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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84 毫秒
1.
农村民间借贷是农村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银行借贷的必要补充。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生产性民间借贷和生活性民间借贷的发展都比较快,在无息、低息和高息民间借贷中,有息、高息借贷呈上升趋势。生产性借贷和生活性借贷由于借贷用途和利息来源的不同,二者的经济后果、社会效应以及对借贷利率的要求也不同。要加强对农村民间借贷的引导、管理和规范,扬利去弊,使农村民间借贷活动沿着健康的方向发展,以促进农村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相似文献   

2.
民间借贷关系中隐藏着较高的社会风险,传统路径的民间借贷社会风险防控主要依靠“政策-法律”的调控和监管,具有较大的局限性,故应研究新的防控路径。“二维空间”视域中的民间借贷社会风险防控新路径是探寻“政策-法律”与市场和民间社会之间的整合、互构,以利于形成高效防控民间借贷社会风险的机制,架构系统性的防控对策。  相似文献   

3.
武英梅 《理论界》2012,(5):48-49
民间借贷解决了正规金融机构放贷不足和中小企业资金需求之间的矛盾。针对民间借贷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和存在的问题,对民间借贷的概念和特点进行了论述,分析民间借贷问题的成因,审查目前中国现行法律体系对民间借贷监管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规范民间借贷的方法。  相似文献   

4.
宋代民间的养老,在中国古代社会的养老模式中颇具代表性。两宋王朝民间养老的形成,主要表现为两点,即民间养老有了法律上的保障、完善的侍丁制度。宋代民间养老的形成有其特殊的社会原因,同居大家庭的重新形成、孝文化的推广以及政府养老政策鼓励等,最终使得民间养老蔚然成风。民间家庭养老风气的形成一方面维护了两宋王朝的统治,另一方面使得老人们的生活质量有所提高,同时,提升了整个社会的伦理道德,并对后世民间养老模式的形成产生了积极影响。  相似文献   

5.
当前民间借贷中高利率和非法集资等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亟需规制。反思现行法律制度,立法失当、立法空缺同时存在,不利于促进民间借贷的规范化。规范民间借贷市场,应采取灵活的高利贷认定标准,加强对借贷活动过程的规制。通过专项立法规范企业间借贷行为,并理顺相关立法内容。对企业社会集资的规范,应改现行非法集资的客观认定标准为主客观结合的认定标准,将有合理融资需求的集资纳入《证券法》规制范畴。增加专门立法规范民间合会与借贷中介机构的运作。  相似文献   

6.
曾育荣  张其凡 《江汉论坛》2008,4(2):103-110
宋代是我国传统社会人口发展的重要阶段.在促使两宋社会人口高速增长的诸多因素中,宋政府推行的以增殖人口为基本取向的人口政策所起的作用尤为显著.以婚育政策、救助政策、移民政策和城乡二元管理体制等为主要内容,宋代人口政策特点鲜明,表现在加强对流移人口的安抚与控制,分别置籍管理乡村户与坊郭户,融乡村民户管理与地方治安管理为一体,人口增殖政策与民间节育行为的对抗等方面.若从人口史的纵向角度加以考察,宋代人口政策的形成处于中国传统社会由前期向后期转变的历史关头,既有此前汉唐王朝的若干遗留,亦能因时而变,又为其后明清时期人口政策的制订提供了积极因子.  相似文献   

7.
宋代是中国古代音乐文化发展中的重要转型期。宋代音乐的转型以民间俗乐的繁荣发展为显著特征,开启了中国古代音乐文化由宫廷乐舞占主流向市民俗乐为大宗的转变。宋代音乐文化的这一转型以社会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的发展变革为动因;以音乐性质和形式的世俗化转换为内在质态,以音乐表现功能、活动场所与参与对象等的变化为外在表征。宋代市民音乐的典型形态———说唱音乐和戏曲音乐的发展变化,是宋代音乐文化转型中最直观、最鲜明的表现。  相似文献   

8.
论宋代的民间旌表与国家权力的基层运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杨建宏 《中州学刊》2006,(3):193-195
“旌表”是政府以国家名义垄断的并根据一定条件、按一定程序向地方发放的一种荣誉性权力符号。宋代对民间基层社会的旌表主要分为义门、孝行、妇德和隐逸四类,宋代政权通过对民间基层社会的旌表,为民间社会倡导了与主流文化相一致的时尚与习俗,进而把国家权力悄然深入民间。  相似文献   

9.
我国民间借贷所存在的融资优势是:市场定位适当;效率高、期限短;信息渠道畅通,准入条件较低;对中小企业发展有推动作用。近年来民间借贷发展很快,出现了一系列问题,其中一些问题的出现直接扰乱了金融秩序,尤其以企业为主导进行的民间借贷活动最为明显。存在的风险是:资金大规模流向房地产行业,潜在威胁大;大规模融资易导致非法集资;高利率可能导致中小企业偿债困难。防范民间借贷风险的对策建议是:将民间借贷纳入统一的监管体系;探讨分类法律监管模式,规范中小企业民间融资;加强公众教育,抵制非法集资;建立健全民间借贷风险监督预警机制;引导民间资本选择正确的投资方向,规避投资风险。保护好民间资金市场,积极合理的引导,可以使大规模的民间借贷资金能够为我国实体经济的发展做出贡献。  相似文献   

10.
张影 《北方论丛》2007,(6):12-15
宋代教坊与民间演剧的关系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民间伎艺人承应内廷演出。宋代教坊凡遇大型节日庆典均要征集民间伎艺人入宫承应演出。第二,教坊伎艺人与民间伎艺人在民间节日期间以及内廷重大庆典时都有同台演出的机会。教坊伎艺人与民间伎艺人同台献艺,对教坊伎艺人来说,是一个极好的博采民间众长的时机。第三,民间伎艺人与教坊伎艺人的互动。这种互动主要表现为:教坊伎艺人因年老、战乱等原因流落至民间;而民间伎艺人因其伎艺精湛而被征入教坊,这都促进了民间与教坊伎艺的交流。另外,宋代教坊乐艺组织对民间的影响也很深远。  相似文献   

11.
关于民间借贷监管法律问题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刘爽 《理论界》2011,(10):54-55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小企业业主贷款难的问题日益突出,银行机构信贷的融资门槛较高,手续较复杂,审批程序较长,中小企业和个人融资从商业银行机构借贷的成本比较大,而民间借贷具有方便、快捷的优势,民间借贷活动日益活跃起来,为地方企业融资和经济发展提供了大量的资金支撑。但是由于我国民间借贷缺乏有效的监管,民间借贷过程中出现一些借贷不规范、借贷资金用途违法等现象。因此,加强民间借贷法律监管,探索规范化的民间借贷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12.
高利贷,是指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以及自然人与单位之间其利率超过了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的借贷。高利贷不应被认定为犯罪,应属于单纯的民事行为。只有通过加大对各地区金融服务行业监管力度,尤其是对放贷公司的监管力度,统一监管,以促进民间信贷事业的健康发展。同时,应建立民间借贷融资制度,通过立法来保护民间借贷的融资渠道,才能解决高利贷带来的社会问题。  相似文献   

13.
民间信贷这一古老的民间信用互助形式,随着我国商品经济的发展重又成为崭新的课题,引起人们的关注。本文仅就其中几个基本问题作一初探。一、民间信贷复活的社会经济基础民间信贷,一曰民间信用,又称民间借贷,它由来已久。历史上,在我国大部分农村和许多城镇都曾出现过,只是各地称谓有所不同。如在温州,大多是以各种“会”的形式出现,诸如聚会、成会、标会等等。古老的民间信贷是随着商品经济产生而产生,发展而发展的。当有了商品生产和交换,随着货币价值形态的出现并在生产、交换、流通、消费中起融通作用时,社会成员间的民间借贷关系就产生了。这种借贷关系最初带有互助性质,规模小、形式简单,且只是单一直接的借贷。随着商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货币资金往来渐趋频繁,需求量扩大,民间信贷也就由单一直接的借贷发展成为扩大的、多形式的直接、间接并存的较为高级的民间信贷。  相似文献   

14.
民间借贷作为正规金融的补充,在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担负着支柱作用,同时也促进了民间剩余资本的流通。但民间借贷具有两面性,带来收益的同时,无形中给出借人带来很大风险。本文针对民间资本流通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表现形式,提出了提高民间借贷主体防范意识、建立信息交流平台、公证合同效力及制定地方法规等建议,为民间借贷制度风险研究提供智力支持。  相似文献   

15.
民间借贷已由传统的民事民间借贷向商事民间借贷转变,商事民间借贷的营利性特征要求不同于民法的特殊规范体系予以法律保障。通过对国外民间借贷立法经验的借鉴,我国商事民间借贷应采取统一立法的模式,在金融安全与金融效率并重、金融自由与国家适当管制结合和金融公平公正的理念下,从借贷主体准入制度、借贷运行制度、借贷监管制度和借贷主体退出制度四个方面构建其立法体系。  相似文献   

16.
民间借贷因手续简便、方式灵活、交易成本低,为大量急需资金而贷款无门的中小企业和个人提供了便捷的资金融通渠道,而利息比例的高低则成为民间借贷中的核心问题。在民间借贷案件审理中,利息裁判是一个法学理论长期忽视的问题,却又是司法实务操作中经常面临的问题。本文拟针对南京地区近10年间计714份民间借贷终审判决书进行了梳理和分析,以期作出有价值的探索。  相似文献   

17.
2014年5月11日,大庆市民间借贷服务中心在肇源县揭牌,该中心充分借鉴温州、泉州金融改革模式,结合区域特色,是东北三省首家集交易登记、备案、中介撮合、公正和融资服务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民间借贷服务平台。大庆市民间借贷服务中心服务模式,在引导民间资金合法有序进入实体经济,动态掌握民间资金流向和流量,防范化解区域金融风险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  相似文献   

18.
运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相关理论,对浙江温州民间借贷问题进行梳理发现,作为中国中小企业的聚集区之一,民间借贷在温州盛行有其必然性。其中,资本逐利性、信用、法治环境与政府行为、社会现状等是导致民间借贷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解决这些问题,努力发展实体经济,扶持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完善社会信用体系,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提升政府的服务水平,增加政府行为的透明度等至关重要。  相似文献   

19.
《东岳论丛》2017,(6):76-83
近年来,我国民间借贷规模迅速增加,有相当一部分民间借贷利率远高于银行贷款利率,企业因无法偿还高利贷而跑路的事件频现。有数据表明一些银行贷款也流入了民间借贷市场,使得整体金融风险急剧增加。因此,从理论和实证上研究民间借贷与商业银行违约风险之间的内在联系意义重大。在理论上,从套利和交易成本两个角度构建两种传导机制,以解释民间借贷风险是如何传递给正规金融机构的。在实证上,研究发现民间借贷风险的波动与农村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的波动有着显著的正相关,而与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之间没有明确的相关性。同时,民间借贷风险的正向冲击和民间借贷利率的上升均会引起农村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的正向变动。因此,文章认为部分农村金融机构的贷款通过我们所提出的两种渠道流向了民间借贷市场,地方政府应该加强对农村金融机构的监管,防止民间借贷风险传递给农村金融机构,进而引发银行风险。  相似文献   

20.
区分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的关键在于如何界定特定对象和不特定对象,可从筹资方式、筹资范围筹资基础、筹资用途几方面进行区分。我国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之间存在一种正反馈演化机制,演化过程为第一阶段个人借贷,第二阶段基于影子银行的民间借贷与非法融资,第三阶段民间借贷与企业非法融资;第二阶段、第三阶段交叠,分别积累的非系统风险存在向系统风险转化的可能,会对社会稳定和金融秩序造成严重冲击。通过构建数理模型阐释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演化困境的风险分布及求解路径,从而建立一个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演化的理论分析框架,提出破解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演化困境的政策思路:加强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和法律意识教育;加大对影子银行的监管力度,提高非法融资行为的违规成本;引导投资者认购和申购证券投资基金;推动中小企业在新三板市场挂牌;鼓励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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