影响由"污染避难所"效应向"污染光环"效应转换。(4)不同类型环境规制对雾霾污染的影响有显著差异,非正式环境规制是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绿色技术进步、进而改善雾霾污染的更关键的因素。因此,在优化营商环境、实施分类环境规制、污染联防联控等方面的协同努力下,能充分发挥FDI的环境福利效应。  相似文献   

5.
中国雾霾污染呈现出发生频率高、影响范围广、治理难度大的特点,其发生原因及治理路径是政府和学者关注的热点问题。雾霾的产生会受到人类社会经济活动的影响,而近年来中国以高速铁路建设为代表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了城市间交通可达性的快速提升,有文献开始讨论高铁建设及交通可达性提升对经济产出、产业结构等经济发展的影响,但限于数据的可得性,未见文献讨论高铁及城市间交通可达性对雾霾污染的影响。研究将交通可达性纳入环境经济学的分析框架,首先从要素配置效应、产业升级效应、产业集聚效应三个方面提出交通可达性影响雾霾污染的理论假说,并基于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理论框架构建空间计量模型,计算城市间的公路、普通铁路及高速铁路出行的最短交通时间作为交通可达性的量化方法,利用中国大陆283个地级城市MODIS及MISR中 PM2.5浓度的栅格数据,对城市间的交通可达性及城市雾霾污染指标进行空间相关关系检验,检验交通可达性对雾霾污染的影响,讨论模型的内生性及异质性,并进一步分析交通可达性对雾霾污染的作用机制。研究发现城市间的雾霾污染存在显著的空间溢出效应,经济发展与雾霾污染间存在倒"U"型关系,证实了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经验结论也证实交通可达性会显著降低城市雾霾污染,这一结论在中东部城市更为显著;以滞后一期的城市高等学校数量为工具变量,发现上述结论仍然稳健;交通可达性对雾霾的影响中,在短期内可能会有降低或增长雾霾污染的异质性影响,但是从长期看,交通可达性提升有助于降低城市经济间的交通成本和摩擦力,促进经济增长和效率提升,进而降低雾霾污染;交通可达性提升对城市雾霾污染的影响主要通过要素配置效应、产业升级及集聚效应来体现,具体而言,交通可达性提升会通过要素配置效应降低城市雾霾污染,会通过产业升级及集聚效应增加城市雾霾污染。研究认为在处理雾霾污染的过程中,有效的措施包括:通过优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手段,降低要素、技术、产品、产业等在城市间的流动成本,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和产品市场共享;针对雾霾污染的空间相关性,构建雾霾防治的城市间联动机制。  相似文献   

6.
在环境经济学理论中,污染避风港假说(Pollution Haven Hypothesis)认为国外资本的引入会给东道国的生态环境带来负面影响,这一现象尤其容易发生在发展中国家。而大规模的外资引进正是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的重要经济特征之一。同时,我国许多城市的雾霾污染问题也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日益凸显,并且其中不少城市往往拥有着较高的外资利用水平。为探寻外资引入是否对我国的生态环境产生了负面影响,文章使用广义空间两阶段最小二乘法(GS2SLS)和基于光学卫星空间遥感获得的城市雾霾污染数据,对2004—2018年中国276个城市的外商直接投资、技术水平与雾霾污染之间的关系展开实证分析,并对其中传导机制进行了深入研究。实证研究结果表明:就全国整体而言,外商直接投资的资本存量与雾霾污染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而技术水平则与雾霾污染之间存在显著的负相关关系。在控制内生性问题后,具体数值计算结果显示:城市外商直接投资存量每增加1%,PM2.5年均浓度值会上升0.045%,而城市专利授权数量每增加1%,PM2.5年均浓度值则会下降0.041%;区域异质性分析中,中部城市的外商直接投资对雾霾污染加剧作用大于东部与西部城市,而西部城市的技术水平上升带来的减霾效果要大于东部与中部城市;同时,雾霾污染在中国存在空间上的溢出效应与时间上的叠加效应,意味着雾霾污染可以在城市之间转移,并有随时间逐步恶化的趋势;进一步的中介效应模型的研究结果显示,外商直接投资的进入对国内技术起到了负向的溢出效应,抑制了城市技术水平的提升,进一步导致了雾霾污染的加剧;而门槛效应模型的结果表明,城市技术水平每越过一个更高的门槛值,外商直接投资对于雾霾污染的加剧影响都将会有所下降。因此,为实现我国城市雾霾污染的治理,国家首先应对外商直接投资制定严格的准入标准,严格管控污染型外资流入。加强在技术研发领域的投入,积极推动本土企业与外资企业相互协作,提升中国企业对国外先进技术的学习能力,着重推动本国技术发展进程,从而更好发挥技术进步对我国雾霾污染的改善作用。  相似文献   

7.
理论研究普遍认为FDI对经济增长产生有积极的影响,但对FDI如何影响东道国经济发展的具体机制却研究甚少。本文在内生增长的框架下对FDI作用于浙江经济增长进行了三步检验:1)FDI与经济增长的因果关系检验;2)经济增长主要影响因素分析;3)FDI与各影响因素之间的相关性检验。结果发现,物质资本、技术进步、产业结构变动以及对外贸易是FDI影响浙江省经济增长的主要传导渠道,FDI的人力资本效应不显著,因此并不完全符合内生增长路径。  相似文献   

8.
以2011-2018年中国32个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地区所在城市的229个县(市、区)为研究对象,实证检验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对试点地区雾霾污染的影响效应及其作用机制。研究结果表明,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对试点地区雾霾污染存在显著的抑制作用,且该作用通过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增加城镇人口集聚等机制产生,通过减少政府干预抑制雾霾污染的效果并不显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对试点地区雾霾污染的抑制作用存在一定的滞后效应,在第三年治霾效应开始显现,随着实施时间增加,治霾效应愈发显著。经济水平低地区、南方地区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对雾霾污染的抑制作用更加显著。  相似文献   

9.
前期研究重点关注正式环境规制的减排效应,却较少关注公众参与这种非正式环境规制的减排效应。基于2000—2017年省级面板数据,运用动态空间面板模型实证考察三种不同空间权重矩阵下公众参与对环境污染的直接效应,检验公众参与是否能够通过政府正式环境规制对环境污染产生影响。结果发现:(1)总体上公众参与度的提高能够显著抑制污染排放,但却存在地区差异,公众参与仅对东部地区降低环境污染起促进作用,对中、西部地区尚未表现出显著影响。(2)公众参与能够通过政府正式环境规制对污染排放产生影响,但通过影响政府环境立法、环境执法的作用尚不明显,通过影响政府环境经济规制、环境污染治理投资则能够起到抑制污染排放的作用。(3)环境污染在时间维度上具有明显的“累加效应”,在空间维度上具有明显的“溢出效应”,并且环境污染的动态持续“累加效应”大于空间“溢出效应”。分地区看,西部地区环境污染的动态累加效应更为明显,中部地区环境污染的空间溢出效应更为明显,说明中、西部地区污染治理形势更为严峻。即使替换不同空间权重矩阵,以上回归结果仍然稳健。  相似文献   

10.
雾霾污染是制约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雾霾污染的产生虽与自然因素有关,但主要受产业结构和经济增长方式的影响。以长江经济带作为研究区域,基于2010—2020年长江经济带城市PM2.5和产业结构的相关数据,通过构建面板回归模型,分析产业结构优化对城市雾霾污染的影响。结果表明:整体来看,产业结构优化能显著抑制PM2.5,减少雾霾污染。异质性检验表明,省会城市产业结构高级化对PM2.5具有显著抑制效果,产业结构合理化对其影响不显著;分地区来看,下游地区产业结构优化对PM2.5影响显著为负,而中游和上游地区存在产业结构优化对PM2.5正向影响的情况。此外,人均GDP、人口密度、外贸进出口和固体废物利用率等变量对PM2.5具有不同的影响。因此,针对雾霾污染既要跨区域联合治理,又要分地区差异化治理,发挥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转型的协同效应,从产业结构布局、生态环境治理和财政投入等方面为治理雾霾提供有利条件。  相似文献   

11.
雾霾污染给人民健康、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日益突出。近年来,西安市的雾霾治理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仍存在部分政策低效甚至无效的情况。因此,如何提高政府雾霾治理政策的效果,优化治理路径是政府和学界亟待破解的重要课题。通过分析西安市雾霾污染的成因及特征,在研究西安市雾霾治理政策及其治理效果的基础上,提出建立政府主导的协作治理模式、建立空气污染治理长效机制、提升污染治理联防联控水平等对策建议,以期为相关部门的雾霾治理实践提供决策参考。  相似文献   

12.
环境污染的波动性是制定环境政策的重要依据。通过改进的实际经济周期(RBC)模型探讨中国环境污染波动性问题。研究发现:一是中国环境污染的波动性是高度顺周期,与产出波动相关性较强;二是技术进步、环境规制、投资专有技术、消费偏好和劳动供给冲击可以解释大部分中国环境污染的周期波动;三是技术进步和投资专有技术对环境污染产生了持续的正向冲击,而环境规制、消费偏好和劳动供给对环境污染产生了负向冲击,其中,环境规制冲击的持续时间较短,消费偏好的冲击仅在期初为正,长期为负,劳动供给冲击的持续时间较长。因此,在环境污染波动下,推动绿色技术进步、引导绿色消费、增加劳动人口供给等是抑制污染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13.
绿色技术进步缓解雾霾污染了吗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基于2003—2016年中国270个地级市的绿色专利与PM2.5浓度年均值数据,采用S-GMM和动态空间计量模型考察绿色技术进步对雾霾污染的影响。实证研究表明我国城市雾霾污染与绿色技术进步均呈现出显著的空间相关性,本地绿色技术进步显著降低PM2.5浓度,而邻地绿色技术进步不利于本地雾霾污染问题的改善。稳健性检验结果强化了基准回归得到的结论。要确保雾霾污染得到根本治理,需要进一步构建协同发展机制、优化市场环境,推动绿色技术创新与升级。  相似文献   

14.
随着中国城市化水平的快速提升,以城市网络为依托的多中心经济发展新模式日益凸显.为此,文章结合城市经济和环境经济理论,通过计算城市规模分布的位序指数以及变换的首位度指数来测度各省份的多中心空间结构,并运用工具变量估计探讨了区域多中心发展模式对中国城市雾霾污染的动态影响和作用机制.研究发现,多中心空间结构对中国城市雾霾污染的影响呈现显著的倒U型特征,在区分城市规模和冬季供暖情况之后,此结论依然稳健.同时,测算结果显示,目前我国仅有少数省份处于雾霾污染随着多中心水平的提升而下降的阶段,多数省份的雾霾污染则随着区域内多中心水平的提高而加剧.最后,中介效应分析表明,市场一体化和要素流动是多中心空间发展模式影响城市雾霾污染的重要途径,且前二者与多中心空间结构能够对降低雾霾污染产生显著的正向协同作用.文章的研究结论为从雾霾治理视角思考中国未来区域空间发展模式提供了一定的经验证据和政策启示.  相似文献   

15.
在中国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中,环境污染一直是最受关注的问题之一。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要聚焦蓝天保卫战等重点任务,持续推进污染防治,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壮大绿色环保产业,大力推动绿色发展,使生态环境质量继续得到改善。相比中国城市内部交通污染物带来严重的“城市病”问题,以电力驱动的高速铁路列车是最符合可持续性发展的绿色交通基础设施之一。文章通过构建新的高铁与环境污染关系的理论分析框架,利用广义空间二段最小二乘法及2010—2018年全国285个城市的面板数据对两者之间的关系进行实证分析。不仅系统地分析了高铁是否对空气污染、单位GDP工业氮氧化物排放量及单位GDP工业废水排放量产生重大影响,还分析了这种影响发生的传导机制。实证结果显示:我国城市环境污染存在显著的空间溢出效应,意味着环境污染治理要遵循区域联防联控的策略;高铁对环境污染有明显的抑制作用,相对于没有高铁的城市,高铁连通城市PM2.5年均浓度、单位GDP工业氮氧化物排放量及单位GDP工业废水排放量分别降低1.5%、11.4%和12%;东部和西部地区高铁对环境污染的抑制作用显著,非中心城市高铁对环境...  相似文献   

16.
中国正处于工业绿色转型的战略时期,工业大气污染作为重点治理对象,清洁环保型技术是降污排污的重要突破点,而进口贸易作为吸收国外先进治污技术的核心渠道,带来的技术溢出是否降低工业大气污染排放值得探索。基于2000—2017年中国30个省市的面板数据,以“规模—结构—技术”环境效应为传导路径,运用广义空间两阶段最小二乘法(GS2SLS)和逐步回归法考察进口贸易技术溢出对工业大气污染排放强度的中介效应。结果表明:(1)全国层面上,进口贸易技术溢出能够带来工业经济规模扩张效应、要素禀赋结构优化效应和工业技术进步效应三类环境效应,通过扩大规模、优化结构和提升技术进步显著影响工业大气污染排放;(2)进口贸易技术溢出与工业大气污染排放强度呈“正N形”特征,即随着资本品技术溢出水平不断增强,影响的主导力量遵循“规模扩张效应?结构优化+技术进步效应?环境回弹效应+阻滞自主创新”的路径,然而随着中间品技术溢出的增强,影响主导力量变化趋势为“规模扩张效应?结构优化+技术进步效应?环境回弹效应”;(3)区域层面,以技术溢出均值为标准,11个省市的进口贸易技术溢出因经济规模效应加重了污染排放强度;其余省市的要素禀赋结构优化效应和技术进步效应起到了节能减排作用。针对研究结论,认为应推动工业经济规模扩张与大气环境质量的协调发展,加强进口贸易技术溢出与自主创新的有机结合,因地制宜地扩大进口贸易的规模。  相似文献   

17.
转型时期的中国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不能有效满足广大农村居民的需求,需创新其制度。从资源优化配置的视阈引出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新模式,即跨乡镇行政区划构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对农村基础设施进行优化配置和建立农村公共服务中心,其在节约成本、提高效率和规模效应等方面优势明显,并对基层政府角色和职能进行了重新定位。力求通过资源优化配置的新供给机制,弥补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不足。  相似文献   

18.
利用卫星反演得到全国27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的雾霾污染数据,构造了2007-2016年非平衡面板,通过扩展的STIRPAT模型构建了城市雾霾污染与城市规模的静态和动态面板模型,分别使用双向固定效应和系统GMM估计方法,进行估计检验。回归结果显示,城市雾霾污染与城市规模之间存在倒“N”型关系。分地区回归结果表明,两者的关系在不同地区之间存在差异,东部和中部地区雾霾污染与城市规模仍呈现显著的倒“N”型关系;而西部地区则呈现“U”型关系。扩大副省级城市的范围,进一步分析城市行政级别对雾霾污染与城市规模关系的不同影响,发现两者的倒“N”型关系在普通地级市中更为显著。  相似文献   

19.
生态环境治理是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目标之一,为治理污染,我国政府制定诸多环境政策,并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国家发展总体布局,这表明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环境治理,也显示出我国环境治理的严峻性。环境是典型的公共物品,具有较强的负外部性,其赋予环境的消费非竞争性和收益非排他性,政府作为理性的"经济人",具有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偏好,以上特征使得政府在治理环境过程时权责不清、环境治理缺乏动力的现象频繁发生,增加环境治理的困难。环境分权、环保立法是环境治理的重要手段,能否在激励机制与问责机制方面激发地方政府环境治理动力,降低环境污染水平?文章探究环境分权和环保立法对环境治理的影响,并分析环境分权与环保立法对环境治理的动力机制,在此基础上,以长三角27个中心城市为样本,选取2003—2019年市级面板数据,采用双重差分法实证检验环境分权与环保立法对环境治理的影响,同时通过倾向得分匹配法、动态效应检验、安慰剂检验等验证文章研究结果,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研究结果表明:环境分权激励政府进行环境治理,有效降低长三角环境污染水平,并对环境污染滞后三期发现环境分权对环境污染具有明显的滞后作用,其影响具有长效性;相较于环境分权而言,环保立法对长三角城市群环境污染的作用较为微弱,并通过动态效应检验、增加控制变量和安慰剂检验等角度进行检验,使结果更为可靠;值得注意的是,环境分权与环保立法政策组合的环境污染治理动力更为显著,两种政策组合对环境污染的抑制作用高于两者单独的政策影响。因此,文章从建立区域环境协调治理联动、强化法治建设、激励各主体环境治理等方面提出相应的环境治理政策建议,持续发挥环境分权在长期治理污染的作用,完善区域环保立法标准体系,强化环境分权与环保立法的合作治理互动效应,增强环境治理动力。文章从市级层面视角分析环境分权与环保立法对环境治理的动力机制,并通过实证进行一系列检验,丰富市级层面环境治理研究,并通过多角度稳健性检验验证环境分权与环保立法对环境治理的影响,为地方政府治理环境提供有益借鉴。  相似文献   

20.
基于空间计量经济理论,选取2006~2016年中国270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的面板数据,运用空间杜宾模型实证检验城镇化水平对雾霾污染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1)我国各城市雾霾污染存在显著的正向空间溢出效应,邻近地区雾霾污染浓度增加会加剧本地区的雾霾污染程度。(2)总体上全国的城镇化水平与雾霾污染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表明中国各地级市雾霾污染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呈上升趋势。(3)从地理区位和城镇化推进模式角度来看,东部地区和推行集约型城镇化城市的城镇化水平与雾霾污染呈“倒U型”曲线关系,中部地区的城镇化水平与雾霾污染之间仅呈简单正向相关关系,而西部地区城镇化水平和粗放型城镇化模式不会加剧雾霾污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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