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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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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 根据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规定,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卖方负有两项基本义务:按照“公约”和合同的规定提交货物,移交一切与货物有关的单据并转移货物所有权是为交付货物义务;交付货物须与合同所规定的数量、质量、规格等相符是为货物契约适格性担保义务。此外,卖方还负有货物所有权瑕疵担保义务,即担保所交付的货物中不存在任何不为买方所知的留置权、抵押权等第三方权利要求,并保证其货物所有权不受任何第三方追索。卖方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履行中,如果违反“公约”及合同规定,不履行他在合同和“公约”中的义务,就应当  相似文献   

2.
近年来,因拍卖标的与拍卖人所述不符的案件越来越多,相关判决也存在较大分歧。导致这一现象的关键因素之一是拍卖人瑕疵说明义务的特征与履行标准并不清晰。通过明晰瑕疵说明义务的特征、厘清瑕疵说明义务的履行标准,可以规范拍卖人描述拍卖标的的行为,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进一步优化我国拍卖市场的营商环境。从一般信息披露义务的层面,拍卖人的瑕疵说明义务具有确保合意正当性的重要功能;从拍卖机构的专业性层面,拍卖人的瑕疵说明义务也是信赖保护原则的一种体现。审查标的与如实说明是拍卖人的瑕疵说明义务的两个重要内容,前者的履行标准需要考量拍卖行的不同层次;后者则是结合拍卖人“尽其所知,尽其所信”标准予以判断。原则上来说,拍卖人的瑕疵说明义务是限制免除瑕疵担保义务的一种手段,拍卖人免除瑕疵说明义务又受到明示担保与格式条款的限制。  相似文献   

3.
买卖合同转让担保是近年来出现的一种新形式的担保,在交易活动中对债权的担保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但仍有诸多问题急需从理论上进行研究.通过对现实案例和学者的不同观点进行分析,认为其性质应当属于让与担保物权.在实际操作中,担保人转让买卖合同是否应当取得卖方的同意取决于买方的合同义务是否履行完毕.当担保人只转让合同权利,则仍由担保人承担下余的合同义务;当合同权利义务一并转让,则由债权人承担合同义务.合同标的物价值的清算主要包括变价清算受偿和估价清算归属两种方式.  相似文献   

4.
当前,我国市场商品质量问题很多,比如假药、假酒、伪劣化肥、劣质电器等商品不断冲击市场,愈演愈烈;因质量问题引起的恶性事故屡有发生,给国家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很大的损失,伪劣商品造成的严重危害已构成社会不安定因素.买卖合同有效成立后,出卖人依合同负有交付标的物的义务和转移标的物的所以权于买受人的义务,此外,还负有两项瑕疵担保义务,即物的瑕疵担保义务和权利的瑕疵担保义务.本文重点阐述了两项瑕疵担保义务的构成要件、表现情况以及法律效力问题.  相似文献   

5.
买卖合同是商业活动中最基本的形式之一,衡平法上的留置权通过法律的作用把卖方或买方变成被担保的债权人.当买卖合同的一方无论何时,只要履行了该方所设定的所有义务时,该方就对确定的买卖财产有了留置权。平衡法上的留置权明显不同于普通法上的留置权,这种留置权的出现是不考虑合同或对物的占有,并且通过法院判决的拍卖是可以强制执行的。  相似文献   

6.
知识交易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知识交易过程存在着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的现象,卖方向买方披露信息消除这一信息不对称,会引发买方的"搭便车”行为.一方面,买方的"搭便车”行为受自身因素制约;另一方面,卖方通过销售制度的设计,可以减少买方的"搭便车”行为;买卖双方相互博弈的结果,导致了知识产品价格的上涨.  相似文献   

7.
知识产权的集中许可和使用是特许经营的核心特征,为特许经营中的知识产权提供法律保护与救济至关重要。特许经营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可以从事先预防、过程保护、事后救济三个阶段进行。在预防层面,特许人应承担知识产权权源瑕疵担保义务,被特许人也应负起保密等先合同之附随义务。在特许经营运营中,要对注册商标、企业标志和专有技术提供规范的过程保护。事后救济规则的主要任务是在特许人与被特许人之间确定诉讼地位及其后另一方的协助义务。  相似文献   

8.
合同受挫制度涵盖了意外事件导致履行不能、履行不现实和合同目的落空三种情况。其适用必须满足4个要件:寻求救济的当事人对发生的不利事件没有过错、没有承担不利事件的风险、不利事件的不发生是订立合同的基础以及不利事件的发生导致履行不能、不现实或者无意义。在发生受挫之前已经履行的部分义务,当事人可以获得相应的报偿。发生受挫后,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而且受不利事件影响的当事人可以免除违约责任。  相似文献   

9.
现代买卖法瑕疵担保责任制度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现代民族国家立法、区域立法和国际层面的买卖法,为现代买卖法瑕疵担保责任制度奠定了先进简约的规范理念。现代瑕疵担保责任制度以瑕疵概念为连接点,无瑕疵给付成为出卖人的主给付义务,附随义务亦已实定化,积极侵害债权制度再无存在之必要,因为任何瑕疵给付的行为均构成义务侵害。在学理认识上,"瑕疵担保说"和"履行说"的论争以"履行说"的全面实现而告以终结。再履行作为买受人的瑕疵权利构成原级履行请求权之延伸,居于优先地位。  相似文献   

10.
辨析造船合同的性质,从德、日民法和中国《合同法》中规定的承揽瑕疵担保责任入手,探讨大陆法系中物的承揽瑕疵担保责任之定位,指出造船合同项下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构成要件一般有建造之船舶必须存在瑕疵、瑕疵在风险转移给买方时已经存在、买方是善意的且无重大过失以及买方及时履行通知义务等。比较不同法系下物的瑕疵损害赔偿范围,包括大陆法系下物的瑕疵损害赔偿范围和普通法下损害赔偿的方法和范围,并对NEWBUILDCON35(b)条款展开评析。  相似文献   

11.
别除权在破产法上的形成,依赖于民事实体法上相关的基础权利,前者实际上是后者在特殊状态下的折射和反映,所以,别除权的权利内容和权利行使是依据民法或物权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有必要从别除权的特征和立法意图等角度出发,结合日本别除权相关法律,就完善我国的别除权立法提出一些具体建议.  相似文献   

12.
论反垄断法的适用豁免制度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反垄断法适用豁免制度的形成根源于三个因素:即垄断的直接经济效率性、垄断的竞争效果和公共利益。美国、德国、日本和欧盟等国家和地区的反垄断法适用豁免制度比较完善,且各具特色。随着社会的发展,它们的垄断豁免制度正在发生演变,并表现出三种趋势:即由行业豁免向行为豁免转变、重视抽象规则和具体规则的联合运用、加强豁免制度的国际协调。中国构建自己的垄断豁免制度时,在立足国情的基础上,应参酌各国、各地区的制度变迁趋势,借鉴它们的有益经验。  相似文献   

13.
为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避免因某些证人的证言使其他的社会价值和利益遭受损害,西方国家对基于特定身份的人如配偶、律师、医生在作证方面基本都规定了证人特权,我国法律中尚无拒证权的规定.为使法律体现出的价值与人的本性相一致,以便更好地维护社会道德和伦理秩序,从而更好地实现法律的价值和目的,有必要排除这些人作为证人的资格,建立证人资格豁免制度.  相似文献   

14.
15.
试论医疗行为的违法阻却事由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两害相权取其轻,两利相权取其重。特殊的民事行为有两种:一种是需要从严管束(制约)的民事行为,如环境污染、高危作业、产品缺陷等引起的人身损害行为;另一种特殊的民事行为通常是指国家特别需要的或者能直接为民众带来好处的公益行为,应当从轻或者可以免责的民事行为,如科学试验、见义勇为、救死扶伤、城市公共交通、社会福利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和对医事诉讼适用举证倒置的规则,则是从反面错误理解了"医疗行为的特殊性"的典型例子,从而人为造成了医患关系的紧张,严重阻碍了我国医学事业的发展。故对医疗行为的违法阻却研究便显得十分必要与紧迫。  相似文献   

16.
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问题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随着市场经济在我国的建立和发展,垄断和反垄断的问题也越来越得到了人们的重视,垄断行为,一般都为各国法律所禁止,但也不是绝对的。过去,各国大都把铁路、电讯、邮电、电力等行业也列为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近年来,许多国家对这些行业的适用除外条款的看法发生了变化,都在这些行业引入竞争机制。我国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也指出:"加快推进和完善垄断行业改革。对垄断行业要放宽市场准入,引入竞争机制。有条件的企业要积极推行投资主体多元化。继续推进和完善电信、电力、民航等行业的改革重组。加快推进铁道、邮政和城市公用事业等改革,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对自然垄断业务要进行有效监管。"因而我国在制定反垄断法时,适用除外条款应在借鉴国外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符合我国国情的规定。  相似文献   

17.
保险业需要竞争也需要反垄断豁免已成为各国的共识,区别在于豁免的模式和范围。美国和欧盟作为最重要的反垄断法域,分别对保险行业采取了立法和条例的方式予以豁免。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美国模式由于立法的僵硬、豁免范围不合理以及众多负面影响受到了越来越多的质疑,欧盟模式则避免了这些缺点,且能够随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而修正。因此,明确保险业市场结构特征以及豁免经济效率,借鉴欧盟的模式,采取条例方式明确豁免范围,有利于整个保险产业长期、健康、稳定地发展。  相似文献   

18.
专利辅助侵权肇源于美国普通法,经1952年《专利法案》成文化,免责条款亦相伴辅助侵权而生.在美国长期的司法实践中,免责条款不仅在专利辅助侵权制度中作为构成要件发挥着重要作用,而且较好地弥合了辅助侵权与专利权滥用的冲突.虽然辅助侵权相关制度在我国长期缺位,但我国法院和法律规范中亦存留着辅助侵权及免责条款的精神;故我国《专利法》第四次修改应借鉴美国经验,明定专利辅助侵权的免责条款,弥补罅漏,实现逻辑自洽.  相似文献   

19.
近几年伴随保险业的迅猛发展,保险案件尤其是以保险免责条款为争议焦点的案件数量呈现连续增长态势.目前我国立法上缺乏专门规制保险免责条款的法律法规,导致司法审判中自由裁量权的频繁运用,致使屡屡发生“同案不同判”的情形.由此,分析和探索了保险免责条款的正当性以及域外的立法和实践,提出转变观念,树立正确的保险理念;完善立法,从源头上对保险免责条款加以规制;加强司法规制,从各个环节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强化行政规制,实现保险合同主体的双赢;加强行业自律,防止保险人滥用其独占地位等建议,旨在构建保险合同利益平衡机制.  相似文献   

20.
我国侵权责任免责事由的缺陷及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我国的一些单行法中,关于免责事由的规定存在明显的不合理、不公平的现象,从而损害了受害人的利益.因此,侵权责任免责事由的规定应该与侵权行为的类型化紧密的联系起来,并借鉴英美法系国家的规定,根据利益平衡的实际需要针对不同类型的侵权行为规定各自的免责事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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