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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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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增设了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意在遏制司法实践中频现的恶意诉讼和虚假诉讼,加强对民事诉讼过程中案外第三人合法权益的保护。第三人撤销之诉与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外人申请再审之诉等制度为民事诉讼活动中权益受损的案外第三人提供了多元化的维权救济途径。但是,我国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相关规定较为简单,尤其是与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关系不甚清晰。  相似文献   

2.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增加了第三人撤销之诉,以维护案外人民事权益.以第三人撤销之诉和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作为案外人权利救济的程序保障是正确的选择,但是,综合考察案外人权利救济制度的全部内容,仍然存在着诸多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完善案外人权利救济制度,应完善第三人撤销之诉、完善执行异议之诉、取消案外人再审之诉、规制滥用案外人权利救济制度.  相似文献   

3.
我国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的处理程序,为保障劳资双方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提供了公平高效的解决机制.然而,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固有的封闭性、争议主体的特定性极易诱使当事双方相互串通,提起虚假劳动仲裁,侵害案外人的正当权益.在劳动仲裁视域下,探讨案外人救济路径的选择,首先要对现有救济模式进行可行性梳理.仲裁框架内的司法审查机制立法薄弱、缺乏可借鉴性,诉讼法框架内的另行起诉制度易造成执行依据的抵牾,再审制度启动门槛畸高,案外人异议之诉救济力度有限,而第三人撤销之诉在立法理念、制度衔接等方面都与劳动仲裁中案外人权益保障的需求更为契合,由此构建劳动仲裁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无疑是回应这一现实难题的最优解.  相似文献   

4.
案外人异议之诉,作为一种以诉讼方式解决实体权利争议,维护案外人合法权益的执行救济措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法律价值和现实意义。在新民事诉讼法及配套的执行程序司法解释出台后,案外人异议之诉作为一种新型的民事执行救济措施被固定下来,其异议前置、诉讼当事人、诉讼管辖、审理、裁判等诉讼要素雏形初现,使其具有了一定的可操作性。然而其异议事由、审理程序、判决模式及效力等问题尚不明晰,使得案外人异议之诉制度的设计仍然存在一定的缺陷,可能影响到案外人异议之诉效用的发挥和功能的实现。因此,有必要对案外人异议之诉制度的具体程序设计进行深入的讨论,以进一步增强案外人异议之诉制度的操作性和完备度。  相似文献   

5.
新民事诉讼法确立案外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后,我国民事诉讼第三人权益救济制度系统存在的制度缺陷与功能交叉问题更显突出,必须用系统论的眼光对其内部要素与结构做全盘的优化重构.将第三人诉讼参加、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和案外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救济对象——适格原告以一种简单实用、常人皆能操作的标准区分开来,取消案外人申请再审,通过司法解释的立、改、废完善其各自功能,实现第三人事前与事后程序保障制度的无缝对接,是可以实现的选择.  相似文献   

6.
执行程序强调效率,执行机构在实施执行时遵循所谓形式化原则,在对标的物进行查封、扣押、冻结时,仅根据其外观判断权属,这就难免出现将案外人的财产作为被执行人财产查封、扣押、冻结以及其他侵害案外人实体权益的情况。有侵害就应当有相应的救济。案外人异议之诉是案外人执行救济的一种方式和手段,其实质是一种实体上的救济权利。案外人异议之诉的设立虽然给案外人提供了一条救济途径,保障了案外人的合法权益,但法律对其的规定相对简单,该制度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在实践中往往不能解决相关纠纷。本文通过对案外人异议之诉制度的简要介绍,对该制度进行浅要的分析。  相似文献   

7.
《民事诉讼法》修改与执行救济制度的变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事诉讼法>修正案使我国民事执行救济制度趋于完善,增加了执行异议和变更执行法院的制度,明确规定了案外人异议的审查主体和期限.但在执行异议、案外人异议和异议之诉救济程序的安排上采用法定顺序主义,对异议之诉在前置条件和提出时间上过于苛刻,有违异议之诉的法理,未明确规定执行异议的提出时间和债务人异议之诉,等等.这些缺陷与"仓促的修订"有关,其克服还有赖于民诉法的全面修改.  相似文献   

8.
现代社会中,大规模侵权纠纷通常涉及众多受害人或公共利益,如果允许全体受害人提起诉讼,势必造成诉讼迟延和司法资源的浪费;而如果允许受害人个别起诉往往又不符诉讼经济原则。为此,有必要赋予符合一定要件的团体在相关领域的当事人资格,使其享有直接提起侵权之诉或以停止侵害为目的的不作为之诉的救济权利。同时,应对团体诉权的客观范围进行限制,防止诉权的滥用。  相似文献   

9.
我国2012《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3款新增设了第三人撤销之诉,第三人撤销之诉是一种事后救济制度,它与其他第三人制度相互衔接,共同构成了对第三人的权益保障制度。但新民诉法中仅有这一条法律规定,没有更多的涉及到具体适用的问题。第三人撤销之诉虽然被规定在当事人部分,但明显不同于普通诉讼。在缺少实际案例进行分析的情况下,本文试图参考其他诉讼制度和实践,仅就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法定证据问题浅作分析。  相似文献   

10.
第三人撤销之诉是我国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改后新确立的一项诉讼制度,一方面该制度既不同于普通之诉,也与上诉审及再审等司法救济途径存在着实质性差异,这些差异使调解在第三人撤销之诉中的适用面对着诸多理论障碍和争议;另一方面,结合我国司法实践来看,由于目前关于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规定过于简单,法院在第三人撤销之诉中对于当事人提出的调解请求存在着不知如何处理的尴尬局面。尤其是在我国目前过于强调调解的司法背景下,调解的适用显然是第三人撤销之诉在司法运行中不能回避的重要问题,因此需要从解释论的角度就调解适用于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正当性、对象及适用特点等进行深入剖析和阐明,以期推动调解制度在我国第三人撤销之诉中的规范运行。  相似文献   

11.
附条件诉讼调解在司法实务中呈膨胀化态势,包括执行难在内的诸多问题应然而生,直接原因是现行法的既存缺陷致成,根本原因在诉讼调解价值目标错位。附条件诉讼调解协议既然含纳新的实体权责关系、内存效力待定性特征,那么再争议性即为其制度硬伤,且无医治良方,制度摒弃抑或完善成为两难抉择。在"相对合理主义"理论面对现实的思路下,坚守"有权利即有救济"的底线正义即为相对合理。大陆法系诉讼和解的救济模式为完善既存制度提供了借鉴参考,两种救济方式的选择是其题中之义。执行权不能僭越审判权的法理蕴含昭示了通过执行程序实体化完善救济机制的违理性,另行诉讼方式成为附条件诉讼调解再争议救济机制的必然选择。"确认条件成就之诉"的制度构建动议仅为引玉之砖,其成败得失有待实践检验。  相似文献   

12.
随着恶意诉讼等诉讼欺诈行为的日益增多,第三人权益的保护问题逐渐显现出来,因此,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3款增设了旨在保护第三人民事权益的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由于该制度并未被多数国家立法所选择,且我国的立法仅用一款对其进行粗略的概括,从而引起了学界和实务界的质疑甚至批评。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的设立有其正当性基础,是对现存第三人救济体系的完善,但应在尊重第三人程序选择权的基础上注重相关制度的协调配合和规则细化。从我国第三人撤销之诉产生的背景、法理认知等方面阐释选择该制度的正当与必要性,在此基础上,提出第三人撤销之诉程序系统化建构的设想。  相似文献   

13.
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正案增设的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并没有完成立法赋予的重要使命.从司法实践现状来看,该制度所遭遇的困境主要在于法院对该制度适用的排斥、对适格第三人界定的混乱,以及与其他第三人制度适用上的混淆.要摆脱这一困境,除了切实重视该种诉讼形式在减少恶意和虚假诉讼以及保护第三人合法权益中的重要作用,以及准确界定可提起该诉的适格主体之外,以诉讼参加理论为切入点,对与该诉相关的诉讼告知制度、法院职权通知制度加以完善亦颇为必要.此外,将第三人撤销之诉与其他第三人制度加以辨析与协调亦不可或缺.  相似文献   

14.
第三人利益的保护是各国民事诉讼普遍关注的内容。考察相关国家的类似制度我们发现,我国2012年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增设的第三人撤销之诉存在着体例安排不合理、主体适用范围受限及与案外人申请再审制度并存设计不合理等问题。而较理想的设计是将第三人撤销之诉置于再审程序之后,以突出其特殊救济的功能;对第三人应作广义的理解,即案外第三人;鉴于案外人申请再审与第三人撤销之诉存在着功能上的重复,故保留第三人撤销之诉即可。  相似文献   

15.
为避免当事人之间的生效裁判损害到第三人的利益,各国民事诉讼法往往赋予了第三人于事后对当事人之间的裁判提出异议以对自身利益进行救济的撤销权。目前第三人撤销权的行使方式主要有第三人撤销之诉、第三人再审之诉和判决效力相对性抗辩,其中第三人撤销之诉和第三人再审之诉是大陆法系国家采用的比较成熟的第三人撤销权的行使方式。比较而言,第三人撤销之诉是一种独立的、具有程序自足性的第三人行使撤销权的方式,既实现了对第三人利益的完整保护,又兼顾了当事人的利益,要优于第三人再审之诉。从第三人的撤销权行使角度来看,应该取消我国的案外人申请再审制度,仅保留第三人撤销之诉,结束目前两种撤销权行使方式并行的立法现状。  相似文献   

16.
为适用新民事诉讼法赋予案外人有权提起异议之诉的平等对抗需要,最高人民法院的新近司法解释赋予了民事执行申请人在对案外人异议理由成立的裁定不服时有权提起许可执行之诉.对许可执行之诉的理解,应当不严格限于司法解释的该条规定,在范围上还可包括执行主体的变更和追加的争议处理,以及执行依据内容效力的争议处理;原告资格可拓宽至债务人.此外,构建"反对执行许可之诉"制度,明确和细化许可执行和不予许可执行的情形,也是完善许可执行之诉相关制度的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17.
信息公开之诉是信息公开权利人在请求公开有关行政信息的过程中,因不服公开义务人对特定信息的作为或不作为而提起的行政诉讼,具有诉讼目标的给付性、诉讼基础的请求性、诉讼利益的双重性及争讼对象的事实性等基本特征。拥有信息公开请求权、穷尽行政救济、遵守特殊请求权时效规定共同构成了信息公开之诉特有的起诉条件。与传统的行政诉讼相比,信息公开之诉在举证责任分配、审查方式选择及判决种类区分等方面都具有特殊的规则。面对信息公开之诉的涌现,以类型化为目标重塑我国现行行政诉讼制度已经成为必然的选择。  相似文献   

18.
中国新实施的《民事诉讼法》增加了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意在加强对民事诉讼中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规制。《民事诉讼法》修改之前,中国对第三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主要通过第三人参加诉讼制度、执行程序中的案外人异议制度以及案外第三人申请再审制度等进行,但这些制度都存在相应问题。本次新增的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于第三人权益保护上有诸多亮点,例如扩大了保护主体、衔接了事前保障程序及明确了提起事由等,但也存在着制度瑕疵、缺乏相应配套制度及与相关制度界限不明等问题。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的良好运行还需要通过完善制度构建、协调配套规定等对策进行。  相似文献   

19.
婚生子女否认诉讼是人事诉讼程序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基于其诉讼标的的特殊性,德国、法国等大多数国家都相应建立了这种诉讼程序。并且,贯彻子女最佳利益原则,已成为当前指导亲属法的一项重要原则。反观我国亲属法和民事诉讼法,婚生子女否认诉讼还付之阙如,即便学界在制度的设计上有所见解,但仅该诉中适格原告和被告问题就无法达成一致,其性质、诉讼时效等也有待明确。借鉴德国、我国台湾地区等比较成熟的立法经验,为满足司法实践的需要,实有必要构建婚生子女否认之诉,并对其性质、适格当事人等作出合理界定。  相似文献   

20.
文章立足于婚外性行为属于侵权行为之本质,对以国家公力介入婚姻关系之法域来调整婚外性行为的观点提出了质疑;笔者主张我国婚姻立法上应确立配偶权,从而使婚外性行为之受害方配偶能够通过侵权之诉来莰得自身合法权益的司法救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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